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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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办事指南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办事指南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不动产档案管理利用二、业务类型:依申请公开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80号)。

四、受理部门:南海区不动产登记资料对外查询窗口:1、受理查询打印南海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结果;2、受理查询复印全区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除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原房屋登记原始资料外);3、受理查询复印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区房产交易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保管的原房屋登记原始资料。

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受理公检法单位、金融机构、法律服务机构查询打印南海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结果。

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受理查询打印南海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结果。

镇(街道)房产管理所[镇(街道)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查询复印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各自保管的原房屋登记原始资料。

五、查询条件、范围及应提交的申请材料1、不动产权利人提交其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可以查询其名下的不动产登记结果或复印其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

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外籍人士提供)、监护人证明材料、同属一人证明、法人证书、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单位转制证明等。

2、经公证处公证确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在未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前,提交以下材料,可以查询相关不动产登记结果或复印相关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①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②公证书原件。

3、有继承、受遗赠事实证明材料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交以下材料,可以查询相关不动产登记结果或复印相关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①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②被继承人或者遗赠人死亡证明原件;③继承、受遗赠的证明材料原件(如第一顺位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遗嘱、遗赠抚养协议)。

4、监护人提交以下材料,可以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查询相关不动产登记结果或复印相关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①监护人与被监护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②户口簿或有关监护关系等材料原件。

四川省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试行)

四川省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试行)

四川省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试行)四川省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试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前言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提出、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是事关“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制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为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力保障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顺利开展;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根据四川省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职能配置和运作方式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特制定《四川省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试行),作为全省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服务的规范。

目录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1.1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8)1.2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 (8)1.3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 (9)1.4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 (10)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2.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11)2.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12)2.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14)2.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16)三、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登记3.1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17)3.2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18)3.3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20)3.4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22)四、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4.1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23)4.2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24)4.3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25)4.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26)五、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5.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27)5.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28)5.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30)5.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31)六、林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6.1林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32)6.2林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33)6.3林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35)6.4林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36)七、地役权登记7.1地役权首次登记 (38)7.2地役权变更登记 (39)7.3地役权转移登记 (40)7.4地役权注销登记 (41)八、抵押权登记8.1抵押权首次登记 (42)8.2抵押权变更登记 (44)8.3抵押权转移登记 (46)8.4抵押权注销登记 (47)九、预告登记9.1预告登记的设立 (48)9.2预告登记的变更 (49)9.3预告登记的转移 (49)9.4注销预告登记 (50)十、更正登记10.1 依申请更正登记 (51)10.2 依职权更正登记 (52)十一、异议登记11.1设立异议登记 (52)11.2注销异议登记 (53)十二、查封登记12.1设立查封登记 (53)12.2注销查封登记 (54)十三、登记资料查询 (55)十四、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补发、换发 (56)1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1.1 首次登记1.1.1 适用未经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利人应当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

不动产登记综合业务工作流程

不动产登记综合业务工作流程

不动产登记综合业务工作流程不动产登记综合业务工作流程试行的第一步是预检。

在交易登记大厅入口附近设置预检台,也称总咨询台。

预检台配备人员和业务申请表及样表,以及联办业务告知单。

预检人员需要询问申请人需办理的业务类别,检查申请材料的格式和数量是否满足要求,并指导申请人填写相应申请表。

满足要求的申请人可以获得办件号码,不满足要求的需要补充相应材料。

第二步是综合窗口预收件或登记窗口受理。

涉及登记与交易税收联办的申请由综合窗口进行预收件,仅涉及登记的申请则由登记窗口进行登记受理。

综合窗口预收件需要登记人员负责询问申请人需申请的事项,并清点、收取申请材料。

现场支持的税务人员则需要协助登记人员即时对收取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及时提出补正意见。

