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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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及省、市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由项目部负责实施的建设工程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项目部是本项目的主体。

秉承"优质、高效、节约、创新、廉洁"的方针,科学化、规范化地完成各项工程。

第二章设计第四条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对其成果负责。

各单位移交给指挥部的设计成果及施工图纸,由工程部接收。

第五条工程部接到各单位移交的设计成果及施工图纸后,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成果及图纸进行审核。

第六条设计单位如不符合资质要求,或提交的成果文件质量低劣,工程部可将设计施工图纸退给各单位。

对于图纸存在的问题,由工程部与各部门以及设计单位协商,共同提出整改意见。

凡涉及设计原则变更应报指挥部领导审批。

第七条由于设计变更需增加的设计,由工程部提出技术要求,并对设计成果进行审核、验收。

第八条工程开工前,由工程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施工图会审。

设计单位应当就施工图及设计文件作出详细说明。

工程部负责会审总结,并将结果向指挥部领导汇报。

第三章工程监理第九条工程监理单位须经过招标产生,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实现质量、进度、投资三控制。

第十条不得将监理任务委托给与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给单位,存在隶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工程监理单位。

第十一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编制监理大纲,报指挥部审定。

第十二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据监理合同,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进驻现场,派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2名。

未经监理工程师(2名)签字确认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第十三条本指挥部的工作人员不得干扰现场监理工程师,不得利用职权迫使监理工程师认可其本不同意的材料或工序。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的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规范项目管理;(二)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三)坚持目标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四)坚持科学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第二章工程项目范围及分类第四条工程项目范围包括:(一)基本建设项目;(二)技术改造项目;(三)其他工程项目。

第五条工程项目分类:(一)按建设性质分为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二)按投资规模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项目;(三)按工程类型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

第三章工程项目管理职责第六条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为工程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项目经理职责:(一)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建设的各项计划;(二)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问题;(三)组织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控制;(四)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五)组织实施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物资采购管理等。

第八条相关部门职责:(一)计划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下达和监督检查;(二)财务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和结算;(三)质量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和验收;(四)安全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五)物资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物资采购和供应。

第四章工程项目实施第九条工程项目实施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项目立项;(二)项目审批;(三)工程设计;(四)施工招标;(五)施工监理;(六)工程验收;(七)工程结算。

第十条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五章工程项目监督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监督实行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

第十二条政府部门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项目依法依规进行。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办法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办法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办法作者: 日期: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是公司的对外窗口,体现着公司的形象,也担负着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的重任,需要现场各个环节的人员精诚团结协作,因此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手册的有关规定、流程的要求、岗位的职责尽心尽责地努力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办法如下:第一部分:岗位职责规定一、建设单位项目经理:1、为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负责人,负责工程现场业主方的日常管理及现场工作安排协调,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2、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确认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3、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组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组织进行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4、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总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5、负责进行现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确保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6负责现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8、负责组织现场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安排各专业工程师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9、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10、负责组织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核监理工程师现场会议记录、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11、工作中要有工作责任心,有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

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落实、完成当天的工作计划一一进一步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掌握了解现场各项工作的施工完成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一一监督处理协调现场各项工作一一对当天工作进行小结,填写工作日志。

建设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设部工程项目管理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部所有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三、项目管理机构1. 建设部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建设部所有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2. 项目管理机构设立项目管理部、设计部、施工部等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协同合作。

四、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立项阶段:项目管理部收到甲方委托项目建设的需求,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审通过后立项。

2. 设计阶段:设计部根据项目需求编制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经评审通过后进入施工阶段。

3. 施工阶段:施工部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4. 验收阶段:项目管理部组织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五、项目管理要求1. 项目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和权限。

2. 项目管理机构要加强对项目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

3. 项目管理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

4. 项目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六、项目管理考核1. 项目管理机构定期对各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估,评选出优秀项目和责任人。

2. 项目管理机构根据评估结果,对项目人员进行奖惩,激励优秀者,惩罚失职者。

七、项目管理改进1. 项目管理机构要定期开展项目管理经验交流会,总结成功经验和问题教训,不断改进工作。

2. 项目管理机构要根据市场需求和技术进步,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八、项目管理监督1. 建设部领导对项目管理机构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2. 项目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九、项目管理奖惩1. 项目管理机构根据项目管理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奖惩,激励优秀者,惩罚失职者。

