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中国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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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新中国成⽴以来,历代党和国家领导⼈都异⼝同声地对“三权分⽴”持否定态度,并反复强调我国必须坚持⼈民代表⼤会制度,⽽不能遵照“三权分⽴”原则实⾏西⽅式的民主。
⽆论是⽑泽东的教导,邓⼩平的重申,还是江泽民、胡锦涛的告诫,⽆⼀不强调“三权分⽴”不适合中国国情这个道理。
因此,认清“三权分⽴”的要害便成为建⽴中国特⾊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要前提。
⼀、“三权分⽴”的由来及演变“三权分⽴”作为⼀种理论,其渊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
柏拉图在其著作?法律篇?中提出了混合政体理论,认为国家实际上是由各种不同的利益群体所组成的,因此势必会由于利益差别⽽导致对⽴,为了防⽌某⼀利益群体的势⼒过于膨胀,从⽽给其他群体造成威胁和侵犯,必须对这种对⽴的倾向加以制约,使之形成⼀种均衡。
亚⾥⼠多德继承了柏拉图的这⼀思想,并在对⼀百五⼗多个城邦的政治制度进⾏分析和研究之后得出了⼀切政体都必须具备的三种要素议事机能、⾏政机能和审判机能,并认为这三种机能应该分别由三个相应的政府机构来实现。
[ 1 ]可见,亚⾥⼠多德对国家权⼒的划分已经初步显现出近代“三权分⽴”的雏形。
后来波利⽐阿在对古罗马政体的考察过程中⼜进⼀步发展了这⼀思想,他在?罗马史?中提出了国家的三种权⼒机关必须在分权基础之上相互牵制以保持政体平衡的主张。
这为后来“三权分⽴”的形成提供了思想渊源。
近代以来,西⽅国家纷纷以各种各样的形式演绎着“三权分⽴”原则的丰富内涵,例如美国的总统制、英国的内阁制、法国的半总统制等。
这⼀原则⾃⽂艺复兴时期以来逐渐形成并发展完善,期间也有诸如卢梭、狄骥、马⾥旦等学者对其持否定态度,例如卢梭就认为主权是公意的运⽤,是⼈民对公共意志的⾏使,⽽公意只有⼀个,因此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他将分割主权的做法讽刺为江湖幻术,并尖锐地批评到: “他们把主权分为强⼒与意志,分为⽴法权⼒与⾏政权⼒,分为税收权、司法权与战争权,分为内政权与外交权。
他们时⽽把这些部分混为⼀谈,时⽽⼜把它们拆开。
为什么我国不实行三权分立
为什么我国不实行三权分立西方的三权分立制是指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别由议会、政府和法院行使。
三权之间的关系。
既是互相分立、单独行使,又是互相制约、互相平衡。
三权之中,任何一方面的权力都受另外两方面权力的限制。
中国之所以不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制度,是因为它不符合中国国情。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议会制度都属于代议制度范畴,但是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1)性质不同。
(2)代议制机关组成人员的阶级基础不同。
(3)职权不同。
(4)与选民关系不同。
(5)政x制度不同。
资产阶级政x用“以一治三”的方式,沟通了立法、行政、司法三大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这种政治模式并非是一种最先进、最科学的政治体制,中国的民主建设只能根据中国的国情而循序渐进,绝不能盲目照搬西方式的“多党制”与“三权分立”制度。
(1)从表面现象看,两者都是牛奶供给过剩。
但是,前者反映的是生产社会与生产资料资本主义么有制之间有矛盾,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矛盾的体现;后者主要是市场体系不完善,鲜奶销售渠道不畅通的结果,不是经济危机的征兆。
(2)这个案例说明,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它通过市场机制自发地起作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客观性。
人们过多、过快地把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投入到奶年养殖和乳品加工行业,一旦供过于求,企业就会压缩鲜奶收购量,奶农只好倒奶。
这个案例还说明,市场调节具有盲目性和滞后性,导致了资源的浪费。
政府有必要对市场进行适度干预,逐步提高驾驭市场的能力。
(3)由于奶农和企业往往缺乏充分的信息和对市场风险足够的认识,因此,对方政府有必要予以引导和服务,如着力帮助奶农和企业进行市场预测和分析,开展事前供需调研,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规划,形成较为完善的农业产业化链系;采取优惠措施,帮助奶农和企业开拓乳品市场,尤其是农村市场,扩大内需;监督奶农和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促使其改进生产技术。
我们之所以不能照搬西方
我们之所以不能照搬西方“三权分立”,除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比“三权分立”优越外,更重要的原因是“三权分立制度并不符合中国的国情:比如我国如果照搬,一,议会难以制约总统,二、人们普遍怀疑法院的公信力,三、军人集团不一定服从文官政府。
三权分立制度在很多亚非拉发展国家中就出现了这些问题。
比如军人政变的问题(埃及、巴基斯坦的军政府),法官徇私舞弊却无法制约的问题(如印度),总统依靠武力上台而议会无法制约的问题(非洲南苏丹等)等等。
实际上我国历史上也出现了这些问题,一样难以解决。
比如曹锟通过贿选和武力威胁的手段当选总统却无法制约;议员腐败、私下交易盛行的问题;选举中大量出现贿选的问题,还有对宪法不够尊重的问题。
所以说,国情不一样,经济水平不到,国民素质不到,贸然实施问题很大。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为了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我们只能实行“议行合一”的民主集中制,三权虽有分工,但居首位的是立法权,行政、司法处于从属的地位,这样才能保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实现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使国家兴旺发达。
中国为什么不能实行西方的“三权分立”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是资产阶级统治人民的工具。
而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新生的社会主义政权制度,它是我们党根据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中国的国情,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汲取西方国家议会制的精华,建立起来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比西方议会民主优越,但这种优越需要很长时间才能表现出来。
因为一种政治制度的建立到完善需要相当长时间,而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建立至今才只有几十年时间。
三、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中国国情我们之所以不能照搬西方“三权分立”,除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比“三权分立”优越外,更重要的原因是“三权分立”不能适应我国国体的要求。
其一,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与这种国家性质相适应的只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关系决定了劳动者之间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决定了人民可以统一行使自己的国家权力,我们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只能实行“议行合一”的民主集中制。
(议行合一制就是立法权和行政权属于同一个最高权力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从属于立法机关,仅是立法机关的执行部门的政体形式和政权活动原则。
与三权分立制度相对。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与这一国体相适应,我们的政体采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邓小平同志说:“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我们要坚持实行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而不是美国式的三权鼎立制度。