属于可当场办税的申请,综合窗口预收件后,税收件袋即时转税务部门,并通知申请人当场缴税;不属于可当场办税的申请,则由税务人员定期签收、领取。

交易件袋按要求转房屋状况查询人员,做好签收。

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们将启用申请资料扫描和推送功能。

综合窗口将收到一份申请资料,并将其扫描并推送到交易税务登记审核部门。

同时,已提取的相关字段信息也将一并推送。

纸质资料将由登记部门统一存档。

为了保证工作的顺畅,各区应根据业务量配置专人进行扫描工作,并在接收到申请资料后立即进行扫描,以便信息及时推送。

在房屋状况查询审核方面,我们目前要求查询人员在领取件袋后,及时将房屋状况查询结果录入系统。

对于当日上午(或下午)收取的件袋,录入时间应在当日上午12点(或下午下班前)之前,以便系统能够定时进行核心比对。

对于每日12点前录入的件袋,我们要求在下午下班前完成审核并出具结果。

对于下班前录入的件袋,我们要求在次日12点之前完成审核并出具结果。

如果查询结果有异议,我们要力争在收件之时起的23小时内处理完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分别反馈给登记和税务审核部门。

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们将启用房屋状况查询结果线上反馈功能。

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

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

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存量房买卖、赠与转移登记一窗受理一、适用范围、申请条件、事项类型及数量限制:柳州市本级辖区范围内的存量房买卖、赠与转移登记,依申请进行,无数量限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办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三、提交材料(除说明外,均须提供原件1份,由申请人或发证机关签章)1 .柳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 .不动产权属证书;3 .不动产权属转移证明材料。

四、办理程序:受理审核登簿一缴费发证五、受理环节流程图:(咨询、领表、发号窗口为咨询发号台)六、办理时限: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企业间1小时内);持不动产权证书的商品房转移登记(除裁决外)0.5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工本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房改房、经济适用房转移登记需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价款(转让、交换、赠与、划拨转出让):标定地价X10%X建筑面积X所在建筑总楼层修正系数X年期修正系数《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卖方房产证不满两年按照核税价格的5.6%征收增值税及附加,卖方房产证不满五年的或家庭有第二套以上住宅的按照核税价格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买方按照核税价格的3%征收契税。

八、注意事项1 .申请人需核验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个人需亲自到场办理不动产登记,不能亲自办理的,需提交经公证或登记机构认可的委托书。

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模板】

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模板】

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目录查封登记服务指南 (3)注销查封登记服务指南 (4)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办事指南 (6)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8)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办事指南 (10)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1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服务指南 (1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办理流程 (1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服务指南 (1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办理流程 (1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服务指南 (1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办理流程 (1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服务指南 (1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办理流程 (1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服务指南 (1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服务指南 (2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服务指南 (22)新建房屋转移登记服务指南 (23)存量房转移登记服务指南 (25)存量房转移登记服务指南 (27)存量房转移登记服务指南 (29)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补(换)发服务指南 (31)抵押权首次登记服务指南 (32)抵押权变更登记服务指南 (34)抵押权注销登记服务指南 (36)在建工程建筑物抵押服务指南 (39)更正登记办事指南 (41)异议登记办事指南 (42)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43)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4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45)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46)宅基地使用权查封登记 (47)林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48)林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49)林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50)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查询服务指南 (54)不动产预测成果审查确认 (55)不动产实测成果审查确认 (57)查封登记服务指南一、申请材料(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等国家有权机关送达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

委托其他法院送达的,应当提交委托送达函。

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全文 2

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全文 2

台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日期:2016-06-28] 来源: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江分局作者: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江分局阅读:8次[字体:大中小]1.1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一、申请登记程序取号申请——受理审核——缴费领证二、申报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5、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土改时的土地所有权证、六十条时确定集体所有的证明材料、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处理决定、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土地权属来源、权属演变的书面报告和具结保证书、乡镇(街道)出具的权属证明、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6、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包括国土部门历次土地调查已指界确认的界址表、图件,林权证或林地调查确定的资料);7、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8、委托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明等资料。

