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拉底与西方法治
浅谈西方法律思想的演化——古希腊法律思想的发展
浅谈西方法律思想的演化——古希腊法律思想的发展浅谈西方法律思想的演化——古希腊法律思想的发展摘要:古希腊是西方文明的源头,而古希腊时期所孕育的法律思想也正是西方法律思想的源头,本文就西方法律思想发展的初始阶段——古希腊时期展开简单的概述与总结。
关键词:法律思想古希腊古希腊时期为西方法律思想从萌芽到形成的关键时期,与罗马时期同属于西方法律思想分期的第一阶段。
许多西方的法律基本理念都产生于这一时期,正是这一时期奠定了西方法律思想及法学的基础。
这一时期的法律思想对后世西方法律思想的发展与繁荣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现对这一时期的法律思想的发展进行简单的介绍。
古希腊是西方文明的源头,包括哲学在内的众多近代西方学说都发端于此。
然而古希腊并未产生法学这一学科,其中的原因众多,古希腊时期时间较短以及社会较为动荡是其主要原因。
虽然古希腊并未产生法学,但是古希腊的法律思想已经得到了长远的发展并显现出一片繁荣景象。
古希腊法律思想的发展阶段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起源时期,自然哲学家与智者学派时期,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时期以及伊壁鸠鲁学派和斯多噶学派时期。
1.起源时期。
古希腊法律思想的起源时期同时也是西方法律思想的起源时期。
这一时期的法律观是神话的法律观,法律源于神赐。
古希腊最早的法律是城邦宗教的一部分,法律思想在这一时期便沾染上了浓厚的宗教气息,这也奠定了西方法律思想宗教色彩浓厚的基调。
法律是神圣的,正是因为法律是神圣的,所以希腊人不愿意轻易更改法律,视法律为高级的客观力量。
稍晚一些,正义被视为神话的法律观的一部分,正义便在西方法律观中确立了无可替代的地位。
2.自然哲学家与智者学派时期。
哲学源于古希腊的自然哲学家和智者,早期的法律思想同样来源于这两大学者群体。
自然哲学家用理性探究外在事物的本源,其法律思想以正义为核心。
他们认为正义与自然之间存在某种自然关系,将法律分为自然法与人为法,并认为人为法来源于自然法。
智者们是最早的人本主义者,他们崇尚理性,是第一批理性主义者。
法理学常识@人物志
苏格拉底(公元前469—公元前399)古希腊著名演说家,思想家,抨击古希腊民主制度,教授大量学生,最终以“不敬神”和“蛊惑青年”的罪名被判处死刑,苏格拉底之死是西方思想史上的一次重要事件,在法哲学史上,它确立了法律必须被遵守的原则,奠定了今天西方法治的基础。
苏格拉底一生没有著作流传下来,它的言行主要被记载在他的弟子柏拉图的《苏格拉底的申辩》和另一个弟子色诺芬的《会饮》中。
色诺芬(约前430~前354)苏格拉底的弟子,曾参加过对波斯的远征,他的著作《长征记》反映了这一事件,并集中体现了古希腊的民主思想和制度。
他的《会饮》《回忆苏格拉底》都反映了苏格拉底的思想,为后世留下宝贵的资料。
柏拉图(约前427年-前347年)苏格拉底最负盛名的弟子,一生为了他的哲学王的理想而奋斗。
一生主要分四个时期,28岁以前主要师从苏格拉底学习。
28岁时苏格拉底被处死,作为他的弟子,柏拉图外出避风头,在接下来的12年里游学各国。
40岁时回到雅典,开始讲学,并撰写了《理想国》等著作,其间在雅典西北郊外的陶器区建立学园,门上大书:“不懂几何学者勿入此门。
60岁后,三次前往叙拉古从事政治活动,企图实践其哲人王思想。
70岁后,放弃政治活动,专心著书,完成《政治家篇》,《法律篇》等著作。
《理想国》(即《国家篇》)《政治家篇》《法律篇》集中体现了他的法律思想。
争议问题乃是柏拉图法律思想的主题,他的法哲学即“正义之学”,为后世提供了问题意识和思想范式。
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 - 公元前322)柏拉图的弟子,亚历山大的老师,是西方最负盛名的全才,主要著作有《政治学》《尼个马可伦理学》等。
他仍然主张“城邦以争议为原则,但亚里士多德也对柏拉图的正义学说进行了修正,提出了分配正义和平均正义(矫正正义)的区分,前者是一种个人各得其所的正义,后者是在有人侵犯他人权益时进行的矫正,后者由司法机关执行。
他同时提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为西方法律思想史的一大进步。
苏格拉底之死与守法
摘要苏格拉底之死一直被法学界所关注,这位两千多年前的智者,用自己遵守法律的行动,捍卫了雅典的法治。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而法治也不是一天可以完成的,从古希腊、古罗马的法律发展,到中世纪的神学统治,再到近现代的启蒙运动,和近代法治的建立和健全,西方国家的法治建设比我们早,法律思想在人们心中的地位,和人们心中法治观念和法治态度是不同的。
而我国要成为现代法治国家,就要先宣传法治的思想。
现今,民事判决执行难问题是影响我国法治建设进程的问题之一。
法律判决如果得不到执行,那么法律就会变成一纸空文。
从苏格拉底之死显示出了遵守法律的必须性与可贵性,如果人们能自觉遵守和执行法律,那么执行难就不再难了。
即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在我国公民心中形成守法的思想,形成法治思想,在我国社会要形成法治文化。
而在加强法治宣传,建立法治文化的同时,也要加强执行力度,完善执行制度,从思想和制度两方面入手,从而解决我国的执行难问题。
关键词苏格拉底;守法;执行;法治ABSTRACTThe death of Socrates has always been paid attention to by the method educational circles, a wise man of this more than 2,000 years ago, used himself to obey law to defend Attic of rule of law。
