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国不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
为什么我国不实行三权分立
为什么我国不实行三权分立西方的三权分立制是指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别由议会、政府和法院行使。
三权之间的关系。
既是互相分立、单独行使,又是互相制约、互相平衡。
三权之中,任何一方面的权力都受另外两方面权力的限制。
中国之所以不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制度,是因为它不符合中国国情。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议会制度都属于代议制度范畴,但是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1)性质不同。
(2)代议制机关组成人员的阶级基础不同。
(3)职权不同。
(4)与选民关系不同。
(5)政x制度不同。
资产阶级政x用“以一治三”的方式,沟通了立法、行政、司法三大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这种政治模式并非是一种最先进、最科学的政治体制,中国的民主建设只能根据中国的国情而循序渐进,绝不能盲目照搬西方式的“多党制”与“三权分立”制度。
(1)从表面现象看,两者都是牛奶供给过剩。
但是,前者反映的是生产社会与生产资料资本主义么有制之间有矛盾,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矛盾的体现;后者主要是市场体系不完善,鲜奶销售渠道不畅通的结果,不是经济危机的征兆。
(2)这个案例说明,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它通过市场机制自发地起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客观性。
人们过多、过快地把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投入到奶年养殖和乳品加工行业,一旦供过于求,企业就会压缩鲜奶收购量,奶农只好倒奶。
这个案例还说明,市场调节具有盲目性和滞后性,导致了资源的浪费。
政府有必要对市场进行适度干预,逐步提高驾驭市场的能力。
(3)由于奶农和企业往往缺乏充分的信息和对市场风险足够的认识,因此,对方政府有必要予以引导和服务,如着力帮助奶农和企业进行市场预测和分析,开展事前供需调研,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规划,形成较为完善的农业产业化链系;采取优惠措施,帮助奶农和企业开拓乳品市场,尤其是农村市场,扩大内需;监督奶农和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促使其改进生产技术。
为什么我国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能搞“三权分立
为什么我国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能搞“三权分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
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它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建立我国其他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
第一,它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
人民不仅有权选择自己的代表,随时向代表反映自己的要求和意见,而且对代表有权监督,有权依法撤换或罢免那些不称职的代表。
第二,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权力的统一。
在国家事务中,凡属全国性的、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做出统一决定的重大问题,都由中央决定;属于地方性问题,则由地方根据中央的方针因地制宜的处理。
这既保证了中央集中统一的领导,又发挥了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中央和地方形成坚强的统一整体。
第三,有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
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都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在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使少数民族能管理本地区、本民族的内部事务。
总之,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确保国家权利掌握在人民手中,符合人民当家做主的宗旨,适合我国的国情。
要弄清楚为什么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能搞“三权分立”,首先遇到的问题是如何理解自由、民主和人权。
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不同的阶级对这些问题的理解是不一样的。
就自由来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曾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也就是说,每个人的自由与其他“一切人”的自由有关系,每个人都要面对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下如何获取自由的问题。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议会制度都属于代议制度范畴,但是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中国绝不能搞“三权分立”?
权力是社会建立和维持秩序所不可缺少的。然而,正如《控制国家——西方宪政的历史》一书的作者斯科特.戈登所揭露的,对权力的渴望并非渴望有行善权力,而是渴望占有权力本身。可以说,在人的种种贪欲中,权欲最专横,也最具犯罪倾向。权欲专横是因为一个人权欲的满足往往建立在许多人被支配、被控制甚或被迫屈从上;最具犯罪倾向,既因为追求权力的过程常常伴随着阴谋、暴力、血腥,也因为权欲狂野而又最贪得无厌,决不会以已经获得的权力为满足,而总是趋于使权力内在具有的扩张性、强暴性等危险发挥到极致。即使获得权力的是有德者,权力可以带来的巨大好处也使道德在这好处的诱惑和腐蚀面前极其脆弱。当人们在为着只有国家才能提供的共同生活条件而不得不接受国家这个怪兽,不得不接受与国家权力存在的“两难境遇”时,就从权力的本性产生了一个对于人的福祉生死攸关的问题:“如何管束权力?”或者说“如何控制国家?”阿克顿勋爵在《自由与权力》一书中,把围绕着控制权力而展开的斗争视为“现代历史的一种伟大的律动”,就说明对权力本性有着明智认识的西方人对国家这部权力机器深怀戒心,为控制权力进行了长期斗争。
然而,不幸的是,就在在雅典开辟西方宪政传统之际,孔子就权力问题开出的药方是对帝王进行伦理道德训练。而且这剂药中国人一喝就是两千多年,虽然整个民族尝尽了一轮又一轮号称“以德配天”的帝王们胡作非为的苦头,却至今既有人继续兜售这副制约权力上根本不管用的道德药方,却有为数不少的人依然深信不疑,而把真正管用的方法弃置一旁。
内阁制是以议会为基础而形成的。内阁的首脑由议会中通过选举而产生的议员中占多数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内阁的成员由内阁的首脑从与其政见相近的议员中挑选,或由参加内阁的各党派协调分配名额产生,然后提请国家元首任命。由于内阁制政府是以向议会负责为特征,故亦称之为责任内阁制或议会内阁制。属于这类政体的国家有意大利、德国、希腊、印度、新加坡等国家。
中国为什么不能实行西方的“三权分立”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是资产阶级统治人民的工具。
而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新生的社会主义政权制度,它是我们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中国的国情,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汲取西方国家议会制的精华,建立起来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比西方议会民主优越,但这种优越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表现出来。
因为一种政治制度的建立到完善需要相当长时间,而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建立至今才只有几十年时间。
三、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中国国情我们之所以不能照搬西方“三权分立”,除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比“三权分立”优越外,更重要的原因是“三权分立”不能适应我国国体的要求。
