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大集团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

合集下载

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一、概述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是指在企业或组织中,对于重大事项需要进行请示或报告的一种工作制度。

该制度是企业或组织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保障企业或组织的决策机制运转,并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减少企业或组织损失。

二、工作原则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分级管理原则,根据不同层次和性质的事项进行请示和报告。

2.坚持及时性原则,及时向上级报告。

3.坚持报告内容真实性原则,在报告中全面、准确、清晰地反映事实和情况,不隐瞒、不歪曲和不失实。

4.坚持办理程序规范性原则,在请示报告内容、方式、时间等方面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

三、工作流程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的工作流程分为请示和报告两个环节,具体流程如下:1. 请示环节1.下属单位在决策、实施工作中,发现一事项需要由上级批准的,应当及时向上级请示。

2.请示内容应当包括重要性、影响范围、可行性、耗费资源等方面的情况。

3.请示方式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同时也可以采用口头请示的形式,但需遵循制度规定。

4.上级接到下属的请示后,应核实请示内容与事实情况是否相符,并及时予以批复。

2. 报告环节1.下属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发现一事项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企业或组织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

2.报告内容应当全面、准确、清晰地反映事实和情况,不隐瞒、不歪曲和不失实。

3.报告方式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同时也可以采用口头报告的形式,但需遵循制度规定。

4.上级接到下属的报告后,应核实报告内容与事实情况是否相符,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四、注意事项1.严格遵循企业或组织制定的请示报告制度,不得擅自修改或变通。

2.在请示报告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隐瞒或虚报问题。

3.上下级之间应当互相信任,建立联系机制,及时沟通问题。

4.对于未能尽及时请示或报告的情况,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经验总结。

五、总结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在企业或组织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能够帮助企业或组织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减少损失,保障决策的正确性和合法性。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规章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规章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规章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文秘资源网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内容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1、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

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

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是指在进行重大决策时,负责人需要向上级领导提交请示报告以获取批准的制度。

该制度对于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的管理十分重要。

一、重大事项的定义重大事项是指具有重要影响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预算、重要决策、竞争对手策略调整、人事调配等。

重大事项的评估需要考虑从多个方面对组织的影响,并与企业的长期战略目标相一致。

二、请示报告的目的请示报告的目的是为了向上级领导汇报重大事项,并希望上级领导能够审批该事项或提出修改意见。

这样可以确保决策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可行性,并增强公司在决策执行中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三、实施过程1. 提出请示报告。

负责人需要向上级领导提出书面请示报告,在报告中说明该事项的必要性、影响和风险,并列出可行方案和实施计划。

2. 上级领导审查。

上级领导需要对请示报告进行仔细审查,并就合理性、可行性、风险和收益等方面进行评估。

如果上级领导认为需要修改,需要提出深入的意见和建议。

3. 决策执行。

一旦决策达成共识,负责人必须将决策执行落实到位。

如此一来,企业就可以遵循这样一个流程,从而确保每一项决策都是经过审慎评判的。

四、实施的意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实施可以带来很多好处。

首先,它可以保证决策的清晰、透明和规范性,避免短视行为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其次,该制度可以将企业的风险控制能力提高到另一个水平,使得企业的财务、人力资源和运营能力更加强大。

此外,它还可以加强企业在公共监管和政府部门方面的信誉和声誉。

五、存在的问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可能存在一些缺陷,比如说会造成等待时间过长、决策效率较低或未能有效地监管某些风险等。

此外,如果企业内部对请示报告制度的说明不到位,则容易出现对决策造成不必要的限制。

总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是一个可以确保企业长期发展的重要工具。

正确、规范的执行可以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好处。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2篇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2篇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精选2篇(一)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是指组织或机构在面临重大决策或行动之前,要求下级对该事项进展报告和请示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详细包括以下要点:1. 报告前提: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适用于涉及机构整体开展、战略调整、经济利益较大、重大决策等方面的事项。

2. 报告对象:下级组织或个人需要向上级报告并请示,包括上级领导、决策者或相关部门。

3. 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应当详实、客观、准确,包括背景、目的、可能的风险和影响、可行的方案等方面的信息。

4. 报告形式:报告可以以书面形式提交,也可以采用会议、磋商等方式进展。

对于特定情况,一些组织可能会要求面对面进展汇报。

5. 请示程序:报告人应当在完成报告后,进展请示。

上级在接到报告后,可以要求进一步的调整和研究,或者直接批准、回绝或延期处理。

6. 反应和监视:上级应当及时给予反应和决策,对于重大事项,上级可能会设立专门的审核程序,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通过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组织可以实现事项的科学决策、协调统一、风险控制和监视机制的建立,确保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施行符合组织的整体开展战略和目的,同时增强组织内部的沟通和合作。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精选2篇(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企业、组织或政府机构为了及时掌握和处理重大事项而建立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规定了什么是重大事项,以及在发生重大事项时应该如何报告、谁应该负责报告和接收报告。