”其二,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长期革命斗争的产物,是人民群众的历史选择。
如果放弃了这些行之有效的政治制度,实行“三权分立”和多党制,必然动摇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根基,动摇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
其三,我国实行的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原则基础上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方面体现了广泛的人民民主,另一方面,又保证了人民意志的统一和国家权力的统一,保证了决策的效率。
我国为什么不适合三权分立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归根结底 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和性质决定的,而且人 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年来,中国飞速的发 展,国际地位的变化等等无不用实践证明: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 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过保证中国人民当 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和最高实现形式,也 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 路线的最好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的重要制度载体。
西方国家议会议员一经选出后选民无权罢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三权分立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归根结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和性质决定的而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年来中国飞速的发展国际地位的变化等等无不用实践证明
我国为什么不适合实行西方三 权分立制度?
计机1班(2、22、23、28号)
西方三权分立制度
三权分立(checks and balances)亦称三权分治,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 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建制原则。其核心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 立、互相制衡。三权分立具体到做法上,即为行政、司法、立法三大权 力分属三个地位相等的不同政府机构(议会(国会)、政府、法院), 由三者互相制衡。是当前世界上资本主义民主国家广泛采用的一种民主 政治思想。
我国的国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 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 当家作主的国家。… 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到下面的网址了解详情: /node2/node116/no de124/
三权分立制度的基础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三权分立制度的基础篇一:为什么说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中国国情为什么说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中国国情三权分立,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主要内容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
三权分立是同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特征相适应的基本政治制度,它并不是像西方政治家和思想家所宣传的那样是一种抽象的、超越社会制度的甚至是唯一的民主模式。
大家知道,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生活导致利益多元化,也就导致资产阶级内部存在着大量的政治派别和利益集团。
在确立和发展资本主义制度的过程中,资产阶级正是通过分权制约的方式来协调内部不同利益的冲突,防止某个集团或阶层的专制。
可见,三权分立只能是资产阶级内部利益的一种瓜分和调整。
它所制衡的是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关系,而不是不占有生产资料的受剥削的广大无产者同有产者的根本对立的利益关系。
作为一种政治制度,三权分立的严重弊病在于,它使相当一部分权力在相互牵制中抵消,常常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以致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浪费。
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我国国情。
其一,我国不存在三权分立制的经济基础。
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关系决定了劳动者之间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他们之间不存在资本主义社会私有者之间那种深刻的利益对抗关系,因而在国家政治形式和党派制度上,没有必要人为地把他们划分为各种不同利益的政治对手。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与这一国体相适应,我们的政体采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其二,我国不存在实行三权分立的历史前提。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长期革命斗争的产物,是人民群众的历史选择。
如果放弃了这些行之有效的政治制度,实行三权分立和多党制,必然动摇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根基,动摇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
中国为什么不搞三权分立(终稿)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反映了近现代中国 发展进步的要求
1、近代中国的国情--落后、落伍
2、现代中国现代化、பைடு நூலகம்业化的需要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
主的最好实现形式
首先,在人民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上,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人民作为国家主人翁 的地位和权利。
其次,在国家权力机关与“一府两院” 的关系上 ,人民代表大会具有最高地位。
第三,在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上,宪 法赋予人民代表大会享有最重要、最广泛 的国家权力 。
(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彰显了巨大的优越 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邓小平同志曾深刻指出:“我们评价一个国家 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 关键看三条: 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 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 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 这一论断对于我们检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 功效和作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这说明美国三权分立制的实质是什么?