其一,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与这种国家性质相适应的只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关系决定了劳动者之间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决定了人民可以统一行使自己的国家权力,我们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只能实行“议行合一”的民主集中制。
(议行合一制就是立法权和行政权属于同一个最高权力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从属于立法机关,仅是立法机关的执行部门的政体形式和政权活动原则。
与三权分立制度相对。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与这一国体相适应,我们的政体采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邓小平同志说:“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我们要坚持实行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而不是美国式的三权鼎立制度。
”其二,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长期革命斗争的产物,是人民群众的历史选择。
如果放弃了这些行之有效的政治制度,实行“三权分立”和多党制,必然动摇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根基,动摇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
其三,我国实行的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原则基础上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方面体现了广泛的人民民主,另一方面,又保证了人民意志的统一和国家权力的统一,保证了决策的效率。
为什么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能搞三权分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政体,是我国人民创造的用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也是中国共产党民主执政的最好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定着国家的重大事务,体现着国家生活的全貌,是其他政治制度赖以产生和建立的基础,因而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与我国不同,西方国家普遍采用“三权分立”制度。
“三权分立”是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行资产阶级专政、保持资本统治的有力工具。
虽然从形式上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三权分立”制度都设置体现行政职能、立法职能、司法职能的机关,但作为国家政体,两种制度是有根本区别的。
两种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和理论基础根本不同。
“三权分立”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其理论基础是洛克和孟德斯鸠等倡导的分权学说。
在封建社会末期,新生的资产阶级顺应客观形势的变化,借助中世纪启蒙思想家的民主理论,提出了各种试图打破封建束缚的政治要求。
他们主张设议会以限制王权,设法院以维护自由(自由买卖)、公平(等价交换)、人权(财产权)。
资产阶级充当人民领袖,通过他们所竭力争取的代议制、选举权等民主形式的实现,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资本扩张的法律。
所以,最初的“三权分立”实质上是阶级分权,是社会变革的过渡状态,有削弱王权、反对封建的意义。
及至资产阶级用革命手段夺取了整个政权,早先那种阶级分权的暂时现象便不再存在了。
资产阶级专政是资产阶级独占、不与他人分享的政权制度。
资产阶级握有全部国家机器,但仍然需要用“三权分立”来包装,以便进一步巩固自己的统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则是在中国革命的烽火中,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立和发展起来的。
它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基本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特点是工农武装割据。
早在1931年,中国共产党就遵循马克思关于打碎旧国家机器的原理,运用巴黎公社及苏维埃的经验,在红色革命根据地创立了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
在抗日战争时期,又创建了各个边区的参议会;解放战争时期,又发展成为各级人民代表会议。
为什么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能搞“三权分立”
为什么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能搞“三权分立”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最好形式要弄清楚为什么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能搞“三权分立”,首先遇到的问题是如何理解自由、民主和人权。
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不同的阶级对这些问题的理解是不一样的。
就自由来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曾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也就是说,每个人的自由与其他“一切人”的自由有关系,每个人都要面对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下如何获取自由的问题。
自由与责任如影随形,不可分离。
而自由与责任又分别同一系列的概念相联系。
与自由相联系的概念有:个性、欲望、自主、民主、独立、个人权利、自我选择等。
与责任相联系的概念有:共性、集体、抑制过度欲望、共识、集中、相互认同和理解等。
一方面,追求自由是人的天性,人有享受各种自由的权利;另一方面,人又有遵守社会法律和道德规则的义务,以使整个社会形成稳定秩序。
人类社会的存在与发展,需要满足以自由与民主、责任与集中为代表的两方面的需求和功能,离开了哪一方面,社会都会不健康、不正常。
没有自由和民主,社会就会死气沉沉,没有活力;没有责任和集中,社会就会动荡无序。
前一方面反映个体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后一方面则反映整体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追求自由、民主、人权的国家制度,是我们的根本政治制度。
它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公民和人大代表的自由又有公民和人大代表的责任,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最好形式,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适合我国国情,是人民的选择、历史的选择。
毛泽东同志曾指出:“资产阶级的共和国,外国有过的,中国不能有,因为中国是受帝国主义压迫的国家。
唯一的路是经过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深扎根于中国大地,它既吸取了苏维埃政权的有益成果,又有我国的创造。
我国为什么不适合三权分立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归根结底 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和性质决定的,而且人 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年来,中国飞速的发 展,国际地位的变化等等无不用实践证明: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 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过保证中国人民当 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和最高实现形式,也 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 路线的最好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的重要制度载体。
西方国家议会议员一经选出后选民无权罢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三权分立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归根结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和性质决定的而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年来中国飞速的发展国际地位的变化等等无不用实践证明
我国为什么不适合实行西方三 权分立制度?