重大事项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重大意外或事故:如火灾、爆炸、事故等;2. 重大平安问题:如网络平安事件、系统破绽等;3. 重大经济损失:如财务丑闻、经营亏损等;4. 重大法律纠纷:如涉诉案件、知识产权纠纷等;5. 重大环境问题:如污染事件、环境灾害等;6. 重大人事变动:如高管层换届、核心人员离任等。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组织可以及时、全面地理解重大事项,并迅速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处理。

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定义重大事项的范围和标准:明确哪些情况下被认定为重大事项,并规定相应的报告门槛;2. 确定报告机制:明确谁应该负责报告重大事项,以及报告的渠道和方式;3. 规定报告流程和时限:明确报告的流程和程序,包括报告的内容、格式、提交的部门和人员,并规定报告的时限;4. 确定接收报告的人员和部门:明确接收报告的人员和部门,并规定接收报告后的处理流程;5. 确定信息保密和传递的规定:明确报告的保密要求,确保报告信息的平安和准确传递;6. 确定反应和复核机制:确保报告接收方可以及时给予反应,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展复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企业的稳定运行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定义、作用、实施流程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企业在发生重大事项时,需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领导进行报告的一项管理制度。

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合同、重大投资、重大人事调动、重大财务风险等,这些事项的发生都可能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需要及时报告并寻求上级领导的指导和决策。

其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及时向领导汇报重大事项,使领导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二是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明确了重大事项的报告程序和责任人,有利于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三是保护企业利益,通过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企业的长远利益。

重大事项报告的实施流程一般包括事项发生→责任人报告→领导批示→执行→反馈情况。

责任人应当在发生重大事项后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进行书面报告,并在报告中详细描述事项的内容、影响、应对措施等,以便领导及时做出决策和安排。

领导在收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批示,并要求责任人根据批示的要求进行执行。

执行完毕后,责任人还需将执行情况进行反馈,以便领导及时了解事态发展。

在实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报告内容要准确全面,不能遗漏重要信息;二是报告要及时,不能拖延或隐瞒;三是报告要规范,不能敷衍了事或虚假陈述;四是领导批示要明确具体,不能模棱两可或推诿责任。

只有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才能有效地保障企业的稳定和发展。

总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于企业的管理至关重要,它不仅是一种管理规定,更是一种管理文化的体现。

只有通过规范的报告制度,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重大问题,保障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希望各级领导和企业管理者高度重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加强落实,确保企业内部管理的科学规范和高效运行。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一、概述为了确保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公正性,保障企业的稳步发展,制定本报告请示制度。

该制度是企业制度中涉及到的重要管理用具,是企业内部信息沟通和决策的重要形式和程序,适用于企业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对重大事项上报并请示领导的情况。

本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全面掌握企业各项业务、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提高管理水平和决策效率,推动企业创新、转型升级和生产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部门,包括公司总部、全资子公司等。

三、报告请示内容报告请示的内容必须详细、准确、实际。

1.重大经济决策、重大资产投资等内容2.与公司经营战略直接相关的重大计划或项目3.重大资产、重要战略性产业的重大问题4.突发性事件或重大影响公司经营的问题5.对公司政策形成或完善具有重大意义的问题6.其他权责明确、需要报告请示的事项四、报告请示流程1.填写《重大事项报告请示表》,并将表格及相关资料送交上级单位。

2.上级单位收到报告请示后,审查、核实、分析报告请示所陈述的内容,并进行综合评价。

3.上级单位根据报告请示内容的重要性、紧迫性、对公司的影响,决定下一步审批程序和步骤。

4.上级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报告请示者发出审核意见或批复文件。

如有不同意见,应当明确表达,并说明原因及理由。

五、报告请示表格报告请示表格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事件名称、时间、地点及范围;2.事件的概述和基本情况,必要时应提交书面材料;3.事件的目的和具体内容;4.事件的方案及建议,包括预测的风险和解决方案;5.事件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可能存在的风险;6.事件中涉及的人员及相关部门;7.提交单位及提交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8.上报单位及审批领导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

六、制度实施1.本制度的执行由企业领导直接管理,具体由企业内部各部门落实。

2.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确保报告请示内容详实、准确。

3.企业领导必须认真审查每一份报告请示文件,对于不同意的情况要作出明确表态,并说明原因及理由,慎重对待重大事项的决策。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一、背景。