在建工程项目管理条例

在建工程项目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安全第一、质量为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二章工程立项与审批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立项前,应当对工程项目进行充分论证,确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标准和地方规划。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有关部门提交工程立项申请,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条工程项目审批部门应当依法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批准。

第三章工程设计、施工与监理第七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立项文件和规范要求,编制工程设计文件,确保设计质量。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设立,具备相应的资质,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工程质量与安全第十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第五章进度与投资控制第十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第十五条工程投资应当控制在批准的投资范围内,严禁超投资、超规模建设。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投资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者其他相关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项目管理行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制定本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内部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包括施工项目管理、监理项目管理、设计项目管理等各类项目管理。

第三条建设单位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活动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加强组织管理,规范流程操作,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确定项目管理人员,并进行充分的培训,以提高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包括项目管理制度、管理流程、管理工具等,并进行科学管理,不断完善提高。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和反馈问题,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项目立项管理第七条建设单位在启动工程建设项目之前,应当进行项目立项管理,明确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合理性,为后续的项目实施奠定基础。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专业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项目的建设背景、技术方案、投资规模、效益预测等内容,作为项目立项的依据。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就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额、建设周期、技术要求等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确保项目规划合理,投资可控,进度可行,技术可靠。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项目评审,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形成项目建设方案,并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立项报告管理制度,明确报告的编制程序、审核流程、审批权限,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以备查阅。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已立项的项目进行跟踪监测,确保项目的建设进度、质量、成本等各项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第三章设计管理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时,应当认真遵守相关的设计规范和标准,选择合格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工作,并进行全程跟踪管理。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三篇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三篇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是公司的对外窗口,体现着公司的形象,也担负着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的重任,需要现场各个环节的人员精诚团结协作,因此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手册的有关规定、流程的要求、岗位的职责尽心尽责地努力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办法如下:第一部分:岗位职责规定一、建设单位项目经理:1、为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负责人,负责工程现场业主方的日常管理及现场工作安排协调,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2、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确认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3、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组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组织进行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4、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总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5、负责进行现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确保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6、负责现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8、负责组织现场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安排各专业工程师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9、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10、负责组织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核监理工程师现场会议记录、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11、工作中要有工作责任心,有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

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落实、完成当天的工作计划——进一步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掌握了解现场各项工作的施工完成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监督处理协调现场各项工作——对当天工作进行小结,填写工作日志。

单位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单位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单位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单位项目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单位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是本单位建设工程管理的基本规范,各单位部门和所有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人员都应严格遵守。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机构设置、责任划分、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档管理、审批流程等方面的规定。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的实施全过程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制定、资源调配、进度控制、质量监督等。

第六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建设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及修订,并向全员推广。

第二章项目管理机构设置第七条本单位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包括建设管理部门、设计管理部门、施工管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等。

第八条建设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和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立项、预算编制、设计审批、施工监督等。

第九条设计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设计工作,包括概念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等。

第十条施工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包括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质量监督、工程安全管理等。

第十一条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项目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安全工作,包括施工安全、施工环保等。

第十三条项目管理机构应按项目规模和复杂度确定工作人员配置,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责任划分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全过程负责,包括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

第十五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计划、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设计管理部门应确保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准确性,设计人员应持有相应资质证书。

第十七条施工管理部门应根据项目要求合理组织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企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办法

企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办法

企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办法第一条项目建设应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规定。

第二条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调试、检测试验等参建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三条建设单位负责制定工程质量目标和控制措施,并在有关管理制度和合同文件中予以明确,认真落实到位,确保工程质量目标按期完成。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及时成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配齐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积极配合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组织落实工程质量监督意见和监管要求。

第六条项目设计遵循“成熟先进、安全可靠、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基本原则,鼓励建设单位加强技术方案选型和设计优化,督促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按照审查意见,全面落实优化设计方案。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招标阶段要严格审查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条件,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质量管理人员到位情况,检测计量仪器和工具配置情况以及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情况等。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审批工程各专业拟采用的标准清单,监理单位编制的施工质量验收项目划分表、工程质量控制点,制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检查计划和措施,建立完善的设备缺陷、工程变更、参建单位及人员资质等台账。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审批项目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注重设计优化工作。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定期和不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和质量评价,分析质量状态和变化趋势,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须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质量责任,做好工序质量管控,减少因工序质量问题影响进度造成损失,避免在建设期间出现工程质量事故。

