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警戒质量管理之风险识别与评估
药物警戒药品风险管理制度
药物警戒药品风险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药品风险管理活动,确保药品风险效益平衡,降低药品安全性风险。
内容
1、药品风险管理,是对药品的风险/效益进行综合评价,并采取适宜的策略与方法,将药品安全性风险降至最低的一个管理过程。
药品风险管理活动包括沟通、对外信息发布、实施重点监测、修改药品说明书、暂停生产销售、召回、撤市、救治、补偿机制等方面,是贯穿整个药品生命周期的持续过程。
2、药品的风险组成,分为天然风险和人为风险。
天然风险包括已知的和未知的不良反应;人为风险包括不合理用药、用药差错、药品质量问题、认知局限、社会管理因素等。
3、药品风险管理的步骤:
3.1风险识别:是对已知的风险与潜在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的过程。
3.2风险评估:是分析风险的性质、特点、频度和严重程度,确认在一定的社会经济背景下人们可接受的风险水平的过程。
3.3风险干预:是对产生的风险因素进行有效控制的过程。
如采取一些减轻风险(最小化药品风险)、预防风险(药品预警活动)、回避风险(撤销药品上市权)、转移风险(药事经济组织购买商业保险)和接受风险(有意识地选择承担风险后果)的措施或方法。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在医疗领域,药物的研发和使用是为了拯救生命、缓解病痛,但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
为了最大程度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应运而生。
药物警戒,简单来说,就是对药物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的科学活动。
而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则是为了确保这些活动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从而为患者的用药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为什么需要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
随着医药技术的不断进步,新药不断涌现,药物的使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
然而,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并不是在上市前的临床试验中就能完全确定的。
有些罕见的不良反应可能在大规模人群使用后才会显现出来。
例如,某些药物在长期使用后可能会导致严重的肝肾功能损害,或者引发心血管系统的并发症。
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这些问题,将会给患者带来极大的伤害。
因此,通过建立规范的药物警戒体系,对药物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安全性进行持续监测和评估,就显得尤为重要。
那么,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它涵盖了药物警戒体系的各个方面。
从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要求,到药物警戒活动的流程和方法,再到文件管理和数据处理,都有明确的规定。
在组织机构和人员方面,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药物警戒部门,配备足够数量的、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
这些人员需要熟悉医学、药学、流行病学、统计学等相关领域的知识,能够准确判断和处理药物不良反应事件。
同时,还应当建立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确保药物警戒工作的高效运行。
药物警戒活动的流程和方法也是规范的重要内容。
这包括对不良反应的收集、报告、评价和处置。
企业应当建立有效的渠道,收集来自医疗机构、患者、药品监管部门等各方的不良反应信息。
对于收集到的信息,要进行科学的评价,判断其与药物的关联性,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修改药品说明书、暂停药品生产销售、开展进一步的研究等。
此外,还应当对药物的风险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新的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草案)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规范药物警戒工作开展,确保药品风险效益平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责任主体和要求)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是药物警戒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三条(总体目标)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健全的药物警戒体系,开展有效的药品风险管理活动,进行合理的安全性信息沟通,以实现以下药物警戒的总体目标:(一)遵守国家有关药物警戒的法律法规要求;(二)预防任何可能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三)促进安全有效地使用药品,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患者、医护人员及公众传递与药品有关的安全性信息。
(四)保护患者健康和公众健康。
第二章药物警戒体系第四条(总体目标)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健全的药物警戒体系,设立体系目标和要求,通过开展质量计划、质量依从、质量控制和保证、质量改进等药物警戒体系管理活动,将体系目标和要求系统地贯穿到药物警戒的全部工作中。
第五条(人员职责)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确保实现既定的药物警戒体系目标,相关岗位的人员应当共同参与药物警戒体系的建立和维护,承担各自的职责。
第六条(体系构成)药物警戒体系应当与机构规模、工作内容、所持药品安全性情况相适应,应当包括合理的组织机构、人员、文件、设施设备、计算机系统等。
第七条(一致性要求)药物警戒工作开展应当与药物警戒体系目标和要求、相关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保持一致。