随着企业管理的不断完善和发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作为一种重要的管理制度,逐渐被企业广泛应用。

这一制度的建立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加强对重大事项的审核和监督,确保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提高企业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二、重大事项的界定。

重大事项是指可能对企业整体利益产生重大影响,或者涉及重大资源配置和风险管理的事项。

例如,重大投资决策、重大合同签订、重大资产处置、重大业务调整等都属于重大事项的范畴。

三、请示报告的内容。

1. 事件概况,对所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详细描述,包括事项的背景、目的、涉及的主体、可能产生的影响等。

2. 风险评估,对重大事项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包括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方面的考量,以及可能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决策建议,提出对该重大事项的决策建议,包括是否同意、需要进一步研究、需要调整方案等。

4. 相关附件,如有相关的数据、报告、合同等附件,应一并提交并进行说明。

四、报告流程。

1. 请示报告的发起,由事项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向上级领导提交重大事项请示报告。

2. 报告审批程序,上级领导收到请示报告后,应根据公司内部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包括对事项的审核、讨论、决策等环节。

3. 报告备案,审批通过后,相关部门应将审批结果进行备案,并通知相关部门执行。

五、制度的优势。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企业内部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增强对重大事项的风险控制和监督,有利于减少因决策失误而导致的损失,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六、制度的落实。

1. 加强内部培训,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培训,提高员工对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2. 完善制度执行程序,不断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执行程序,提高制度的操作性和可行性。

3.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

集团公司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集团公司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集团公司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使集团领导班子及时、全面掌握各部门、子公司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有关重大事项,为集团领导班子科学决策、合理分工提供必要信息,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事项包括:各部门、子公司、项目部生产经营场所日常办公、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对外合作、外出学习考察和对接工作、新闻宣传、人员管理、重要活动、信访维稳等有关事宜。

(一)安全生产事故。

包括:各单位办公、经营场所发生的危及公共财产安全、集团财产安全、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以及各单位工作人员有关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二)对外合作事宜。

各子公司对外投资合作、开拓市场等需向集团报告的事宜。

子公司业务人员拓展业务、对外签订合作协议等需向子公司领导班子报告的有关事宜。

(三)外出学习考察和对接工作事宜。

子公司有关人员未经集团统一安排,赴外学习考察和对接工作有关事宜。

(四)新闻宣传事宜。

子公司向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发布信息、接受采访,以及召开各类推介、公关、学习培训等重要会议有关事宜。

(五)人员管理事宜。

各单位干部职工涉嫌违法违纪、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违反集团规章制度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对集团形象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事项。

(六)重要活动事宜。

各子公司、项目部迎接上级调研、检查、观摩等事宜。

需要集团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议和活动。

(七)信访维稳事宜。

集团各部门、子公司员工上访、游行、非法机会等事件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生产经营场所权益纠纷,项目建设单位地企纠纷,商业合作纠纷等有关事宜。

第三条重大事项的报告原则:重大事项报告遵循“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实事求是,及时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

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能事前报告的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 事后及时补报。

