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泰热电公司电除尘运行故障应急预案-内蒙古蒙泰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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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控制应急预案
蒙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三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1.1 编制目的 (3)
1.3 适用范围 (3)
1.4 工作原则 (3)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4)
2.1 公司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4)
2.2 热电公司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 (5)
第三章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6)
3.1 应急预案的启动 (6)
3.2 应急预案终止 (6)
第四章应急预案终止程序 (7)
4.1应急预案终止 (7)
4.2应急后期处置 (7)
4.3 责任与奖惩 (7)
第五章应急保障 (8)
5.1 信息保障 (8)
5.2 人员保障 (8)
5.3 物资经费保障 (8)
5.4 宣教培训 (8)
第六章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 (9)
6.1电厂用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 (9)
6.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主要职责 (9)
6.398%浓硫酸日常管理措施 (10)
6.4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10)
第七章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11)
7.1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11)
7.2电厂水污染情况介绍 (12)
7.3 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12)
第八章电除尘装置运行应急预案 (13)
8.1烟尘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13)
8.2电场故障 (14)
8.3输灰系统故障 (14)
8.4其他 (15)
第九章脱硫装置运行应急预案 (15)
9.1二氧化硫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15)
9.2脱硫设备应急预案 (16)
第十章附则 (16)
蒙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污染物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落实环评批复及各级政府部门所确定的各项污染物工作目标,有效控制我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及国家、地方电力行业污染物控制相关标准等精神和要求,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年度污染物指标完成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异常事件,同时适用于公司出现污染物事件后的应急处理过程。
1.4 工作原则
(1)以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总体目标作为首要任务的原则。
(2)分工负责,协同作战原则。建立统一、科学、高效的指挥体系,整合资源,建立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常备不懈的保障体系,按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目标及
完成情况,实施强制措施保证减排任务的完成。
(3)严密监控、及时掌握原则。对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及时了解基本情况及进展,做到早报告、早控制。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公司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2.1.1热电公司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是热电公司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以下简称“热电公司减排领导小组”),负责对热电公司主要污染物减排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赵长珍
常务副组长:王峰
副组长:王文斌、闫占军
成员:王杰、张耀庭、续小伟、齐文元、王海、刘迎军、贺玉龙、乔春燕、陈彬、陈秀
2.1.2热电公司减排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减排应急处置措施;
(2)负责减排应急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发布减排工作的重要信息;
(4)审议批准公司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重要事项;
(5)负责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2.2 热电公司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
热电公司减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热电公司安全管理部,由安全管理部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
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热电公司减排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2)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污染物排放;
(3)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污染减排应急预警机制,组织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应急预案的实施;
(4)负责与各成员部门的协调工作;
(5)调查计划实施应急措施的部门名单,建立详细的档案库;
(6)向集团公司、热电公司减排领导小组及其成员部门报告、通报减排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7)为媒体机构提供减排有关信息,做好信息审核发布工作;
(8)完成热电公司减排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9)及时收集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相关信息,分析统计热电公司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量及削减量,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量超出总量控制且削减量可能完不成年度削减任务时,及时向热电公司领导小组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第三章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3.1 应急预案的启动
3.2.1根据公司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和污染物事件发生的情况及时启动本预案。
3.2.2热电公司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测算结果和年度削减目标的差距,及时启动本预案。
3.2.3在污染物事件发生时,安全管理部要采取非常规的环境处置措施,责任到人,派环境督查人员到现场,组织进行事故处置。
3.2 应急预案终止
经热电公司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证实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终止应急行动:
(1)各有关部门已按规定的要求和措施实施完成。
(2)经监测,治污设施运行正常,二氧化硫、烟尘及危险化学品排放量在控制范围内。
(3)经预测,公司二氧化硫、烟尘的削减量已能达到年度削减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