第八条(内审开展要求)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定期及在药物警戒体系或药品安全性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评估药物警戒体系和药物警戒相关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要求、是否适应药物警戒工作的开展和药品风险的控制。
第九条(内审评估要求)上市许可申请人和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内审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分析评估,依据结论制定并完成相应的改进措施,不断提升药物警戒管理水平,保证药物警戒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药物警戒与药品风险管理
产品注册
关键临床试验 (II/III 期)
批准上市
两者都贯穿于药品整个生命周期
药物警戒与药品风险管理
技术层面上的关注点不同 药品风险管理:沟通、对外信息发布、实施重点监测、修改药品说明书、暂停、召回、撤市、救治、补偿机制等方面。 药物警戒:在确保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的同时,更有意识的向大众广泛普及与渗透药物信息,如在警戒信息的普及教育、警戒知识与实践的培训、公众信息交流等。
1961年发生了药物警戒历史上非常关键的一件事。澳大利亚的产科医生,威廉.迈克布来德报告称,胎儿畸形发生率增加了20%, 并且出现了之前从未见过的罕见畸形,短肢畸形(海豹肢)。这一切都与妊娠期使用的药物沙利度胺有关。——《柳叶刀》
全球46个国家约有12000 名“海豹肢畸形”患儿出生,其中,只有8000名活过了第1年。
速报,供风险效益分析和指导用药
不包括
合格
药品
PV和ADRM在药品安全性监测方面的不同:
药品风险管理的基本概念
药物警戒与ADR监测
药品风险管理的主要过程
药品风险管理
02
药品风险管理的基本概念
1964 年,威廉姆斯、汉斯在《风险管理与保险》一书中提出:“风险管理是通过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控制, 以最低的成本使风险所致的各种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的管理方法。
1
2
1962年,美国通过了基福弗.里斯修正案。该法案要求在上市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药物的疗效及安全性的资料。沙利度胺事件也刺激了药物警戒系统自发性呈报的发展,以及欧洲的立法。这包括了,英国1964年的黄卡系统和1968年的药品管理法案,以及欧共体指令。
1974年,法国人首先创造了“药物警戒”(PV)的概念。尽管法国开展药物安全监测比最早建立药物监测体系的欧美国家晚了10余年,但法国人却通过这个概念赋予药物安全以新的内涵。
药物警戒对药物安全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药物警戒对药物安全的影响及应对措施药物警戒是指通过监测和评估药物不良反应(ADR),及时识别和减轻对患者的不良后果的一种方法。
它对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药物警戒也存在一些影响和挑战,需要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以保障药物的安全和有效性。
首先,药物警戒对药物安全的影响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不良反应检测和监测:药物警戒系统可以帮助及时发现和记录药物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
通过对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分析,可以及时提供重要信息,以支持医务人员和制药公司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和决策。
2. 药物效果评估:药物警戒可以帮助评估药物的疗效,包括判断药物治疗的效果和患者对药物的反应。
通过分析不同患者在使用药物后的治疗效果,可以评估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临床应用提供指导。
3. 药物安全性评估:药物警戒可以帮助评估药物的安全性。
通过分析不同群体和年龄段患者使用药物后的不良反应情况,可以评估药物在不同人群中的安全性。
同时,药物警戒系统还可以发现新的潜在的药物风险,并提供相关信息以供制药公司和医务人员参考。
然而,药物警戒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来解决:1. 不良事件报告不准确或不全面:有些不良事件可能由于患者或医务人员的报告不准确或不全面而未被及时发现和记录。
因此,应建立完善的不良事件报告机制,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对药物不良反应的报告意识,以便及时发现和识别不良事件。
2. 缺乏标准化的药物警戒系统:目前,药物警戒系统的标准化程度不高,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药物警戒系统存在一定的差异。
因此,需要建立统一的药物警戒系统标准,以便能够更好地协调和共享药物安全信息。
3. 药物警戒所需资源不足:药物警戒需要大量的资源支持,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
目前,一些地区和医疗机构可能面临药物警戒资源不足的问题。
因此,应加强对药物警戒的投入,提供足够的资源支持,以确保药物警戒的有效运行。
为了应对上述挑战和问题,以下是一些应对措施:1. 加强信息共享与合作:不同国家和地区应加强药物警戒信息的共享与合作,通过建立国际合作机制,共同分享和汇总药物安全信息,以实现药物警戒的跨国界合作。
药物警戒风险管理工作计划
一、前言药物警戒作为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药物警戒风险管理,提高药品安全水平,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建立健全药物警戒体系,确保药物警戒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 提高药物警戒风险管理能力,降低药品安全风险。
3. 加强药物警戒信息收集、分析和报告,及时掌握药品安全状况。
4. 提升公众用药安全意识,保障公众健康。
三、工作内容1.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1)成立药物警戒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药物警戒工作。
(2)明确各部门在药物警戒工作中的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 法规标准与培训(1)组织学习《药品管理法》、《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标准。
(2)开展药物警戒知识培训,提高全员药物警戒意识。
3. 风险识别与评估(1)定期开展药品安全性风险评估,识别潜在风险。
(2)针对高风险药品,制定风险管理计划。
4. 信息收集与分析(1)建立药物警戒信息收集系统,及时收集国内外药品安全信息。
