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音乐创编教学中应遵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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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音乐创编教学中应遵循的原则

江阴市周庄实验小学赵晓琴

《音乐新课程标准》指出:创造是发挥学生想像力和思维潜能的音乐

学习领域,是学生积累音乐创作经验和发掘创造思维能力的过程和手段,

对于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创新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小学音乐课程中的音乐创造,目的在于通过音乐丰富学生的形象思维,开发学生的创造性潜质。在教学过程中,应设定生动有趣的创造性活

动的内容、形式和情景,发展学生的想像力,增强学生的创造意识。对音

乐创造活动的评价应主要着眼于创造性活动的过程。

音乐学科是创造性最强的学科之一,音乐在人的发展和个性特征形成

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最大优势是培养人的创新精神。而音乐学科的实践性特征、教学内容所具有的体验性和操作性特征,决定了教学方法的多样性和

课堂活动形成的多变性。音乐课堂教学用非说教式的感性作用于学生,使学

生在愉悦和亲切中获取知识显示出了音乐创造的独特魅力。新的教学理念特别强调运用多种感官参与,多种形式表达,引导学生进入意境,抒发美好

的情感,充分调动学生的兴趣和参与,为学生提供多种感受和表现的形式

及通道,引发他们对音乐的热爱,从而发展各种潜能,达到丰富的艺术体验。

在音乐课上创编教学具有多元的教育功能:它不仅能培养学生的实践

能力和自主创新的意识,还给学生带来了创造的快乐——用音乐语言来表

现情境、塑造形象和表达情感的快乐,而且让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学到了更

多的知识和技能,掌握了更灵活的学习方法。

音乐创编有其创作的原则和规律,并不是一种随意性的行为。新课标

中认为,音乐创造具有“发挥学生想象力和思维潜能”的作用,但这种创

造应该是“学生积累音乐创作经验”和“发掘思维能力”的过程和手段。

这就是说,它不仅是有目的的,而且还是有规律的行为。无目的、无规律

地胡编乱造,没有经过思考的音符堆砌,那不是“积累音乐创作经验”,

更不是“发掘思维能力”,反而会让学生认为音乐就是用几个音符胡乱组

合起来的东西。其结果是不利于学生的音乐学习。因此我认为音乐课的创

编教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音乐创编教学要从学生的实际出发

教学活动是师生的双边活动,学生在教学中处于“主体”的地位。如果把一堂课比作一场戏,那么演员和主角应该是学生,不是教师,教师则处于导演的位置上;教学过程中,是学生由已知到未知,由低级到高级,由片面到全面,由浅到深的认识过程,也是学生从感知到理解,从理解到应用的过程。学生从未知到知的矛盾在这个认识过程中属于内因,是认识的基础,教师的作用属于外因,是认识的条件,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起作用。因此,教师只有深入地了解学生,才能使教学工作做到“胸有成竹”“有的放矢”,使教学能取得预期的良好的效果。

因此,音乐课的创编教学,必须在深入了解学生的基础上进行。试想,如果学生连什么叫节奏都不知道,怎么让他们去创编节奏;如果学生音高概念很差,怎么让他们进行旋律的创编呢?只有了解了学生的学习基础,了解了他们对音乐的基础知识及基本技能的掌握,才能更有效地进行创编活动。

二、音乐创编教学要循序渐进,由易而难

我国古代的教育家都很注重教学中的循序渐进,南宋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朱熹就曾说过:“君子教人有序,先传以小者近者,而后教以远者大者。”也就是说要注意由近到远、由易到难、由浅到深、由已知到未知、由具体到抽象。无论是获取知识,还是理解方法、提高能力,特别是受到人文素质的熏陶,都不可能一蹴而就,都要有一个符合学生认知规律的逐步积累的过程。音乐创编也不例外,并不是学生任意编两句就说他已经掌握了创编的方法了。拿节奏创编来说吧,节奏是音乐的骨架,也是音乐最基本的元素,我们音乐教师在上课时一般都比较重视训练学生的节奏创编。我认为,首先要让学生感受节奏、理解节奏。感受节奏,不仅要了解节奏的时值,更重要的是要理解节奏语言的意义,也就是说要理解怎样的节奏代表怎样的速度、情绪、情境,学生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但要具有一定的道理。其次,在理解节奏意义的基础上,可以采用一些节奏问答或节奏填空的形式,让学生在模仿中用节奏来和教师对话,进行表情达意,更加体会节奏创编的乐趣。最后才是学生独立的节奏创编。在理解节奏、模仿节

奏的基础上,就可以试着以命题的方式让学生自己创编节奏,如:慢吞吞的小乌龟、神气地踏步、快乐的游戏,,这样一来,学生在节奏创编时肯定就不会再出现过于随意,乱七八糟的情况了,节奏创编也会变得更有意义。

三、音乐创编教学要加强教师的指导

我国传统的师生关系是一种典型的主体——客体的交往关系,教师始终处于控制与主导的地位,学生处于服从与被控制的地位。新课程改革后,要求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把课堂还给学生,尊重学生的想法,倡导学生自主合作学习。教师的主导地位和学生的主体地位应该说并不是矛盾的,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有的老师又把自己的位置退得太后了,把自己需要担负的对学生进行指导、教育的责任给屏弃了。现在我们的音乐课中,有的老师为了让一节课的内容更加丰富,更体现新课程的理念,都会添加音乐创编这一环节,创编的内容很多:歌词创编、节奏创编、旋律创编、律动创编,,可是我一直有这样的感觉,总觉得学生的创编缺少精彩,创编

出来的东西缺乏音乐的美感:歌词不押韵,节奏不符合乐曲情绪,律动有些就是瞎动,旋律创编更是五花八门,因为学生对音高的概念不是很强,所以他们创编的旋律基本上都是想当然的,其实真正到琴上弹出来没几首好听的。归根到底是教师在创编时缺乏对学生的指导。在我自己身上就存在这样的问题。在教《亲爱的回声》这一课时,我安排了创造回声这一环节,学生创编得很多、很好。在教完歌曲后,我就请学生把自己创编的回声填进歌曲中去唱一唱,进行再一次创编,多方面地表现歌曲。因为有很多种声音,如拍凳、拍手、唱歌、跺脚、吹笛,,所以需要进行取舍,我把这个权利让给了学生,让学生自己来选择。结果学生选择的是吹笛、拍手、跺脚,而我也就照单全收了。课后评课时,教研员及其他老师都针对这一环节,提出了教师的指导问题。因为拍手和跺脚都属于声势动作,因此老师应该适当地做一下引导,使歌曲的表现能更丰富、更完整。因此在音乐创编中,我们既不能固守传统,也不能排斥传统,更不能让教师主导性丧失,导致学生主体性地位绝对化,以及学生绝对自主。有时一个小小的点拨,不仅能达到好的教学效果,而且能让学生的思维更开阔,有利于他们今后更好地进行创编。

四、音乐创编教学要强调音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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