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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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及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纠纷,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工作正常秩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经院领导研究,制定了《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进行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制度
为了应对和及时处置医疗纠纷突发事件,保障我院医疗安全,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我院《医疗风险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医疗纠纷接受与处理程序》、《医院内部沟通管理程序》、《与患者沟通管理程序》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及制度。
本预案所指医疗纠纷突发事件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医患双方对疾病治疗效果及其原因等在认识上存在分歧引发争议,患者或其家属不依照法定程序解决纠纷,而是采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手段和行为,可能或已经影响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的事件。
一、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分为一般性医疗纠纷突发事件、重大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和特大医疗纠纷突发事件。
(一)纠集5人以下到医院,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
1、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其家属不依照法定程序处置的;
2、纠集人员扰乱病区及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的;
3、侮辱、威胁、恐吓医院工作人员,或非法限制医院工作人员人身自由的;
4、故意毁坏公共财物的;
5、在医院内拉横幅,封堵大门影响人员及车辆出入的。
(二)纠集6-10人到医院,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医疗纠纷突发事件:
1、患者死亡后,家属不按规定时间将尸体送至太平间的;
2、纠集人员占据医院机关、诊疗区域等,扰乱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在医院内挂横幅、设灵堂、烧纸钱、放鞭炮的;
3、故意毁坏公共财物,非法限制工作人员人身自由的;
4、纠集人员封堵医院大门,影响车辆及人员正常出入的;
5、患者或其家属有自杀、自残倾向,或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
(三) 纠集11人以上到医院,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大医疗纠纷突发事件:
1、患者死亡后,家属不按规定时间将尸体送至太平间的;
2、纠集人员占据医院机关、诊疗区域等,扰乱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在医院内挂横幅、设灵堂、烧纸钱、放鞭炮的;
3、纠集人员封堵医院大门,影响车辆及人员正常出入的;
4、故意毁坏公共财物,非法限制工作人员人身自由的;
5、患者或其家属有自杀、自残倾向,或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应急处置原则
(一)依法管理,以人为本。坚持依法管理,保障医院的工作秩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应急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部门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密
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
(三)快速反应,科学处置。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全院各职能科室和部门要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置。
三、应急机制
(一)应急机构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成员:院领导保卫科医务科护理部医患办
院办室各职能部门及当事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医务科长xx兼任办公室主任。
xx兼任秘书。
(二)职责分工
1、应急小组:根据需要建议院领导是否启动本应急处置预案,协调各科室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件处置进展情况。
2、医务科、保卫科工作人员,接到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其他应急小组成员亦应及时到场。保卫科及时联络并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医疗工作秩序,保护医务人员和医院财产安全。
3、医务科会同其他有关人员,负责接待患方相关人员,介绍、解释医疗纠纷的法定程序。负责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
四、应急响应
各科室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有效处置。
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发生后,相关科室要立即向应急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提供事件详实情况。应急小组办公室主任下达应急响应令,院办室主任负责通知相关人员。
(一)一般性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小组及时向院领导报告,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医务科、保卫科、办公室、护理部、宣传部、总值班及当事科室负责人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在应急小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处置。宣传部门工作人员到场,收集影像资料取证。
现场总指挥:xxx
(二)重大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小组及时向院领导报告,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医务科、保卫科、办公室、宣传、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总值班、当事科室负责人,院办及政工科一般工作人员应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在应急小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处置。宣传部门派工作人员,收集影像资料取证。
现场总指挥:xxx
(三)特大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小组及时向院领导报告,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医务科、保卫科、护理部、办公室、宣传部、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总值班及当事科室负责人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在应急小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处置。全院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立即放下手头工作,积极投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中去,全院动员无条件立即响应。宣传部门派工作人员,收集影像资料取证。
现场总指挥:院长
(四)应急指令下达后相关事件的责任人,立即停止其科内工作全力配合调查处理,何时回科室工作由现场总指挥确定。
五、应急相应的终止
医疗纠纷突发事件平息后,由现场总指挥下达应急响应的终止令。医院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人员接到应急响应的终止令后方能撤离,否则任何人不得离开事发现场。
六、医院内部治安保障
1、医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内部治安保卫机制,配备相应的专职治安保卫人员、设施。
2、对医院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定期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并定期演练。
七、持续改进及奖惩
1、医疗纠纷处理后,在持续改进过程中应急处理小组应组织全科工作人员事后进行分析、讨论,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纠纷的再次发生。必要时组织全医院职工大会进行警示教育。
2、根据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的定性结论及影响后果,按照院字〔xx〕xx号文进行处罚,当事医务人员及科室须直接承担相应的医疗后果(包括处罚)。如个别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接到命令不到现场,或见到有堵门、扯白条等医闹现象置之不理、扬长而去者,给予500元的处罚。
3、对一般医疗投诉、纠纷有过错者,当事科室应进行不合格医疗服务登记,及时整改;重大医疗差错、医疗事故者,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