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以下是《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参考内容:一、总则1.为加强国有企业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推进工程质量和安全效益的提高,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工程建设,在建项目按照本办法执行,已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3.国有企业工程建设应遵循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坚持节能、环保、安全、经济、合理的原则,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二、工程建设组织管理4.国有企业应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工期等因素,制定详细的工程建设组织管理方案,明确工程建设的组织架构、工作分工、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工期计划等内容。

5.国有企业应按照建设项目规模、性质和技术要求等因素,制定详细的工程设计方案,并组织专业团队进行审查。

6.国有企业应按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合同和相关标准要求,统筹施工组织、材料采购、设备租赁、施工进度等,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技术、管理和安全问题。

三、工程建设质量管理7.国有企业要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按照质量标准和相关要求,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管和控制。

8.国有企业要制定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从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到工程交付和使用的各个环节,确保在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

9.国有企业要建立、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体系,依据《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标准,组织专业团队进行质量检查。

四、工程建设监理管理10.国有企业应根据工程的规模、性质和技术要求,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对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和管理。

11.监理机构应组织专业团队,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和验收,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建议。

12.国有企业应严格执行监理合同的约定,向监理机构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五、工程建设合同管理13.国有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各项合同进行管理,明确合同的约定事项,确保工程建设的法制合规和规范。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公共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管理范围第四条本办法的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的管理对象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参与方。

第三章企业资质要求第六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七条企业资质应与所承接的工程项目规模、性质相适应,不得超越资质范围承接工程。

第四章专业人员资格第八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第九条专业人员应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五章项目管理体系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项目管理体系应包括项目管理计划、项目进度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成本管理、项目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章业务开展要求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制定详细的业务开展计划,明确各阶段的工作目标、时间节点和资源需求。

第十三条业务开展计划应经过审批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第七章工程项目业主方选择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工程项目业主方,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五条业主方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实力,能够承担工程项目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章合同管理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依法与各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合同管理应规范、严谨,确保合同条款的履行和争议的解决。

第九章监督与后评价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工程项目建设经营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建设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经营管理,提高项目经济效益,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承揽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

第三条本办法旨在明确工程项目建设经营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考核标准,确保项目高效、优质、安全、环保地完成。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第四条工程项目管理部负责工程项目的整体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项目经理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实施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招投标等;(二)负责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方面的控制;(三)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四)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各参建单位履行合同义务;(五)组织项目验收、结算和保修等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各部门职责:(一)工程技术部: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施工图纸的审查,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技术监督;(二)成本控制部:负责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核算和审计;(三)质量安全部:负责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验收,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四)合同管理部:负责项目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管理工作;(五)综合办公室:负责项目文件管理、档案整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七条项目前期工作:(一)项目立项:根据国家及行业政策,结合市场情况,提出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立项;(二)设计: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经审查合格后进行招投标;(三)招投标:按照国家及行业规定,组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四)合同签订: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项目实施:(一)施工准备:组织施工图纸会审,明确施工方案,落实施工队伍、材料、设备等;(二)施工过程:按照合同约定,监督施工单位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三)质量、安全、环保: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确保项目质量、安全、环保;(四)成本控制:加强成本预算、核算和审计,确保项目成本合理、可控。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政策办法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政策办法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政策办法1. 引言本政策办法旨在规范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安全。

2. 项目立项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求,对工程项目进行立项申报,并提供必要的项目资料和报告。

- 立项申报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包括合规性审查、可行性研究和环境影响评价等。

- 建设单位应当确定项目负责人,并确保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的专业能力和经验。

3. 项目规划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项目规划,包括项目目标、工期计划、资源配置和风险评估等。

- 项目规划必须经过合理的论证和评审,确保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 建设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和更新项目规划,以应对项目执行中的变化和风险。

4. 项目执行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制定严格的执行计划,明确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

