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世家审计中介机构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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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审计中介机构
比选文件
比选人: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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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五年二月
目录
第一章比选公告 (3)
第二章比选申请须知 (4)
第三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9)
第四章评审方法 (20)
第五章合同条款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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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二章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审计中介机构比选公告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根据工作需要,对天府世家项目进行竣工结算审计,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结算审计中介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天府世家项目竣工结算审计
2. 项目规模:平方米
3. 计划工期: 2010年-2013年
4. 标段划分: 3 个标段。
二、比选范围
上述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应入选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目录库工程造价咨询Ⅰ组的入库单位(以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资格预审管理信息网上公示名单为准),同时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少于10(含)人;
4.近3年内未因工作质量等问题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
5.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6.未参与项目前期工作,包括招标代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工程结算等关联性
工作。
四、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
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五、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在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资格预审管理信息网()。
六、报名地点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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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地点:成都市高新区濯锦路99号1210室
2、报名时间: 2015年2月11日上午9:00—2015年2月12日下午5:00
3、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比选人: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瑜
联系电话:
第二章比选申请须知
1、总则
。
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人居天府世家
1.1.2 项目规模:平方米
1.1.3 计划工期: 2010年-2013年
1.1.4 标段划分:标段
1.1.5 比选人将确定综合评审排名第一名的比选申请人承担上述项目的竣工结算审
计工作。
1.1.6 计费标准:基本费用:计算公式:基本费用=建安工程造价累计结算送审金额(以送审的合同汇总表累计金额为准)* ‰* 80 %*项目难度系数(‰为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相应费率,不实行差额累进计费;本项目难度系数为)。
奖励费用:根据成都市审计局对中介机构的相关收费标准,按建安工程造价审减额的
3 %计算。
1.1.7 在合同实施期限内中选人若需更换项目经理的,必须事先取得比选人书面批准,且拟派新的项目经理资历不得低于被更换项目经理。
比选申请单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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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入选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目录库工程造价咨询Ⅰ组的入库单位(以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资格预审管理信息网上公示名单为准),同时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少于10(含)人;
(3)近3年内未因工作质量等问题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持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精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熟悉工程造价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建筑市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5)未参与项目前期工作,包括招标代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工程结算等关联性工作。
(6)与国家行政机关无隶属或其它利益关系。
比选申请单位在比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是否中选,均自行承担。
无论比选结果如何,参与比选的申请单位的比选申请文件均不退回。
比选人不对未中选人作任何解释。
2、比选文件
申请单位应认真检查比选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不全时,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以便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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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应仔细审阅比选文件中所有的说明,如果申请单位编制的比选申请文件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要求,将被视为不合格的比选申请文件。任何对比选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比选申请文件没有完全响应比选文件的有效理由。
3、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
比选申请文件的语言: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应用中文编制。
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本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文件应至少包括第
三章的各项内容。
比选申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进行相应签字或盖章(如果是由授权代理人签字,则应在比选申请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除比选申请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比选申请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比选申请文件签字人签字或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比选申请文件要求按规定格式和内容填报,份数为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应在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所有比选申请文件应密封完好(密封方式不限),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外包装上还应标明:
(1)比选项目名称:;
(2)比选申请人名称:;
(3)比选申请人地址:;
~
(4)“在2015年 2月 15 日北京时间10:00前不得拆封”字样。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所有比选申请文件应密封完好,并在密封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企业公章。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濯锦路99号1210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 年2月15日北京时间10:00
逾期送达或未送至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到比选截止时间止,比选人收到的比选申请书少于2家的,比选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比选。
5、评比
评比工作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比委员会组织进行。
评比原则、方法及程序详见第四章评比方法和标准。
6 、评比结果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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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比委员会根据评比结果,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比报告,在报告中对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排出前一至三名中选候选人,并推荐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