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汇总
资助政策知识
资助政策知识一、学前教育普通资助每生每月减免保教费100元,建档立卡资助:免收保教费、免收餐费。
符合下列条件的优先纳入资助范围:孤儿、烈士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家庭子女;符合入园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
二、小学“两免一补” “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另,对区内学校用午餐的学生,丰南补助午餐费110元/月。
三、初中“三免一补”指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教辅资料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四、高中大学“三免一助”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享受不低于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五、1222资助政策宣传制度:即“一栏”、“两课”、“两信”、“两回执”。
“一栏”是指各级教育部门、学校和村要在显著位置设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张贴学生资助流程图和政策宣传画。
“两课”是指开学时,要给学生上一节资助政策宣传课,全面介绍本学段资助政策以及申请、评审和发放等流程,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知晓资助政策;毕业前,上一节下一学段资助政策宣传课,让学生了解下一学段学生资助政策。
“两信”是指开学为每名在校生家长写一封本学段资助政策的宣传信,学生享受资助后再为每名享受资助学生家长写一封该生享受资助情况的说明信。
“两回执”“两封信”要附有回执,家长阅读后签字的两封信回执学校要及时回收存档,确保学生和家长及时知晓应享受政策和已享受资助情况,切实做到资助政策宣传全覆盖。
六、两不愁:即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七、扶贫攻坚六精准:必须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等“六个精准”,八、《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目标是,“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义务教育贫困学生2020年秋季资助政策
免费午餐(200)
补助资金由学校拨付学生食堂,学校免 费提供一顿午餐
资助标准、发放方式 (小学非寄宿贫困学生)
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③特困供养学生 ④孤儿学生 ⑤烈士子女 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⑦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50.00
补助资金由学校直接发放至学生本人或 监护人银行卡,确因特殊情况无法通过 银行卡方式发放的,经区学生资助管理 中心批准后,可转入学生校园卡或以现 金形式发放。
印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认定方式
(小学非寄宿贫困学生)
③其他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由学生本人或家
长书写贫困承诺书,学校调查核实后进 行贫困认定,学生不再提供镇乡、村居 盖章的贫困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
(小学非寄宿贫困学生)
①资助申请表一份 ②贫困印证材料一份 ③户口页复印件(主页、增减页、户主页、 学生页)。
认定方式
(小学非寄宿贫困学生)
①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证明材料由学校主动
到重庆市建档立卡对象查询系统查询后直 接认定,查询结果由学校打印,学生不 再提供贫困印证材料;
认定方式
(小学非寄宿贫困学生)
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家庭经 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需提供相关
申请流程
(小学非寄宿贫困学生)
秋季学期申请,春季只做异动处理。开学时,符合 条件的学生、家长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并提供 相关证件或困难印证材料,填写《万州区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学校初审后,报区学 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资助资金经区教委、区财 政审批下达至学校,学校按规范方式及时将资助 资金落实到受助学生。
义务教育贫困学生 2020年秋季资助政策
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公布日期】2020.07.17•【字号】教资助〔2020〕280号•【施行日期】2020.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财政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中、省属中等职业学校: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胜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为做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充分发挥助学贷款在教育扶贫和金融扶贫上的重要作用,助力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
根据国家及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政策规定,现就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贷款受理前的有关工作(一)宣传咨询工作各市、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加大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尤其是对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地区、深度贫困地区和偏远地区宣传力度。
要密切关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台的研究生招生和专升本规模扩大等相关举措的实施进展,重视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加强助学贷款保障,做到学生对国家资助政策应知尽知,符合条件的借款学生应贷尽贷。
要通过宣传条幅、宣传栏、海报、展板、宣传片、宣传彩页以及电视、网络、微信、广播、报纸等多种途径广泛、深入开展宣传。
使学生和家长知晓国家有关政策和申办流程、还款要求、“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和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
要设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热线电话,保证在工作时间畅通,有专人值守。
各市、县、区要及时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里更新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
(二)更新数字证书和电子公章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认真核对电子公章的单位名称和印章编码,如发现与系统不符或更换印章则需要重新报送印模扫描件;更换法人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需要提供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法人任命文件、法人证书和法人手签章扫描件;发生更名、合并以及新开办业务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机构证书申请表、委托授权书、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立时的相关文件、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机构代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印模、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手签章、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A4复印)。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9.06•【字号】鲁教财函〔2020〕37号•【施行日期】2020.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教育(教体)局: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14〕37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以下简称补偿)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请人员范围按照鲁财教〔2014〕37号文件规定,以下两类高校毕业生可申请补偿:一是2009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我省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二是2014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我省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财政困难县是指高校毕业生就业上年进入省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补助范围的县(市、区),具体名单可在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站(/)查询。
今年主要接收2017届高校毕业生申报,往年符合政策条件的毕业生在受理期内未申报的,也可一并补报。
其他未尽事项可登陆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查看《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办法政策解读》。
二、申报程序(一)符合补偿条件的毕业生在9月30日前将《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表》和其他申请材料提交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后,于10月15日前将《申请表》和《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经费申请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1)上报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本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填写《汇总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于10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省教育厅,同时通过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数据报送系统基层就业模块报送电子版。
2021最新国家对学生的资助政策