9、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中的身份证明资料、监护以及涉外相关事宜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详见专项须知)。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1990]国土(籍)字第93号登记费:10元/件;图件编绘资料复制费:10元/件四、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五、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不含受理当日、公告日、法定节假日)1.2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一、申请登记程序取号申请——受理审核——缴费领证二、申报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的证明材料:(1)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申请主体与登记簿记载的主体为同一人的材料(名称发生变化);(2)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土地坐落变更);(3)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书或土地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文件(征收为国有土地);(4)土地灭失的证明材料(因自然灾害导致部分集体土地灭失);(5)有权机关出具的批准文件(其他面积变化情形);6、不动产权属证书;7、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8、委托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明等资料。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1.登录和注册操作1.1 新用户注册1.1.1 访问平台网站1.1.2 注册按钮1.1.3 填写个人信息1.1.4 验证方式号码1.1.5 创建账户1.2 已有账户登录1.2.1 访问平台网站1.2.2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1.2.3 登录按钮2.个人信息管理2.1 修改个人信息2.1.1 登录账户2.1.2 进入个人信息页面2.1.3 修改相关信息2.1.4 保存按钮2.2 修改密码2.2.1 登录账户2.2.2 进入个人信息页面2.2.3 修改密码按钮2.2.4 输入旧密码和新密码2.2.5 确认按钮3.不动产查询3.1 单笔查询3.1.1 登录账户3.1.2 进入查询页面3.1.3 输入不动产信息3.1.4 查询按钮3.1.5 查看查询结果3.2 批量查询3.2.1 登录账户3.2.2 进入批量查询页面3.2.3 选择批量查询模式3.2.4 查询文件3.2.5 开始查询按钮3.2.6 查看查询结果4.不动产登记申请4.1 创建申请4.1.1 登录账户4.1.2 进入申请页面4.1.3 选择不动产类型4.1.4 填写申请信息4.1.5 相关附件4.1.6 确认申请4.2 查看申请状态4.2.1 登录账户4.2.2 进入申请状态页面4.2.3 查看申请进度4.2.4 查看申请结果5.不动产转移5.1 创建转移申请5.1.1 登录账户5.1.2 进入转移申请页面5.1.3 填写转移信息5.1.4 相关附件5.1.5 确认申请5.2 查看转移申请状态5.2.1 登录账户5.2.2 进入转移申请状态页面5.2.3 查看申请进度5.2.4 查看申请结果附件:附件1: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截图法律名词及注释:1.不动产:指土地、建筑物以及与土地、建筑物有关的矿藏、水面、植物等永久性财产。

2.登记:将所有权、担保权等权利的事实和效力,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和确认,并由特定的机构予以备案和管理的行为。

广东省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

广东省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

广东省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一、不动产登记概述1.1 不动产登记的定义不动产登记是指将不动产的权利状况,按照法定程序在登记簿上予以公示,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的行为。

1.2 不动产登记的作用(1)明确不动产权利状况,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2)为不动产交易提供权属证明,维护交易安全;(3)为国家统计和监管提供基础资料。

二、不动产登记的种类2.1 首次登记对尚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动产进行首次登记。

2.2 转移登记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时,办理转移登记。

2.3 变更登记不动产权利内容发生变化时,办理变更登记。

2.4 更正登记对错误登记内容予以更正。

2.5 注销登记不动产权利终止时,办理注销登记。

三、不动产登记程序3.1 申请材料准备按照不同登记种类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

3.2 材料受理审核将材料交至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3 现场勘查对需要现场勘查的,由工作人员实地勘查。

3.4 缴纳费用缴纳相应的登记费用。

3.5 证书制作发放经审核通过后,制作不动产权证书并发放。

四、注意事项4.1 及时办理登记不动产权利发生变化后,及时到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4.2 准确填写申请表认真阅读申请表格,如实准确填写相关内容。

4.3 提供真实有效材料提供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4.4 了解政策法规了解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5 保管好不动产权证妥善保管好不动产权证书,防止遗失或损毁。

本指南旨在为广东省居民提供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引,具体情况请以当地登记机构的规定为准。

海南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业务流程说明

海南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业务流程说明
卖业务则不存在该流程)
推送备案合同等交 易信息
住建(房 管)
住建(房 管)
根据推送信
息和共享的
房产登记、
住建(房管)人 家庭成员户

籍、婚姻登
记、社保等
信息,开展
审查核实。
将备案合同
住建(房管)人 员
等交易信息 推送给税务 和不动产登
记部门。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业务受理结束
1.5个工作日
出具备案合 同等交易信
与税务部门 同步审核并
通知缴费
发时间)
2.5个工作日
税务业务流转
出具完税凭 证等资料信

(含业务受 理、材料扫 描、信息录 入和材料分
通知当事人 缴费
不动产 不动产人员
与税务部门 同步审核并
通知缴费
综合受理信
发时间)
息平台通过
告知当事人缴税
税务
税务人员 短信等方式
告知当事人
缴 当税 事。 人缴税
后将不动产

