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自带笔记本电脑公用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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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各部门:

为规范集团电脑管理,充分利用办公资源,集团鼓励员工自带笔记本电脑办公并发放补贴,现将相关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未提供电脑作为员工办公之用,员工将个人笔记本电脑用作办公且自带笔记本电脑满足正常办公需要。具体适用对象为集团在杭部门员工及分公司高层领导。

二、职责分工

1、总务部为员工笔记本电脑补贴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方案的落实及执行。

2、信息部负责制定电脑技术标准,审核并确保员工自带笔记本电脑的实用性及安全性。

3、财务部负责补贴方案的修改和补贴发放。

三、申请条件

1、根据《在杭部门及总经理岗位电脑配置标准》,岗位要求使用笔记本电脑的新入职或已入职员工,总务部无闲置匹配电脑可配备。

2、已配公司电脑员工,电脑达到报废标准,按报废流程通过报废审批,且总务部确认无闲置匹配电脑可配备。

四、申请流程

1、无公司电脑配备员工

总务部确认无闲置匹配电脑—》员工填写《自带笔记本电脑补贴申请表—》部门负责人签字—》信息部技术审核—》总务部审核备案、落实补贴。

2、已配公司电脑员工

填写《集团电脑设备报废申请评估表》,按报废管理流程。通过报废审批,填写《宏胜集团员工自带笔记本电脑补贴申请表》,流程同上。

五、自带电脑补贴方案

1、补贴时间从《宏胜集团员工自带笔记本电脑补贴申请表》通过日算起,累计补贴期限为三年。期满停止发放补贴,且自期满日起两年内不再发放补贴及配备办公电脑。

2、三年补贴期满且自期满之日两年后,若员工电脑出现故障需要淘汰更换,员工更换自带笔记本电脑,经审批后可以享受三年补贴。若员工电脑仍能正常使用,则不予补贴。

3、三年补贴期内,若员工中途改用公司提供的电脑办公,补贴自改用之日起停止发放。若员工提出申请让公司配备电脑,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

4、享受补贴的笔记本电脑,由员工本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并承担维护费用。

六、自带电脑配置要求

员工自配电脑需要达到满足本岗位需求的基本软硬件标准:

1、普通办公电脑(笔记本A)

最低配置:intel i5-6200U 处理器/ 集成显卡/4GB 1600MHz DDR3L 内存/500GB SATA 硬盘

/Windows 7专业中文版 (64位)

2、中档办公电脑(笔记本B)

最低配置:intel i5-6200U 处理器/ 独立显卡/8GB (2x4GB) 1600MHz DDR3L 内存/256G固态硬盘硬盘/Windows 7专业中文版 (64位)

七、电脑操作系统、软件安装及使用和管理要求

1、员工自配电脑接受信息部的安全审核

1)员工自配电脑进入工作使用状态前,必须接受信息部检查,确保系统安全。如果信息部认为有必要,有权对电脑重装操作系统,进行格式化磁盘等操作。

2)员工必须保证使用正版操作系统和相应软件。如因版权问题所造成的法律纠纷,公司不承担责任。

2、员工使用自备电脑办公需遵守以下规定

1)员工自配电脑在公司使用须加域进行管理,在公司须使用域账号登录,在域账号下登入系统不得使用与工作无关各类软件,IT部有权不定期检查电脑使用情况。

2)员工需保证电脑不被病毒感染,安装防病毒软件并定时杀毒,员工有责任避免将电脑病毒带入公司网络扩散感染其他用户电脑,有异常情况及时向IT部反映。

3) 员工需保证不泄露公司任何信息和资料并且需遵守入职时签订的保密协议,如有发现违反保密协议的行为,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3、员工辞职或离开公司,IT部有权对电脑进行检查和处理

IT部检查磁盘内容,对涉及公司信息资料如邮件、office文件资料、其他重要涉及公司信息资产等进行处理,包括格式化硬盘等操作。

八、附则

1、本办法由总务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集团总务部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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