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发展党员工作要防止“四种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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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发展党员工作要防止“四种倾向”
党员发展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党员发展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党员队伍素质的高低,关系党的事业的长远发展。当前,由于各种主观因素制约影响,党员发展工作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引起重视和加以解决。
一、主要存在三种问题
坚持标准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刚性要求,名额分配是发展党员的指标运用,但由于某些原因,当前部队一些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未能把握好两者的关系,出现名额少的情况下变相发展,或是降低标准发展也不浪费名额的现象,从而影响了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影响党的建设和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人为降低发展标准。对是否具备党员条件,部分基层支部只看工作表现是否好、业务能力是否强,忽视思想方面的考察。部分基层党支部论资排辈,简单地把一些“听领导话”的官兵发展入党,未能综合考察,不了解其在平时工作、生活中的表现。二是主观简化发展程序。部分基层党支部发展党员存在“从简、图快”的现象,注重会议记录,忽视实际操作,认为只要走完程序,填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和《入党志愿书》就算走完了吸收党员的程序。三是轻视发展培训教育。有些基层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前,忽视了对申请人进行党员标准的教育,导致对入党的条件不够清楚、权利义务不够明确。有的认为只要工作老实肯干,积极主动就达到了入党条件;有的认为只要军事过硬就可以,其他方面影响不大;有的满足于过去的成绩,满足于资格老,认为自己入党够格等。
二、注重解决四种倾向
一是全面衡量不降低标准,注重解决“把入党当奖励”的倾向。有的党支部习惯把军事素质冒尖或完成任务出色的战士发展入党,有的承诺只要在上级考核竞赛中夺得名次就保证入党,有的把具有特长、为中队做事多的战士发展入党。这种把入党作为奖励,一时可能激发了官兵工作热情,实则降低了党员标准,给单位建设带来一定隐忧。《纪律条令》规定,个人或单位在作战、训练或其他工作中的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可给予奖励。《军队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定》指出,发展党员必须注重综合素质,体现先进性要求。由此可见,奖励只是对某一方面的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发展党员不能光看工作表现,更要看政治觉悟,看理想信念,严格用党员的标准来考察。因此,一方面要转变单纯把军事素质、工作成绩当入党标准的错误观念,始终坚持把政治表现当作首要条件,军事训练成绩和工作表现再优秀、也要首先看政治上过不过硬,做到发展党员“德才兼备”、“又红又专”。另一方面要向官兵讲清“为什么入党、怎样才能入党”的基本道理,引导官兵走出思想误区,校正认识偏差,做到“素质能力再强,也要思想首先入党”。
二是一视同仁不厚此薄彼,注重解决“拿入党送人情”的倾向。有的党支部考虑,士官在部队干了五年、八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多少应该有个说法,在党员发展时有意识地将其优先考虑,个别单位甚至不惜将干部党员发展指标“挪”给士官;有的对自己的“身边人”和领导打招呼、同学战友打电话的“关系兵”有意偏袒,在入党上“开口子”;有的找机关多要指标,要党表。这样,不但体现不出党的先进性,反而会挫伤战士的积极性,降低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发展党员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必须处理好“依法”和“人情”的关系。一方面,不能单凭战士兵龄、资格老,简单地论资排辈发展党员。对于具备党员发展标准,面临复转的服役最后一年的士官,可以酌情考虑;但对于思想表现一般的,即使兵龄再长也不能发展。另一方面,在处理“关系兵”入党上,必须出以公心,把握好度。既不能“一棍子打死”,也不能乱拍胸脯、胡乱点头。如果具备了党员发展的标准条件,可以正大光明地发展;如果不具备标准条件,就算有再大的关系,也要敢于顶住压力,真正体现党支部的原则性。
三是严格考察不突击发展,注重解决“重吸收轻培养”的倾向。有的党支部对入党积极
分子考察看平时工作表现多,组织培训教育少,思想汇报坚持不好,培养联系人发挥作用不明显;有的单位《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与《入党志愿书》一并填写,使考察流于形式;有的党支部在发展党员时,往往是上级通知发展时就发展,无论考察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给几个指标就发展几名党员,从而导致党员队伍素质不高。对此,首先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培养联系人,做好经常性教育引导工作,每半年作一次考察鉴定,培养联系人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培养情况;搞好培训考核,依托部局编发的《入党培训教材》和配套教学视频,切实抓好培训工作,帮助加深对党的认识。其次要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对入党积极分子问题较多的,视情延长考察时间,防止一些思想政治素质不强、模范作用不好的人进入党内。再次要完善实时考察材料。可以复制《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使入党积极分子人手一份,党支部按时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上填写考察情况,切实从源头上提高发展质量。
四是更新观念不强人所难,注重解决“入党必须留队”的倾向。有的党支部发展义务兵党员,首先就问愿不愿意留队转士官,不愿意留队就不发展;有的党支部为保留骨干,以刚入党为由要求留队转改士官,不转改就取消预备党员的资格。这样,导致不想留队战士进取心减退,降低了党组织在群众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对此,基层党组织首先要充分认识每名入党的积极分子无论在部队还是在地方,都是党的事业的后备力量,从而纠正把入党作为保留骨干措施的错误做法。其次,对预备党员突出党的宗旨和党的纪律教育,使他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以保持中队党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再次负责地向有关单位转接档案,介绍预备党员的现实表现,以稳定思想和保护官兵积极向上的政治热情,也可保持党员工作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