领证服务
房 1.管现场自助 证书领取 领取证书;
即时
2.基础条件
领取证书
不动产
不动产人员
良好的市县 可根据当事
人的需要选
择邮寄的方
式。
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结束
推送完税凭证等资 料信息
税务
税务人员
交易完税凭 证等资料信 息推送给不
动产登记、
税务部门业务审核结束
房管部门。
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审核结束
根据缴费情
不动产登记一窗办件结束
登簿和制证
不动产
不动产人员
况自助完成 登簿和制证
工 将作 登。 簿结果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一、前言欢迎使用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

本操作手册旨在帮助您了解和使用该平台,以便您能够有效地进行不动产登记和查询。

请在开始使用平台之前,仔细阅读本操作手册。

二、平台简介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是一个基于互联网的在线平台,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查询和管理。

通过此平台,您可以进行不动产登记、修改、删除和查询等操作,实现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管理。

三、操作流程1、注册账户:在平台首页点击“注册”按钮,填写您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号、码等。

您将收到一封确认邮件,点击链接完成账户注册。

2、登录账户:在平台首页点击“登录”按钮,输入您的用户名和密码。

请确保账户安全,不要泄露个人信息。

3、填写登记信息:登录后,点击“登记信息”选项,填写不动产的详细信息,包括、面积、产权人等。

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提交登记: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将登记信息提交至平台审核。

审核通过后,您的登记信息将显示在平台上。

5、查询信息:在平台首页点击“查询”选项,输入关键字或筛选条件,搜索不动产登记信息。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左侧菜单栏中的“查询”按钮进行查询。

6、导出数据:在平台首页点击“导出”选项,选择需要导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范围和格式。

点击“导出数据”按钮,将数据保存到您的本地计算机中。

7、修改信息:如需修改已登记的不动产信息,请先进行信息核实。

核实无误后,点击“修改”按钮,填写需要修改的信息并提交至平台审核。

审核通过后,修改后的信息将显示在平台上。

8、删除信息:如需删除已登记的不动产信息,请先进行信息核实。

核实无误后,点击“删除”按钮,将该条信息从平台上删除。

请注意,删除后的信息将无法恢复,请谨慎操作。

9、退出账户:在平台首页点击“退出”按钮,退出当前账户。

请确保您的个人信息得到妥善保护。

四、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1、问题:无法登录账户。

解决方法:检查用户名和密码是否正确,确保账户安全不泄露个人信息。

如仍无法登录,请平台客服协助解决。

成都市不动产登记操作手册

成都市不动产登记操作手册

成都市不动产登记操作手册
成都市不动产登记操作手册如下:
1. 登录成都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
2. 选择“全程网办”办理模块,注册登录后,按系统提示运用人脸识别、电子签名技术提交登记申请,上传办件影像资料。

3. 申请人须认真阅读网上办理须知,准备申请办理业务的要件资料,各业务所需的具体要件资料详见成都市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
4. 预审审核完成后,以手机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预审结果。

申请人可进入“全程网办”—“已申请业务”菜单查询业务状态及办理进度。

若遇退件,中心将通过短信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退件原因,申请人补正资料后,可重新申请。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获取具体信息。

不动产登记资料信息查询服务指南

不动产登记资料信息查询服务指南

不动产登记资料信息查询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不动产登记资料信息查询办理。

二、办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七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制度。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按照《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应当到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

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其他有关国家机关执行公务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依照本条规定办理。

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查询申请书;(二)查询目的的说明;(三)申请人的身份材料;(四)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委托他人代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权利人查询其不动产登记资料无需提供查询目的的说明。

有关国家机关查询的,应当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协助查询材料、工作人员的工作证。

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2002年国土资源部令第14号)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查询机关)负责土地登记资料的公开查询工作。

查询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具体承办土地登记资料的公开查询事务。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受理单位:黄岛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黄岛区开拓路888号不动产登记中心四、办理条件(一)申请材料齐全;(二)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三)申请事项属于不动产登记查询范围;(四)申请查询内容不存在不予查询的情形;五、申请材料(一)本人查询: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二)夫妻查询: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三)单位查询: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四)律师查询:法院立案受理通知书、查询函及其律师证原件(五)公检法查询:介绍信及工作证注:产权人本人不能到场的,须带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流程详解

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流程详解

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流程详解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流程详解天府新区,作为中国西部重要的经济引擎,其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高效、规范办理对于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窗受理情况说明