美国的三权分立制不过是协调资产阶级内部权力 分配的一种机制。本质上是一种资产阶级民主制 度,维护美国资产阶级的统治。
3、“三权分立”不是分权制约思想的唯一 模式,更不是一个普遍规律
从分权制约思想来看,作为资本主义 国家政治原则和政治制度的“三权分立”是个 别,寓于这一个别之中的一般则是分权制约思 想,而不是“三权分立”本身。“三权分立” 只是分权制约思想的一种表现形式。一个国家 采用什么样的分权方式,怎样实施权力制约, 是由一个国家的国情决定的,不能把“三权分 立”作为分权制约思想的唯一摸式。
辛亥革命胜利后,孙中山试图把西方的立法权、行 政权、司法权与中国传统的考试权、监察权结合在一起, 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制度。但是,“三权分立”制度也好, “五权分立”制度也罢,在历史上并没有站住脚。袁世 凯不仅解散了参议院,甚至还废除共和,复辟帝制。在 随后的十几年间,参议院成为北洋军阀的玩偶和道具, 北洋军阀搞伪宪闹剧,制造的是一片混乱。
三权分立在我国为什么行不通
从了解美国旳三权分立
制开始。
历史回眸:美国三权分立制旳理论和实践溯源
三权分立旳关键内容
三权分立是美国联邦政府组建和运营旳 基本原则,其关键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 权相互独立、相互制衡。
三权分 立制度 旳利端
分析
三权分立是一种
在一定社会条件下 比较民主旳制度, 三个权力部门相互 监督,从而有效预 防权力部门滥用职
现实旳国情和任务决定了中国 不能走三权分立 旳道路
邓小平曾指出, 我们评价一种国家旳政治体制,政 治构造是否正确, 关键看三条:
是看生产力能否 得到连续发展
是看能否增进人民 旳团结,改善人民 生活
看国家旳政 局是否稳定;
三权分立模式是根植于西方
特定旳历史文化和环境条件 旳产物, 在西方资本主义旳发 展过程中曾产生过主要旳作 用
因为“三权分立 ”模式对中 国现实国情旳不适应性, 决定 了中国决不能走“三权分立” 道路旳必然性。
1.三权分立, 不利于中国社会旳稳定
三权分立 在西方运作旳基础之一, 是两党制或多党制旳政党政治, 即不同 派别旳政党经过竞选分别掌握不同旳权 力和部门, 形成权力旳分立和制约。但 这种政党格局对中国社会旳稳定将构成 严峻旳挑战。
权。
它是出于反对专 制、争取民主旳 革命条件下旳时 代产物,是用来 维护资产阶级统 治旳民主制度。
实施三权分立制 度,是为了调整 资产阶级内部旳 矛盾,为协调集 团利益寻找旳更 为有效旳“平衡
器”。
三权分立旳弊端分析
该制度存在着内 部相互扯皮,议 而不决,行政效 率低下旳弊端
存在着议行分 离、议行互悖、 政令不一旳弊 端
表面上是权力制 约,实际上是统 治阶级内部旳权 力再分配,人民 只是陪衬而已
为什么三权分立不适合中国
三一文库()〔为什么三权分立不适合中国〕*篇一:为什么说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中国国情为什么说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中国国情三权分立,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主要内容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
三权分立是同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特征相适应的基本政治制度,它并不是像西方政治家和思想家所宣传的那样是一种抽象的、超越社会制度的甚至是唯一的民主模式。
大家知道,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生活导致利益多元化,也就导致资产阶级内部存在着大量的政治派别和利益集团。
在确立和发展资本主义制度的过程中,资产阶级正是通过分权制约的方式来协调内部不同利益的冲突,防止某个集团或阶层的专制。
可见,三权分立只能是资产阶级内部利益的一种瓜分和调整。
它所制衡的是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关系,而不是不占有生产资料的受剥削的广大无产者同有产者的根本对立的利益关系。
作为一种政治制度,三权分立的严重弊病在于,它使相当一部分权力在相互牵制中抵消,常常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以致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浪费。
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我国国情。
其一,我国不存在三权分立制的经济基础。
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关系决定了劳动者之间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他们之间不存在资本主义社会私有者之间那种深刻的利益对抗关系,因而在国家政治形式和党派制度上,没有必要人为地把他们划分为各种不同利益的政治对手。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与这一国体相适应,我们的政体采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其二,我国不存在实行三权分立的历史前提。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长期革命斗争的产物,是人民群众的历史选择。
如果放弃了这些行之有效的政治制度,实行三权分立和多党制,必然动摇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根基,动摇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
为何我国不能采取三权分立的制度
大家好,很高兴有这个机会在这边和大家讨论这个话题------我国为什么不能采取三权分立的制度。
在这边我发表下我自己对这一论题的看法首先让我解释下三权分立的内容吧,三权分立,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主要内容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
三权分立是同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特征相适应的基本政治制度,它并不是像西方政治家和思想家所宣传的那样是一种抽象的、超越社会制度的甚至是唯一的民主模式。
大家知道,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生活导致利益多元化,也就导致资产阶级内部存在着大量的政治派别和利益集团。
