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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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幼儿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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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幼儿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

案例一:2012年12月24日,江西省贵溪市发生一起面包车侧翻落水的事故,导致3名幼儿当场死亡、8名幼儿经抢救无效死亡,4名幼儿受伤。记者调查发现,这起事故背后的原因和历次发生的校车事故惊人地相似

原因分析:所谓的“校车”严重超载,17人挤在七座面包车上,廉价的面包车设施缺乏保护性。

案例二:2012年3月20日上午,巴中南江春场坝某幼儿园一辆车牌照为川Y29705运送玻璃的长安小货车在倒车时将正在做操的小朋友撞倒4人,其中一人死亡,另外三人受伤,事发后,幼儿园负责人及时将伤者送入医院,交警事故中队立刻赶到现场进行查勘。

原因分析:幼儿园活动场地位于交通道处,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且幼儿做操时,老师疏于监管和观察,面包车司机对盲点的忽视,这些都是造成这场悲剧的原因。

案例三:轿车撞上三轮,10岁女童不幸殒命

2012年7月3日中午12时38分,丹阳市民葛某驾驶一辆正三轮车,带着儿子和外孙女行驶到该市云阳镇汤甲村委会附近路段时,在正常行驶情况下,被一辆同方向行驶的红色轿车撞倒,三轮车倒地后向前方又摔出数米远,车上三人当即倒地受伤……轿车司机没有停车抢救伤者,而是加速逃离现场。

原因分析:家长安全意识薄弱,小孩子的安全意识本来就不强,如果家长还不重视,让小孩独自坐在没有保护设施的三轮车后,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肇事司机道德的缺失和对法律的蔑视。

案例四:幼儿园亲子活动出车祸28人遇险或因司机操作失误

2012年5月22日,一辆车牌号为川A40149、满载幼儿园学生和家长的客车,由成都琉璃立交向桂溪立交行驶时,在琉璃立交桥下桥处发生侧翻。车上共有28人,13人为红灵新世纪幼儿园小朋友,其余乘客为家长和该园教师,此次事故20名受伤,一名重伤。

原因分析:交警三分局民警介绍,事故疑因下雨路滑司机操作失误所致。接警后他们赶到现场,出事的客车侧翻在超车道的绿化带,占了一个多车道,现场交通并未受到太大影响。据司机回忆,他为了避让其他车辆,就打了一下方向盘,导致事故发生。天气原因以及司机的失误是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案例五:长沙县今年发生55起涉儿童交通事故多因过马路时不小心

红网长沙县站9月27日讯(分站记者林畅通讯员张晓春张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全球儿童安全组织日前联合发布《儿童伤害预防倡导》,其中有调查数据显示,道路交通伤害排在儿童伤害的第二位。记者从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今年以来,县域内共发生14岁以下儿童交通事故伤亡55起,其中1例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

现场部分学生过马路玩玩具吃零食

日前,在长沙县华润小学门口,下午4时40分时,校门外已经围满了接小孩回家的家长。“小孩回家过马路不放心呢,现在低年级的小朋友必须由家长接送。”前来接孙子的张娭毑说。大部分低年级的学生都是由家长接送,少部分住在附近小区的,由老师引导过马路。不少家长表示,小孩上下学过马路的安全问题是他们最担心的。

“注意看车,先别吃了。”社区交通志愿者提醒正在边过马路边吃零食的两位小学生时,他们马上收好手中的零食,仔细观察两边来车。志愿者表示,现在部分小孩很多时候过马路不注意,玩玩具、吃东西,不集中注意力;同时,也不愿意被牵着,过马路时成群嬉戏,容易造成事故。

事故 11岁男孩横穿马路被货车撞伤

公安部交管局统计显示,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造成中小学生及学前儿童伤亡人数超过万人,其中2011年全国共发生涉及中小学生及学前儿童的道路交通事故12320起,造成2670人死亡、11417人受伤。从交通方式看,儿童在步行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人数占儿童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45%。

8月21日,在S103长沙县江背镇路段,11岁的男孩陈某在乘坐巴士下车准备横穿马路时,被恰好路过驾驶轻型自卸货车的单某撞伤。单某介绍,当时因为巴士挡住了视线,男孩突然跑过马路,因来不及避让才造成了事故的发生。单某驾车忽视安全虽有责任,但是陈某过马路时没有走人行横道,没有确认安全直接跑过马路,也是造成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

“发生的儿童交通事故中,很多都是由于儿童在过马路时不注意造成的。”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122中队指导员肖彬介绍。

原因分析:幼儿安全意识薄弱是主要原因,再加上家长和老师的监管总有空缺,现在部分小孩很多时候过马路不注意,玩玩具、吃东西,不集中注意力;同时,也不愿意被牵着,过马路时成群嬉戏,容易造成事故。

总分析:以上事故原因的追究可以从以下几个主体出发

1.幼儿园:幼儿园的校车保障是否齐全决定着幼儿每天接送的安全,而因校

车不符标准以及超载引发的幼儿校车事故往往是死伤严重,难以挽回的;

幼儿园内的设施未完全杜绝周围车辆等危害也是幼儿园的失职;以及幼儿活动时老师的监管失职。

2.家长:家长的安全意识薄弱,带领幼儿乘坐无安全防范的车辆出行,如三

轮车、自行车、未加幼儿安全座椅的小车等;以及家长监管失职,如过马路时的未加看管或者不遵守交通规则。

3.幼儿:幼儿的安全意识薄弱,一方面来自于其认知意识的不如成人,一方

面也可以归咎于家长和老师的失职,未能及时教导幼儿遵守交通规则以及提醒其防范交通隐患。

4.司机:司机又可分为两部分,校车司机,校车司机的失职如酒驾、超载等

是难以原谅的,其对身上所扛责任的不以为然所致的悲剧着实令人心痛;

另一部分是肇事司机,肇事司机的逃逸行为也是对祖国花朵的再次摧残。

5.天气等不确定原因

预防措施:

乘车安全

为了便于照顾,很多家长都习惯让年幼的儿童坐在前排,并在车里摆放很多装饰品或者杂物,事实上这些做法往往会带来危险。专家建议,由于儿童天性好动,因此家长应牢记以下几点:

第一、家长在开车时,不应该将幼儿抱在怀中,也不应该让孩子坐在车辆的副驾驶座上。实验表明,一辆时速在50公里的汽车,如果发生碰撞,一名9公斤的儿童在瞬间会产生275公斤的冲力,孩子会像子弹一样飞出去,或者成为家长的安全气囊。而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孩子,在车辆发生碰撞时,也会被弹出的安全气囊伤害。因此,儿童乘车的最佳位置是后排,且需使用合适的约束装置,如儿童安全座椅,或配合儿童坐垫使用安全带等。

第二、不要让孩子随意将头、手伸出车窗外,进入车内后应关闭车窗并锁上儿童锁。

第三、孩子在行驶的车内吃东西是相当危险的,无论是刹车还是颠簸摇晃,都可能噎着孩子,严重的会导致窒息。因此切勿让孩子在行驶的车内吃东西,或玩玩具。

第四、不要把孩子单独留在车内。在目前已知的案例中,因家长单独将孩子留在车内,而导致孩子窒息或受伤的情况不胜枚举。

第五、不让幼儿独自乘坐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如三轮、自行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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