(2)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风险程度。
5. 风险沟通与报告(1)建立风险沟通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业的沟通合作。
(2)及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药物警戒信息。
6. 风险管理措施(1)针对识别出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2)跟踪措施实施情况,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7. 监测与评价(1)定期对药物警戒工作进行全面监测与评价。
(2)根据评价结果,不断完善药物警戒体系。
四、工作措施1.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1)将药物警戒工作纳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
(2)提高全员对药物警戒工作的认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2. 完善制度,明确责任(1)制定药物警戒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
(2)建立药物警戒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3. 加大投入,提升能力(1)加大药物警戒工作经费投入,购置相关设备、软件。
(2)加强药物警戒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在医疗领域,药物的研发、生产和使用是一个复杂且严谨的过程。
其中,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的建立和实施至关重要,它关乎着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公共健康。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药物警戒。
简单来说,药物警戒就是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的科学活动。
随着医药技术的不断发展,新的药物不断涌现,药物的使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
然而,药物在治疗疾病的同时,也可能会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风险。
这就需要我们通过有效的药物警戒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这些问题,以保障公众的健康。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的核心目标是确保药物警戒活动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它涵盖了从药物研发阶段到上市后的整个生命周期。
在药物研发阶段,就需要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预测,制定相应的监测计划。
在临床试验中,密切观察受试者的反应,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
一旦药物上市,更要加强监测,因为药物在大规模人群使用中可能会出现新的不良反应。
那么,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一是要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
负责药物警戒的团队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医学、药学、流行病学、统计学等方面的知识。
他们要能够准确地判断和评估药物不良反应的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是要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
比如,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明确规定了报告的途径、时限和内容要求。
还有风险评估和控制流程,对发现的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并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
三是要有强大的数据管理和分析能力。
药物警戒工作涉及大量的数据,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用药情况、不良反应症状等。
这些数据需要进行准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以发现潜在的风险信号。
四是要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合作。
这包括与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监管部门以及患者的沟通。
医疗机构是发现和报告不良反应的重要渠道,药品生产企业要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负责,监管部门要对药物警戒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而患者的反馈也是非常重要的信息来源。
药物警戒与药品风险管理
04
药物警戒体系建设与完善
法规政策支持与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导
建立健全药物警戒法规体系
制定和完善药物警戒相关法规,明确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的 职责和权限,为药物警戒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制定药物警戒技术标准
建立和完善药物警戒技术标准体系,规范药品不良反应监 测、报告、评估、预警等工作流程,提高药物警戒的科学 性和规范性。
加强政策宣传与培训
加大对药物警戒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药品安 全问题的认识,同时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 的培训,提高其药物警戒意识和能力。
组织架构搭建及职责明确
建立国家级药物警戒机构
成立专门的药物警戒机构,负责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 评估等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完善地方药物警戒体系
质量差异。
原因调查与分析
针对批间差异问题,深入调查 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分析 可能导致差异的原因。