在确立和发展资本主义制度的过程中,资产阶级正是通过分权制约的方式来协调内部不同利益的冲突,防止某个集团或阶层的专制。
可见,三权分立只能是资产阶级内部利益的一种瓜分和调整。
它所制衡的是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关系,而不是不占有生产资料的受剥削的广大无产者同有产者的根本对立的利益关系。
作为一种政治制度,三权分立的严重弊病在于,它使相当一部分权力在相互牵制中抵消,常常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以致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浪费。
其次说说这次的主题-----我国为什么不能采取三权分立的制度?总的来说是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我国国情。
其中有三点缘由、、、、其一,我国不存在三权分立制的经济基础。
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关系决定了劳动者之间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他们之间不存在资本主义社会私有者之间那种深刻的利益对抗关系,因而在国家政治形式和党派制度上,没有必要人为地把他们划分为各种不同利益的政治对手。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与这一国体相适应,我们的政体采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其二,我国不存在实行三权分立的历史前提。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长期革命斗争的产物,是人民群众的历史选择。
从三权分立谈中国的法治建设
从三权分立谈中国的法治建设本文将通过对资本主义国家的三权分立制度的分析来对我国的法治建设情况进行思考和分析。
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1.三权分立的介绍;2.三权分立与我国国情的矛盾;3.对我国的法治建设的思考。
1.三权分立三权分立亦称三权分治,是西方民主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建制原则。
政治上的三权分立指:司法权、行政权和立法权的相对独立。
在资本主义国家,三权分立很好的实行了“宪政”的主旨思想。
实行了以宪法治国的目的,也是法治国家的根本面貌。
由于社会中没有任何一种权力可以与国家权力抗衡,国家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就显得尤为重要。
可以说,三权分立的合理内核就是“以权力制约权力”,即通过国家机关内部的互相制约,使之更好地协调配合,更充分地发挥自己的作用。
在美国,行政权归属于政府,立法权归属于议会,司法权归属于法院。
在我国,立法权归属于全国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行政权归属于国务院与各级政府,司法权归属于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
由于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的权力机关,拥有选举国务院总理、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的职权,所以我国不是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
三权分立是一个政治学说,其主张政府的行政权、立法权与司法权范围要分明,相互独立,以免各个部门权力相互影响,造成权力的滥用和腐败。
三权分立原则的起源可追溯至亚里士多德时代,亚里士多德提出了著名的政体三要素论, 他首次把国家的政权划分为议事权、行政权和审判权, 并认为国家之治乱以三种权力的调和与否为基础。
古罗马波里比阿在政体三要素的基础上, 提出三要素之间要能够相互配合并相互制约。
17世纪,英国著名思想家洛克《政府论》的发表,表明现代意义上的分权理论初步形成。
洛克在《政府论》中,对权力分立理论有详尽的描述。
他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权,立法和行政权应该分别由不同的国家机关行使,行政和对外权由一个机关行使。
立法权属于议会,行政权属于国王,对外权涉及到和平与战争、外交与结盟,也为国王行使。
为什么我国不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
为什么我国不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一、三权分立制度的形成“三权分立说”是在一世纪英国和法国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提出和形成的。
伴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和新的阶级力量的兴起,在封建专制制度统治下的新兴资产阶级迫切要求分享封建统治者的政权和进一步掌权。
他们的思想家便在理论上提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政治学说——“三权分立说”并在反封建革命斗争中,对新的资产阶级政体进行了探索。
最早提出分权论的是英国的李尔本、奥佛顿。
他们代表了城市中小资产阶级利益,是平等派的思想家。
他们针对当时国会长期专横控制立法与行政权力,提出立法、荀法、行政权必须分离,立法者不应同时是执政官等的主张。
其出发点是想防止一个政治集团独断国家政权,以便进一步实现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
但他们对资产阶级民主与分权关系等未做出理论上的论证。
英国卓越的思想家约翰·洛克,于世纪英园资产阶级革命后期,在他著名代表作《赶府论》书中,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资产阶级国家的分权理论。
但他只是指出立法与行政合一的弊端,并没有提出权力相互制约、均衡的原则。
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查理·孟德斯鸠继承和发择了洛克灼分权乡匀他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并认为这三种权力应分属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这就是所谓的“三权分立”。