"Rome was not built in one day", and the rule of law could not be a day either and can complete of, the law that is from ancient Greece, ancient Rome development, arrived medieval theology rule, again arrived near modern of enlighten sport, with the establishment of modern rule of law with sound, west nation of the rule of law construction comparing with us earlier, the law thoughts in the position in the people's heart is different from the rule of law idea and the rule of law attitude in heart .But the our country wants to become a modern country under the rule of law, will publicize the thought of rule of law first。
读书笔记之西方法律思想史
读书笔记之西方法律思想史1.西方法律思想史主要内容:政治思想、理论、观点和学说+法律思想、理论、观点和学说2.西方法律思想史与外国法制史的关系:理论法学范畴、历史法学范畴3.苏格拉底是古希腊哲学家,一方面反对智者的道德和认识论的相对主义和主观主义,另一方面又探索伦理、道德政治和法律的客观本性的合理性。
倡导知识,认为知识就是美德,国家应由“知识贵族”来统治,法是正义的表现,也是强者的意志。
把法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自然法就是自然规律,具有普遍性;人为法就是国家政权颁布的,具有易变性。
强调守法,认为守法对国家、社会、个人都有好处。
4.伊壁鸠鲁学派反对唯心论、有神论,主张唯物论、无神论,继承、发展了原子论,认为快乐是人的最终目的,国家和法律产生于契约,法律就是宣布正义,强调对法律的遵守。
5.斯多葛学派是古希腊后期的哲学派别,代表人物为芝诺。
他认为,自然界的全部发展过程都是被理性和普遍的自然规律决定着的。
人的本性是整个自然和宇宙的一部分,人要按照自然生活,要用理性抑制欲念达到寡欲。
国家是自然的联合体,自然规律就是自然法,所有人都应遵守自然法。
6.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两位最伟大的法律思想家,他们的法律思想对西方法律文明的发展起到了定向的作用。
7.二者法律思想的共同特点是:都以正义论作为各自政治法律思想的理论基础,所要追求的共同目标。
8.在人治与法治的关系问题上,柏拉图倾向于人治,而亚里士多德更倾向于法治。
柏拉图认为,哲学王是最理想的统治者,一个社会如果由掌握知识和智慧的哲学王进行统治,那是最符合正义的。
这里必须注意的是,柏拉图的人治不是个人专制,他对政体的研究,使得他总是力图选择最好的统治方式,直到后期向法治思想转化。
而亚里士多德自始至终力主法治,亚里士多德在人类历史上最早全面探讨了法治的概念和理论基础,提出了“法治应当由于一人之治”的主张。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定义了“法治”:良法+普遍服从9.波利比是东古罗马传播古希腊政治法律思想第一人。
西方十大顶尖哲学大师
西方十大顶尖哲学大师一、苏格拉底(西方哲学的奠基者)古希腊:(约公元前469年——约公元前399年)苏格拉底是古希腊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公民陪审员,他和他的学生柏拉图,以及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并称为“古希腊三贤”,被后人广泛地认为是西方哲学的奠基者。
更被后人广泛地认为是西方哲学的奠基者。
他身为雅典的公民,据记载,苏格拉底最后被雅典法庭以侮辱雅典神和腐蚀雅典青年思想之罪名判处死刑。
尽管苏格拉底曾获得逃亡的机会,但他仍选择饮下毒堇汁而死,因为他认为逃亡只会进一步破坏雅典法律的权威,同时也是因为担心他逃亡后雅典将再没有好的导师可以教育人们了。
苏格拉底 Socrates ,又是一位个性鲜明、从古至今被人毁誉不一的著名历史人物。
苏格拉底出生于伯里克利统治的雅典黄金时,出身贫寒,父亲是一名雕刻师,母亲为助产士。
苏格拉底是柏拉图的老师,而柏拉图更是亚里士多德的老师。
他一生未曾著述,其言论和思想多见于柏拉图和色诺芬的著作,如《苏格拉底言行回忆录》。
主要思想:苏格拉底的哲学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从智者开始,古希腊哲学由注重对自然本身的研究转变到注重对社会伦理和人的研究。
但他们只停留在感性的阶段,只能得出相对主义的结论。
到苏格拉底才根本改变了这种状况。
苏格拉底要求作“心灵的转向”,把哲学从研究自然转向研究自我,即后来人们所常说的,将哲学从天上拉回到人间。
苏格拉底明确地将灵魂看成是与物质有本质不同的精神实体。
在苏格拉底看来,事物的产生与灭亡,不过是某种东西的聚合和分散。
他将精神和物质这样明确对立起来,成为西方哲学史上唯心主义哲学的奠基人。
苏格拉底还进一步指出,自然界的因果系列是无穷无尽的,如果哲学只去寻求这种因果,就不可能认识事物的最终原因。
他认为事物的最终原因是“善”,这就是事物的目的性。
他以目的论代替了对事物因果关系的研究,为以后的唯心主义哲学开辟了道路。
苏格拉底认为一切知识,均从疑难中产生,愈求进步疑难愈多,疑难愈多进步愈大。
从苏格拉底之死看其法律思想
从苏格拉底之死看其法律思想摘要:在西方文明史中,苏格拉底(公元前469-前399)的审判,是除了对耶稣的审判外,给人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审判。