控制策略制定
根据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控 制策略,如优化生产工艺参数 、改进设备性能、提高操作人 员技能等。
持续改进与监测
建立定期回顾和持续改进机制 ,不断监测生物制品的批间差 异情况,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
二者互动关系及实践意义
互动关系
药物警戒与药品风险管理相互依存、相互促进。药物警戒为 药品风险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而药品风险管理则指导药物 警戒工作的开展。
实践意义
通过加强药物警戒与药品风险管理的互动合作,可以更加有 效地监测和控制药品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同时,这种 合作模式也有助于推动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信任度的 提升。
控。
06
未来展望与挑战应对
新技术、新方法在药物警戒中的应用前景
药物警戒风险管理计划模板
药物警戒风险管理计划模板(中英文实用版)**Drug Alert Risk Management Plan Template****药物警戒风险管理计划模板**---**Introduction**The Drug Alert Risk Management Plan Template is a comprehensive guide designed to assist pharmaceutical companies in effectively managing the risks associated with their products.This template outlines the necessary steps and considerations to ensure the safety and efficacy of medications throughout their lifecycle.**简介**药物警戒风险管理计划模板是为制药公司设计的,旨在有效管理其产品相关的风险。
本模板概述了确保药物在整个生命周期内安全有效的必要步骤和考虑因素。
---**1.Risk Identification and Assessment**In this section, companies should identify and assess potential risks associated with their products, including adverse reactions, drug interactions, and off-label use.A thorough analysis of preclinical and clinical data is essential to determine the most appropriate risk management strategies.**1.风险识别和评估**在此部分,公司应识别和评估其产品相关的潜在风险,包括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和超说明书使用。
药物警戒管理制度
药物警戒管理制度一、前言药物在现代医学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们可以帮助患者治疗疾病、缓解病痛,并且改善生活质量。
然而,药物也有一定的风险性,若使用不当或者滥用,就会给患者造成一系列的不良后果。
因此,建立和完善药物警戒管理制度,是每一个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都必须重视和执行的重要任务。
二、定义药物警戒管理制度,是指对于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医务人员和患者在药物使用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的管理体系。
其主要目的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保护患者的生命和健康。
三、目标1. 降低药物不良事件的发生率2. 提高医护人员和患者对药物风险的认知和防范能力3. 建立和完善药物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4. 加强对药物的监测和溯源能力四、主要内容1. 药物的风险评估对于每一种药物,均应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包括其临床应用的适应症、不良反应、禁忌症、用药剂量和用药时机等。
在评估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患者的个体差异和用药情况,并制定相应的用药方案和监测指标。
2. 药品生产和供应环节的质量管理在药品的生产和供应环节,应严格遵守相关的质量管理规范,确保药品的品质和安全性。
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原材料的采购、生产工艺的控制、产品的质量检验和监测等环节。
同时,药品的供应商也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和质量认证。
3. 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医务人员是药物使用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其专业水平和用药风险的认知能力直接影响到患者的用药安全。
因此,医务人员应接受系统的用药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继续教育。
同时,医务人员在用药过程中应加强对患者的用药监测和指导,确保患者的用药依从性和安全性。
4. 患者用药管理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应加强自我管理,提高对药物的认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医务人员应加强对患者的用药宣传和指导,使患者了解药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的识别。
同时,要鼓励患者主动报告和沟通用药过程中的不良反应和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处理。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
附件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全生命周期药物警戒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和获准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药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办者”)开展的药物警戒活动。
药物警戒活动是指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的活动。