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

合肥百大集团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集团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实现资本的保值与增值;同时规范公司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凡纳入集团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由集团公司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公司为本制度的报告主体;公司经营责任人与集团公司签定资产经营目标责任书的乙方代表为具体的执行者简称:主报告人;各公司对重大事项实行请示与报告制度..第三条各公司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即:各公司主报告人向集团公司领导请示与报告;经该公司主报告人授权的实际负责人向集团公司领导及该公司主报告人请示与报告..第四条各公司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按照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实行报告制度..第二章明令禁止各公司的重大事项第五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简称:集团公司以外;下同提供担保;第六条禁止各公司所属部门或分支机构对集团公司以外提供担保;第七条禁止各公司对外进行股票投资及债券投资;第八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进行委托理财;第九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拆借资金;特殊情况需对外拆借资金的;必须履行请示报批手续..第三章应请示的重大事项有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请示;经集团公司签批后方可实施或表决..第十条公司向集团内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第十一条公司在确保其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集团公司以外拆借资金;第十二条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投资或转让对外投资;第十三条公司进行财产抵押;第十四条公司向金融机构举债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第十五条公司进行分立、合并、清算和解散、增减注册资本;第十六条公司对外发行债券;第十七条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公司董事会的年度报告;第十九条公司整体改变经营方式;实行对外租赁、承包和联营等;第二十条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及预决算调整方案、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第二十一条公司重大资产处置—一次性处置购置、出售、处理资产金额达到以下任何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资产处置行为:1. 占公司资产总额的1%及以上的;2. 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5%及以上的;3. 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10%及以上的..第四章应报告的重大事项有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需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报告;由集团公司备案..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或长期资产购置;其购置金额达到以下任何条件之一的行为:1. 占公司资产总额的0.5%以上至1%以内的;2. 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3%以上至5%以内的;3. 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5%以上至10%以内的..第二十三条可能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1. 签订重大购销经营合同单笔购销合同金额占上年销售额1%;2. 重大资产改良维修支出其预计支出金额占上年利润总额5%以上或单笔装修、修理、修缮、营业设备制作金额达到或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第二十四条其他可能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单笔金额:1. 单笔金额占公司资产总额0.5%以上的;2. 单笔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3%以上的;3. 单笔金额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5%以上的;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第二十六条公司更改、增加或缩小经营范围..第二十七条公司以公司整体房产含有单独产权证明的单处房产对外招租、出租三个月及其以上者..第二十八条公司对经营布局超过其经营面积10%以上含10%的调整..第二十九条公司调整组织架构、增减部门设置..第三十条公司管理岗位的增减设置、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任免..第三十一条公司重大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变革..出现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应于当天向集团公司报告;由集团公司备案..第三十二条发现或出现安全隐患或事故..第三十三条发生服务事故、创建事故、三信事故及重大差错等..第三十四条公司财物可能或已经出现重大损失..损失金额标准同上“其他可能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所规定之标准第三十五条有损公司整体形象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及后果的事宜..第三十六条公司涉及法律诉讼..第三十七条接受外部审计、财税、工商、质检等监管执法部门的稽查需报告的事项..第三十八条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第三十九条其它应报告事项..第五章请示报告的程序及责任第四十条请示报告事项的报告主体或主报告人应在报告的材料中表明经管层人员对所列事项的意见;加盖公司公章及由主报告人签名;同时由该公司总经办综合部备案涉及机密的可封存备案..第四十一条对须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或表决的事项;集团公司应在收到请示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回复..第四十二条对属向集团公司报告的重大事项;集团公司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五日内予以回复..第四十三条集团公司如认为必要;对请示及报告事项可以要求主报告人进一步报送有关详细资料..第四十四条请示及报告事项的受理单位为集团公司总经办..第四十五条请示及报告事项的报告主体或主报告人如认为有必要;可将报告封存并注明收件人报集团公司总经办或直接报集团公司领导;但应在集团公司总经办备案..第四十六条请示及报告事项也可采用电子文档或传真的形式..第四十七条请示及报告事项的受理单位及个人应对报告内容予以保密;否则将追索其包括行政、经济、民事及刑事在内的所有责任..第四十八条请示及报告事项的报告主体或主报告人未按规定请示报告或报告虚假情况的;集团公司按权限划分给予指责与警告;同时作为年终考评依据之一;对因此而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效益下降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进行必要的赔偿..第六章附则第四十九条为各公司所控股的公司可参照本制度执行..第五十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总经办、财务部、审计部负责解释..第五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是指组织或单位为了统筹决策和把握重要事务的方向和进展,设立了必要的报告请示程序和制度。

通过这个制度,组织或单位可以及时了解重大事项的发展和进展情况,并作出适当的决策和指示。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识别重大事项:组织或单位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标准识别重大事项,例如涉及重要利益、重大决策、重要合作等。

2. 报告请示准备:负责重大事项的部门或团队按照制定的程序,准备相关报告请示材料,包括事项的背景信息、影响分析、可行性研究、意见建议等。

3. 报告请示提交:报告请示材料由负责的部门或团队提交给上级领导或决策机构,通常是通过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汇报或会议讨论等形式。

4. 请示审批:上级领导或决策机构对报告请示材料进行审阅、评估和决策,可以进行进一步的询问、研究或讨论,最终决定是否批准、调整或否决该事项。

5. 反馈回复:上级领导或决策机构根据审批结果向负责的部门或团队反馈决策结果,包括批准事项的具体要求、调整建议或否决理由等。

6. 执行跟踪:负责的部门或团队按照上级领导或决策机构的要求,执行决策结果,并及时汇报执行进展和结果。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重大事项的决策具有合法性、科学性和适切性,实现组织战略目标的有效落实和管理层级之间的协调与沟通。

通过这个制度,可以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数据支持,避免问题的出现和误解的产生,确保决策的质量和成效。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是指在组织或企业中对于重要决策、行动和问题进行报告和请示的制度。

它在组织中起着重要的监督和控制作用,并保证管理者在做出决策之前能够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报告的内容: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规定了需要报告和请示的事项的具体范围。

一般来说,涉及组织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大资金支出、重大决策等方面的事项都需要报告和请示。

2. 报告和请示的程序:制度明确了报告和请示的具体程序,包括报告和请示的对象、提交报告和请示的方式、时间节点等。

管理者需要按照制度规定的程序来进行报告和请示,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和及时反馈。