孟德斯鸠比洛克还高出一筹,他并不主张三权绝对分立,而主张“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市权力”。
他认为要使了任何人和机构在拥有某于权力的问时,就可受另一种权力约束,它们就不叮能拥有无眼权力或绝对权力,这样就能比单个人独裁,或某一集团和机构独搅政权的局而出现。
至此,资产阶级的三权分仓说才成为一个完整体系。
三权分立制是反封之专制主义的锐利武器,自否定封建“君主至上”“联即国家”和君主大权独揽的封建原则,主张资产阶级民主专制,以法治代替人治,对资产阶级十分有用。
于是,权力分立制说便成为欧美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制定宪法、确立政体与管理现代国家的根本组织原则。
我国为什么不能照搬三权分立制度
三权分立制度的弊:
1、三权分立制度存在着内部互相扯皮,议而不决, 行政效率低下的弊端。
2、三权分立制度也存在着议行分离、议行互悖、政 令不一的弊端。
3、三权分立制度从表面上看,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 之间的分权制衡,但实际上却是统治阶级内部的 权力再分配,人民只是陪衬而已。只能说三权分 立的精神只适用于资产阶级政权形式的需要,但 并不具有普遍意义。
3
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 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而西方国家“三权分立”
方有些国家三权分立也有名无实。看起来
“表决器”。
4 罢免。这说明资产阶级民主的虚伪和不彻 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由民主 民或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 免自己选出的代表。这说明人民权力的至
3、我国实行的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原则基础上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方面体现了广泛的人民 民主,另一方面,又保证了人民意志的统一和 国家权力的统一,保证了决策的效率。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这种制
度使占社会绝大多数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 和其他劳动群众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三权分立不同,国家最高 权力是一元的、统一的。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 人民行使权力,为人民服务的政权组织形式, 本质上是体现“议行合一”原则的政治制度。
2 代议制机关组成人员的阶级基础不同。
西方国家议会虽然打着“全民的”、“普遍的”、
理人和辩护士。从表面上看,议员都是由选民选 举的,似乎是民主的,但实际上是有钱人的民主 是一种金钱和权力的交易。
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人民代表机关的组成 人员则都是根据人民意志选举出来的各方面的代 表人物,有着广泛的代表性和深厚的群众基础, 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来行使国家 权力。
最新-为什么三权分立不适合中国 精品
为什么三权分立不适合中国篇一:为什么说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中国国情为什么说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中国国情三权分立,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主要内容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
三权分立是同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特征相适应的基本政治制度,它并不是像西方政治家和思想家所宣传的那样是一种抽象的、超越社会制度的甚至是唯一的民主模式。
大家知道,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生活导致利益多元化,也就导致资产阶级内部存在着大量的政治派别和利益集团。
在确立和发展资本主义制度的过程中,资产阶级正是通过分权制约的方式来协调内部不同利益的冲突,防止某个集团或阶层的专制。
可见,三权分立只能是资产阶级内部利益的一种瓜分和调整。
它所制衡的是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关系,而不是不占有生产资料的受剥削的广大无产者同有产者的根本对立的利益关系。
作为一种政治制度,三权分立的严重弊病在于,它使相当一部分权力在相互牵制中抵消,常常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以致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浪费。
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我国国情。
其一,我国不存在三权分立制的经济基础。
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关系决定了劳动者之间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他们之间不存在资本主义社会私有者之间那种深刻的利益对抗关系,因而在国家政治形式和党派制度上,没有必要人为地把他们划分为各种不同利益的政治对手。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与这一国体相适应,我们的政体采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其二,我国不存在实行三权分立的历史前提。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长期革命斗争的产物,是人民群众的历史选择。
三权分立为什么不适合中国
三权分立为什么不适合中国引言三权分立是指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个国家权力的相互制约与平衡。
