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内部请示报告制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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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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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篇一: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文秘资源网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内容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1、*******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

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

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

党政机关请示汇报制度

党政机关请示汇报制度

党政机关请示汇报制度党政机关请示汇报制度是指党政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向上级机关请示和汇报工作情况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党政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决策的科学合理。

一、请示和汇报的对象和范围党政机关请示和汇报的对象主要包括上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以及有关部门。

请示和汇报的范围涵盖党政机关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等。

二、请示和汇报的方式和内容1. 请示方式(1)书面请示:通过书面形式向上级机关提交请示报告,包括标题、正文、附件等内容。

(2)口头请示:在会议、座谈、研讨等场合,向上级领导提出请示请求。

2. 请示内容(1)重要决策:对需要上级批准的重大决策进行请示,包括决策的背景、目的、影响等。

(2)重大事项:对影响党政机关工作的重要事项进行请示,包括事项的性质、原因、解决方案等。

(3)重要会议:对需要上级参加或者关注的重要会议进行请示,包括会议的目的、议题、参会人员等。

(4)重要活动:对需要上级支持或者指导的重要活动进行请示,包括活动的目的、时间地点、预算等。

3. 汇报方式(1)书面汇报:通过书面形式向上级机关提交汇报报告,包括工作总结、发展情况、存在问题等。

(2)口头汇报:在会议、座谈、研讨等场合,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4. 汇报内容(1)工作总结:对一定时期内的工作进行总结,包括工作成果、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

(2)发展情况:对正在进行的工作进行汇报,包括工作发展、完成情况、遇到的难点等。

(3)存在问题: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报,包括问题的性质、原因、解决方案等。

(4)改进措施: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包括改进方向、具体措施、预期效果等。

三、请示和汇报的流程和要求1. 请示流程(1)明确请示事项:确定请示的具体内容、目的和对象。

(2)撰写请示报告: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请示报告,并附上必要的附件。

(3)上报请示报告:将请示报告提交给上级机关或者领导。

请示汇报制度规定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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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汇报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工作的请示汇报,确保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社会组织。

第三条请示汇报制度是机关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是确保上级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及时性,下级工作的有序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请示汇报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定,确保请示汇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请示汇报的范围和内容第六条请示汇报的范围包括:(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事项;(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中的重要事项;(三)机关内部管理的重要事项;(四)其他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项。

第七条请示汇报的内容包括:(一)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二)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案和建议;(三)需要上级支持、协调的事项;(四)其他需要向上级报告的事项。

第三章请示汇报的程序和方式第八条请示汇报的程序:(一)请示汇报事项由承办部门或者承办人员提出,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机关领导审批;(二)机关领导审批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上级报告;(三)上级领导审批后,根据审批结果,办理相关事项。

第九条请示汇报的方式:(一)口头汇报:适用于紧急事项、简单事项或者需要及时沟通的事项;(二)书面汇报:适用于重要事项、复杂事项或者需要详细说明的事项;(三)电子邮件、传真等电子方式:适用于一般性事项或者需要传送文件的事项。

第四章请示汇报的时限和要求第十条请示汇报的时限:(一)一般事项的请示汇报,应当在事项发生或者发现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二)重要事项的请示汇报,应当在事项发生或者发现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三)紧急事项的请示汇报,应当在事项发生或者发现后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一条请示汇报的要求:(一)请示汇报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任何虚假和误导;(二)请示汇报的文字表述应当清晰、简洁、有条理,不得有歧义和漏洞;(三)请示汇报的文件格式应当规范、整洁、美观,不得有错别字和排版错误。

党政机关请示汇报制度

党政机关请示汇报制度

党政机关请示汇报制度一、背景介绍党政机关请示汇报制度是指党政机关在重大决策、重要事务或关键工作中,向上级机关或领导请示或汇报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党政机关的组织纪律,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请示汇报的范围和内容1. 请示范围党政机关请示汇报制度适用于以下情况:- 重大决策:涉及重大政策、重要规划、重大项目等需要上级批准的决策;- 重要事务:涉及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文件等需要上级指导或决策的事务;- 关键工作:涉及重要工作进展、重要问题解决、重要成果汇报等需要上级关注的工作。