3. 信息的公开与透明: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鼓励信息的公开和透明,确保决策过程的公正和合法性。

同时,制度也规定了涉及商业机密等敏感信息的保护措施,保证组织的利益不受损害。

4. 决策的参与和审查: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要求管理者在做出重要决策之前,需要征求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相应的审查和评估。

这样可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减少决策的风险和偏差。

5. 监督和问责: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设立了相应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对于未按制度要求进行报告和请示的行为进行追责。

这样可以有效地约束管理者的行为,避免滥用职权和违规操作。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对于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非常重要,它可以保证决策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并增强组织的内部协调和外部沟通能力。

同时,制度的执行也需要全体员工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组织文化。

合肥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代表重大事项请示及报告制度(doc 7页)

合肥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代表重大事项请示及报告制度(doc 7页)

合肥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代表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出资人制度,规范国有股权管理,落实《公司法》赋予股东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三项基本权利中的重大决策权,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与增值,根据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产权代表对其所在企业重大事项实行请示与报告制度。

企业重大事项的请示与报告按产权关系实行分级管理,国有控股公司的重大事项向市国资委请示与报告,国有控股公司子公司的重大事项向国有控股公司请示与报告。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国有产权代表是指下列人员:(一)经市国资委授权经营的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二)市属国有控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的法人代表;(三)市属国有控股公司控股及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中由市属国有股持股单位推荐并经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董事长和董事的人员;(四)由出资人指定的在股东大会上行使国有股权力的人员。

第二章向市国资委请示的事项第四条国有控股公司有下列事项之一,其国有产权代表须向市国资委请示,经审批后方可实施或发表意见和表决。

(一)有下列担保行为之一的:1.为境外企业提供担保;2.为非国有控股企业提供担保;3.为个人提供担保。

(二)有下列投资行为之一的:1.向境外投资;2.投资于境内、单个项目投资额在净资产的1%或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下同);(三)国有控股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等;(四)评估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国有产(股)权转让;(五)通过发行债券等形式对外融资;(六)国有控股公司修订的公司章程;(七)国有控股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国有控股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预算调整方案及决算方案。

第三章向市国资委报告的事项第五条国有控股公司有下列事项之一,其国有产权代表须向市国资委报告,由市国资委予以备案。

(一)为国有控股公司外部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提供担保,单笔担保金额达净资产的2%或在2000万元以上;(二)投资于境内、单个项目投资额在净资产的1%以下,0.5%以上,或1000万元以下(不含1000万元,下同),500万元以上;(三)进行财产抵押,累计抵押资产价值达净资产的3%或在3000万元以上;(四)评估价值在1000万元以下,500万元以上的国有产(股)权转让;(五)高层管理人员发生职务变动;(六)内部资本与财务管理办法;(七)公司的年度工作报告;(八)向子公司委派产权代表,派出监事及财务总监;(九)企业涉诉案件和企业及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违纪、违规事件。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是组织机构内部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用于统筹协调、提高决策质量。

下面就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行具体介绍。

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意义1. 加强决策层和执行层之间的沟通与联系:通过请示报告制度,可以确保决策层及时了解并掌握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 避免决策者盲目决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可以为决策者提供充足的信息和数据支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避免盲目决策。

3. 促进组织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协作与合作:在实施重大事项前,通过请示报告制度,可以使各个部门之间及时交流沟通,互相协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增强组织对外部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通过请示报告制度,可以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重大事项的相关情况,使上级组织能够对外部环境变化作出及时的响应和调整。

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要素1. 报告内容:请示报告应明确涉及的重大事项、影响因素、预期目标、可行方案等。

2. 报告流程:请示报告的流程应清晰明确,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以保证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反馈。

3. 报告方式:请示报告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进行,视具体情况而定,但应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相关材料:请示报告应附有相关的材料和数据,为决策者提供充分的依据和参考。

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程序和要求1. 确定请示报告的时机:请示报告的时机应该是在重大事项发生或需要汇报的关键节点上。

2. 编写请示报告:请示报告应该准确反映事实、客观真实,采取简洁明了、层次清晰的语言表述,确保决策者能够快速理解。

3. 审核报告内容:请示报告在提交前,应经过相关部门或人员的审查核实,确保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合规性。

4. 提交请示报告:请示报告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途径提交给相应的决策者或上级组织,并确保报告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执行与监督1. 执行:请示报告的执行应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决策者能够及时获得与之有关的情况和信息。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是一种组织内部的管理制度,旨在及时汇报和处理重要事项,以保障决策的高效性和准确性。