这一理论是西方自古以来的政治基石,对于维护国家稳定和法治至关重要。
然而,尽管三权分立在西方国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其在中国的实施却受到了很多争议。
本文将从历史文化、实践考量和制度适应性三个方面来探讨三权分立为什么不适合中国。
历史文化因素中国拥有悠久的中央集权的历史传统,自古以来都是以皇帝为中心的专制体制。
这种集权思想在中国文化中深深根植,对于权力的高度集中和领导的强势个人的崇拜是中国社会长期形成的价值观。
相比之下,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是建立在对民主理念和个人自由的高度重视之上的。
中国有着与西方国家截然不同的历史文化背景,因此三权分立的理念在中国难以被广泛接受和理解。
实践考量三权分立需要有独立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并且这些机构应相互制约。
然而,在中国的现实情况下,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的主导地位使得独立的制衡机制难以实现。
中国共产党具有强大的组织力量和牢固的统治地位,导致其他机构往往无法对其进行有效制约。
此外,由于中国特殊的社会文化和经济发展状况,政府在现代化进程中肩负了极重的责任,需要相对集中的行政权力来快速决策和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
制度适应性尽管三权分立在西方国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我们必须认识到每个国家的制度都应当根据其具体的历史和文化背景来设计。
中国发展的独特性和国情使得西方的三权分立模式并不适用于中国。
中国政府在推动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高度集中的决策和强大的执行力。
在当前国际竞争激烈的背景下,中国需要一个稳定、高效的政府机构来应对各种挑战。
适应中国国情的制度比追求理论的完美更加重要。
结论尽管三权分立在西方国家取得了成功,但其在中国的适用性仍然存有争议。
考虑到中国的历史文化、实践考量以及制度适应性,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三权分立理论在中国并不适合。
相反,中国应寻求在保持政府稳定和有效决策的同时,继续推进法治建设,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确保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以建立一个更加公平、透明和繁荣的社会。
三权分立的弊端
政治献金制度
“政治献金”也叫政治捐款,它 是指企业或个人向从事竞选活动 的政党或者政党代表提供的各种 无偿的援助,包括现金、有价证 券,甚至不动产等。在西方国家, 民主政治的运作是需要成本的。 候选人为了赢得竞选,除了需要 耗费巨大的竞选广告,还需要各 种必要的直接费用。因此“政治 献金”在西方的选举制度中是合 法的,本意是为了帮助穷人参加 竞选,最大限度地保障民主
越来越多的“政治献金”提供者 希望通过捐款谋得一官半职,或 获得一些政策上的倾向和回报。 而为赢得选举,越来越多的政治 家也认可了这种权钱交易
曾经帮助威廉·麦金莱赢得1896年 大选的马克·汉纳早就说过:“要 赢得选举,需要两个东西:第一 是金钱,第二还是金钱。”
《纸牌屋》中,民主、共 和两党经常通过媒体抹黑、 揭露对方,有时甚至党内 也发生同样的事。这都离 不开政治献金的支持,因 为没有钱这一切都无从谈 起。钱从哪里来?我们知 道,美国选举机构里,有 一个筹款委员会,它接受 来自各方面的捐款,这些 款项用作选举经费或政党 运作经费。而捐款的人五 花八门,但最大的来源就 是企图获得政策支持的美 国公司或外国公司。
第六次:美国联邦法院的法官作出裁决,驳回国会的要求,夏沃进
食管被拔掉。
美国总统布什和部分国会议员对特丽·夏沃案投入了 极大的热情。国会参众两院挑灯夜战,相继通过要求将该 案交由联邦法院受理的紧急法案。布什总统则连夜签署, 使之生效。
但几项民意调查都显示,多数美国人对 国会和布什的做法不以为然。认为:
美国女植物人特丽
生病前
生病后
特丽·夏沃1990年2月25日因为体内钾失衡,心脏
停止跳动,导致脑部缺氧,经过治疗后仍无法恢复意 识,成为永久性植物人。她虽然能自己呼吸,但无法 主动进食,需要通过进食管维持生命。她的丈夫迈克 尔1998年以特丽在成为植物人前曾表示“不希望以 这种方式活着”向佛罗里达州(下称佛州)法院提出 申请,拔管,要求对其实行安乐死。这一做法遭到特 丽父母的坚决反对,他们发现,在特丽成为植物人以 后不久,迈克尔就有了情人,并生育了一子,怀疑迈 克尔现在是想找个借口拿着特丽成为植物人后医院赔 偿的100万美元与情人展开新的生活。
在我国为什么不实行三权分立
在我国为什么不实行三权分立三权分立,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制度,其主要内容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
三权分立制度的理论基础是17~18世纪西欧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英国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洛克和法国资产阶级启蒙学者盂德斯鸠提出的分权学说。
这一学说基于这样一个理论前提,即不受限制的权力必然会产生权力的滥用,导致专制,所以,国家权力就该分立,互相制衡。
资产阶级的思想家们希望据此建立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
英法资产阶级革命和美国独立战争以后,三权分立成为资产阶级建立国家制度的根本原则。
在当代,尽管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三权分立仍然是这些国家的一个根本特点。
那么,如何认识“三权分立”?我国为什么不能实行这一制度?我们应用历史的观点和辩证的观点来认识这一制度。
三权分立学说作为西方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斗争的理论武器,曾经起到了进步的历史作用;这一学说提出的“为了防止权力滥用则必须对权力加以限制和监督”的思想,对于人们探索国家权力的监督问题不无启发。
但是,三权分立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是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形式,不符合我国国情,不应照搬。