这位极端“信仰”法律,并且甘愿为法律献身的古希腊伟大哲学家和思想家,其坚毅、超然、置若生死的形象使其与法律结下不解之缘。
苏格拉底的法律思想是一种契约主义思想,对法治有深深的敬畏和服从。
本文主要就苏格拉底一生中与法律关系最密切的被审判一事来探讨其法律思想。
关键词:苏格拉底审判法律正义罗素说:“苏格拉底对于历史学家来说,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题目。
对有许多人,可以肯定说我们知道得很少;对另有许多人,可以肯定说我们知道很多;但是对于苏格拉底,就无从肯定我们知道得究竟是很少还是很多了。
”苏格拉底出生于雅典一个雕刻匠之家,早年就教于智者学派,后来对传统的自然主义和城邦观念展开批判,在哲学倾向上表现为唯心主义。
他断言,知识美德这类品性只有少数优秀人物才会具有,相反,人民的品性生来就有缺陷;人民不能掌握知识,不能把他们培养成具有美德的人。
因此,他坚持贵族制的统治,认为国家政权理应交给贵族掌管。
不仅如此,苏格拉底还攻击、嘲笑雅典传统的最高权利机关——人民大会以及抽签选举官吏等民主制度。
如此一来,他便得罪了雅典广大的平民。
公元前399年的一个春日,苏格拉底70岁那年,他被古希腊雅典城的五百人陪审团法庭判处死刑,被指控的罪名主要是两项:“对神不敬”和“腐化雅典青年”。
雅典公民在这一天大获全胜,而雅典法律却在这一天一败涂地。
这场审判,在思想史上可谓惊心动魄,千百年来一直是人们叹息和琢磨的问题。
生活在后世的我们,已经无法亲历苏格拉底在那一场浩大的审判中所做的最后申辩。
德尔斐神庙的神谕上说,苏格拉底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只是为什么睿智如斯的他,却甘愿去接受一个在他本人看来也是不公正的判决,甘愿死于一次对他不正当的审判?其实,当时在雅典,死刑犯并非真的都会死。
他们至少还有三条生路:缴纳罚金赎罪、请求陪审团宽恕、自请流放。
西方法律思想史(复习)
一、古希腊的代表人物: 1.苏格拉底:自然法优于人定法,服从城邦的法律是公民的 义务。 2.伊壁鸠鲁:主张唯物论、无神论;认为快乐是人的最终目 的;国家和法律产生于契约;法律就是宣布正义,强调对 法律的遵守。 3.斯多葛学派:代表人物芝诺,认为国家是自然的联合体, 一切人自然平等,是同意的世界国家的公民;自然规律就 是自然法,规范着人们的行为。 4.柏拉图:从哲学王的统治到根据法律的统治的转变。 5.亚里斯多德:主张良法之治。两层含义:已成立的 发了获 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制定得良好的 法律。
二、代表人物
• 2.德沃金 整体性法律观:法律由规则、原则与政策构成。 公民权利理论
3.罗尔斯 正义的两个原则: 第一个正义原则:每个人对所有人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 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即平等自由原则)。 第二个正义原则:社会和经济不平等应这样安排它们: (1)在与正义的储 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即差别原则); (2)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即机会 的公平平等原则)。 第一个正义原则相对于第二个正义原则的优先性,即只有在满足了所有 人的基本平等自由之后,才能涉及社会利益和机会的分配。不能因为 较大的经济利益而侵害到公民上述基本权利和自由。这是罗尔斯正义 理论与功利主义最大的区别,也是罗尔斯正义理论的精髓和特色所在。
三、自然法学与价值分析方法
1.法学价值分析方法:从一种价值入手对一法律制度的评价,以一 种超越现行法的姿态对现行法进行批判。 2.法学价值分析方法的理论假设 (1)自然法高于人定法 (2)人类必有共性。人有共同的本性,法律应当顺应人性使人得 到发展,凡是妨碍人性发展的法律都是恶法。 (3)普遍的法律才适合人的天性。
古希腊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古希腊,作为西方文明的摇篮,其法律制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公元前5世纪,雅典民主政治达到顶峰,然而,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却在这个时期达到了高潮。
本文将以苏格拉底之死这一著名法律案例,探讨古希腊法律与社会道德的关系。
二、案情简介苏格拉底(公元前469-公元前399年),古希腊著名哲学家,被誉为西方哲学之父。
他以其独特的教学方法——“苏格拉底式提问法”而闻名。
然而,他的哲学思想却引起了当时雅典社会的强烈反响。
公元前399年,雅典法庭以“不敬神灵”和“腐蚀青年”的罪名判处苏格拉底死刑。
苏格拉底本人并未进行有力的辩护,他坚持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无过错,并表示接受判决。
最终,苏格拉底饮鸩而死,享年70岁。
三、案件分析1. 案件背景苏格拉底生活在雅典民主政治时期,然而,民主制度并非完美。
当时雅典社会存在许多弊端,如贫富差距、政治腐败等。
苏格拉底以其独特的思想触动了当时的道德观念,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
2. 案件焦点(1)不敬神灵苏格拉底被指控不敬神灵,主要原因是他不承认雅典神庙中供奉的神灵,并声称自己认识的神比雅典人更神圣。
然而,在古希腊,神灵被视为至高无上,不敬神灵被视为严重的罪行。
苏格拉底的行为触犯了当时的宗教信仰,因此被判处死刑。
(2)腐蚀青年苏格拉底被指控腐蚀青年,主要原因是他的学生中有些人犯下了罪行。
然而,苏格拉底始终坚持自己的哲学思想,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无过错。
