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与行为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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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 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百度文库
例题1
★某公司2012年购进一处房产,2013年5月1日用于 投资联营(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投 资期3年,当年取得固定收入160万元。该房产原 值300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减除幅度为30%,该 公司2013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 )。
第一节 房产税法
❖ 房产税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房产的计税余值或房产 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征 税的一种财产税。
❖ 以在我国境内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为征税对象,与房 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 配套设施,也应作为房屋一并征税。
❖ 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 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交换土地使用权、房 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例题3】甲公司于2012年9月向乙公司购买一处闲置厂房,合同注明的土地 使用权价款2000万元,厂房及地上附着物价款500万元,已知,当地规定的契 税税率为3%。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应缴纳的契税税额为( )万元。
=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税率(1.2%) (2)从租计征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或4%)
三、房产税法中的税收优惠规定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学校、医疗卫生单位、
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 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企业所办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 非盈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妇幼保健等医疗、卫 生机构自用的房产。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自用的房产。 符合规定的科学研究机构转为企业和进入企业。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A.15 B.45 C.60 D.75
【答案】D
契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 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 的,免征契税。
➢ 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减免。 ➢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A.21.2万元
B.27.6万元
C.29.7万元
D.44.4万元
【答案】B
例题2
❖ 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有 ( )。
A.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 房产税
B.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缴纳 房产税
C.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自生产经营之次月起 缴纳房产税
一、房产税的纳税主体和征税范围
由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的产权所有人缴纳。 ❖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 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缴
纳。 ❖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
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 人缴纳。
二、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计税依据
房产的计税余值:从价计征,税率为1.2%。 房产的租金收入:从租计征,税率为12%。 ➢ 对个人出租住房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
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 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 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计税余值×适用税率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 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 房产税。
6. 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本企业 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 其他特殊规定。
(二)纳税地点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 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 务机关申报纳税。
答案:BD
例题5
❖ 关于契税计税依据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制度规定 的有( )。
A、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B、受赠房屋的,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
四、税收征管规定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 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缴纳房产税。
2. 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 缴纳房产税。
3.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 月起,缴纳房产税。
4. 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 纳房产税。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 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 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 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 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 纳税地点: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收机关缴纳。
例题4
❖ 多项选择题 下列以成交价格为依据计算契税的有( )。 A.土地使用权赠与 B.土地使用权出让 C.土地使用权交换 D.土地使用权转让
特殊情况,视同转移: (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4)以预购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 税率
3%-5%。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 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减按1% 税率征收契税。
❖ 计税依据
D.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 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答案】AD
第二节 契税法
❖ 契税是以房屋、土地所有权的转移行为为征税对 象,向产权承受人征税的一种财产税。
❖ 纳税人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 移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单位和个人。
❖ 征税对象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 3.房屋买卖、赠与或交换。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 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百度文库
例题1
★某公司2012年购进一处房产,2013年5月1日用于 投资联营(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投 资期3年,当年取得固定收入160万元。该房产原 值300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减除幅度为30%,该 公司2013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 )。
第一节 房产税法
❖ 房产税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房产的计税余值或房产 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征 税的一种财产税。
❖ 以在我国境内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为征税对象,与房 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 配套设施,也应作为房屋一并征税。
❖ 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 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交换土地使用权、房 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例题3】甲公司于2012年9月向乙公司购买一处闲置厂房,合同注明的土地 使用权价款2000万元,厂房及地上附着物价款500万元,已知,当地规定的契 税税率为3%。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应缴纳的契税税额为( )万元。
=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税率(1.2%) (2)从租计征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或4%)
三、房产税法中的税收优惠规定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学校、医疗卫生单位、
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 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企业所办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 非盈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妇幼保健等医疗、卫 生机构自用的房产。 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自用的房产。 符合规定的科学研究机构转为企业和进入企业。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A.15 B.45 C.60 D.75
【答案】D
契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 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 的,免征契税。
➢ 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减免。 ➢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A.21.2万元
B.27.6万元
C.29.7万元
D.44.4万元
【答案】B
例题2
❖ 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有 ( )。
A.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 房产税
B.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缴纳 房产税
C.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自生产经营之次月起 缴纳房产税
一、房产税的纳税主体和征税范围
由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的产权所有人缴纳。 ❖ 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 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缴
纳。 ❖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
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 人缴纳。
二、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计税依据
房产的计税余值:从价计征,税率为1.2%。 房产的租金收入:从租计征,税率为12%。 ➢ 对个人出租住房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
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 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 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计税余值×适用税率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 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 房产税。
6. 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本企业 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 其他特殊规定。
(二)纳税地点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 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 务机关申报纳税。
答案:BD
例题5
❖ 关于契税计税依据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制度规定 的有( )。
A、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B、受赠房屋的,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
四、税收征管规定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 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缴纳房产税。
2. 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 缴纳房产税。
3.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 月起,缴纳房产税。
4. 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 纳房产税。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 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 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 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 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 纳税地点: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收机关缴纳。
例题4
❖ 多项选择题 下列以成交价格为依据计算契税的有( )。 A.土地使用权赠与 B.土地使用权出让 C.土地使用权交换 D.土地使用权转让
特殊情况,视同转移: (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4)以预购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 税率
3%-5%。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 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减按1% 税率征收契税。
❖ 计税依据
D.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 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答案】AD
第二节 契税法
❖ 契税是以房屋、土地所有权的转移行为为征税对 象,向产权承受人征税的一种财产税。
❖ 纳税人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 移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单位和个人。
❖ 征税对象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转让。 3.房屋买卖、赠与或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