这是因为:第一,三权分立制度的确立有其深刻的经济和政治根源。
它是同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生活所导致的利益多元化的状况相适应。
在确立和发展资本主义民主的过程中,资产阶级通过分权制约的方式来协调内部不同利益的冲突,防止某个集团或阶层的专制,维护资产阶级的长久统治。
第二,随着资产阶级政党政治的发展,三权分立制度已经同资产阶级多党制融为一体。
三权分立框架内的权力制约,实质是资产阶级政党之间的竞斗。
例如,今天的美国,立法权(国会)和行政权(总统)之间的制约,基本上是民主党和共和党之间的制约。
第三,三权分立本质上是占社会少数的资产阶级所享有的民主形式,总统也好,首相也好,议员也好,大法官也好,都是资产阶级的政治家或代表人物。
广大的人民群众在这种制度内的作用和影响是无足轻重的。
如何看待西方的三权分立
如何看待西方的三权分立?所谓“三权分立”是指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由不同国家机关掌握,并独立行使的一种制度。
制衡理论则是指议会在行使立法权、总统在行使行政权、法院在行使审判权时,相互监督、互相制约,以达到“三权”在国家政体中的平衡。
如现今美国所实行的制衡方式是:总统有对国会两院法案的否决权,但立法机关复议,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可成为法律;总统任命行政官员、缔结条约要争求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国会有对以总统为首的行政官员的质询、弹劾的权力;司法部门有对政府官员审判的权力,以及对国会制定的法律进行是否违反宪法的审查权;总统和国会结合起来行使对法官的任命权;国会参与部分司法权,有司法性的宣告叛国罪和对总统审判的权力。
“三权分立”和制衡理论作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原则和制宪理论,不是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创造出来的,更不是当今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首创。
它有着一定的历史渊源,并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和特点。
一、“三权分立”和制衡理论最早应追溯到西方奴隶社会古罗马国家的共和时代,探索这一原则和理论的乃是罗马第一个法律思想家波里比阿(公元前204年—公元前122年)。
当时罗马帝国采取的政体形式是一种混和政体的国家政治制度,在这种混和政体中,罗马帝国内部存在着三种势力:执政官(或行政官)代表君主势力;元老院代表贵族集团势力;平民议会代表民主势力。
罗马人花了半个世纪的时间,扩大版图,征服了很多国家,成为地跨欧洲大陆和地中海沿岸的强大帝国,原因何在?波里比阿发现,它的秘密就在于:上述三种势力是相互制约的,所以就可以防止必然退化与衰败的趋势。
这便是西方最早的“三权分立”和制衡理论。
这一时期的特点是,罗马统治阶级是在毫无意识地、不自觉地加以应用这一原则和理论,没有将它真正上升到政治理论的高度,它只不过是各种势力争夺政治权力的结果。
但它却成为后来资产阶级“三权分立”代表人物孟德斯鸠的理论和美国制定宪法者援用的法律根据。
三权分立为什么不适合中国
一个国家的性质决定国家的政治制度和发展道路,一种政治制度的选择由这个国家的历史和国情决定。
西方三权分立政治制度形成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和进步性,但也有其历史的局限性,中国的历史和国情决定中国不适于西方的政治制度,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才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保证。
首先要全面了解三权分立制度。
三权分立,是西方一种关于国家政权架构和权力资源配置的政治学说,主张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国家权力分别由不同机关掌握,各自独立行使、达到相互制约制衡的目的。
这一政治制度是同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和政治特征相适应的基本政治制度,其历史进步意义在于代替了封建独裁专制制度,促进了早期资本主义的发展。
但三权分立更有其历史的局限性,它主要是用于调节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三权分立实质是资产阶级内部利益的调整,因此也易勾起内部政党和基团的斗争。
三权分立制度在西方各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同样的是,权力的相互制约从未真正实现,即使在美国三权分立制度取得巨大成功,分立的三权互相干涉渗透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
三大权力机关之间的相互扯皮,并常常引发混乱、拖延和推卸责任,导致效率低下。
再者,权力的天平不可避免的倾向资产阶级和富人。
因此,三权分立并不能完全有效制约权力,更不是制约权力的唯一途径。
于我国而言,不存在实行西方“三权分立”的政治土壤。
其一,不存在三权分立制的经济基础。
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关系决定了劳动者之间的根本利益一致,不存在资本主义社会私有者间深刻的利益对抗关系,因而在国家政治形式和党派制度上,不必要人为地把他们划分为不同利益的政治对手。
其二,不存在实行三权分立的历史前提。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长期革命斗争的产物,是人民群众的历史选择。
其三,我国实行的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原则基础上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方面体现了广泛的人民民主,另一方面保证了人民意志的统一和国家权力的统一,保证了决策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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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中国国情
三权分立,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主要内容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