该制度通常适用于企业、政府机构等组织,在组织内部形成了一套明确的流程和规定。

具体内容如下:
1. 报告对象:重大事项指影响组织整体发展、经营运作、利益相关方等方面的具有重要性的事件或问题,需要向上级主管或关键决策者进行报告。

2. 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应包括重要事项的背景介绍、相关数据和信息分析、影响分析、风险评估、解决方案等。

报告内容应准确、完整、简明扼要。

3. 报告程序:报告程序应明确规定报告的时间节点、报告的渠道和接收人,以及内部流转和审核的环节。

报告程序应保障报告的及时性和可追溯性。

4. 报告责任:报告责任是指组织内每个相关岗位和职责都应有明确的报告责任,各岗位及时上报重大事项,确保信息畅通。

5. 报告运作:报告制度贯穿于组织的工作流程中,应与组织的其他管理制度相配合,形成闭环管理。

报告制度的运作应紧密结合组织的决策流程,确保重大事项及时得到解决。

6. 报告监管和评估:组织应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对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完善和优化报告制度。

通过建立和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组织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重要信息,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组织的管理效能和运营质量,最终保障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组织机构的日益复杂,企业管理要求和企业文化建设也在不断升级,以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重大事项的报告和请示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能够及时准确地报告经营和运营情况,而且能够有效地发现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更好地控制企业发展。

为此,企业应该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企业的重大事项进行有效请示报告,保证企业的稳定发展。

二、大事项请示报告的定义所谓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是指企业经营、运营中出现或发生的重大事项,需要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并请示处理意见的行为。

它包括企业经营中的重大投资项目、招投标项目、重大资金收支项目、重要合同项目、重大业务变动项目、开展重大行政审批等。

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作用(1)掌握重大事项,及时反馈汇报情况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可以及时反映经营运营情况,让上级主管及时知道企业经营、运营条件,以利于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干预企业经营运营中出现的问题,有效保障企业发展的健康稳定进程。

(2)增强责任意识,完善企业文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也能够增强企业人员的责任意识,让他们更加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把自己的职责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从而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对于健全企业文化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3)促进企业发展,切实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能够及时准确地将重大事项报告给上级,从而提供重要的决策参考,促进企业的发展;而且,还能够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从而更有效地控制企业发展。

由此可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能够有效地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四、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流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流程主要由以下几步构成:(1)重大事项发生,责任部门提交申请报告表,报请上级领导审批;(2)上级领导审核后,对重大事项给出意见及建议,并进行审批;(3)责任部门根据上级领导的意见及建议,处理汇报项目;(4)责任部门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处理结果;(5)上级领导做出最终审核意见,向下发出处理意见及要求。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的管理者们都在努力推进企业的发展,但是在管理中,重大事项的处理和请示报告就至关重要了,我们就必须遵守制度来把握重大事项,以便更好地发挥它们对企业发展的,遵守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管理者行使职权的前提是尊重企业的历史,充分考虑到企业的未来发展,以及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因此要审慎审视和衡量每项决定;2、管理者在做出重大事项决定前,都必须要写一份书面的请示报告,将相关情况如实报告;3、请示报告包括:事由、拟做决定、此次决定所涉及的成本、事后评估、行政责任追究等;4、管理者必须在报告书中指明有关决定的实施人员;5、重大事项的决定经报告后,必须审批后方可执行。

另外,请示报告的审核必须根据重大事项本身的风险和影响程度,进行多级审核,一般来说,重大事项报告需要经过至少三级审核审批。

部门经理审核,董事会审批和总经理签字。

以确保重大事项的决定是安全、合理,对公司的发展有利的。

除此之外,管理者在做出重大事项的决定后,也必须要定期向公司高层报告决定的执行情况,因此,管理者不仅要全力实施决定,还要高度重视管理和审核决定的执行情况,这样才能更好地保证重大事项的制度的有效执行,以及未来发展的可预见性。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既是企业管理正规化和合理化的重要体现,也是公司决策的重要依据。

它不仅充分体现了企业的立足于历史、看重现实、注重未来的理念,也体现了企业高度重视责任,遵守制度的精神。

正是这种重视成果,使企业得以保持稳健发展。

总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仅对企业保持长期发展,也保障了企业经营活动的正确、规范、稳定。

只有在重大事项决定上,坚持遵循请示报告制度,全力推进决策,才能使企业走向成功。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篇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了切实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的管理,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董事长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公司重大事项信息并妥善处置,特制定本制度,请公司每个人严格遵照执行。