计机1班(2、22、23、28号)
西方三权分立制度
三权分立(checks and balances)亦称三权分治,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 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建制原则。其核心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 立、互相制衡。三权分立具体到做法上,即为行政、司法、立法三大权 力分属三个地位相等的不同政府机构(议会(国会)、政府、法院), 由三者互相制衡。是当前世界上资本主义民主国家广泛采用的一种民主 政治思想。
我国的国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 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 当家作主的国家。… 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到下面的网址了解详情: /node2/node116/no de124/
中国为什么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能搞_三权分立_
既是近 现代 以来 中国对政体模 式探索实践 的结果 , 同时也是 中国 目前面 临的现 实任 务和客观环境 需要 的结果 # 三权分 立 作为西方资本主义 国家的政体 , 在 中国既无实行的政 治基础和社会基础 ,
更无建 立的经济基础和 阶级基础 #照搬 三权分 立 模式 , 必然会 导致社会 的动乱和 民主的倒退 ,
须继续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做 出决议 , 就立即执行 , 不受牵扯 , 我们说搞 经济 体制改革全 国就能立即执行 , 我们决 定建立 经济特 区就可以立即执行 , 没有那么 多互相牵扯 , 议而不 决 , 决而不行 #就 这个范围来说 , 我们的效率是高 的 , 我讲 的是总效率 # ] 5 [
第二 , 中国政治文化的独特性 质需要坚持人 民
其次 , 展 示 了集 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 , 保证 了
社会各项 事业的快速发展 #人 民代表大 会制 度具 有
人民民主专政 的社 会主义国家 , 只要在人 民这 个范
畴之内 , 都享有 充分的民主 , 所 以 , 我 国国体 的民
双重 功效 , 一 方面 , 它为人民群 众提供权 力保障 , 激发 了他们建设社会主 义现代化 的活 力 , 使中国工 业化 ∃ 现代化获得了源源不断的推动力 ; 另一方面 , 它能够集 中民智 ∃ 民力和有 限资源 , 合理规 划 ∃ 推 动 国家和社会 的快 速发展 # 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人民 集 中行使权 力 , 极 大地降低 了社会 内部 不同利益集 团之 间的利益 交换 成本 , 最大限度地减 少了社会矛 盾带来的 内耗 , 使 国家整体利益超越 各种利 益群 体 的特殊利益之上 , 有力地推动 了社会主义现 代化事 业的发展 #从 6 年代提出实现 四个现代化 目标 , 到 0
三权分立在我国为什么行不通
从了解美国旳三权分立
制开始。
历史回眸:美国三权分立制旳理论和实践溯源
三权分立旳关键内容
三权分立是美国联邦政府组建和运营旳 基本原则,其关键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 权相互独立、相互制衡。
三权分 立制度 旳利端
分析
三权分立是一种
在一定社会条件下 比较民主旳制度, 三个权力部门相互 监督,从而有效预 防权力部门滥用职
现实旳国情和任务决定了中国 不能走三权分立 旳道路
邓小平曾指出, 我们评价一种国家旳政治体制,政 治构造是否正确, 关键看三条:
是看生产力能否 得到连续发展
是看能否增进人民 旳团结,改善人民 生活
看国家旳政 局是否稳定;
三权分立模式是根植于西方
特定旳历史文化和环境条件 旳产物, 在西方资本主义旳发 展过程中曾产生过主要旳作 用
因为“三权分立 ”模式对中 国现实国情旳不适应性, 决定 了中国决不能走“三权分立” 道路旳必然性。
1.三权分立, 不利于中国社会旳稳定
三权分立 在西方运作旳基础之一, 是两党制或多党制旳政党政治, 即不同 派别旳政党经过竞选分别掌握不同旳权 力和部门, 形成权力旳分立和制约。但 这种政党格局对中国社会旳稳定将构成 严峻旳挑战。
权。
它是出于反对专 制、争取民主旳 革命条件下旳时 代产物,是用来 维护资产阶级统 治旳民主制度。
实施三权分立制 度,是为了调整 资产阶级内部旳 矛盾,为协调集 团利益寻找旳更 为有效旳“平衡
器”。
三权分立旳弊端分析
该制度存在着内 部相互扯皮,议 而不决,行政效 率低下旳弊端
存在着议行分 离、议行互悖、 政令不一旳弊 端
表面上是权力制 约,实际上是统 治阶级内部旳权 力再分配,人民 只是陪衬而已
为什么三权分立不适合中国
三一文库()〔为什么三权分立不适合中国〕*篇一:为什么说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中国国情为什么说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中国国情三权分立,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主要内容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
三权分立是同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特征相适应的基本政治制度,它并不是像西方政治家和思想家所宣传的那样是一种抽象的、超越社会制度的甚至是唯一的民主模式。
大家知道,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生活导致利益多元化,也就导致资产阶级内部存在着大量的政治派别和利益集团。
在确立和发展资本主义制度的过程中,资产阶级正是通过分权制约的方式来协调内部不同利益的冲突,防止某个集团或阶层的专制。
可见,三权分立只能是资产阶级内部利益的一种瓜分和调整。
它所制衡的是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关系,而不是不占有生产资料的受剥削的广大无产者同有产者的根本对立的利益关系。
作为一种政治制度,三权分立的严重弊病在于,它使相当一部分权力在相互牵制中抵消,常常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以致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浪费。
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我国国情。
其一,我国不存在三权分立制的经济基础。
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关系决定了劳动者之间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他们之间不存在资本主义社会私有者之间那种深刻的利益对抗关系,因而在国家政治形式和党派制度上,没有必要人为地把他们划分为各种不同利益的政治对手。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与这一国体相适应,我们的政体采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其二,我国不存在实行三权分立的历史前提。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长期革命斗争的产物,是人民群众的历史选择。