三权分立是同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特征相适应的基本政治制度,它并不是像西方政治家和思想家所宣传的那样是一种抽象的、超越社会制度的甚至是唯一的民主模式。
大家知道,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生活导致利益多元化,也就导致资产阶级内部存在着大量的政治派别和利益集团。
在确立和发展资本主义制度的过程中,资产阶级正是通过分权制约的方式来协调内部不同利益的冲突,防止某个集团或阶层的专制。
可见,三权分立只能是资产阶级内部利益的一种瓜分和调整。
它所制衡的是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关系,而不是不占有生产资料的受剥削的广大无产者同有产者的根本对立的利益关系。
作为一种政治制度,三权分立的严重弊病在于,它使相当一部分权力在相互牵制中抵消,常常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以致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浪费。
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我国国情。
其一,我国不存在三权分立制的经济基础。
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关系决定了劳动者之间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他们之间不存在资本主义社会私有者之间那种深刻的利益对抗关系,因而在国家政治形式和党派制度上,没有必要人为地把他们划分为各种不同利益的政治对手。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与这一国体相适应,我们的政体采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其二,我国不存在实行三权分立的历史前提。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长期革命斗争的产物,是人民群众的历史选择。
如果放弃了这些行之有效的政治制度,实行三权分立和多党制,必然动摇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根基,动摇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
其三,我国实行的建立在民主集中制原则基础上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方面体现了广泛的人民民主,另一方面,又保证了人民意志的统一和国家权力的统一,保证了决策的效率。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
这种制度使占社会绝大多数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群众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三权分立不同,国家最高权力是一元的、统一的。
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为人民服务的政权组织形式,本质上是体现“议行合一”原则的政治制度。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能够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有效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根本政治制度。
我们只能通过加强执政党自身的建设、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当然,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中,应该借鉴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有益成果,重视对西方分权制约思想的研究,但一切都必须适合中国国情。
在中国为什么不实行“三权分立”
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权组织和政治制度,与一些国家的“三权分立”制度有本质的区别。
中国之所以不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制度,是因为它不符合中国国情。
中国的一切权力是属于人民的,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是由人大产生的,要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人大则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这样一种制度,最便于人民最终掌握国家权力,也最符合国家机构的效率原则,同中国的国体是相适应的。
当然,人大具体行使权力时,并不是所有国家权力都由人大包揽,也不是将国家权力平均分割,使各项权力相互制衡。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既保证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又明确划分了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兼顾了民主和效率两者所长,使各个国家机关分工合作,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了解中国为什么不实行“三权分立”制度,引用邓小平的下面这段话很有必要。
邓小平说:“西方的民主就是三权分立,多党竞选,等等。
我们并不反对西方国家这样搞,但是我们中国大陆不搞多党竞选,不搞三权分立、两院制。
我们实行的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这最符合中国实际。
如果政策正确,方向正确,这种体制益处很大,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避免很多牵扯。
当然,如果政策搞错了,不管你什么院制也没有用。
”(李伯钧)人民网 2003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