他认为,自己只是在引导学生思考,帮助他们寻找真理。
然而,在当时的雅典社会,这种行为被视为腐蚀青年,因此也被判处死刑。
3. 案件影响苏格拉底之死对古希腊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它揭示了古希腊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其次,它促使人们反思民主制度的弊端;最后,它为后世哲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法律与社会道德的关系1.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在古希腊,法律被视为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苏格拉底之死表明,当时的法律体系已经无法适应社会的发展,导致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
西方法律思想史重点
一²古希腊罗马时期古希腊“法由神启”——“法由人定”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正义、法治优于一人之治)伊壁鸠鲁、斯多葛学派正义与法律、自然法与人定法法治、民主、自由(一)“法由神启”1.法非人定自然哲学家阿那克西曼得:“万物由之产生的东西,万物复归于它,这就是命的规定。
”自然哲学家赫拉克里特:“对于神来说,一切都是美的、善的和公正的”…“人类的一切法律都因那唯一的神的法律而存在。
”“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2.人们可以通过神启知道法律。
“法律是神赐予人类最伟大的礼物”3.法律在早期与宗教、伦理、哲学相混杂(二)法由人定1.“智者”(诡辩学派)BC5—BC4 宗教与哲学分离“人民的教师”2.“智者”的观点研究重点:人本身、社会普罗泰哥拉Protagoras “人是万物的尺度。
”以人为中心,以人为标准的立法、司法的思考“人本主义”“国家和法律并非神造,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
”3.对“智者”观点的评价、分析(1)“以人为本”、“法由人定”,突出了人的作用,为雅典公民参与政治活动提供理论基础(2)观点形成的原因古希腊活跃的奴隶制经济下,民主制的发达及个人对城邦生活的要求(一)苏格拉底《对话集》“认识你自己。
”“正义才是法律的灵魂,人们是可以通过理性来把握正义的。
”(二)柏拉图《共和国》The Republic《政治家篇》The Statesman《法律篇》The Laws法律观点:1.《共和国》(1)正义观。
对个人:善良;对国家:每个人各司其职、互不干扰启示:法律正义首先指一定的秩序(2)理想国金(统治者)。
银(军人)。
铜。
铁(生产者)2.《政治家篇》“人治是否优于法治?”反思法治的原则3.《法律篇》法治观的集中体现(三)亚里士多德Aristotle《伦理学》。
《政治学》。
《雅典政制》法律思想1.法律正义论:平等、中庸“正义”首先意味着“平等的分配政治权利”数量平等数量上相等比值平等按比例分配平等≠平均中庸2.分配正义、矫正正义分配正义:社会成员按比例分配权利义务矫正正义:分配正义被非法行为破坏——法律惩罚——补偿——重新分配3.法治论(1)“法治是良法与守法的结合”—《政治学》(2)法治优于一人之治的原因不受感情左右的治事者更为优良轮流执政更利于权力的平等(3)法的权威法律实效—服从—法的权威伊壁鸠鲁学派和斯多葛学派的法律思想BC4—BC3 希腊化时期政治生活——个人生活(一)伊壁鸠鲁学派的社会契约论伊壁鸠鲁:法律是人们在交往中签订的互不侵犯契约(二)斯多葛学派的自然法思想芝诺Zenon万事万物依照其本性生活就是好的、善的本性——规律、自然理性自然法总结1.古希腊法律思想的主题正义、法治、民主、自然法2.古希腊法律思想产生的背景地理政治因素:没有统一全境的国家经济因素:海洋文化、对财富的追逐、珍视权利二²古罗马西塞罗的自然法、法律与政体、法律与执政官罗马法学家的自然法、法的概念与分类以自然法观念为核心、具有较强的实践性、概念精细、法理深邃西塞罗的自然法思想1.法的本质《论法律》(1)“正确的理性就是法”真正理性的法是与自然相适应的、永恒的、适用于所有人的法的权威平等(2)法律具有正义的美德(见课件)2.自然法与人定法(实在法)?法律可以使权利产生非正义人定法有善、恶之分衡量的标准——“自然”、“理性”小结:(1)法有自然法与人定法之分(2)自然法的本质是正确的理性(3)自然法是人定法正义的基础(4)不符合自然法的人定法是无效的正确的理性=自然宗教意义——中世纪神学自然法人、理性——人本主义自然法(资产阶级自然法)法律同政体、执政官的关系《论共和国》1.共和政体是依照正义和自然法组织起来的最完美形式2.执政官的权力来源于法律,同时法律也是执政官执政的良好保障“执政官是会说话的法律,法律是不会说话的执政官。
论苏格拉底时期的西方政治思想
论苏格拉底时期的西方政治思想{提要}苏格拉底所生活的时代,正是雅典民主政治的黄金时代。
经过几百年的民主政治改革,在黄金时代产生了智者学派这样的专为富裕阶层服务的群体,智者学派尤擅诡辩和演讲,诡辩术等的发展,促进了民主政治的繁荣,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参政人政治素养的提升。
苏格拉底对于人自身的理性思考,推动了西方民主政治的理性化发展。
苏格拉底最终以及自己的生命维护城邦和法律,为近现代西方民主政治的发展保留了历史渊源。
苏格拉底生活在公元前5--4世纪的雅典城,这时期的雅典,正处于民主政治发展的黄金时期。
从公元前七世纪开始的雅典民主政治的发展,经过梭伦改革、皮希特拉图、克里斯提尼和伯利克里改革的雅典,是民主政治的源头,是古希腊政治生活最活跃、开明的时期。
一、雅典民主政治的发展公元前594年,梭伦当选为执政官,在经济和社会各方面进行一系列改革。
废除债奴制,废除旧氏族贵族世袭特权,不再以出身而以财产的数量来划分公民等级,调和了各阶层之间的矛盾,促进公民意识的觉醒和公民权利的行使。