如果放弃了这些行之有效的政治制度,实行三权分立和多党制,必然动摇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根基,动摇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
为何我国不能采取三权分立的制度
大家好,很高兴有这个机会在这边和大家讨论这个话题------我国为什么不能采取三权分立的制度。
在这边我发表下我自己对这一论题的看法首先让我解释下三权分立的内容吧,三权分立,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主要内容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
三权分立是同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特征相适应的基本政治制度,它并不是像西方政治家和思想家所宣传的那样是一种抽象的、超越社会制度的甚至是唯一的民主模式。
大家知道,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生活导致利益多元化,也就导致资产阶级内部存在着大量的政治派别和利益集团。
在确立和发展资本主义制度的过程中,资产阶级正是通过分权制约的方式来协调内部不同利益的冲突,防止某个集团或阶层的专制。
可见,三权分立只能是资产阶级内部利益的一种瓜分和调整。
它所制衡的是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关系,而不是不占有生产资料的受剥削的广大无产者同有产者的根本对立的利益关系。
作为一种政治制度,三权分立的严重弊病在于,它使相当一部分权力在相互牵制中抵消,常常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以致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浪费。
其次说说这次的主题-----我国为什么不能采取三权分立的制度?总的来说是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我国国情。
其中有三点缘由、、、、其一,我国不存在三权分立制的经济基础。
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关系决定了劳动者之间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他们之间不存在资本主义社会私有者之间那种深刻的利益对抗关系,因而在国家政治形式和党派制度上,没有必要人为地把他们划分为各种不同利益的政治对手。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与这一国体相适应,我们的政体采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其二,我国不存在实行三权分立的历史前提。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长期革命斗争的产物,是人民群众的历史选择。
为什么我国不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
为什么我国不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一、三权分立制度的形成“三权分立说”是在一世纪英国和法国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提出和形成的。
伴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和新的阶级力量的兴起,在封建专制制度统治下的新兴资产阶级迫切要求分享封建统治者的政权和进一步掌权。
他们的思想家便在理论上提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政治学说——“三权分立说”并在反封建革命斗争中,对新的资产阶级政体进行了探索。
最早提出分权论的是英国的李尔本、奥佛顿。
他们代表了城市中小资产阶级利益,是平等派的思想家。
他们针对当时国会长期专横控制立法与行政权力,提出立法、荀法、行政权必须分离,立法者不应同时是执政官等的主张。
其出发点是想防止一个政治集团独断国家政权,以便进一步实现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
但他们对资产阶级民主与分权关系等未做出理论上的论证。
英国卓越的思想家约翰·洛克,于世纪英园资产阶级革命后期,在他著名代表作《赶府论》书中,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资产阶级国家的分权理论。
但他只是指出立法与行政合一的弊端,并没有提出权力相互制约、均衡的原则。
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查理·孟德斯鸠继承和发择了洛克灼分权乡匀他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并认为这三种权力应分属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这就是所谓的“三权分立”。
孟德斯鸠比洛克还高出一筹,他并不主张三权绝对分立,而主张“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市权力”。
他认为要使了任何人和机构在拥有某于权力的问时,就可受另一种权力约束,它们就不叮能拥有无眼权力或绝对权力,这样就能比单个人独裁,或某一集团和机构独搅政权的局而出现。
至此,资产阶级的三权分仓说才成为一个完整体系。
三权分立制是反封之专制主义的锐利武器,自否定封建“君主至上”“联即国家”和君主大权独揽的封建原则,主张资产阶级民主专制,以法治代替人治,对资产阶级十分有用。
于是,权力分立制说便成为欧美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制定宪法、确立政体与管理现代国家的根本组织原则。
为什么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是“三权分立”
民主的形式对一个国家十分重要。民主的实现形式,在不同的国度、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历史阶段并没有统一的模式。衡量民主发展程度的标准是它所体现的权力结构的合:
一是行政权高于立法、司法权,或者把立法、司法权融于行政权之中。这就形成了专制、独裁的权力结构,其主要表现是君主专制。专制的权力结构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广泛采用的一种权力结构。在现代,法西斯专制也属于这种权力结构。
三、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中国国情
我们之所以不能照搬西方“三权分立”,除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比“三权分立”优越外,更重要的原因是“三权分立”不能适应我国国体的要求。
其一,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与这种国家性质相适应的只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关系决定了劳动者之间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决定了人民可以统一行使自己的国家权力,我们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只能实行“议行合一”的民主集中制。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与这一国体相适应,我们的政体采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邓小平同志说:“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我们要坚持实行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而不是美国式的三权鼎立制度。”