2. 请示内容党政机关请示汇报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决策依据:对相关政策、法规、文件等的引用和解读;- 决策背景:对决策的背景、目的、意义等的说明;- 决策方案:对决策的具体方案、措施、时间节点等的详细阐述;- 风险评估:对决策可能面临的风险、困难和挑战的分析和评估;- 建议意见:对决策的建议、改进措施等的提出。

三、请示汇报程序1. 请示程序- 领导批示:下级机关在决策前,应向上级机关提出请示,并提交相关材料和报告;- 上级批复: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请示进行审批、批示,并提出意见、建议;- 回复反馈:上级机关将批复结果及时回复下级机关,并指导下一步工作。

2. 汇报程序- 汇报准备:下级机关应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和报告,并确保准确、完整;- 汇报方式:可以通过会议、报告、文件等形式进行汇报;- 汇报内容:按照请示汇报的范围和内容,对相关情况进行详细汇报;- 汇报反馈:上级机关对汇报内容进行评估、指导,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请示汇报的原则和要求1. 原则- 及时性原则:请示汇报应及时进行,确保上级机关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科学性原则:请示汇报应基于科学的分析和评估,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方案;- 真实性原则:请示汇报应真实、客观地反映问题和情况,不得虚报、夸大或隐瞒。

2. 要求- 内容准确:请示汇报的内容应准确、完整、详细,确保上级机关能够全面了解情况;- 材料完备:请示汇报的材料应齐备,包括相关文件、数据、调研报告等;- 语言规范:请示汇报的语言应规范、简明,避免使用太多的术语和难懂的词汇;- 逻辑清晰:请示汇报的逻辑应清晰,层次分明,确保上级机关能够理解和把握。

机关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的规章制度

机关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的规章制度

机关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的规章制度一、概述为了保证机关部门工作的有序开展,促进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制定机关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的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机关部门内部及机关部门之间的请示和汇报工作。

二、机关部门请示工作的规定1.请示的内容请示是指机关部门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提交的报告,通知或咨询等工作文书。

请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清晰。

2.请示的种类根据请示的性质及处理程序,机关部门的请示可分为下列几种:•报告类请示:如请假报告、月度工作总结报告、部门预算报告等;•通知类请示:如通知会议安排、上级领导访问时间安排等;•征求意见类请示:如商务合作意向询问、拟订战略规划方案征求意见等;•申请类请示:如申请部门经费、申请人员调配等。

3.请示的流程机关部门请示的流程一般为:申请人起草→主管部门审核→上级部门审批→申请人执行。

若有涉及到多个部门的意见,应当从下至上依次征询各个部门的意见,最终呈交上级领导部门审批。

4.请示的文书格式机关部门请示的文书格式应当符合以下规定:•标题必须准确明确,简洁清晰;•主要内容应当简述明了,便于上级领导或部门了解;•要注重表述方式合适得体,文风严谨、简练;•请示文书中必须注明请示部门、请示内容、申请理由、拟解决办法等。

三、机关部门汇报工作的规定1.汇报的内容汇报是指机关部门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告知自己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成果等的工作报告。

汇报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详实完整。

2.汇报的种类根据汇报的对象及内容,机关部门的汇报可分为:•日报:一般是汇报当天工作情况,必要时需要表达自己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周报:主要是总结一周的工作情况,分析自己的工作问题、思考真正的解决方案;•月报:主要是评估一个月以来的工作,总结自己的工作成果及存在问题;•季报:是为了全面评估季度工作的进展和成绩,提出新的工作方案和计划。

•年报:主要是总结上年这一年的工作成果和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制定下年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建立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建立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建立请示报告工作制度请示报告工作制度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重要手段。

请示报告工作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有利于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情况,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本文从请示报告工作制度的重要性、主要内容、具体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请示报告工作制度的重要性1. 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与联系。

请示报告工作制度规定了下级向上级报告工作的方式和时间,使上级能够及时了解下级的工作情况,指导下级工作的发展。

同时,上级向下级请示报告,也有助于拉近上下级之间的距离,增强团结协作。

2. 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请示报告工作制度要求下级在重大问题上向上级请示,使上级能够充分了解问题的实际情况,从而作出科学、准确的决策。

