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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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企业前来提交申请表,还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提交申请表的,不需要填写被委托人信息。

受理申请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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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提交的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已受理,你单位须在签收本回执15日内完成:□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变更注册地址或提供注册地址能够找寻的证明□公示即时信息□信息更正。逾期无法完成的,你单位须重新提交申请。

受理人员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收:

或被委托人签收: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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