2021最新国家对学生的资助政策01、新生入学资助投资项目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政策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繁重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后短期生活费。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一百元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02、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申领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一万二千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应该承担,借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
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希望工程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外贸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03、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资助金申请国家助学金,破解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学生持《家庭经济困难家长认定申请表》于每年9月向高校提出申请,高校系院评定一次。
04、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赢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颁发国家统一统一化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05、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教师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奖助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高校将获奖异常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06、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丹氏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07、师范生公费教育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夺得生活费补助。
四川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20版)
建档立卡贫困家 庭中职学生生活 费补助
国家奖学金 高等 教育
四川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 日制正式学
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全国每年1万名,硕士 研究生全国每年3.5万名。我省按 财政部、教育部当年下达名额执行
博士研究生3万元/生·年 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年
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春 季学期动态调整;学生 开学后向就读学校申请
全省平均资助比例约为在校生的 30%
平均2000元/生·年(具体标准由各地
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
定,可以分为2-3档);建档立卡贫困
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特殊困难
群体学生,一般应享受2000元及以上 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春
普通 高中 教育 免学费
免学费
非民族自治 县
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
民族自治县 普通高中学校在校学生
100%
公办学校据实免除,民办学校学生同 步、同标准享受“三免一补”政策
全省寄宿生贫困面约58%,非寄宿 生贫困面约20%;各地贫困面由教 育、财政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和当地 实际确定
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1000元/生·年、 初中及特教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 小学500元/生·年、初中及特教625元/ 生·年
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春 季期动态调整;学生开 学后向就读学校申请
限制
的档次
应免尽免
公办学校据实免除,民办学校参照当 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标准执行
学生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评 审并公示,层层上报至教育部 申请表(在就读学校领取) 终审
学生提出申请,学校组织评审 认定并公示,报主管教育、财 申请表(在就读学校领取) 政部门审核备案
的档次
季学期动态调整;学生
2024年资助贫困生实施细则(三篇)
2024年资助贫困生实施细则为保证全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根据____年隆化县资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家庭学生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资助对象农村年人均纯收入____元以下的为经济困难家庭资助对象为全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财政供养人口家庭的学生不得纳入“一补”资助范围。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2、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3、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4、义务阶段的孤儿学生。
5、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6、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二、组织机构在学校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并成立由学校领导、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不少于____人,负责贫困生的初审研究拟定资助学生____和资助形式。
三、资助申报,审批程序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每学期开学初,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符合优先资助的贫困生要同时提交有关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学校设专人负责审核,对家庭脱贫,返贫等情况及时修订,实行动态管理。
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按学生家庭贫困程度排队提出贫困资助____,报乡镇资助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村同时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____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资助____和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县资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
学校组织受助学生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此表一式两份并由学生及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乡镇资助办公室对资助金领取表进行审核汇总后到县资助办公室报账。
四、资金及档案管理学校在填报或打印各种资助表格时,要统一使用标准的____克复印纸,便于档案的装订和保存。
《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原件需手工填写,填写具体受资助的原因时,需要详细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可靠。
四川2020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四川2020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四川2020高校学生资助政策随着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不断推进,考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同时,还会收到《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那么,本专科生教育阶段的学生能享受哪些资助政策呢?据了解,在高等教育阶段,国家已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补偿代偿、“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并举的混合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
具体资助政策如下:入学前: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大学生每年7~9月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可以贷到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 13 年确定,最长不超过 20 年,学生毕业3年后开始还本。
2.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省内特困全日制大学新生可到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就读高中学校申请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开学后短期生活费。
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一次性补助 500 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 元。
入学时:“绿色通道”新录取的暂时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就读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分别予以“缓、减、免”的资助。
入学后:1.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和预科生每年秋季学期可向就读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具体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个档次,用于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全国平均资助比例为20%,我省平均资助比例在28%左右。
2.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全日制在校生3%的比例评定,每人每年 5000 元,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及管理条例
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及管理条例内蒙古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治理暂行方法»实施细那么〔2020年10月修订〕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国家奖学金是为鼓舞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进展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专门优秀的学生。