此外,上级在决策过程中,也要向下级请示报告,听取下级的意见和建议,使决策更加民主、科学。

3. 防止工作失误和疏漏。

请示报告工作制度要求下级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有利于上级及时发现下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纠正和指导。

同时,下级也要主动向上级请示,避免在工作中出现失误和疏漏。

4. 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请示报告工作制度明确了各级职责和任务,使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下级在执行工作中,遇到问题时及时向上级请示,上级及时给予指导,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请示报告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1. 请示报告的对象和范围。

请示报告工作制度明确了哪些工作需要向上级请示报告,以及向哪个级别的上级请示报告。

通常情况下,下级应当向直接上级请示报告工作,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请示报告的,应当说明原因。

2. 请示报告的方式和时间。

请示报告工作制度规定了请示报告的方式,如口头报告、书面报告等,以及请示报告的时间,如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

3. 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

请示报告应当包括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改进措施和建议等,以便上级全面了解下级工作的情况。

党政机关请示汇报制度

党政机关请示汇报制度

党政机关请示汇报制度党政机关请示汇报制度是指党政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向上级机关请示或汇报工作情况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证党政机关工作的透明、规范和高效运行,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决策的准确性。

下面将详细介绍党政机关请示汇报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制度概述党政机关请示汇报制度是党政机关在工作中向上级机关请示或汇报工作情况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党政机关工作的透明、规范和高效运行,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决策的准确性。

二、请示汇报的内容请示汇报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进展情况:请示汇报机关应详细介绍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工作目标、计划进度、完成情况等。

2. 问题和困难:请示汇报机关应主动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便上级机关及时提供帮助和支持。

3. 建议和意见:请示汇报机关可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以便上级机关参考和决策。

4. 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请示汇报机关应明确需要上级机关协调解决的事项,并提出具体要求。

三、请示汇报的方式请示汇报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1. 书面报告:请示汇报机关可以通过书面报告的方式向上级机关请示或汇报工作情况。

书面报告应包括工作概况、问题分析、建议意见等内容。

2. 会议汇报:请示汇报机关可以通过召开会议的方式向上级机关请示或汇报工作情况。

会议汇报应包括工作进展情况、问题和困难、建议意见等内容。

3. 口头汇报:请示汇报机关可以通过口头汇报的方式向上级机关请示或汇报工作情况。

口头汇报应包括工作进展情况、问题和困难、建议意见等内容。

四、请示汇报的频率请示汇报的频率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机关要求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工作进展顺利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工作周期或阶段性确定请示汇报的频率;而在遇到重大问题或困难时,应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汇报。

五、请示汇报的程序请示汇报的程序应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确定请示汇报的内容和方式:请示汇报机关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机关要求确定请示汇报的内容和方式。

请示报告制度(2篇)(xx局)

请示报告制度(2篇)(xx局)

请示报告制度(2篇)(xx局)请示报告制度(1)(xx 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明确请示报告工作的程序、内容和原则,确保经办事项不误办、不漏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市局下设基层处各类请示报告事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处请示报告制度一般包括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业务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外出请示报告制度。

第二章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第四条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有关制度。

第五条党员向党组织的请示报告:㈠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1、党员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2、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3、党内外群众中的模范事迹或不良影响;4、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㈡请示报告的方法:1、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请示汇报,一般采用口头或书面汇报形式,也可以个别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

2、党员外出超过三个月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

3、党员发现自己在思想、工作上出现问题和情况,可以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4、党员对支部指定的联系对象的情况应按要求定期报告。

㈢党支部、党小组要落实好党员请示报告制度,一是要注重提高党员坚持请示汇报制度的自觉性,引导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二是要认真听取党员汇报;三是要必须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六条党小组向党支部的请示报告:㈠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情况;2、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说明、解释的问题;3、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4、改进工作的方法措施和今后的计划打算;5、上级党组织或单位支部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调研情况。

6、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㈡党小组长应代表党小组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支部请示汇报一次。