其二,代议制机关组成人员的阶级基础不同。西方国家议会虽然打着“全民的”、“普遍的”、“平等的”、“超阶级的”选举制度招牌,其实选出的议员多数是有产者,或者是有产阶级的代理人和辩护士。从表面上看,议员都是由选民选举的,似乎是民主的,但实际上是有钱人的民主,是一种金钱和权力的交易。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人民代表机关的组成人员则都是根据人民意志选举出来的各方面的代表人物,有着广泛的代表性和深厚的群众基础,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来行使国家权力。
一、正确认识“三权分立”的实质
为什么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能搞“三权分立”
为什么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能搞“三权分立”[摘要]我国采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历史的选择和人民的选择。
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与我国的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属于“议行合一”的权力结构,具有“三权分立”不可比拟的优越性,是民主政治发展的更高阶段。
当代中国采取并实行“一院制”下的“两会制”的制度安排与结构特点具有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集中体现了“和合”智慧与求实精神。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符合我国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方位、社会主义性质的需要和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方向。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议行合一;三权分立;一院制一、符合历史逻辑的理性选择在当今世界,各种政体可谓五花八门、千姿百态。
英国的议会君主制、德国的议会共和制、美国的总统制、法国的半总统制、瑞士的委员会制、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等等,都是政体类型的表现形式。
造成政体类型多样性的原因,除了国体这一不同因素外,还受诸如历史条件、势力结构、民族传统、政治学说、国际环境等因素的影响。
可以说,每一个国家政体的确立都是特定时空下的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而赋予其政体以个体性色彩。
譬如,英国为何建立议会君主制?就是因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封建势力相当强大,资产阶级只好与之妥协,从而建立了君主立宪制;伊朗的巴列维世俗政权被霍梅尼宗教政权所取代,其主要原因就在于伊斯兰教的根深蒂固;美国的总统制的理论基础是18世纪法国孟德斯鸠的“分权制衡学说”;战后日本由二元制君主立宪改为议会制君主立宪,这与美军占领有关,等等。
我国采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历史的选择和人民的选择。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第一波”民主化浪潮中建立起议会民主制。
当时的中国正处于民族危亡的紧急关头,为了救国图存也试图引进西方的议会民主制。
“那时,求进步的中国人,只要是西方的新道理,什么书也看。
向日本、英国、美国、法国、德国派遣留学生之多,达到了惊人的程度。
我国为什么不能照搬三权分立制度
三权分立制度的弊:
1、三权分立制度存在着内部互相扯皮,议而不决, 行政效率低下的弊端。
2、三权分立制度也存在着议行分离、议行互悖、政 令不一的弊端。
3、三权分立制度从表面上看,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 之间的分权制衡,但实际上却是统治阶级内部的 权力再分配,人民只是陪衬而已。只能说三权分 立的精神只适用于资产阶级政权形式的需要,但 并不具有普遍意义。
3
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 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而西方国家“三权分立”
方有些国家三权分立也有名无实。看起来
“表决器”。
4 罢免。这说明资产阶级民主的虚伪和不彻 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由民主 民或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 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说明人民权力的至
3、我国实行的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原则基础上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方面体现了广泛的人民 民主,另一方面,又保证了人民意志的统一和 国家权力的统一,保证了决策的效率。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这种制
度使占社会绝大多数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 和其他劳动群众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三权分立不同,国家最高 权力是一元的、统一的。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 人民行使权力,为人民服务的政权组织形式, 本质上是体现“议行合一”原则的政治制度。
2 代议制机关组成人员的阶级基础不同。
西方国家议会虽然打着“全民的”、“普遍的”、
理人和辩护士。从表面上看,议员都是由选民选 举的,似乎是民主的,但实际上是有钱人的民主 是一种金钱和权力的交易。
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人民代表机关的组成 人员则都是根据人民意志选举出来的各方面的代 表人物,有着广泛的代表性和深厚的群众基础, 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来行使国家 权力。
最新-为什么三权分立不适合中国 精品
为什么三权分立不适合中国篇一:为什么说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中国国情为什么说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中国国情三权分立,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主要内容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
三权分立是同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特征相适应的基本政治制度,它并不是像西方政治家和思想家所宣传的那样是一种抽象的、超越社会制度的甚至是唯一的民主模式。