- 建设单位应当监督和管理工程施工,确保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

-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调整执行计划,处理工程变更和问题,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5. 项目验收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项目的验收。

- 验收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对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 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并交付项目使用方。

6. 项目总结与反馈- 建设单位应当对项目进行总结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 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项目进展和管理情况。

- 建设单位应当积极收集和反馈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参考。

以上是对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的政策办法的简要介绍。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安全。

建设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建设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某地市花城投资XX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某地市花城投资XX公司(下称公司)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规X项目管理行为,明确职责分工,构建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作为业主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根据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年度目标推进计划,工程建设部及合同技术部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拟定项目管理小组成员,经公司办公会讨论通过,成立项目管理小组,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项目管理小组成员由工程建设部现场代表、合同技术部预算员(造价员)及技术员构成。

并指定现场代表为项目管理小组组长,组长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项目管理小组不限于监督、管理、协调、服务于单一工程建设项目。

第五条自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至项目竣工结算为止,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全过程跟踪管控。

并接受本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的监督和领导。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六条项目管理小组组长职责(一)制定本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工作计划及管理目标,代表公司对该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进行全面管理,并接受公司年度考核。

(二)组织协调小组成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三)定期向所在部门汇报小组成员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按公司流程办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审签手续,下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工作指令,传达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司相关指示和精神。

(五)向项目管理小组成员通报及向部门领导汇报工作计划、工作动态。

(六)化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不稳定性因素,掌握从业人员思想动态,及时报告并力所能及地做好思想稳定、规劝工作。

发生不稳定性问题主动参与处置。

(七)根据项目管理实际情况,召开加快施工进度、提高施工质量、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减少工程造价等专题会议,参加监理例会及公司月底工地例会。

第七条项目小组成员职责(一)根据本项目工作计划及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目标责任,明确各小组成员工作内容和管控措施,推动PDCA循环。

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行为,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二、工程建设管理原则1.依法合规: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合法合规。

2.科学决策:工程建设项目应进行科学论证和合理规划,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3.公开透明: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工程建设项目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与相关利益相关方进行信息沟通和交流。

4.合理设定目标:工程建设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设定目标和指标,确保工程建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5.优质高效: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应注重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保证工程建设项目按时按质完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工程建设管理程序1.项目立项: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应明确工程建设项目的目标、任务和可行性,制定项目立项方案并报批。

2.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招标投标,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

3.合同签订:国有企业建设单位与承包商或供应商签订工程建设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履行。

4.工程施工:工程建设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制度。

5.工程验收:工程建设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6.竣工结算:按照工程合同的约定进行竣工结算,并及时支付款项给承包商或供应商。

7.工程质保:工程竣工后,国有企业建设单位应负责工程的质量保修和售后服务。

四、工程建设管理责任1.国有企业建设单位: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并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达到。

2.工程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

3.承包商或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工程施工或供应,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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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是公司的对外窗口,体现着公司的形象,也担负着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的重任,需要现场各个环节的人员精诚团结协作,因此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手册的有关规定、流程的要求、岗位的职责尽心尽责地努力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办法如下:第一部分:岗位职责规定一、建设单位项目经理:1、为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负责人,负责工程现场业主方的日常管理及现场工作安排协调,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2、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确认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3、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组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组织进行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4、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总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5、负责进行现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确保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6、负责现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8、负责组织现场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安排各专业工程师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9、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10、负责组织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核监理工程师现场会议记录、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11、工作中要有工作责任心,有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

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落实、完成当天的工作计划——进一步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掌握了解现场各项工作的施工完成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监督处理协调现场各项工作——对当天工作进行小结,填写工作日志。

一般一周(一月)的工作流程:总结本周(本月)的工程施工情况,编制本周(本月)工程完成情况统计报表(项目月报),编制下周(下月)的工程计划安排——准备协调解决相关的设计、施工问题——安排下周(下月)的其他专业工程师的工作;填写本周(本月)工作考核表,报工程管理部及工程总监进行考核。

第二部分:对总包、分包及监理单位的管理规定一、对总包单位的管理总包单位应经常同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沟通,在工作流程上、质量控质、进度控制上主要参考第三部分。