第三条为保证国家奖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依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一般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一般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治理暂行方法»〔财教[2007]90号〕、«内蒙古自治区一般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治理暂行方法»〔内财教字[2007]779号〕以及«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一般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内教办[2020]115号〕等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那么。
第二章奖励标准及申请条件第四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面依照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约为全日制本、专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人数的0.3%〕确定,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4、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生活俭朴;5、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异,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养等各方面专门优秀;6、在校学习期间及参评上一学年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居本班前10%,且无补考、重修科目;7、关于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专门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竞赛等某一方面表现专门优秀。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999年9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成立,作为国家助学贷款部际协调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教育部内。
2006年2月,为进一步做好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经教育部党组研究并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将“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更名为“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具有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与教育部外资贷款事务中心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中心内设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处、中小学学生资助工作处、信息与法律处、外资贷款处、政府采购处、财务处、办公室、资金管理处等八个处(室)。
主要职责任务:落实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内容的高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推动相关工作;落实以“两免一补”(免书本费、免学杂费、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阶段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中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推动相关工作;负责外资贷款教育项目的执行及管理工作;承担教育部直属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及具体项目的采购工作;负责完成国家助学贷款部际协调小组和“两免一补”部际协调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目前与“教育部外资贷款事务中心”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运行机制,并在外资贷款事务中心内设“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
同时承担工作职责有,负责外资贷款教育项目的执行与管理工作;承担教育部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实施与管理工作。
中心内设处(室)及职能(1)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处:参与制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措施;推动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高校其他学生资助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地方和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开展高校资助政策宣传、咨询、培训与信访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组织管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等工作;负责落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部际协调小组交办的事项。
(2)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处:参与制定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负责推动落实中职学生资助政策措施;管理中职学生资助信息;开展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咨询与信访工作,受理相关举报投诉;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地方中职学生资助工作。
2024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总结
4、教师利用家访之机,给农村群众宣传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政策,在广泛的宣传活动中,使学生、教师、群众了解掌握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费、普高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政策,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创设良好的工作氛围。
通过宣传,使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解除人民群众因家庭经济困难担心孩子上不起学的后顾之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开展好此项宣传工作,使这一项民心工程深入人心。
2024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总结
,进一步发挥助学贷款的教育扶贫作用。西南科技大学学子投身实践,将资助政策传达给有需要的人。
20xx年3月8日资助大使XXX采访了当地高三贫困资助学生XXX,并于同年4月1日采访了当地同样高三贫困资助学生XXX。
XXX,现就读于米易中学高三22班,家中共有四口人,除她外还有母亲、继父、哥哥,父亲在她初中的时候因病去世,母亲改嫁,现家中来源收入为母亲、继父种田,哥哥是残疾人,虽然生活较艰难,但她对生活仍然乐观积极向上,由于她成绩不稳定,起伏较大,XXX同学便与她交流了学习经验,给了她数理化方面一些建议,同时也鼓励她心态不要受疫情影响,同时介绍了学校的资助政策,消除了她对负担不了大学费用的'顾虑,国家的政策越来越好,贫寒学子也能圆大学梦。
通过对以上同学的家访获益匪浅,他们生活艰苦,但他们都有努力学习,回报感恩给过帮助的人的觉悟,感谢政府出台的政策,不仅解决了学习生活问题,也间接地解决了因为贫困而产生的自卑等心理问题,感激党和国家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让无数贫困学子有前进的动力并坚持到达胜利的彼岸,怀着感恩的心,励志人生,肩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争做一名时代新青年,用学到的知识回报国家和社会,将得到的那份关爱继续传递下去。
国家教育惠民政策汇总
教育惠民政策汇总
为保证每个学生“有学上、上好学〞,国家连续出台一系列教育惠民政策:
一、学前教育
从2021年秋季开场,公办幼儿园及省二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可享受国家学前教育资助金,每生每年500-1000元,比例为在园幼儿的10%。
二、义务教育〔小学、初中〕
①国家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住宿费。
②国家免费提供教科书。
③贫困寄宿生可享受国家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比例为在校寄宿生的23%。
特殊教育学生全部享受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的生活补贴。
三、高中教育
〔一〕普通高中
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2500元三个等次,比例为在校生的20%。
〔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第①条根底上,还可享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方案奖励,每生每年2000元。
③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享受国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每人1000元。
④入学前户籍在正定县的贫困普通高校学生,可申请生源地无息助学贷款,贷款额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期限不超过20年。
⑤设立高中助学金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解决按国家助学金政策规定支出缺乏局部,资助因患病或突发事故致使家庭贫困的学生。
〔二〕职业高中
①全免学费。
②所有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15%的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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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本专科学生)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二、助学金三、励志奖学金四、奖学金五、助学贷款六、师生免费教育七、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八、赴基层单位就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九、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十一、勤工助学十二、其他资助政策与措施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基本教育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将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和途径。