第三条持有人和申办者应当建立药物警戒体系,通过体系的有效运行和维护,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
第四条持有人和申办者应当基于药品安全性特征开展药物警戒活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安全风险,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
第五条持有人和申办者应当与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协同开展药物警戒活动。
鼓励持有人和申办者与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相关方合作,推动药物警戒活动深入开展。
第二章质量管理第一节基本要求第六条药物警戒体系包括与药物警戒活动相关的机构、人员、制度、资源等要素,并应与持有人的类型、规模、持有品种的数量及安全性特征等相适应。
第七条持有人应当制定药物警戒质量目标,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对药物警戒体系及活动进行质量管理,不断提升药物警戒体系运行效能,确保药物警戒活动持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八条持有人应当以防控风险为目的,将药物警戒的关键活动纳入质量保证系统中,重点考虑以下内容:(一)设置合理的组织机构;(二)配备满足药物警戒活动所需的人员、设备和资源;(三)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管理制度;(四)制定全面、清晰、可操作的操作规程;(五)建立有效、畅通的疑似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收集途径;(六)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报告与处置活动;(七)开展有效的风险信号识别和评估活动;(八)对已识别的风险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九)确保药物警戒相关文件和记录可获取、可查阅、可追溯。
第九条持有人应当制定并适时更新药物警戒质量控制指标,控制指标应当贯穿到药物警戒的关键活动中,并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一)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合规性;(二)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合规性;(三)信号检测和评价的及时性;(四)药物警戒体系主文件更新的及时性;(五)药物警戒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六)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药物警戒-药品风险管理操作规程
药品风险管理操作规程一.目的:规范药品风险管理操作规程。
二.责任:药物警戒负责人及ADR专员三.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药品风险管理操作规程的确认。
四.内容:1、风险管理是一个标准的系统化管理流程,用以协调、改善和风险相关的科学决策,分为风险启动、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控制、风险沟通、风险审核。
2、风险启动由药物警戒负责人及ADR专员及时识别并控制产品中潜在的药品风险,降低其发生概率,启动、规划一个药品风险管理工作步骤包括:2.1确定存在的问题或风险,包括潜在性的假设。
2.2搜集与风险评估有关的潜在危险、伤害或人体健康影响的背景信息和数据资料。
2.3确定风险管理程序的时限和预期结果。
3、风险评估对于确定的风险,药物警戒相关人员以科学知识鉴定其危害源,并对接触这些危害源造成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三个部分。
3.1风险识别(风险因素):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引起不良反应的关键影响因素,包括企业负责人的风险意识、组织机构、人员配置、管理制度与职责的制定等。
3.2风险分析:是运用有用的信息和工具对已经被识别的风险及其问题进行描述、分析其原因,进而确认将会出现问题的可能性有多大、风险发生的严重性、以及造成的后果。
3.3风险评价:是指根据预先确定的风险标准对已经识别并分析的风险进行评价,即通过评价风险的严重性和可能性从而确认风险的等级。
4、风险控制对于已经评估过的风险,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减少风险,或做出接受风险的决定,使风险降低、达到可接受的水平,用于风险控制的努力程度应与风险级别相适应。
风险控制包括风险降低和风险接受两个部分。
4.1风险降低是指针对风险评估中确定的风险,当其风险超过了可接受水平时,所应采取的降低风险的措施。
4.2接受风险是指考虑到风险等级和降低风险所需的成本两个方面,从而设定一个可以接受的风险等级,一旦风险降低至该等级,就接受该风险。
5、风险沟通在风险控制和风险审核中中间会包含一个风险沟通的过程。
浅析药物警戒信息的收集分析与风险识别
浅析药物警戒信息的收集分析与风险识别摘要:药物警戒是与发现、评价、理解和预防不良反应或其他任何可能与药物有关问题的科学研究与活动。
药物警戒不仅涉及药物的不良反应,还涉及与药物相关的其他问题,如不合格药品、药物治疗错误、缺乏有效性的报告、对没有充分科学根据而不被认可的适应证的用药、急慢性中毒的病例报告、与药物相关的病死率的评价、药物的滥用与错用、药物与化学药物、其他药物和食品的不良相互作用。
本文在现有技术支撑的背景下,从现阶段药物警戒信息资料综合管理的特点出发,结合信息化管理机制下的警戒信息收集分析机制以及传统的药物警戒信息收集处理模式,对相关的数据信息进行收集处理,以加快风险识别分析。
通过高效的风险识别机制构建,形成自动化的信息收集处理模式,为后期的药物安全管控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药物警戒;信息收集分析;风险识别引言:为全面加强药物警戒管理落实,提升药物警戒质量,做好药物警戒信息的收集分析以及风险识别,已经成为当前药物管理单位需要特别关注的内容。
因此相关技术人员综合信息化发展特点以及大数据分析系统,构建出了药物警戒信息处理机制,推动了风险识别工作的落实,也提升了药物警戒综合管理的质量,让药物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化,实现了药物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地,也为后期的工作任务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药物警戒信息的收集分析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包括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反馈的报告)、临床研究数据、文献报道、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或疾病的流行病学信息、非临床研究信息、医药数据库信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发布的相关信息等。