大家知道,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生活导致利益多元化,也就导致资产阶级内部存在着大量的政治派别和利益集团。
在确立和发展资本主义制度的过程中,资产阶级正是通过分权制约的方式来协调内部不同利益的冲突,防止某个集团或阶层的专制。
可见,三权分立只能是资产阶级内部利益的一种瓜分和调整。
它所制衡的是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关系,而不是不占有生产资料的受剥削的广大无产者同有产者的根本对立的利益关系。
作为一种政治制度,三权分立的严重弊病在于,它使相当一部分权力在相互牵制中抵消,常常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以致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浪费。
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我国国情。
其一,我国不存在三权分立制的经济基础。
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关系决定了劳动者之间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他们之间不存在资本主义社会私有者之间那种深刻的利益对抗关系,因而在国家政治形式和党派制度上,没有必要人为地把他们划分为各种不同利益的政治对手。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与这一国体相适应,我们的政体采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其二,我国不存在实行三权分立的历史前提。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长期革命斗争的产物,是人民群众的历史选择。
三权分立为什么不适合中国
三权分立为什么不适合中国引言三权分立是指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个国家权力的相互制约与平衡。
这一理论是西方自古以来的政治基石,对于维护国家稳定和法治至关重要。
然而,尽管三权分立在西方国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其在中国的实施却受到了很多争议。
本文将从历史文化、实践考量和制度适应性三个方面来探讨三权分立为什么不适合中国。
历史文化因素中国拥有悠久的中央集权的历史传统,自古以来都是以皇帝为中心的专制体制。
这种集权思想在中国文化中深深根植,对于权力的高度集中和领导的强势个人的崇拜是中国社会长期形成的价值观。
相比之下,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是建立在对民主理念和个人自由的高度重视之上的。
中国有着与西方国家截然不同的历史文化背景,因此三权分立的理念在中国难以被广泛接受和理解。
实践考量三权分立需要有独立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并且这些机构应相互制约。
然而,在中国的现实情况下,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的主导地位使得独立的制衡机制难以实现。
中国共产党具有强大的组织力量和牢固的统治地位,导致其他机构往往无法对其进行有效制约。
此外,由于中国特殊的社会文化和经济发展状况,政府在现代化进程中肩负了极重的责任,需要相对集中的行政权力来快速决策和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
制度适应性尽管三权分立在西方国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我们必须认识到每个国家的制度都应当根据其具体的历史和文化背景来设计。
中国发展的独特性和国情使得西方的三权分立模式并不适用于中国。
中国政府在推动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高度集中的决策和强大的执行力。
在当前国际竞争激烈的背景下,中国需要一个稳定、高效的政府机构来应对各种挑战。
适应中国国情的制度比追求理论的完美更加重要。
结论尽管三权分立在西方国家取得了成功,但其在中国的适用性仍然存有争议。
考虑到中国的历史文化、实践考量以及制度适应性,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三权分立理论在中国并不适合。
相反,中国应寻求在保持政府稳定和有效决策的同时,继续推进法治建设,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确保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以建立一个更加公平、透明和繁荣的社会。
当今中国为什么不实行三权分立
邓小平同志曾深刻指出:“我们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 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是看 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 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这 一论断对于我们检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功效和作用具有 重要指导意义。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 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等各方面 都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综合国力极大增强,人民生活总 体达到小康水平,人民民主不断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 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国际地位和影响显著提高。这些都 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的好 制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 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 的政治制度。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 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巩固和发展,显示 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了我国人民民主专 政的国体性质相适应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人民当家作主创建了最好 的组织形式。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 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我国的国体,也 决定了我们国家的根本性质。我国宪法关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 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 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规定,确立了国家制度的核 心内容和基本准则,体现了国家权力的归属问题。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力运作方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定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 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 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和各国家机关分工合作, 协调一致的工作,充分发挥国家机构的职能作用, 完成人民和时代赋予的历史任务。具体来说,人民 代表大会的职权主要有四项:立法、监督、人事任 免、重大事项决定,这也是中国人民通过人民代表 大会制度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主要体现。