通过资助切实减轻困难家庭供应子女上学的经济负担,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通过资助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消除贫困代际传递,是实现久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通过资助保障每个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对于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步伐、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这是我国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迫切需要。
2007年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得到了较大完善。
2010年《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后,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得以进一步完善,在制度上保障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1.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容目前,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最新最全的2020学生资助政策来
最新最全的2020学生资助政策来新学期就要来了,报名在即。
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已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本专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各学段具体都有哪些资助政策?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原则,各地因地制宜确定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政府资助。
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进行资助。
2、幼儿园资助。
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3、社会资助。
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实施“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
1、免学杂费。
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
4、营养改善计划。
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地方因地制宜实施营养餐地方试点。
三、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以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为主,地方政府资助和学校、社会资助为补充。
1、国家助学金。
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2、免学杂费。
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
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予以补助。
2020年资助政策宣传主题班会
3.申请、审批和发放流程:
有贷款需求的借款学生(未建档)提 供相关贫困证明材料,由高中或资助 办工作人员审核学生材料,录入预申 请系统(已建档的贫困学生直接录入 预申请系统)
贷款学生携带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 由高校资助办工作人员根据学生提供 的受理证明录入回执
借款学生在学生在线系统填写个人基本 信息,并提交贷款申请,导出申请表并签 字。
2019年起,春季期5月30日前,秋季期11月30日前由帮扶 干部出具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或学生不在校就读确认书送村 委→报镇人民政府→报市扶贫→公示→公示结束审批→把补 助资金发放到学生家庭农户一折(卡)通。
温馨提示: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要主动与帮扶联系人联系, 如实提供自己在校就读情况,确保精准补助、应补尽补。
(3)公示无异议后,通过银行把资助款发放到学生的银行卡上。
关注“岑溪市中等专业学校团委微信订阅号”
点击“校园文化”中的“专
回复关键字“资助政策”
业介绍”即可了解我校 “资助政策”。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贷款对象: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 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 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 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 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贷款额度: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 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8000元。
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将贷款电子合同、申请表及相关重要证 明材料按要求提交至国家开发银行广西 分行
借款学生持已签字申请表与共同人(首 贷),前往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 室签订合同、打印受理证明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对贷款合同审 批后,通过支付宝统一发放贷款
4.贷款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 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 款学生自行支付;
四川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20版)
请)
学生个人申请—基层单位评审
公示—高校评审公示—省教育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等材
厅、财政厅汇总评审结果并报 料,具体由各高校确定。
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 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年9月开始申请,11月完
成评审
学生个人申请—院系评审公示
—高校评审公示—省教育厅、 登录四川学生资助网注册申请(前往申
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春 季学期动态调整;学生 开学后向就读学校申请
全省平均资助比例约为在校生的 30%
平均2000元/生·年(具体标准由各地
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
定,可以分为2-3档);建档立卡贫困
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特殊困难
群体学生,一般应享受2000元及以上 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录取通知书(新 生)或学生证(在读学生)、申请学生和 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 件
3.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
补贴; 4.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 行。
一次申请,分年发放。 每年9月开始,贷款办理 11月结束
个人申请-高校审核-银行审核 -发放贷款
川财教〔2014〕1号
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四川籍家庭经济困难 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 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生和 预科生
开办高校需 和当地农行 签订合作协 议
校园地: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 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 学位)学生、研究生和预科生
1.贷款标准:研究生最高12000元/生·
年,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第二学士
四川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20版)
学段 项目名称
资助范围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2020年07月)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2020年07月)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2020年07月)一、国家助学贷款(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贷款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贷款额度: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普通预科生、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3.申请、审批、发放流程:(1)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和高中获得过国家助学金且有贷款需求的借款学生,由所在学校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录入预申请系统;其他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借款学生,提供相关困难材料或个人诚信承诺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经审核符合贷款条件后录入预申请系统。
(2)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3)借款学生持已签字申请表与共同人(首贷),前往户籍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签订贷款合同、打印受理证明。
(4)借款学生携带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提供的受理证明录入电子回执。
(5)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贷款合同信息按要求提交至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
(6)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对贷款合同审批后,通过支付宝统一发放贷款。
4.贷款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学生自行支付。
5.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短不少于6年(含),最长不超过20年。
(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我区普通高等学校中只有自治区直属公办学校开展此项贷款。
1.贷款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学生资助政策解读国家资助是学生资助的主力军,为了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我市学生资助有关政策介绍如下。
学前教育资助项目●一、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籍在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600元。
●二、保教费补助。