必要时,持有人可通过开展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等方式获取更多信息。
1、药物警戒信息收集分析基本要求应当及时对新的药品安全风险开展评估,分析影响因素,描述风险特征,判定风险类型,评估是否需要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等。
评估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的获益-风险平衡。
应当分析可能引起药品安全风险、增加风险发生频率或严重程度的原因或影响因素,如患者的生理特征、基础疾病、并用药品,或药物的溶媒、储存条件、使用方式等,为药物警戒计划的制定和更新提供科学依据。
药物警戒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药物警戒风险控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药物警戒风险控制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和药物安全水平,根据《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1、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物警戒风险控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2、药学部门负责药物警戒风险控制工作的具体实施;3、医务人员负责按照规定执行药物警戒和监测工作;4、护理人员负责协助医务人员做好药物警戒和监测工作。
三、风险识别1、药学部门应建立健全药物警戒风险识别制度,定期对医院内各类药品进行评价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2、医务人员在开立药物处方时,应仔细了解患者的用药情况,谨慎选择药品,对于存在风险的药物应做好警戒。
四、警戒措施1、医药部门应及时更新药品使用说明书,为医务人员提供正确的用药指导;2、医务人员要善于借鉴相关文献和临床指南,了解药品的特点,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3、严格控制药品的开具和发放流程,杜绝漏诊、错诊、滥用或误用等情况发生。
五、风险监测1、建立对药物使用的监测与评估制度,对使用频繁的药物进行跟踪调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2、医务人员应当将各类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事件及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
六、应急处理1、若发生药物不良反应或意外事件,应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避免进一步恶化;2、对于药物不良反应事件,医院应开展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七、风险评估1、建立药物警戒风险评估制度,对常用药品进行风险评估,并定期公布评估结果;2、临床科室应对用药情况进行核实、复核和评估,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八、培训要求1、医院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药物警戒风险控制的相关知识,提高医务人员的用药安全意识和技能;2、医院可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增强医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风险意识。
九、监督检查1、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医院的药物警戒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2、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医院的药物警戒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药物警戒检查要点
GVP第69-78条,疫苗管理法第57条
PV23
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定期获益-风险评估报告
82.撰写格式和内容是否符合《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撰写规范》或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有关指导原则的要求(*)
83.数据覆盖期是否完整和连续
查看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持有人用户信息和产品信息。
GVP第10条
三、监测与报告
PV15
信息收集途径
51.持有人是否建立了自主的疑似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收集途径(**)
52.信息收集途径和方法是否全面、畅通、有效;收集途径是否包括: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学术文献、上市后研究、数据收集项目、相关网站等(*)
了解持有人如何对药物警戒体系及活动进行质量管理;查看药物警戒体系主文件中有关质量管理的描述;查看持有人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文件,如制度与规程、质量体系文件记录等。
GVP第6-9、106条
PV09
内部
审核
25.是否针对药物警戒体系及活动制定内审计划,并定期开展内审(**)
26.内审是否独立、系统、全面
27.内审前是否制定审核方案,内审记录是否完整(*)
PV13
委托
管理
46.委托开展药物警戒活动的,持有人是否考察受托方的药物警戒条件和能力,双方是否签订协议或在集团内书面约定相应职责与工作机制(*)
47.委托协议或书面约定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48.委托双方工作职责是否清晰、机制是否合理、衔接是否顺畅
49.对受托方是否定期进行审计,对审计结果及存在的问题是否采取了纠正和预防措施(*)
GVP第23、26、106条,疫苗管理法第54条
药物警戒专项审计
药物警戒专项审计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已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许多持有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已经初步建立起一套药物警戒体系。
那么,现在建成的药物警戒体系是否可以满足国家监管部门的要求,是很多持有人药物警戒工作人员所担心的。