中国为什么不搞三权分立(终稿)
表明美国三权分立的原则难以在 政治实践中真正贯彻
[问题情境三] 在泰里案件中,美国广大群众的呼声并没有
对事件的最终结果产生影响。共和党人传统上拥 护美国开国元勋创立的三权分立原则,但在特 丽·夏沃案中,布什总统和国会支持者开始创造新 的原则:政府的规章制度只有在产生我们需要的 效果时,才值得遵守。这也许是暂时取得政治成 功的良方,但绝对不是保护大众的办法。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 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 以权力约束权力”
——孟德斯鸠
孟德斯鸠以社会契约论、自然法学说为 理论基础,进一步提出了立法、行政、 司法三权分立的思想,主张立法权由议 会行使,行政权由君主掌握,司法权归 属于法院。三权地位平等,相互平衡, 相互制约。
典型案例: 美国女植物人终被判"死刑"
1990年,由于心脏突然莫名地无法给大脑供氧,特里成了植物 人。其夫迈克尔向佛罗里达州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拔去特里的进食 管,实施安乐死。
1998年特里父母将女婿告上法庭。开始长达七年的法律抗争。 2001年4月,当地法院批准迈克尔的申请,特里的进食管首次 被拔去。但两天后,另一法院做出相反判决,又重新接上进食管。 2003年10月,经法院批准,进食管被再次拔去。特里父母向佛 罗里达州长杰布·布什求援。佛州数天后通过“特丽法案”,准许 州长在特定情况下干预法院判决,特里再次被接上进食管。 2005年3月18日佛州法庭第三次判定拨去特里喂食管。 3月,国会达成一项议案,要求重新为她插入进食管,总统布 什中断休假返回华盛顿,签署国会的这项新议案,赋予其法律效力, 要求联邦法院重审此案。但联邦法庭最终拒绝了夫妇的诉请。
1、新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物质和文化生 活水平大幅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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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立制度的形成
“三权分立说”是在一世纪英国和法国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提出和形成的。伴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和新的阶级力量的兴起,在封建专制制度统治下的新兴资产阶级迫切要求分享封建统治者的政权和进一步掌权。他们的思想家便在理论上提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政治学说——“三权分立说” 并在反封建革命斗争中, 对新的资产阶级政体进行了探索。
最早提出分权论的是英国的李尔本、奥佛顿。他们代表了城市中小资产阶级利益,是平等派的思想家。他们针对当时国会长期专横控制立法与行政权力, 提出立法、荀法、行政权必须分离, 立法者不应同时是执政官等的主张。其出发点是想防止一个政治集团独断国家政权, 以便进一步实现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但他们对资产阶级民主与分权关系等未做出理论上的论证。
孟德斯鸠比洛克还高出一筹, 他并不主张三权绝对分立, 而主张“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市权力”。 他认为要使了任何人和机构在拥有某于权力的问时, 就可受另一种权力约束, 它们就不叮能拥有无眼权力或绝对权力, 这样就能比单个人独裁, 或某一集团和机构独搅政权的局而出现。至此, 资产阶级的三权分仓说才成为一个完整体系。
三、三权分立制度与我国国情的结合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归根结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和性质决定的。资本主义社会讲的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 实际上是垄断资本的民主,无非是多党竞选、三权分立、两院制。我们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不能搞西方那一套。要充分认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体的本质区别。
三权分立制度在建立资本主义民主制度中发挥过重要作用。但是,这个制度在实践中和理论上也受到冲击。尽管如此,这个制度迄今仍然是资本主义国家机关进行组织与活动的一项基本制度。三权分立制度对中国曾经产生过一定影响。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运用西方的分权学说,结合中国历史上的统治经验,创立了五权宪法理论,在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之外,加入监察、考试两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政治体制上根本否定并排斥三权分立制度,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和议行合一制。
英国卓越的思想家约翰· 洛克, 于世纪英园资产阶级革命后期, 在他著名代表作《赶府论》书中, 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资产阶级国家的分权理论。但他只是指出立法与行政合一的弊端, 并没有提出权力相互制约、均衡的原则。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查理·孟德斯鸠继承和发择了洛克灼分权乡匀他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 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 并认为这三种权力应分属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 这就是所谓的“三权分立”。
要充分认识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关系与西方国家国家机关间关系的本质区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和核心构建起来的政权体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特征,与西方国家议会、政府、法院“三权分立”有着本质不同,不会导致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和效率低下。