请示报告制度_1

请示报告制度_1

请示报告制度【篇一:党内请示报告制度】为及时准确掌握、沟通情况,强化管理机制,正确果断决策和解决问题,更好地履行机关党委职能,根据党的章程和党的纪律,结合本院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请示报告必须遵守实事求是、责权一致、准确、高效的原则,以口头、书面、电话、传真等形式进行。

二、请示报告必须遵守纪律:1、逐级报告。

党员要请示报告的事项一般应逐级进行,特殊、重大情况需越级请示报告时,应分别向本支部负责人或机关党委书记说明情况。

2、不得一事多头请示,已由主管领导和主管机关明确答复的事项,不得再行请示其他领导,如确需报告时,必须如实地把原批准的领导和机关的答复同时报告。

3、请示人不得擅自改变领导的指示决定和答复。

4、各支部负责人未经党委同意,不允许把个人意见作为领导指示强令部属执行。

5、遇有紧急情况或特殊问题,应用电话和及时请示党委领导,确有困难时,解决后应记录在案,事后必须报告。

【篇二:请示报告制度】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时。

2、凡有重危病人、重大手术、首次开展的新疗法、新技术和首次自制药品或剂型改革应用于临床时。

3、需要紧急手术而病人家属和单位领导不在时。

4、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5、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及成批药品变质时。

6、增补、修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时。

7、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外出会诊、接受院外会诊时。

8、外宾、高干、著名劳动模范和名老中医住院时。

9、病员死亡需要进行尸体解剖时。

10、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11、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时。

12、工作人员有重大违法乱纪现象。

【篇三:请示报告制度】1、有关办公室工作和办公室内部重大事项,均应及时请示或报告。

2、请示、报告实行逐级负责制,即:科室工作人员向科室长,科室长向分管副主任,副主任向主任,主任向县委分管书记、书记请示报告。

两请示一报告制度

两请示一报告制度

"两请示一报告" 制度通常是指在党政军机关内,对一些重大事项进行请示和报告的管理制度。

这种制度有助于确保组织的领导层能够及时了解、审批和决策关键性的事务。

"两请示一报告" 制度的基本概念如下:
1. 两个请示:指在执行某项工作之前,下级单位需要向上级领导请示,征求领导的意见或审批。

这有助于确保下级单位的决策和行动与上级领导的意愿和方向一致。

2. 一份报告:指在工作完成或取得一定阶段性成果后,下级单位需要向上级领导报告,将工作进展、成果以及可能需要上级关注的问题呈现给领导层。

这有助于领导层了解工作进展,并及时提供指导和支持。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在保持下级单位主动性和灵活性的同时,确保组织整体的协同性和统一性。

它有助于形成上下级之间的紧密联系,促进信息的及时流动,提高组织的反应速度和协同效率。

具体实施方式和涉及的事务会因组织、部门和工作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在中国的党政军机关中,"两请示一报告" 制度常常在涉及到一些政治、军事、外交等敏感性事务时得以体现,以确保领导层对于这些事务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控。

关工委请示汇报制度

关工委请示汇报制度

关工委请示汇报制度
标题:关工委请示汇报制度
引言概述:关工委请示汇报制度是组织管理中的重要环节,通过规范的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组织正常运转。

本文将从制度的意义、实施步骤、注意事项、效果评估和优化改进五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制度的意义
1.1 提高组织管理效率
1.2 规范工作流程
1.3 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
二、实施步骤
2.1明确请示汇报的对象和内容
2.2制定具体的请示汇报流程
2.3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
三、注意事项
3.1确保请示汇报内容真实准确
3.2遵守制度规定,不得私自处理事务
3.3及时更新请示汇报制度,适应组织发展需求
四、效果评估
4.1定期对请示汇报制度进行评估
4.2采集反馈意见,及时调整优化
4.3通过数据分析评估制度的实际效果
五、优化改进
5.1根据评估结果,不断完善制度
5.2加强培训和宣传,提高执行力
5.3借鉴其他组织的经验,不断优化改进
结语:关工委请示汇报制度是组织管理中不可或者缺的一环,通过严格执行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组织的正常运转。