现在根据多次的药物警戒专项审计及与业内专家的交流,就药物警戒审计与大家聊一聊。
药物警戒专项审计是一项系统的、严明的、独立且有记录可循的工作。
旨在通过取得并客观地评价证据以明确审计标准的落实程度,并促进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改善。
药物警戒审计是《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里明确规定的事项,“持有人应当定期开展内部审核(以下简称“内审”),审核各项制度、规程及其执行情况,评估药物警戒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
当药物警戒体系出现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开展内审。
内审工作可由持有人指定人员独立、系统、全面地进行,也可由外部人员或专家进行。
”审计的步骤制定策略层面的审计计划一般是以1年为单位,是指一年内一项或多项审计的集合。
审计计划需要经过高层管理人员的批准。
制定操作层面的审计计划:我国《药物警戒检查指导原则》中对所有的检查要点分到五部分:1、机构人员与资源机构人员与资源是药物警戒大厦的基石,没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及人员或者人员没有相应的资源去进行药物警戒工作,药物警戒体系是不可能运作下去的。
药品安全委员会“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当于全国人大,非常设机构但是拥有最高的权力。
管理层+部门负责人模式的药品安全委员会可以在紧急情况时,集思广益,有效应对产品的安全性风险。
实际检查过程中常见问题:持有人已经建立了药品安全委员会,但是在药品安全委员会缺乏一定的章程,或者药品安全委员会形同虚设,甚至有的人员不知道自己是药品安全委员会的一员。
专门的药物警戒部门相信大家都已经耳熟能详,GVP是与GMP/GSP/GCP….具有相同法律地位的法规。
就像负责GMP 的质量部一样,GVP也需要有自己的部门来履行药物警戒相关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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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警戒质量管理之风险识别与评估信号检测
一、持有人应当对各种途径收集的疑似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开展信号检测,及时发现新的药品安全风险。
二、持有人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及产品特点选择适当、科学、有效的信号检测方法。
信号检测方法可以是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审阅、病例系列评价、病例报告汇总分析等人工检测方法,也可以是数据挖掘等计算机辅助检测方法。
三、信号检测频率应当根据药品上市时间、药品特点、风险特征等相关因素合理确定。
对于新上市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要求关注的其他品种等,应当增加信号检测频率。
四、持有人在开展信号检测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信号:
(一)药品说明书中未提及的药品不良反应,特别是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
(二)药品说明书中已提及的药品不良反应,但发生频率、严重程度等明显增加的;
(三)疑似新的药品与药品、药品与器械、药品与食品间相互作用导致的药品不良反应;
(四)疑似新的特殊人群用药或已知特殊人群用药的变化;
(五)疑似不良反应呈现聚集性特点,不能排除与药品质量存在相关性的。
五、持有人应当对信号进行优先级判定。
对于其中可能会影响产品的获益-风险平衡,或对公众健康产生影响的信号予以优先评价。
信号优先级判定可考虑以下因素:(一)药品不良反应的严重性、严重程度、转归、可逆性及可预防性;
(二)患者暴露情况及药品不良反应的预期发生频率;
(三)高风险人群及不同用药模式人群中的患者暴露情况;
(四)中断治疗对患者的影响,以及其他治疗方案的可及性;
(五)预期可能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六)适用于其他同类药品的信号。
六、持有人应当综合汇总相关信息,对检测出的信号开展评价,综合判断信号是否已构成新的药品安全风险。
相关信息包括: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包括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反馈的报告)、临床研究数据、文献报道、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或疾病的流行病学信息、非临床研究信息、医药数据库信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发布的相关信息等。
必要时,持有人可通过开展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等方式获取更多信息。
七、持有人获知或发现同一批号(或相邻批号)的同一药品在短期内集中出现多例临床表现相似的疑似不良反应,呈现聚集性特点的,应当及时开展病例分析和情况调查。
风险评估
一、持有人应当及时对新的药品安全风险开展评估,分析影响因素,描述风险特征,判定风险类型,评估是否需要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等。
评估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的获益-风险平衡。
二、持有人应当分析可能引起药品安全风险、增加风险发生频率或严重程度的原因或影响因素,如患者的生理特征、基础疾病、并用药品,或药物的溶媒、储存条件、使用方式等,为药物警戒计划的制定和更新提供科学依据。
中药、民族药持有人应当根据中医药、民族医药相关理论,分析处方特点(如炮制方式、配伍等)、临床使用(如功能主治、剂量、疗程、禁忌等)、患者机体等影响因素。
三、对药品风险特征的描述可包括风险发生机制、频率、严重程度、可预防性、可控性、对患者或公众健康的影响范围,以及风险证据的强度和局限性等。
四、风险类型分为已识别风险和潜在风险。
对于可能会影响产品的获益-风险平衡,或对公众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应当作为重要风险予以优先评估。
持有人还应当对可能构成风险的重要缺失信息进行评估。
五、持有人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已识别风险、潜在风险等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
六、风险评估应当有记录或报告,其内容一般包括风险概述、原因、过程、结果、风险管理建议等。
七、在药品风险识别和评估的任何阶段,持有人认为风险可能严重危害患者生命安全或公众健康的,应当立即采取暂停生产、销售及召回产品等风险控制措施,并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