一、%20重大事项包括:(一)对外事项1、各有关部门、人员来公司指导工作、洽谈业务。

2、需要外出或前往其它部门以及事务办理情况。

3、新闻部门来人来函采访。

4、联络接待中,人员财物的支配。

5、涉及公司工作或形象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内部事项1、影响生产经营、安全环保和工作秩序有序进行等方面所发生的各类重大事故、失误、问题、隐患。

2、重大经营决策、技术改造、大宗采购行为。

3、财务收支情况、大宗借贷款项、公司融资及大宗信贷业务。

4、主要工作人员的聘用、任免、待遇、奖惩、辞退等情况。

5、各部门月度分析,即每月28日上报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分析及下个月工作安排;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和计划。

6、省、市、区各部门以及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领导任职的各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发来的信件、通知、邀请函、邮件等。

7、影响公司工作或形象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的形式、要求上述情况发生后,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拖延。

1、重大事项报告的形式分三种:当面报告、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

2、重大事项报告要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要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事后将办理情况向董事长进行书面或口头汇报。

3、重大突发事件、紧急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和各个主管领导。

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4、属事前报告的,报告内容应包括该事项拟发生的时间、内容、申报事由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属事后报告的,报告内容应报告该事项发生的时间、经过、结果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三、责任追究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知情人,必须按制度要求及时报告董事长,凡重大事项出现瞒报、迟报、谎报、误报、漏报或扩大(缩小)事态进行虚报以及设置障碍、阻止知情人上报的,一经查实,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落实机制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落实机制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落实机制尊敬的领导: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落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特向您汇报我部门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落实机制。

一、背景和目的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落实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由于信息繁杂、决策流程复杂等原因,导致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工作存在一定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部门提出了以下的请示报告落实机制,旨在确保重大事项的决策能够得到及时审批和落实。

二、机制的具体内容1. 请示报告的准备工作我部门将根据重大事项的性质、涉及的部门和人员等因素,制定详细的请示报告准备流程。

包括明确请示报告的目的和内容、确定报告的格式和结构、收集相关材料和数据、整理报告的时间节点等。

同时,我部门将建立请示报告的统一模板,以确保报告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2. 请示报告的审批流程请示报告将按照公司的组织结构和决策层级进行审批。

我部门将明确各级领导的审批权限和责任,确保请示报告可以依次递交并得到及时审批。

同时,我部门将建立请示报告的审批记录,并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审批结果。

3. 请示报告的落实和跟踪请示报告得到审批后,我部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落实工作。

包括制定具体的落实计划和时间表、分配责任人和任务、跟踪落实进展情况等。

同时,我部门将建立请示报告的落实记录,并及时向领导汇报落实情况。

三、机制的优势和预期效果通过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落实机制,我部门预期可以达到以下效果:1. 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避免因信息不全或决策失误导致的问题。

2. 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和沟通,促进信息的共享和流通。

3. 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决策和落实的时间成本。

4. 增强对重大事项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决策的执行和结果的达成。

四、展望和建议为了更好地推进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落实机制的落地和实施,我部门建议:1. 加强对机制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并能够正确运用该机制。

2. 不断完善机制的细节和流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落实机制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落实机制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落实机制尊敬的领导:您好!本次报告是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落实机制的汇报。

一、背景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是组织内部重要决策的前置程序,确保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质量和效率,我们建立了落实机制。

二、机制内容1.事项确定阶段:在确定重大事项时,相关部门或个人需按照规定程序向上级提出请示报告。

请示报告应包含事项的背景、原因、目标等基本信息,以及预期效果、可能存在的问题等补充信息。

2.报告编写阶段:请示报告的编写应遵循客观、准确、简洁的原则。

避免使用模糊、歧义或误导的语言,确保报告的内容清晰易懂。

同时,应避免过多自我介绍或使用依赖图像的语句。

3.审批流程:请示报告应按照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审批人员应认真审阅报告内容,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如有需要,可以要求报告编写人提供进一步的补充材料或解答问题。

4.反馈回复:审批完成后,上级领导应及时给予反馈回复。

回复内容应明确表达是否批准事项,以及批准事项的具体要求和条件。

同时,如有需要,可以提出进一步的建议或要求。

5.执行落实:批准事项后,相关部门或个人应按照批准事项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执行。

执行过程中,应及时报告进展情况,确保事项的顺利落实。

三、机制效果通过建立落实机制,我们可以有效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质量和效率,避免决策的随意性和主观性,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同时,落实机制的建立也有助于优化组织内部的沟通协调,提升工作效率。

四、建议和展望为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落实机制,我们建议:1.加强对请示报告的培训和指导,提高编写质量;2.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3.加强对执行落实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事项的顺利执行。

我们相信通过落实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质量和效率将得到进一步提高,有助于推动组织的发展和进步。