同时,不断优化改进制度,适应组织发展的需求,才干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请示报告类公文办理制度的通知-安政办〔2016〕9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请示报告类公文办理制度的通知-安政办〔2016〕9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请示报告类公文办理制度的通知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请示报告类公文办理制度的通知安政办〔2016〕9号请示报告类公文办理制度为进一步提高请示、报告类公文的运转效率,促进公文处理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受理范围1.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安单位上报市政府的请示、报告类公文。

2.中央、省属驻安企业之外的企业所报请示、报告类公文,必须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管委会提出明确意见后以正式公文报送。

二、公文登记1.公文科负责通过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接收请示、报告类公文,详细登记来文单位、标题、文号、收文时间,逐页加盖“安阳市人民政府收文专用章”后,加收文处理签。

2.对不符合规定的请示、报告类公文,公文科按程序退文,被退文单位按要求对公文进行修改完善后重新上报。

3.除市长、副市长交办的特殊事项和必须直接报送的绝密事项外,各部门、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直接向市长、副市长本人报送公文。

三、公文送审程序1.公文科根据请示、报告类公文内容和领导分工将公文进行分类后转相关专业科,由专业科转分管副秘书长。

2.分管副秘书长根据工作职责对请示、报告类公文进行签批,能够直接解决的问题批转相关单位办理,签批过的公文由专业科转公文科,公文科登记备案后转相关承办单位办理;需分管副市长批示的公文,分管副秘书长提出明确意见并签至分管副市长批示后,由专业科转公文科,公文科登记备案后转相关承办单位办理。

3.涉及其他副市长的请示、报告类公文,分管副市长应签署明确意见并签至所涉及的副市长,由专业科转公文科,公文科分别转其他副市长审签。

局机关请示报告制度

局机关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
一、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各项工作都要事前请示,事后汇报,严禁先斩后奏。

二、局系统内部实行逐级请示报告,无特殊情况不得越级请示报告。

工作人员向本单位负责人请示报告工作,各单位负责人向分管局领导、局长请示报告工作。

三、对重大事项或超出工作权限和职责范围的事项,要逐级请示报告,不得擅自答复和处理,紧急、特殊情况可越级请示报告,但事后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四、各单位负责人要经常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工作和本单位人员的思想、工作及生活情况。

请示报告问题要抓住重点,简明准确,不准随意歪曲。

五、局属有关部门间的工作交叉和协调不易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分管局领导请示报告。

六、各部门或股室负责人受局领导委托参加的各种会议或公务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整理汇报材料,如实向局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七、领导交办工作后,应按照交办要求及时向交办领导汇报完成工作的情况或结果。

八、对突发事件、安全事件等重大事项,要及时、主动向分管领导和局有关股室报告,不得擅自处理或瞒报、漏报、迟报。

九、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和业务对口向有关股室和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十、因不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或借口请示报告而推诿扯皮、回避矛盾和将矛盾上交等,造成工作失误或出现其他重大问题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局请示报告制度

局请示报告制度

局请示报告制度局请示报告制度第一条逐级请示报告。

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向局分管领导请示报告,科室、局属单位人员向本科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请示报告,科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业务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原则上不得越级请示报告。

第二条越级请示报告。

在局分管领导外出或特殊情况下可越级请示,但事后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

第三条科室及局属单位在本级范围内不能解决而需要有关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事先请示征得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按照事项类别报局人事科或办公室准备议题上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或局务会讨论研究。

第四条凡以本局名义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请示报告,必须经局长批准并签署意见后方可实施,个人、科室及局属单位一律不得擅自作出涉及本局的一切请示或报告,经授权的除外。

第五条凡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请示报告。

各科室、局属单位的请示报告要经本科室(单位)负责同志把关,报局分管领导审核后,经局长批示并在统一思想和口径的基础上进行答复和办理。

第六条要认真执行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以及 __ 执法过程中发生的事件、重要动态要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紧急和一时难以查明的情况,可边报边查。

第七条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外出请示报告的重要性并做好外出请示报告工作,强化组织观念、严明组织纪律,严格执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外出。

