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招标公告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1、企业净资产、营运资本均是按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计算得出。

2、近三年指2014、2015、2016年,以下同。

3、近三年财务信息以投标人提供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4、企业盈利情况以投标人提供的近三年财务信息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承担过”指由投标人承担施工的项目已建成完工且取得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证书(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省级(或以上)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交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意见或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书或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2、近10年指2007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以下同),业绩时间计算以此期间取得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交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意见或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书或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等文件的签发时间为准。

3、投标人在同一个工程项目签订多个合同的,可同时根据标准认定业绩;一个合同只能申报一项业绩;投标人所提供业绩的施工内容必须包含同时包含陆域形成及软土地基处理。

4、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业绩所对应的以下资料:①合同协议书、②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证书(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省级(或以上)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交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测意见(或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书或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等证明材料,上述资料应能体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 或者评标办法评分标准所提出的业绩各项指标;否则,应同时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能体现业绩指标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该业绩作为该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业绩,该业绩其他成员不计。投标人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否则其业绩不予采纳。

6、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分包业绩的,还应同时提供该项目招标文件的分包要求对应页面、投标文件的分包承诺对应页面、分包协议书、总包方的中标通知书、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等材料,以证明该分包业绩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否则该业绩不予采纳。

7、“海洋环境”是指非淡水环境河口、海湾、海面;“人工岛(围海造地)”是指在海洋环境中通过填筑,形成陆域环境的构造物,包括海中独立岛屿或与岸线连接的陆域形成;软土地基处理业绩中仅采用堆载处理方式的业绩不予采纳。

8、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9、本附录所指业绩不包括境外工程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1、信用等级指的是项目所在地最新一年度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水运工程信用评价。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一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以及在全国综合评价结果未被评为C、D级的企业,按B级对待;如在全国综合评价结果被评为C、D级的企业,按全国综合评价结果对待。

2、投标人应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商检会〔2015〕5号)要求,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增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内容的通知》(粤交基函〔2015〕1556号)增加查询记录,按招标文件第十一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十、其他材料”的要求附上查询记录原件。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备注:

1、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备选人所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否则视为无效。

2、上述类似工程工作经验以资格审查资料表1-4填入的第一个项目经历或初次担任类似职务的起始时间或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签发时间起算。

3、主管技术工作指:担任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部门负责人、工程部门负责人等。

4、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均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应在投标文件的人员资历表中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并分别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正在其他项目任职的,应由任职所在项目的业主出具同意该人员离任的书面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否则上述人员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否决其投标。

5、拟派的项目经理(含备选)及项目总工(含备选)应附人员的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并提供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备选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的注册网页屏幕打印资料。

6、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备选人还需提供任职证明资料。

7、表中拟派人员应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保(社保证明应为递交投标文件前半年时间的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管理机构单位章)。社保证明材料应含有人员身份证号、社保号信息。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备注:

1. 投标人中标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按照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及发包人的要求执行。

2.表中拟派人员应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保(社保证明应为递交投标文件前半年时间的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管理机构单位章)。社保证明材料应含有人员身份证号、社保号信息。

3. 本表人员应附拟出任的主要人员的的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4. 工作经验时间以本表填入的第一个项目经历的起始时间或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签发时间起算。

5.上述人员为最低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具备相应工作能力人员的投入,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