一、药品上市后开展的以识别、定性或定量描述药品安全风险,研究药品安全性特征,以及评估风险控制措施实施效果为目的的研究均属于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
二、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一般是非干预性研究,也可以是干预性研究,一般不涉及非临床研究。
干预性研究可参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
三、持有人应当根据药品风险情况主动开展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或按照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开展。
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及其活动不得以产品推广为目的。
四、开展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
(一)量化并分析潜在的或已识别的风险及其影响因素(例如描述发生率、严重程度、风险因素等);
(二)评估药品在安全信息有限或缺失人群中使用的安全性(例如孕妇、特定年龄段、肾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等人群);
(三)评估长期用药的安全性;
(四)评估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五)提供药品不存在相关风险的证据;
(六)评估药物使用模式(例如超适应症使用、超剂量使用、合并用药或用药错误);
(七)评估可能与药品使用有关的其他安全性问题。
五、持有人应当遵守伦理和受试者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确保受试者的权益。
六、持有人应当根据研究目的、药品风险特征、临床使用情况等选择适宜的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方法。
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可以基于本次研究中从医务人员或患者处直接收集的原始数据,也可以基于本次研究前已经发生并且收集的用于其他研究目的的二手数据。
七、持有人开展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应当制定书面的研究方案。
研究方案应当由具有适当学科背景和实践经验的人员制定,并经药物警戒负责人审核或批准。
研究方案中应当规定研究开展期间疑似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评估和报告程序,并在研究报告中进行总结。
研究过程中可根据需要修订或更新研究方案。
研究开始后,对研究方案的任何实质性修订(如研究终点和研究人群变更)应当以可追溯和可审查的方式记录在方案中,包括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及日期。
八、对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开展的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研究,研究方案和报告应当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交。
九、持有人应当监测研究期间的安全性信息,发现任何可能影响药品获益-风险平衡的新信息,应当及时开展评估。
十、研究中发现可能严重危害患者的生命安全或公众健康的药品安全问题时,持有人应当立即采取暂停生产、销售及召回产品等风险控制措施,并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
一、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应当以持有人在报告期内开展的工作为基础进行撰写,对收集到的安全性信息进行全面深入的回顾、汇总和分析,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撰写规范的要求。
二、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应当自取得批准证明文件之日起每满1年提交一次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直至首次再注册,之后每5年报告一次。
其他类别的药品,一般应当自取得批准证明文件之日起每5年报告一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另有要求的,应当按照要求提交。
三、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的数据汇总时间以首次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日期为起点计,也可以该药物全球首个获得上市批准日期(即国际诞生日)为起点计。
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数据覆盖期应当保持完整性和连续性。
四、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应当由药物警戒负责人批准同意后,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提交。
五、对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的审核意见,持有人应当及时处理并予以回应;其中针对特定安全性问题的分析评估要求,除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要求单
独提交外,还应当在下一次的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中进行分析评价。
六、持有人可以提交定期获益-风险评估报告代替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其撰写格式和递交要求适用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相关指导原则,其他要求同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
七、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中对于风险的评估应当基于药品的所有用途。
开展获益-风险评估时,对于有效性的评估应当包括临床试验的数据,以及按照批准的适应症在实际使用中获得的数据。
获益-风险的综合评估应当以批准的适应症为基础,结合药品实际使用中的风险开展。
八、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有要求外,以下药品或按药品管理的产品不需要提交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原料药、体外诊断试剂、中药材、中药饮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