我们要积极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文明成果包括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那一套,绝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三权分立”、两院制。要认清资产阶级民主固有的弊端和虚伪性,认清社会主义民主与资本主义民主的本质区别,切不可照搬照抄外国政治制度的模式。
资产阶级自由化的“精英” 们, 特别欣赏西方的三权分立制, 希望中国也能走资本主义的道路。但近代历史无情地告诉我们, 走西方资本主义的道路是行不通的, 照搬三权分立制也是行不通的。从近代史我们得出的经验教训是中国只有走社会主义道路才是唯一的出路, 资本主义道路和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 包括三权分立制都是行不通的。要实现真正的民主宪政, 只有在无产阶级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 经过人民艰苦斗争, 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 建立政权, 走社会主义道路, 才能实现人民民主宪政。三权分立制是资产阶级政权的分工组织形式, 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资产阶级国家政权不论其形式、民主程度如何, 都不可能真正地为劳动人民服务。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 对少数剥削者实行专政, 对广大人民实行民主, 必须彻底砸烂旧的国家机器,也不能照搬西方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
三权分立制是反封之专制主义的锐利武器,自否定封建“ 君主至上” “ 联即国家”和君主大权独揽的封建原则, 主张资产阶级民主专制, 以法治代替人治, 对资产阶级十分有用。于是, 权力分立制说便成为欧美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制定宪法、确立政体与管理现代国家的根本组织原则。三权分立制分工明确, 它的分权制衡原则有利于协调和缓和资产阶级内部各个集团的利益和矛盾, 有利于资产阶级民主的贯彻, 对资本主义国家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有着一定作用。
我国的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与国体相适应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马克思主义认为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 一定的政体能够影响国家政权的稳固性, 因此不能忽视政体的重要性。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长期的革命斗争中产生和形成起来的。在我们的国家里,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 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 制定宪法和法律, 决定国家政治生活中最重大问题, 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最高审判机关和最高检查机关的领导人都由它产生, 向它报告工作, 受它的监督, 并可以罢免。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有权定本地区内各种重大事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负责人由它产生,向它们报告工作, 受他们监督并有权罢免。人民代表大会制采取地方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这又高度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从中央到地方的一体化, 既保证国家权力和政令集中统一, 可又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创造性。这种做法摒弃了三权分立造成的政出多门、各行其事和互相牵制的弊端, 便于政令的迅速彻底执行。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事业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近几届人民代表大会还在不断地完善民主制度, 如为保证代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监督权和罢免权, 在选举程序和投票方式等方面作了某些改进。我们深信, 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 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必将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
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模式,即使社会制度相同的国家,也存在着差异,根本没有也不可能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政治发展道路。我们要进一步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把新形势下人大的各项工作做得更生动、更扎实、更有效。
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关于民主理论的基本原理,又吸收了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有益成果。这种民主政治制度适合中国国情,鲜明地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特点,具有自己的
二、什么是三权分立制度
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别由三个机关独立行使,并相互制衡的制度。三权分立制度是根据近代分权学说建立起来的。三权分立 制度为绝大多数的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制度。但因各国国情不同而有不同形式。
美国是实行三权分立制度的典型国家。美国宪法规定,立法权属于由参、众两院组成的合众国国会,行政权属于美国总统;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国会随时制定与设立的下级法院。根据三种权力相互制衡的原则,美国宪法还规定,国会有权要求总统条陈政策以备审议,批准总统对外缔结的条约,建议和批准总统对其所属行政官员的任命,通过弹劾案撤换总统,有权建议和批准总统对联邦最高法院法官的任命,宣告惩治叛国罪,弹劾审判最高法院法官;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拥有有限的否决权,副总统兼任参议院议长,总统还拥有特赦权、对最高法院法官的提名和任命权;最高法院法官在总统因弹劾案受审时担任审判庭主席。此外,根据惯例,最高法院有权解释法律,宣布国会制定的法律违宪无效。实行总统制的资本主义国家一般都采用这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