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窗受理情况说明

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窗受理情况说明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窗受理情况说明一、背景介绍不动产登记中心是负责不动产登记及相关事务处理的机构,一窗受理是指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关业务时,公民或企业只需到一个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由该窗口负责处理所有的手续事项。

二、优势一窗受理模式相较于传统的办理方式有以下优势:1.便捷高效:公民或企业只需到一个窗口,避免了多次跑腿、重复提交材料等繁琐流程,大大提高了办理效率。

2.统一审核:一窗受理窗口负责审核所有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合规,避免了因多个窗口审核标准不一致而导致的问题。

3.信息共享:一窗受理窗口与相关部门信息系统连接,能够实现信息共享,避免了公民或企业重复提供已有的信息。

4.综合服务:一窗受理窗口能够提供综合的服务,例如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同时,还可以处理相关的抵押、转让等手续。

三、业务范围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窗受理模式适用于以下业务范围:•不动产登记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不动产转让登记•不动产查档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办理等四、操作流程一窗受理操作流程如下:1.公民或企业到达不动产登记中心,进入一窗受理窗口。

2.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

3.工作人员核对材料完整性,并进行初步审核。

4.如材料不齐或有疑问,工作人员会及时反馈给公民或企业,耐心指导补充或修改材料。

5.材料审核通过后,公民或企业进行相应的费用缴纳。

6.工作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7.公民或企业取回办理结果。

五、其他注意事项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窗受理业务时,公民或企业需要注意以下事项:•提前准备齐全相关申请材料,并确保合法有效。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及时向工作人员咨询,避免提交错误或不完整的材料。

•缴费时应按规定标准支付,确保费用缴纳正确。

•办理结果通常需要一定时间制证,请提前做好相关安排。

以上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窗受理情况的说明,希望能够对公民和企业在办理相关业务时提供便利和指导。

六、效果评估一窗受理模式的推行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效果评估:1.办理效率:比较传统方式和一窗受理方式在办理同类业务时的时间差异,评估办理效率的提升情况。

办理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办理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办理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不动产登记是指将不动产的权利、限制或者不动产的权属等事项记载在不动产登记簿上,以确认不动产权利的成立和变更的一项法律程序。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交易活动的最重要环节之一,有着重要的法律效力和社会意义。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办理不动产登记服务的指南。

首先,办理不动产登记服务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权属证明材料:包括原登记证明、购房合同、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4.房产测绘图纸:需要提供房产测绘图纸,确保登记的不动产图绘正确。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婚姻证明、共有人的共有协议等。

步骤一:准备材料根据上述所述的材料清单,准备好不动产登记所需的材料。

步骤二:填写申请表格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格,并按照要求填写。

步骤三:提交申请材料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和申请所需的材料一并提交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并将材料进行归档备案。

步骤四:受理申请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受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初步审核结果。

步骤五:公告与异议登记登记中心将对申请人所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公告,并设立公告期限,公告期满后,如无异议,将继续办理相关手续。

步骤六:发证环节根据申请人申请登记不动产的性质和权益,发放不动产证书或登记证明。

1.准备材料时要注意,各种证明文件必须是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申请表格时要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4.在公告期间,如果有他人对登记申请有异议,将会引起相关的争议和纠纷。

在处理异议之前,需确保异议的合法性,必要时可以征求专业律师的意见。

5.在不动产登记后,要审慎保管好不动产证书或登记证明,避免遗失或被冒用造成损失。

综上所述,办理不动产登记服务需要准备详细的材料,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办理。

在办理过程中,需注意材料的准确性,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

希望本文能够对您办理不动产登记服务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不动产登记系统操作说明精选文档

不动产登记系统操作说明精选文档

不动产登记系统操作说明精选文档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不动产登记系统操作说明*注: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的操作分为以下十个步骤:登陆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申请受理→初审→复审→核定→登薄→缮证→收费→发证→归档下面以宅基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作为案例进行操作一、登录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输入用户:“隆德县管理员”密码:********备注:1、登录系统统一用谷歌浏览器。

2、各个区县都有自己的用户名和登录密码。

二、业务受理单击“业务受理”后会跳入当前界面,单击“收集资料”选项收集资料页面左侧会出现办理业务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资料,采集资料进行上传权籍信息链接成功后出现如下界面单击右上角“转出”→在出现的小界面中选择“初审”项目进入初审阶段三、初审项目转出后单击“在办箱”找到新建的项目“地主家一号宅”→单击“办理”出现初审界面四、复审项目转出后单击“在办箱”找到新建的项目“地主家一号宅”→单击“办理”出现复审界面选择复审,单击确定项目进入核定阶段。