以上是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落实机制的汇报,请领导审阅。

谢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肥百大集团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集团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实现资本的保值与增值,同时规范公司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纳入集团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由集团公司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公司为本制度的报告主体,公司经营责任人(与集团公司签定资产经营目标责任书的乙方代表)为具体的执行者(简称:主报告人);各公司对重大事项实行请示与报告制度。

第三条各公司重大事项请示与报告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即:各公司主报告人向集团公司领导请示与报告,经该公司主报告人授权的实际负责人向集团公司领导及该公司主报告人请示与报告。

第四条各公司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按照《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实行报告制度。

第二章明令禁止各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简称:集团公司以外,下同)提供担保;
第六条禁止各公司所属部门或分支机构对集团公司以外提供担保;
第七条禁止各公司对外进行股票投资及债券投资;第八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进行委托理财;
第九条禁止各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拆借资金;特殊情况需对外拆借资金的,必须履行请示报批手续。

第三章应请示的重大事项
有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请示,经集团公司签批后方可实施或表决。

第十条公司向集团内关联企业提供担保;
第十一条公司在确保其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集团公司以外拆借资金;
第十二条公司对集团公司以外投资或转让对外投资;第十三条公司进行财产抵押;
第十四条公司向金融机构举债(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第十五条公司进行分立、合并、清算和解散、增减注册资本;第十六条公司对外发行债券;第十七条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公司董事会的年度报告;
第十九条公司整体改变经营方式,实行对外租赁、承包和联营等;
第二十条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及预决算调整方案、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第二十一条公司重大资产处置—一次性处置(购置、出售、处理)资产金额达到以下任何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资产处置行为:
1. 占公司资产总额的1%及以上的;
2. 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5%及以上的;
3. 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10%及以上的。

第四章应报告的重大事项
有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需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报告,由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或长期资产购置,其购置金额达到以下任何条件之一的行为:
1. 占公司资产总额的0.5%以上至1%以内的;
2. 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3%以上至5%以内的;
3. 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5%以上至10%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可能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1. 签订重大购销经营合同(单笔购销合同金额占上年销售额1%);
2. 重大资产改良维修支出(其预计支出金额占上年利润总额5%以上或单笔装修、修理、修缮、营业设备制作金额达到或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

第二十四条其他可能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单笔金额):
1. 单笔金额占公司资产总额0.5%以上的;
2. 单笔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总额的3%以上的;
3. 单笔金额占公司上年度净利润额的5%以上的;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十六条公司更改、增加或缩小经营范围。

第二十七条公司以公司整体房产(含有单独产权证明的单处房产)对外招租、出租三个月及其以上者。

第二十八条公司对经营布局超过其经营面积10%以上(含10%)的调整。

第二十九条公司调整组织架构、增减部门设置。

第三十条公司管理岗位的增减设置、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任免。

第三十一条公司重大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变革。

出现下列重大事项之一者,各公司应于当天向集团公司报告,由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十二条发现或出现安全隐患或事故。

第三十三条发生服务事故、创建事故、三信事故及重大差错等。

第三十四条公司财物可能或已经出现重大损失。

(损失金额标准同上“其他可能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所规定之标准)
第三十五条有损公司整体形象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及后果的事宜。

第三十六条公司涉及法律诉讼。

第三十七条接受外部审计、财税、工商、质检等监管执法部门的稽查需报告的事项。

第三十八条违反计划生育规定。

第三十九条其它应报告事项。

第五章请示报告的程序及责任
第四十条请示报告事项的报告主体或主报告人应在报告的材料中表明经管层人员对所列事项的意见,加盖公司公章及由主报告人签名;同时由该公司总经办(综合部)备案(涉及机密的可封存备案)。

第四十一条对须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或表决的事项,集团公司应在收到请示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回复。

第四十二条对属向集团公司报告的重大事项,集团公司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五日内予以回复。

第四十三条集团公司如认为必要,对请示及报告事项可以要求主报告人进一步报送有关详细资料。

第四十四条请示及报告事项的受理单位为集团公司总经办。

第四十五条请示及报告事项的报告主体或主报告人如认为有必要,可将报告封存并注明收件人报集团公司总经办或直接报集团公司领导,但应在集团公司总经办备案。

第四十六条请示及报告事项也可采用电子文档或传真的形式。

第四十七条请示及报告事项的受理单位及个人应对报告内容予以保密;否则将追索其包括行政、经济、民事及刑事在内的所有责任。

第四十八条请示及报告事项的报告主体或主报告人未按规定请示报告或报告虚假情况的,集团公司按权限划分给予指责与警告,同时作为年终考评依据之一;对因此而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效益下降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进行必要的赔偿。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为各公司所控股的公司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五十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总经办、财务部、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