对于工程的其他分包单位的管理原则上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建设单位给总包单位一定的管理费(具体费用根据分包工程项目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总包单位应在施工过程中在技术质量等方面配合分包单位。

二、对分包单位的管理1、由总包单位分包工程的管理办法:(1)总包单位分包的工程主要有:防水、地暖、外墙保温等。

(2)总包单位分包的工程由总包单位负责组织三家以上的分包单位进行招标(选择的分包单位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与,通过开标价格及各家的综合势力最终确定分包单位。

(3)分包单位确定后,建设单位对总包单位的分包工程确认单价,列入总包单位的工程结算中,不参与取费。

(4)分包单位进场前监理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资质、施工合同、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查,合格后分包单位方可进场。

(5)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及投资控制负全面责任,并履行保修责任。

(6)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随时监督分包工程的履行合同情况,如建设单位拨款到位,而总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款,并影响了工程进度,建设单位有权直接拨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此款从下次总包单位的应付款中扣除。

三、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以监理单位的管理为主,监理单位熟悉图纸及现场情况,为建设单位提供合理化建议,并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负责。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及监理合同的要求监督监理单位,具体的考核及管理办法见《驻工地监理工作考核细则》,建设单位每月组织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当月表现进行评比、考核。

第三部分:工作流程规定一、现场施工工程例会:1、现场施工工程例会一般由监理工程师主持;2、现场施工工程例会一般每两周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举行专题协调会议;3、现场施工例会规定参加人员:监理单位驻工地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及经济负责人、施工员;建设单位项目经理、材料员及其它相关分包单位;4、现场施工工程例会内容:听取各承包商关于本阶段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等完成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计划及施工存在问题的汇报;监理工程师总结评价,指出承包商施工中的不足和承包商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程项目的工作要点和要求;业主全面意见和要求,并对各单位提出的问题做答复。

;5、现场施工工程例会在完成后的24小时内,监理工程师必须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要有各承包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经理签字认可;6、承包商根据月度现场施工协调例会要求,完成工程月报表的编制、完成下月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业主审查、审定、批准。

二、现场专题技术会议:1、现场专题技术会议一般由监理工程师主持;2、现场专题技术会议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定期举行;3、现场专题技术会议规定参加人员:监理单位驻工地代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及经济负责人、施工员;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相关承包商;4、现场专题技术会议内容:听取承包商就工程项目某特定技术问题的解决办法、施工措施的处理意见;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约定、国家规程规范要求提出的解决办法措施;业主项目经理的决定意见;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就工程项目某特定技术问题经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5、一般现场专题技术会议在完成后的24小时内,监理工程师必须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有各承包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经理报工程部领导审定;6、重要的专题技术会议的会议纪要如:设计方案确认、单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涉及合同技术条件变更必须报工程部、公司领导批准。

三、现场经济签证:1、办理经济签证原则:凡属设计施工图纸修改或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减少或变更等合同约定之外的工作内容均应办理现场经济签证;2、办理现场经济签证程序:(1)由承包商提出现场经济签证内容,(2)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可,(3)业主项目经理确认签名,(4)由建设单位分管领导对现场签证再次确认;3、办理经济签证的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顺序:乙方代表、监理单位总监、甲方代表、甲方分管经理。

4、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

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两份(一份自留、一份送审)、监理单位一份(进度结算用)、乙方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签字(或盖章)完毕,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

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及用工时间。

5、签证的效力:乙方应予提报签证的文件,但未经甲方签证的,均属无效。

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甲方的指令确有异议,在甲方坚持要求执行时,乙方应予以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因拒不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如实填写签证单,经查实不符合实际的,监理、甲方有权拒签。

6、合同约定之外的工作内容:必须附有设计修改或变更图纸、技术要求、施工措施、施工计划等书面资料,相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规程规范的要求及合同的约定;四、现场技术核定单:1、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原则:凡属设计施工图纸技术要求的变更均应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2、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程序:由承包商提出现场技术核定单内容,并事前经设计同意,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共同现场核定确认;3、现场技术核定单必须严格遵循国家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和经业主批准的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建设工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4、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的时效性:现场技术核定单必须在事发前现场核定;5、现场技术核定单:必须报工程部、工程分管经理核定;为提高工作效率,需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决定的应在一天内回复,需报至公司讨论的,在两天内回复。