恢复和提高几乎已经丧失作用的公民大会的权力,建立四百人议事会,前三等级公民均可入选,为公民参与政治提供了合法途径。
梭伦改革是雅典城邦历史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奠定了雅典民主政治的基础,将国家引上民主的轨道。
其后的几十年里,皮希特拉图和克里斯提尼分别对雅典民主政治做出相应的改革,推动雅典民主政治的发展。
公元前5世纪,伯利克里时期是雅典民主政治的“黄金时期”。
担任首席将军的伯利克里进行改革。
改革主要内容有,所有成年男性公民可以担任一切官职。
五百人议事会职能进一步扩大。
陪审法庭成为最高司法与监察机关。
为鼓励公民参政议政,采取与会津贴制等措施。
雅典民主政治在伯利克里时代发展到顶点。
民主政治产生了积极的效果,它为希腊文化取得广泛和创造性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条件。
在伯利克里时代,雅典成为整个希腊经济、政治、文化的中心,并为希腊世界带来新的思想和新的意识。
西方民主法治的起源
答案:B
四、不能从情境材料整体上获取信息 【典题剖析】 罗马法规定:当事人若不向法庭提起诉 讼,法庭即不予受理;一个人除非被判有罪,否则即是无罪 之人;一个被控有罪的人,可在宣判前为自己辩护;法官审 判应重证据等。这些规定后来成为现代法治的重要原则。下 列各项中,符合上述规定的是( ) A.法庭立案与否皆取决于案情 B.被告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无罪 C.被告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辩护 D.证据是法官判案的唯一依据
迷途指津 一、因审题疏忽大意而错选 【典题剖析】 “法律条文没有作出规定的,法官就不 能受理。譬如有公民的奴隶被人拐走或偷跑掉,此公民要求 法律受理就要找法官,向他申明:根据某某法律,我认为此 奴隶应归我所有。法官确认后才能受理。”这一描述主要说 明罗马法( ) A.重视法律程序 B.保留习惯旧俗 C.强调法官至上 D.体现人人平等
解析:形式主义是法学中的一个流派,它着重审讯过程 中的公平更甚于最后的实质结果。因庭审过程中原告的口 误,而判决已提供了确凿证据的原告败诉,这正好体现了注 重审讯过程中的公平更甚于最后的实质结果,故B项正确。 罗马法重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重视形式就是为了确保审判 程序的公正性,使贵族不能对法律进行随意的解释,因此, A、C、D三项都是错误的。
(2)确立:奠基——梭伦改革;确立——克利斯提尼改 革;黄金时代——伯利克里改革。 (3)评价:雅典开世界民主政治的先河,为后世提供了 值得参照的政治体制;但雅典民主政治是小国寡民的希腊城 邦的产物,是奴隶主阶级的民主政治,是建立在对广大奴隶 的剥削与压迫的基础之上的,因而有其时代的局限性。
2.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1)起源:习惯法;《十二铜表法》。 (2)发展完善:公民法;万民法;《民法大全》。 (3)内容:提倡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约或消 除父权和夫权,保证子女的财产权和婚姻自主权;承认私有 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渗透自然法的思想等。
中西方传统思想政治教育之比较
中西方传统思想政治教育之比较---以孔子与苏格拉底为例摘要:东西方的两位思想家孔子和苏格拉底,对于人事、道德、思想教育等方面问题诸多有相似之处,然而,由于中西方历史文化背景不同,孔子的守成态度与苏格拉底的批判精神也反映出两位鼻祖各自的思想倾向对比。
由此比较中西方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在价值取向、思想政治教育形态、思想政治教育方式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它们主要表现为注重整体价值取向与个体价值取向。
强调德治与强调法治、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等方面的区别。
关健词: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孔子;苏格拉底;比较不管是在中国还是在西方,思想政治教育自古有之,中国传统思想政治教育以伦理道德教化为中心,政治要求寓于伦理道德的教化之中,伦理政治化,政治伦理化,形成了以儒家思想为主干的、把伦理教化和政治教化融为一体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模式。
中国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思想大多体现在个人经验和直觉感悟,具有一定的感性色彩;而西方的思想政治教育思想大多注重科学研究和逻辑分析,理性色彩浓重,并具有强烈的反思和批判精神。
说起中西方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的鼻祖,人们不禁会想起中国的孔子和西方的苏格拉底,两位圣贤在中西文化传统中的历史地位大致相当,难分伯仲,他们都是用“述而不作”这种方式表达思想——格言式的孔氏“论语”是孔门弟子整理而成的,论辩式的苏氏“论语”则是柏拉图、色诺芬等人记载下来的。
不过,两位圣贤之间存在很多差异:孔子怀有强烈的入世之心,为了重返仕途,曾多年风尘仆仆地奔走于各国;苏格拉底始终安心做一个职业的雕刻技师,喜欢利用业余时间漫步雅典街市,自由闲适地找人谈天。
此外,孔子晚年的基本身份是教师,招收的学生比较多,有“弟子三千,七十二贤”的说法,相比之下,苏格拉底的朋友比较多,在交往的过程中,平等的争辩随处可见。
