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方案(试行)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实施细则(试行)
各本科学生班级:《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试行)》已经2013年10月30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试行)》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3年10月31日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实施细则(试行)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客观地反映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实际表现和素质水平,扎实做好我院本科学生学年综合考评工作,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办法(修订)》(闽师学工〔2012〕33号)及其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思想政治表现测评思想政治表现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
具体如下:(一)基础分评定标准思想政治表现的基础分满分为80分。
包括以下7项内容,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计80-75分、74-65分、64-60分、59-0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乐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主要考核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同程度和在重大事件中的立场表现。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走与实践相结合、向人民群众学习的成长成才道路。
主要考核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表现和在集体活动中的表现。
3.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富有奉献精神,顾全大局;树立开拓进取、讲求实效、公平竞争、团结协作等观念。
主要考核在公益劳动、社会实践和日常生活中的表现。
4.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和社会的团结、稳定。
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和关键时刻的表现。
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细则
此项同一级别同类型分值不累计 不同编号可以累加,同一编号不 累加,所有奖学金(不包括助学 金以及励志奖学金)等都划分为 A3004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 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
由政府或全国性行业协会主办的 各类大赛。B11 院级学术竞赛: 院高数竞赛,院低年级程序设计 竞赛等一二三等奖都加0.25。参 与不加分。
B2学 术交 流研 究类
2 2 B2002 研究活动 1 2
B 学术 科技 与创 新创 业 B3论 文、 作品 编著 类
4、3、2 B2003 科学实验 1 3 B3001 发表论文/作品 2 1 4 B3002 出版著作 1—3 B4001 B4002 C1001 C1002 C2001 C2002 专利申请 创业实践 假期社会实践 1 学习兼职实践 学校志愿服务岗 1 其它志愿服务 2 2
教务处安排
第1学年开
校期间必须修满9个必修学分和6个选修学分。
第 6 页,共 6 页
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各项目学分分布表项目编号内容学分值考核内容标准评定方式认定部门a1001形势与政策教育2每学年不少于32学时授课与实践a2001大学生学习与心理指导1大一上学期授课a2002职业生涯规划1大一下学期授课a2003就业指导1大三下学期授课a3001国家级4获国家级先进个人奖励a3002省级3获省级先进个人奖励a3003校级2获校级先进个人奖励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a3004校级1获校级单项奖励a3005院级05获院级先进个人奖励6特等奖5一等奖金奖4二等奖银奖3三等奖铜奖3特等奖一等奖2二三等奖2一等奖1二三等奖4一等奖3二等奖2三等奖2一等奖1二三等奖1一等奖05二三等奖学院评定小组学院评定小组校团委学院评定小组由学校学院两级党团组织提供证明以文件为主以文件或获奖证书为准同一奖项目按最高标准享受不同获奖项目可累加计算
班长必读注意事项(开会内容整理版)
接下来的两周,各班都要做一件大事了~素拓终于浮出水面了先来让大家了解一下素拓的重要性:1、本次弄的素拓是主要是针对大一这一学年的,如果大一、二、大三的综合得分,一定要修满6个辅修学分(为合格),才能顺利毕业,30个辅修学分为优秀,必修学分是涉及军事理论、形式与政策等课程,由学校统一给我们做,我们就不用操心喽~2、做素质拓展前,班长可以组织全班开个会,或者组织舍长开会,强调下注意事项,一定要叫同学认真看下《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方案(试行)》在学生手册50-63页以及我们年级的素质拓展加分政策及素拓的范例里所有的字眼都要认真看清楚。
一定要认真看清年级的加分表,分值一定要弄清楚,别乱加。
假设不确定级别,按最低级别,填院级就可以了。
3、和同学强调,每个月参加的活动要记得及时和本班信息委员汇总,不汇总是自己吃亏哈,本次讲座的证明,是信息部根据同学给信息委员汇总的听讲座的情况来做的。
然后就是提醒大家以后班每个月汇总讲座时,要跟信息委员汇报清楚主题与主讲人。
申报注意事项:写实性表述(清晰明了),关于素质拓展申报表的书写,可以参考学校给出的书写范例(看素拓的范例(网站内)),一般就是“年月,具体事情,分值”,写清楚就好。