五、材料价格回执单:1、办理材料价格回执单原则:凡属设计施工图未明确的材料设备、工程未计价材料设备、按合同规定允许调差的材料设备、其它特殊材料设备;2、办理材料价格回执单原则:根据批准的现场材料,建设单位材料员在一周时间内做好市场询价工作,对该现场认质单的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型号、品牌、材质要求按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进行认价工作,交材料分管经理、项目经理签字确认;3、办理材料价格回执单原则:现场认价单必须在承包商采购实施前签字确认;4、办理现场认价单的规定:材料价格必须通过建设单位材料员、项目经理、分管材料经理共同签字确认,若单一认可、事后补办及未经批准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5、如遇重大的现场认价,必须事先经由公司领导领导确认认可方可实施。

六、设计变更:1、设计变更的原则:(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2)、因业主的要求更改或调整设计;2、因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设计变更:(1)、承包商应以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工程分管经理;(2)、监理工程师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设计变更的审核意见;(3)、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工程分管经理作出设计变更的审查意见;(4)、由工程管理部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设计单位商定,设计单位作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意见;(5)、由监理工程师下达设计变更通知给承包商;3、因业主的要求修改、更改或调整设计:(1)、工程分管经理下达修改、更改或调整设计要求;(2)、由工程管理部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设计单位商定,设计单位作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意见;(3)、由监理工程师下达设计变更通知给承包商;七、施工图纸自审和会审:1、施工图纸自审:(1)、根据合同约定、国家规程规范、行业标准,承包商进场前或单项工程施工前,承包商应自行主持施工图纸自审,写出施工图纸自审记录;(2)、承包商的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报送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分管经理;(3)、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提出审核意见;(4)、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分管经理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提出审核意见;(5)、建设单位分管经理安排图纸会审时间。

2、施工图纸会审:(1)、施工图纸会审由业主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共同参加;(2)、施工图纸会审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现场记录汇总整理工作;(3)、施工图纸会审记录经工程分管经理审定同意,报公司领导批准;(4)、形成施工图纸会审纪要,由公司正式行文,四方共同会签并加盖公章,作为指导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的依据;3、施工图纸自审与会审内容:(1)、施工图纸是否完整和齐全,施工图纸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设计和施工的规程规范;(2)、施工图纸是否与其说明书在内容上是否一致,施工图纸及其各组成部分间有无矛盾和错误;(3)、建筑图与其相关的结构图,在尺寸、坐标、标高和说明书方面是否是一致,技术要求是否明确;(4)、熟悉建设、施工、安装目的施工生产工艺流程和技术要求,掌握配套施工的先后次序和相互关系,审查设备安装图纸与其相配合的土建图纸,在坐标和标高尺寸上是否一致,土建施工的质量标准能否满足设备安装的工艺要求;(5)、基础设计或地基处理方案同建造地点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是否一致,弄清建筑物与地下构筑物、管线间的相互关系;(6)、掌握拟建工程的建筑和结构的形成和特点,需要采取那些新技术;(7)、复核主要承重结构或构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否满足施工和使用要求;(8)、对于工程复杂、施工难度大和技术要求高的分部分项工程,要审查现有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能否满足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9)、建筑设备和加工定货有何特殊要求;(10)、防火、消防是否满足;(11)、材料的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12)、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有无问题;(13)、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14)、地质地勘资料是否齐全;(15)、图纸是否符合业主要求;4、由监理工程师将批准的施工图纸会审意见送达承包商实施执行;5、施工图纸会审意见原件应一式五份:设计单位、承包商、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分管经理存档;八、施工组织设计1、根据合同约定、国家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和经业主批准设计施工图纸,承包商进场二周内编制完成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1)、工程概况;(2)、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3)、施工准备工作计划;(4)、施工进度计划;(5)、总包、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6)、施工进度计划包括网络计划、横道图计划;(7)、技术经济指标等;3、监理工程师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4、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分管经理在收到施工组织审计三天内提出审核意见;5、监理工程师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送达承包商实施执行;6、施工组织设计原件应一式四份: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分管经理存档;7、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是工程项目管理质量控制的目标计划,必须严格监督管理实施,确保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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