由于这两位思想家的思想在中西方薪火相传,影响深远,将他们的部分思想作一比较研究,可以进一步帮助我们理解传统中西方思想政治教育的共性与个性。
西方政治思想.doc
苏格拉底:研究人类本身,即研究人类的伦理问题,后人称苏格拉底的哲学为“伦理哲学”。
他为哲学研究开创了一个新的领域,在哲学史上具有伟大的意义。
苏格拉底是与智者同时代的人,他与智者一起,推动了希腊哲学研究兴趣的转向,即由自然转向人和社会。
苏格拉底是西方哲学和科学理性主义主流传统的开创者。
他强调:道德是城邦政治的基础,而知识和教育是城邦政治的根本。
并提出了“美德即知识”的名言。
总之,他的思想代表了希腊城邦高度发达的政治成就。
治国苏格拉底主张专家治国论,他认为各行各业,乃至国家政权都应该让经过训练,有知识才干的人来管理,而反对以抽签选举法实行的民主。
他说:管理者不是那些握有权柄、以势欺人的人,不是那些由民众选举的人,而应该是那些懂得怎样管理的人。
他还说,最优秀的人是能够胜任自己工作的人。
社会评价神的观念一直是希腊哲学的起源地和归宿,而希腊哲学在其发展中也不断改变和净化了人们原先的神观念,两方面是彼此互动的。
作为一位最具原创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从敬畏神吸取了他变革哲学的智慧和力量。
苏格拉底被称为西方的孔子,这是因为他们都开创了一个新的时代,这个时代并不是靠军事或政治的力量所成就的,而是透过理性,对人的生命作透彻的了解,从而引导出一种新的生活态度。
苏格拉底是哲学的圣徒和殉道者,至今,没有哪位哲学家像他那样痴迷于过一种正义的生活。
他把一个人的生命充分活了出来,从他一生的经历中,我们可以获得启发,体认人生总是会面临各种遭遇,会有得意失意,即使面对不义时,都要坦然接受。
更重要的是,人活在世界上,要把关注的重点由外在转向内在。
柏拉图:柏拉图认为,自然界中有形的东西是流动的,但是构成这些有形物质的“形式”或“理念”却是永恒不变的。
这可以作为柏拉图的“理念论”的一个初步的解说。
柏拉图认为,知识是固定的和肯定的,不可能有错误的知识。
但是意见是有可能错误的。
柏拉图的《理想国》还向我们描绘出了一幅乌托邦的画面,他认为国家应当由哲学家来统治。
古希腊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古希腊是西方文明的发源地,其法律制度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
在古希腊,法律不仅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更是公民道德和公共利益的体现。
本文将以苏格拉底之死这一著名案例,探讨古希腊的法律观念和司法实践。
二、案情简介苏格拉底(Socrates,公元前469年-公元前399年),古希腊著名哲学家,被后人尊称为“西方哲学之父”。
苏格拉底一生追求真理,崇尚道德,对当时雅典的社会风气和政治制度进行了深刻的批判。
然而,正是他的这些言论和行为,导致了他最终的悲剧。
公元前399年,雅典法庭以“腐蚀青年”和“不敬神灵”的罪名对苏格拉底进行了审判。
在审判过程中,苏格拉底多次强调自己无罪,并试图为自己辩护。
然而,最终他还是被判有罪,并被判处死刑。
三、审判过程1. 提起公诉公元前399年,雅典公民安尼图斯(Anytus)和梅勒托斯(Meletus)向法庭提起公诉,指控苏格拉底腐蚀青年和不信神灵。
他们认为苏格拉底通过言论和行为,使雅典的青年失去了信仰,对雅典社会造成了危害。
2. 公开辩论在审判过程中,苏格拉底与公诉人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他承认自己曾与青年交往,但他认为这并非腐蚀,而是引导他们追求真理。
至于不信神灵的指控,苏格拉底则表示,他并不否认神的存在,只是对当时的神庙祭司们所信奉的神灵表示怀疑。
3. 判决经过审理,雅典法庭最终以多数票判定苏格拉底有罪。
在宣判时,法庭允许苏格拉底提出赦免请求,但苏格拉底拒绝了这一请求,并表示自己愿意接受死刑。
四、苏格拉底之死根据古希腊法律,苏格拉底被判死刑后,有权选择用毒药自杀或被处死。
苏格拉底选择了前者,并在公元前399年饮用毒药,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五、案例分析1. 古希腊法律观念苏格拉底之死反映了古希腊法律观念的几个特点:(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无论苏格拉底是哲学家还是普通人,都必须接受法律的审判。
(2)法律强调道德和公共利益。
苏格拉底的言论和行为被认为是对雅典社会道德和公共利益的危害,因此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从苏格拉底之死相关理论
从苏格拉底之死(法律需要被信仰)按照雅典当时的规定,苏格拉底是可以被免除惩罚,甚至是可以逃跑的。
但是苏格拉底并没有这样做,他告诫他的学生和朋友:“对抗不公正的审判,越狱的确是一种正义,但遵守即便是不公正的法律,同样是正义要求。
否则人人都会以自己认为的正义为借口破坏社会秩序。
”在他看来,法律是神圣的,即便是“恶法”,也要去遵守。
“恶法”非法?如果法律本身就有毛病、不公正,那么是很难树立起法律的权威,赢得人们的信任。
西方著名学者伯尔曼曾经在《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一书中指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就不会运作;不仅涉及理性和意志,而且涉及感情、自觉和信仰,涉及整个社会的信奉。
”[①]法律的信仰表现为人们对法律要求表现出一种忠诚意识、神圣崇尚、巨大热情和高度信任。
法律只有真正被信仰、崇尚,才能树立起人们对法律的权威意识;法律也只有真正被信仰,才能更好地立法、执法和守法,从而更好地推进法治建设。
信仰作为一种精神上对某种信念持坚定不移的追求方式,那么建立在法律之上的信仰将会怎样呢?一旦人们树立起对法律的信仰,内心就会对法律有崇敬感和信任感。