五、核定项目转出后单击“在办箱”找到新建的项目“地主家一号宅”→单击“办理”出现核定界面选择复审,单击确定项目进入登薄阶段。

六、登薄项目转出后单击“在办箱”找到新建的项目“地主家一号宅”→单击“办理”出现登薄界面。

在登薄界面先选择“获取权证号”系统自动生成产权证号→选择“写入登记薄”在弹出的提示框单击确定→单击“转出”完成登薄后会出现提示信息→单击“转出”进入缮证阶段选择缮证,单击确定项目进入缮证阶段。

七、缮证项目转出后单击“在办箱”找到新建的项目“地主家一号宅”→单击“办理”出现缮证界面。

在缮证界面选择证书信息选择证书信息界面→单击“封面目录”→选定“封面信息”→“填写编号”→单击“保存编号”→预览打印证件→选择“打印”注:证书信息界面有一项重要内容是填写项目编号,每个证书的编号根据已经制定的不动产登记本编号填写,每个编号是唯一的,发证时候要登记,如果打印证书的时候出错,此编号连同证书要登记保存,统一回收,填写完后点击“保存编号”。

广东省不动产登记 操作指南

广东省不动产登记 操作指南

广东省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广东省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一、基本注意事项首先啊,朋友们。

在进行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之前呢,你得先把相关的材料准备全乎喽。

就像做菜得先把食材准备好一样,这可是基础。

比如说,你得带好身份证、房产证或者土地使用证,如果是买房子进行登记还得有购房合同。

这些东西可是一个都不能少,我当时就因为忘带了一个小材料,来回跑了好几趟,那个费劲呀。

还有,大家要注意登记的地点。

可别觉得所有的办公点都能办所有类型的登记业务,不是这样的。

不同的地区可能会针对不同的业务有不同的指定办理地点。

比如说广州这么大的城市,有的地方专门负责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有的地方负责商业类。

要先在网上或者打电话查清楚了。

这就像咱们去超市买东西,不能进错了分区不是。

二、实用建议这里有个诀窍,能省不少事儿。

就是先在网上了解一下不动产登记的流程和需要填写的表格。

广东省不动产登记的官方网站上都有详细的介绍和样表呢。

你可以先把表格下下来,对照着要求在家里慢慢填好。

我一开始就是直接跑到办理地点,现场填,人又多又慌,净出错了。

而且在网上还能预约办理的时间,这样到了地方就能直接办理,不用排队等半天了。

另外呢,如果你的不动产登记涉及好几方,像是买卖房屋涉及买卖双方这种情况。

大家最好提前商量好,把可能出现分歧的地方解决好。

比如税费谁承担之类的。

不然到了办理的地方开始扯皮,那工作人员可就不耐烦了,可能就让你们回家商量好了再来。

三、容易忽视的点哟,差点忘了这个。

大家注意一下资料的复印件,一定得按照要求复印清楚、齐全。

我见过有人复印件模模糊糊的,根本看不清上面的字,工作人员不认,还得重新复印。

还有就是如果你的材料有翻译件的,翻译的机构一定要是符合规定的,不是随便找个人翻译了就行,这也是我之前办理时发现的问题。

四、特殊情况有些特殊情况可能大家想不到。

比如说你的不动产有一些纠纷、抵押或者查封的情况。

这时候在登记的时候就得格外小心了。

如果是有抵押的,一定要先把抵押的事情处理好了才能进行正常的登记。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服务指南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服务指南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服务指南(权利人)一、法定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二、办事程序受理—当场查询三、提交材料.个人住房登记信息查询(查询个人或家庭成员名下有无房产、房产数量或某套不动产的权利状态)用于缴纳契税、银行续贷、二手房网签合同、购房贷款、公积金贷款、购房补贴申请、银行贷款、外地买房、外地卖房、户籍迁移、转党员关系、申请政策性住房、子女入学、办理签证、红十字会免费药品申请、退伍补助、危房改造、签证等。

若本人无法到场办理,可通过公证处办理公证,由受委托人持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相关证件原件代为办理。

已婚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因需查询核对未成年子女)(以上证件均需原件)注:申请查询人需本人或配偶持上述证件办理。