1、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离开本市的,须向局长请示报告。

2、主任科员、副科级以下干部离开本市超过 1 天的,须向本科室(单位)负责人请示报告,2 天以上(含2 天)的,还须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3、在国家法定假期(即国务院20__7 年12 月印发的《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所规定的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双休日外出,均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汇报制度范本

请示汇报制度范本

请示汇报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提高组织机构的协调性和效率,明确各级员工的职责和权限,建立起汇报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员工的汇报行为,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管理层的正确决策。

本制度适用于本组织机构中的所有员工,并以及所有涉及到组织内部的汇报。

二、汇报方式1.书面汇报:员工需按照规定的模板书写汇报并提交给上级主管,主管审核后进行传阅或转交给更高一级主管。

三、汇报规定1.日常工作汇报:员工需每日将所负责的工作进展、遇到的问题、解决方案以及预计下一步的计划等情况向上级主管进行书面或口头的汇报。

2.重要工作进展汇报:对于重要项目或任务的进展情况,员工需定期向上级主管进行详细的书面或口头汇报。

3.问题汇报:员工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进行书面或口头汇报,并提供可能的解决方案。

4.临时性问题汇报:对于具有紧急性和重要性的问题,员工需及时向上级主管进行书面或口头汇报,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解决方案。

5.财务汇报:财务部门需根据组织机构的需要,定期向相关部门、领导层和股东进行财务报表的汇报。

6.统计分析汇报:统计部门需根据组织机构的需要,定期向相关部门、领导层进行统计分析报告的汇报。

7.投诉和反馈汇报:组织机构要建立健全投诉和反馈机制,员工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投诉和反馈,并向上级主管进行书面或口头汇报。

8.其他汇报:根据具体需要,可针对性地制定其他类型的汇报要求,并在适当的时候向上级主管汇报。

四、汇报审核与评估2.汇报评估:上级主管需对下级员工的汇报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工作进展、问题解决、计划实施等方面,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表扬或指导。

五、汇报反馈与追踪1.汇报反馈:上级主管需及时向下级员工提供对汇报的反馈,包括对工作进展的评价、对问题解决方案的建议以及对计划的指导等。

2.汇报追踪:上级主管需对重要项目或任务的进展情况进行追踪,确保汇报内容的落地和执行效果。

六、保密与安全1.保密:员工在进行汇报时,需根据组织机构的保密制度保护相关信息的安全性,不得泄露机密信息。

2021年局机关请假报备制度

2021年局机关请假报备制度

Growing up is a game against yourself. Don’t worry that others will do better than you. You just need to do better every day than the day before.同学互助一起进步(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局机关请假报备制度一、请示报告制度(一)严守组织纪律,坚持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失职,不越权,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二)重要工作事项分管领导要及时向局长请示报告;各科室(单位)重要工作事项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三)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请示报告工作时,如果分管领导外出,应向受委托的其他领导请示报告;若一项工作涉及两位领导,要先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再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说明分管领导的意见。

(四)局领导参加上级组织召开的会议,要及时向局长汇报会议精神。

科长参加上级召开的会议,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会议精神。

二、请假制度(一)局长请假,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二)局领导公出,应向局长报告。

因事请假,由局长批准。

局领导临时安排活动,应通知局办公室。

(三)各科室(单位)人员本省内公出,由分管领导批准,省外公出必须由局长批准。

工作人员公出,由科长(主任)批准。

工作时间科室集体离开机关办理公务时,应将去向告诉办公室,无特殊情况不能全部离岗。

(四)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因事请假,由分管局长批准。

工作人员因事请假,由科长(主任)批准。

(五)休假由科室作出计划,经分管局长同意后,报局长批准,然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局机关请假销假制度为加强局机关请(销)假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请假手续办理:因事因病请假,应办理请假手续并做好工作的安排和交接。

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不上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旷工1天以内的,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旷工2天的,扣除相应工资;旷工超过10天的,除按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规定扣除奖金外,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理。

淮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淮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淮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一、制度目的与原则本制度旨在明确淮安市各级机关在处理重大事项时的请示报告要求,确保各级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肃性。