在这种信仰的支配下,人们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社会生活也会步入有秩序的规则之中。
“一个民族的生活创造它的法治,而法学家创造的仅仅是关于法制的理论。
”[②]当人们把自己的生活融进法律的活动中,亲自体验法律、感知法律,对法律的信仰也就自然而生。
如果法律从立法时开始就离开了民众的参与支持,法律越来越职业化、精英化,那么这样还有利于法律信仰的实现吗?法律的核心功能在于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法律一旦被信仰,我们就无需担心法律得不到普遍的服从和贯彻实施,也无须考虑公民的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更无须担心任何个人、团体甚至国家政府的违法行为得不到纠正和惩罚。
”[③]被信仰的法律将会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对立法、执法、守法产生很大的促进作用。
具体而言,法律一旦被信仰,人们会崇尚法律的权威,消费法律,享受法律。
西方古代法律逻辑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古希腊雅典是西方文明的发源地之一,也是民主政治的摇篮。
在古希腊,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工具。
本文将以古希腊雅典的著名案例——“苏格拉底之死”为例,探讨古代西方法律逻辑的应用。
二、案例概述苏格拉底(公元前469年-公元前399年)是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被后人尊称为“西方哲学之父”。
然而,这位伟大的哲学家却因一场法律纠纷而走向了生命的终点。
公元前399年,雅典法庭以“腐蚀青年”和“不敬神灵”的罪名判处苏格拉底死刑。
尽管苏格拉底在法庭上进行了有力的辩护,但最终还是未能逃脱死亡的命运。
这场悲剧背后,反映出了古希腊法律逻辑的复杂性。
三、案例分析1. 法律逻辑的运用(1)证据与推理在苏格拉底案件中,原告提出了两项指控:腐蚀青年和不敬神灵。
原告在法庭上提供了大量证据,如苏格拉底的言论和行为等,以证明其指控。
而被告苏格拉底则通过反驳原告的证据,运用逻辑推理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2)辩论与反驳在法庭辩论中,苏格拉底运用了反驳技巧,对原告的证据进行了逐一剖析。
他不仅质疑原告的证据,还揭示了原告在逻辑上的错误。
这种辩论方式体现了古希腊法律逻辑的精髓。
2. 法律逻辑的局限性(1)价值观的差异古希腊社会是一个多神教社会,人们对神灵的信仰和崇拜程度较高。
而苏格拉底则是一个无神论者,他的思想和行为与当时的社会价值观产生了冲突。
这种价值观的差异导致了法律逻辑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局限性。
(2)法律制度的缺陷在古希腊,法律制度尚不完善,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往往受到政治和舆论的影响。
在苏格拉底案件中,法官受到了政治压力,最终做出了对苏格拉底不利的判决。
四、案例启示1. 法律逻辑的重要性苏格拉底案件告诉我们,法律逻辑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在处理案件时,法官和律师应充分运用法律逻辑,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2. 法律与价值观的关系法律与价值观密不可分。
在处理案件时,法官和律师不仅要遵循法律逻辑,还要关注案件背后的价值观。
苏格拉底与西方法治
一、苏格拉底生平
苏格拉底(∑ωκρτη );英译:Socrates; 公元前469—公元前399),著名的古希腊 的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他和他的学 生柏拉图,以及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 被并称为“古希腊三贤”,更被后人广泛 认为是西方哲学的奠基者。
(一)出身
苏格拉底出生于希腊雅典一个普通公民的家庭 。其父是雕刻匠,母亲是助产妇。 苏格拉底生 就扁平的鼻子,肥厚的嘴唇,凸出的眼睛,笨 拙而矮小的身体。他容貌平凡,语言朴实,却 具有神圣的思想。 他出生在希波战争取得完全胜利的时刻,成长 在公元前5世纪伯里克利的盛世,当时正值智 者从全希腊各地云集雅典,给民主制度雅典带 来了许多新知和自由论辩的新风尚的时期。
古希腊戏剧
(二)雅典民主的概念及特点
关于民主的概念。 雅典的民主政治不仅是古代希腊的典范,而且是整个 古代世界的典范。雅典的民主政治不仅是人类历史的 首创,而且直接影响了后世西方的政治制度。在现代 西方国家语言里,如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 俄语等语言中的“民主”一词,都是从古希腊语的 “demokratia”一词演变而来。古希腊语中的 “demokratia”一词,由“demos”和“kratos”两部 分构成,“demos”的意思是“人民”、“地区”, “kratos”的意思是“统治”、“管理”,因此所谓 “民主”是指“人民的统治”或者“人民的管理”。
克里斯提尼
陶片放逐法
陶片放逐法是雅典城邦保证民主政治不 受侵害的一项重要制度。它规定在公民 大会上通过投票决定放逐那些危害国家 的政治野心家,进行表决时公民在贝壳 或着陶片上写下应被放逐的人的名字, 如某人的得票超过 6000,则被放逐到国 外,10年以后才准许返回。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太阳神阿波罗
德尔斐考古遗址(阿波罗神庙), 1987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神谕