资助对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籍在园建档立卡家庭儿童、残疾儿童、困境儿童。
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600元。
●资助程序:每年秋学期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认定、公示后,由中心校和市资助中心复核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直接发放到幼儿家庭银行账户。
按学年认定,分学期发放。
义务教育资助项目●一、免学杂费。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学校所有在籍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630元,初中每生每年830元。
资助程序:免收学杂费,财政按在校在籍学生人数和标准安排学校公用经费。
●二、免教科书费。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学校所有在籍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按国家和地方规定课程配备。
资助程序:免费提供教科书,费用由财政负担。
●三、寄宿生生活补。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学校在籍在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250元。
资助程序:每年秋学期学生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认定、公示后,由中心校和市资助中心复核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直接发放到学生家庭银行账户。
按学年认定,分学期发放。
●四、非寄宿生生活补。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学校在籍在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25元。
资助程序:每年秋学期学生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认定、公示后,由中心校和市资助中心复核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直接发放到学生家庭银行账户。
按学年认定,分学期发放。
●五、营养改善补助。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学校在籍在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及困境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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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汇总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5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汇总,更多高考分数线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2015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汇总还有半个多月就开学了,有些家长和学生或许正在为学费发愁。
请不要担心,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
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
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7.师范生免费教育。
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
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地方师范院校师范生资助由各地自行实施。
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8.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
内容包括: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
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9.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从2012年起,对中西部地区启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解决学生家庭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省(区、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
10.勤工助学。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1.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
12.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二)研究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多种方式并举。
1.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
每年奖励4.5万名,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
2.学业奖学金。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而设立的奖学金。
中央高校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可分档设定奖励标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地方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政策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3.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
4.“三助”岗位津贴。
高等学校利用教育拨款、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原则上,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及科研间接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高等学校承担。
研究生“三助”津贴标准由高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5.国家助学贷款。
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程序及其他有关规定,与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贷款基本相同。
原则上,研究生助学贷款以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每学年贷款金额不超过12000元。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应届毕业研究生赴基层就业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毕业生基本相同。
研究生补偿代偿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7.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研究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
研究生补偿代偿或学费减免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8.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普通高等学校并纳入全国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
资助内容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
学费资助标准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建立起以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及顶岗实习等为补充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免学费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其他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相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照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生均每年2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区域确定,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地方出台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和助学金政策,范围大于或相关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可按照本地的办法继续实施。
3.顶岗实习安排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4.奖学金地方政府、相关行业、企业安排专项资金设立中职学生奖学金。
5.学校免学费等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国家免学费政策之外的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6.其他资助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资助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分档确定。
2.学校资助。
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3.社会资助。
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四、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1.免学杂费。
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农村学生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及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国家免费教科书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国家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
3.寄宿生生活补助。
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天4元、初中生5元(寄宿生全年在校时间按250天计算)。
4.营养改善计划。
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学生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同时,支持地方试点,中央财政给予适当奖补。
五、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各地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
1.政府资助。
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中央财政根据地方出台的资助政策、经费投入及实施效果等因素,予以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