本制度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请示报告的范围1.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需要报请上级机关批准的事项;2.涉及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重大决策的事项;3.涉及财政预算、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财务事项;4.涉及重大人事任免、机构调整等事项;5.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三、请示报告的程序1.请示报告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一般应当逐级上报,不得越级请示报告;2.请示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并注明请示报告单位、日期等基本信息;3.请示报告应当一事一报,不得将多件事情合并为一个请示报告;4.请示报告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下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事后应当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四、请示报告的形式1.请示报告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2.请示报告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书写,包括标题、主送单位、正文、落款等部分;3.请示报告应当语言规范、表达准确、条理清晰、逻辑严密。

五、请示报告的时限1.请示报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不得延误;2.如遇特殊情况,应当及时向上级机关汇报,不得隐瞒不报。

六、请示报告的审核与监督1.请示报告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2.请示报告的执行情况应当接受上级机关的监督检查;3.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1.对于未按规定请示报告的单位或个人,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对于隐瞒不报或谎报重要情况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3.对于越级请示报告的单位或个人,责令其撤销请示报告,并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

八、制度的修订与解释权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淮安市各级机关所有。

请示报告制度(17篇) - 规章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17篇) - 规章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17篇)-规章制度篇1:请示报告制度1、凡在工作中遇到超出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或其他重大问题、重要情况、信息,必须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作主,贻误时机。

2、办事人员在工作中遇有需请示报告的.问题,应随时向科室负责人请示报告,科室负责人向办公室领导请示报告,请示应当一事一报,条理清楚,表述准确,除急办事项和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

3、对基层请示的问题,应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的口径及时答复;凡领导批示的,按批示的意见办理,办理情况及时向领导反馈。

篇2:请示报告制度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向上一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请示汇报:1、非本部门职权范围能决策的问题。

2、半年或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政策法规不准的问题。

4、重大疑难问题。

5、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

6、其它应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问题。

二、请示报告工作应视具体情况,可采取口头和书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请示报告工作要及时准确、实事求是。

因请示报告的时间不准、不实,或未经请示而造成工作失误和损失的人,视情节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凡需上级答复后方可开展的工作和解决的问题,必须等上级有明确意见后方可执行。

并事后向上级详细报告执行情况。

五、对请示报告工作的有关材料,要做好档案立卷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

篇3:请示报告制度一、请示(一)集团内部,各公司向总经理请示工作,涉及重要决策的,应以书面材料送交,经总经理批示后办理,原件交办公室存档。

(二)向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请示工作,以正式文件办理,由总经理签发。

二、建立重大情况报告制度本集团辖内各机构发生的重大事件,如被盗、被抢、爆炸;重大安全事故;员工被绑架、被拘留、逮捕;发生群殴、罢工;以及市以上政府要员光临视察等重要情况。

当事人或知情者应立即向集团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报总经理批示。

重大紧急情况可直接向总经理或董事长报告。

三、议事规则(一)议事程序1.各岗位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遇有涉及普遍性的问题或有明确规定或在分工范围内的问题,由分管人员及时答复;不能答复的重要、疑难问题,要在部门经理主持下经部门内研究后予以答复和解释,重大问题报分管副总经理或提交有关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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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内部请示报告制度办法
为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职责,保证各项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逐级请示报告制。

副检察长向检察长请示报告工作,科长(局长、主任)、副科长(副局长、副主任)向分管院领导请示报告工作。

遇有紧急情况,分管领导外出时,可越级或向其他领导请示报告,但事后须告知分管领导。

二、请示报告的内容应是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明显属于自己职权范围或已有规定不需请示的事项不应请示,一般性的工作问题不需要报告。

三、请示应一事一请示,有情况、有分析、有倾向意见和理由;事前来不及请示的,应先作出处理,事后再报告处理情况;报告工作要客观、真实、简单、明了。

四、重要的请示报告应采取书面形式,一般的请示报告可采取口头形式,减少文来文往。

书面请示不得多头呈送;需要集体讨论的请示,应按会议讨论的文件处理。

禁止将已请示有关领导明确不予批准的事项再行请示其他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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