查询申请人提供的证件一般为《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为《军官证》《士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

单身始终未婚:身份证、户口本(以上证件均需原件)离婚:身份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户口本(以上证件均需原件)丧偶:身份证、户口本、配偶的死亡证明(以上证件均需原件)注:申请人为单身,则须本人持相关证件亲自到场办理;若申请人为单身现役军人,因本人无法到现场办理,可携带单身现役军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军官证、士官证)、部队政治处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以上证件均需原件),由父母其中一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代为办理。

个人查询名下某套不动产权属状态的,权利人带身份证明办理。

.法人单位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需查询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及土地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注:除不动产证书、房产证、土地证原件或复印件外,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承诺时限即时办结(因情况特殊,不能当场提供的,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供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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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一、适用范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
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为不动产登记簿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记载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承诺件
三、审批依据:1.《中国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2号发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014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发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四、受理机构: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局
五、决定机构: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局
六、数量限制:不限
七、申请条件:依法利用国有建设用地建造房屋的,可以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八、禁止性要求: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现场核验用) :
(1)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核验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核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原件;
(3)不动产权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核验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有关监护关系等材料原件(人民法院指定监护的法律文书、经过公证的对被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材料或者其他材料);
(4)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申请者为个人的,委托关系双方须到受理地点当面签字委托,委托人不能到场的,须提供公证委托书);(原件)
(5)申请人为境外人士的或委托他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其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应提交有关部门的认证或者公证。

(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原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尚未办理首次登记的,应当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

(2)办理商品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申请人(开发商)应当将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并提供相应的小区平面布置图。

(3)集资建房或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还应提交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联建项目的还应提交联建及房屋分配协议;城市更新项目及其他涉及拆迁的还应提交拆迁安置相关证明材料。

(4)若设置有预告登记和抵押登记的,需一并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变更或注销。

4.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单、竣工验收备案表)(现场核验)。

5.权籍调查成果[含权籍调查表、房屋平面图、宗地图(房屋所在幢)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或房地产调查及测绘报告等权籍调查成果(含电子版成果)]。

(原件)
十、办理基本流程:
项目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申请人申请
缴费(税)、领证
十一、办结时限:法定时间3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1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1.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收费标准为:80元/件;非住类收费标准为:550元/件
2.证书工本费 10元/本(核发一本证书免收证书费,每增加一本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涉及减免有关费用的详见服务窗口收费公示牌,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执行。

十三、结果送达:限期送达。

送达时限为1个工作日;决定的送达方式:申请单位和个人可自行到政务大厅领取,或委托邮政速递部门代为领取并邮寄至指定地址。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1.政务服务投诉电话:(0770)2883116
2.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48号
十五、办公地址和时间:
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48号;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十六:咨询途径:
1.窗口现场咨询;
2.电话咨询:
政务中心窗口:2882370;登记科办公室:2828226
十七、窗口权限: 1.受理权;2. 协调处置权3.办理结果送达权
十八、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事例、常见问题解答:
特别说明:申请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对此
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收件编号
收件人单位:平方米日期
登记类型权利类型
申请人情况
登记申请人
权利人姓名(名称)电话
身份证件种类证件号
个人婚姻状况□未婚□已婚□离婚未再婚□丧偶未再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法人电话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电话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代理机构名称邮编
登记申请人
义务人姓名(名称)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种类证件号
个人婚姻状况□未婚□已婚□离婚未再婚□丧偶未再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法人电话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电话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代理机构名称邮编
不动产情况
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类型
国有土地使用/
房屋所有权面积用途城镇住宅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构筑物类型
交易
情况交易金额(元)是否资金监管□是□否
抵押情况
被担保债权数额
(最高债权数额)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抵押范围
地役权情况
需役地坐落
需役地
不动产单元号
登记原因
家庭住房实有套数诚信保证申请人(卖方)及家庭成员(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共拥有:
□壹套住房□其他套住房
申请人(买方)及家庭成员(含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共拥有:□无住房□壹套住房□其他套住房
申请证书版式□单一版□集成版申请分别持证□是□否
备注
□单独所有
共有方式:
□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
权利人姓名:_____ 份额___%;权利人姓名:_____ 份额___%;权利人姓名:_____ 份额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申请人对填写的上述内容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与事实不符,申请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章):申请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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