德尔斐的圣地实际上是“神谕性的”,在这里神的话 语通过皮媞亚(德尔斐的女预言者)下达到凡人。这 个女祭司传统上是一个未受过教育的年轻处女(后期 演变成了一个老年妇女,但仍著少女的服饰),她坐 在一个三脚架上,这个架子支在产生神谕的沟壑( ἄδυτον / Adyton)中,下面就是产生天然气的裂缝。 皮提娅手持着一个“phiale”(用于浇祭用的扁盘子) 以及一支月桂(阿波罗的神树)。
街头辩论
智者Sophists
40岁左右,他成了雅典的远近闻名的人 物。他在雅典和当时的许多智者辩论哲 学问题,主要是关于伦理道德以及教育\ 政治方面的问题,被认为是当时最有智 慧的人。 克勒丰,德尔菲,阿波罗神庙,神谕。 认识你自己。
(三)全希腊最聪明的人
苏格拉底常说:“我只知道自己一无所知。” 他访问了雅典城里以智慧著称的人,包括著名 的政治家、学者、诗人和工艺大师。结果他发 现,所有这些人都只是具备一方面的知识和才 能,却一个个都自以为无所不知。 他以自己的无知而自豪,并认为人人都应收学费,述而不作
青少年时代,苏格拉底曾跟父亲学过雕刻手艺 。后来靠自学成了一名很有学问的人。他以传 授知识为生,30多岁时做了一名不取报酬也不 设馆的社会道德教师。 苏格拉底把自己看作神赐给雅典人的一个礼物 、一个使者,任务就是整天到处找人谈话,讨 论问题,探求对人自己最有用的真理和智慧。 因此他的一生大部分是在室外度过的,喜欢在 市场、运动场、街头等公众场合与各方面的人 谈论各种各样的问题。
苏格拉底与西方法治
大纲
一、苏格拉底生平 二、苏格拉底与西方法学教育 三、苏格拉底与西方民主政治 四、苏格拉底与西方司法制度 五、小结
拉斐尔:《雅典学院》 (1510~1511年作)
12: 苏格拉底
1: 埃利亚的芝诺 或者 季蒂昂的芝诺? — 2: 伊壁鸠 鲁 — 3: Unknown — (曼托尼公爵弗里德里希二世?) 4: 阿那克西曼德 或者 波伊提乌 或者 恩培多克勒? — ? 5: 阿维森纳 — ? 6: 毕达哥拉斯 — ? 7: 亚历山大大帝 或者 阿尔西比亚德斯? — ? 8: 安提斯泰尼 或者 色诺 芬? — ? 9: 希帕提娅 — (Francesco Maria della Rovere or Raphael's mistress Margherita.) 10: Aeschines or 色诺芬? — ? 11: 巴门尼德? — ? 12: 苏格拉底 — ? 13: 赫拉克利特 — (米开朗基罗). 14: 柏 拉图 手持 《蒂迈欧篇》 — ( 达芬奇). 15: 亚里士多德 手持《伦理学》 — ? 16: 第欧根尼 — ? 17: 普罗提 诺? — ? 18: 欧几里德 or Archimedes with students — ( Bramante)? 19: Strabo or 琐罗亚斯 德? — (Baldassare Castiglione or Pietro Bembo). 20: 托勒密 — ? R: Apelles — (Raphael). 21: Protogenes — (Il Sodoma or Perugino)
一、苏格拉底生平
苏格拉底(∑ωκρτη );英译:Socrates; 公元前469—公元前399),著名的古希腊 的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他和他的学 生柏拉图,以及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 被并称为“古希腊三贤”,更被后人广泛 认为是西方哲学的奠基者。
(一)出身
苏格拉底出生于希腊雅典一个普通公民的家庭 。其父是雕刻匠,母亲是助产妇。 苏格拉底生 就扁平的鼻子,肥厚的嘴唇,凸出的眼睛,笨 拙而矮小的身体。他容貌平凡,语言朴实,却 具有神圣的思想。 他出生在希波战争取得完全胜利的时刻,成长 在公元前5世纪伯里克利的盛世,当时正值智 者从全希腊各地云集雅典,给民主制度雅典带 来了许多新知和自由论辩的新风尚的时期。
苏格拉底地说过两句话:“结婚不结婚 ,无论你选择哪一样,都会后悔的。 ”“如果你娶到一位好妻子,那么你将 得到终身的幸福;如果你娶到一位恶妻 子,那么恭喜你,你将要成为一个哲学 家。”
(五)苏格拉底之死
后来,苏格拉底被控,以藐视传统宗教 、引进新神、败坏青年和反对民主等罪 名被判处死刑。他拒绝了朋友和学生要 他乞求赦免和外出逃亡的建议,饮下毒 酒自杀而死,终年70岁。
(四)家庭
苏格拉底的妻子名叫灿蒂柏(Xanthippe),颇有悍 名。夫妻的感情并不和睦,因为这位大师终日在雅典 的大街上,或在神庙前,和一般青年讲学论道,在妻 子的眼光中,苏格拉底是一个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 人,是一个只带回麻烦而不带回面包的懒虫。 苏氏常 自称为「牛虻」,他的妻子也这样叫他。每当灿蒂柏 大发雷霆的时候,这位大哲学家总是默默的,这使得 强悍的妻子没辄。据说有一次,当苏氏仍作无言的抗 议时,他的妻子气闷不过,在盛怒之下,将一桶水泼 浇在丈夫的头上,这位大师只微笑著说:「我知道在 阵雷之后,一定会有疾雨的。」
《雅典学院》(英The School of Athens / 意 Scuola di Atene)创作于1510~1511年,是意大 利文艺复兴时期画家拉斐尔26岁时的作品。 希腊与希腊人。言必称希腊。城邦,海洋民族。 工商业经济,民主政治,民族精神。 苏格拉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苏格拉底生活在一 个什么时代?
二、苏格拉底与西方法学教育
苏格拉底的教学方法被称之为辩证法( Dialectics)。他主要采用对话式、讨论 式、启发式的教育方法,通过向学生提 问,不断揭露对方回答问题中的矛盾, 引导学生总结出一般性的结论。 苏格拉底与学生讨论道德问题。雅典与 斯巴达,欺骗。
这就是苏格拉底的教学方法。它通过双方的辩 论,一问一答,不断揭露对方的矛盾,迫使对 方不得不承认错误,从而否定自己原来已经肯 定的东西,以求得一般的概念,这种方法当时 叫做“辩证法”,苏格拉底是西方最早使用“ 辩证法”一词的思想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