申报表的注意事项1、我们学院的申报阶段是11月24日至12月3日,不在这个申报时间段之内,学院的账户无法登陆操作系统。
(注意11月份是没有31日)2、只有在申报时间段内,班委和辅导员才能够预审和审核学生的申请表,申报时间段结束后,班委和辅导员账户一样无法操作系统。
3、讲一下申报表的注意事项:①专业就是整个班级自己内部统一一下!其实当大家把这份表格上传时,直接把专业填进去,这样大家专业也就一样了,省得到时大家还要看专业是否填错的问题。
比如:地科1班、地科2班、资环班、生态班、地理信息系统,专业这样写应该就行了。
学号也类似道理,学委可先填相同的几位,剩下不确定的就“XX”表示,那个就同学自己填。
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2012.06
附件2
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
为了实现“厚基础、宽口径、创新性、复合型”的人才培养目标,激励学生课外时间积极从事科研、竞赛、发明制作等活动,加强团队协作精神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强化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校特设立素质拓展学分。
素质拓展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与爱好,积极从事科研训练、学科竞赛等实践活动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审核认定后被计入的学分。
学生在校期间要求至少获得5个素质拓展学分。
一、素质拓展学分的界定
1.学校成立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科技处、校团委及各学院负责人组成。
各学院分别成立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认定过程中不确定的事项由学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每学年认定一次。
每学年末,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学院审核认定后记录学分,并统一由学院负责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3.对学年末未取得学分或累计学分较少者,学院应及时提醒警示,以免影响学生正常毕业。
4.学生毕业前,学院要将毕业年级学生的素质拓展学分汇总,相关证明材料及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后存档。
5.学生获得素质拓展学分超过10学分时,超过部分的学分可以替代相应分数的公选课学分。
三、本办法自2012级本科生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
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鼓励和倡导学生积极参与科技、文化、体育、社团、学科竞赛及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与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把第二课堂活动内容纳入人才培养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一、素质拓展学分的要求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属于非课堂教学,由团委牵头,学工处、教务处、宣传部、科技处协助。
包括由学院、系部组织的科技、文化、体育、社团、学科竞赛及社会实践等活动。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活动的组织,必须依据人才培养目标与要求,由活动组织单位拟定详细的活动方案,由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审定、报团委备案,并正式纳入培养计划后实施。
学校各部门或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各学生社团面向学生组织的各项课外活动均可纳入学生课外学分管理范畴。
二、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一)、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办公室审核学生“素质拓展活动登记表”,并计算、认定相应素质拓展学分。
(二)、学生每学年所获素质拓展的学分作为评定奖学金的依据之一,学生奖励评定中G3相联系。
同时,学生在校期间所得素质拓展学分总分与“教学学分管理”中的选修课学分挂钩。
三、项目与学分评定标准(一)、思想品质与道德修养学生如积极参加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做好人好事等情况均按有关规定加分;1、做好人好事,视情况加0.5—2分;2、积极参加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表现突出者加0.5—1分;3、参加学院党校和系部业余党校组织的培训,经考核通过者加1分;4、参加学院或系部组织的团校培训、学生干部培训,经考核通过者加0.5分;5、参加系部或团支部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者,加0.5分(二)、社会实践与青年志愿者活动1、进行寒假社会调查并完成任务者,获得1学分;参加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并完成实践或调研任务者,获得2学分;获系部表彰或奖励者加1学分,获学院、市、省级表彰或奖励者,加2--3学分。
2、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并完成规定的任务者,每8小时得1学分,(志愿者服务活动一天计8小时)。
级新生校规校纪考试
每题分,共100题,总分分,限分钟内打完,合格分分,合格后可获学分1、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能否补发?正确答案:B2、学生旷课时间,一般课程按课表规定的上课学时计算;无故不参加公益劳动、军事训练、实习实践、社会调查等,按每天()计算。
正确答案:A3、综合素质考评分=思想政治表现分*()+学业表现分*()+文化表现分*()正确答案:C4、凡因急病来不及事先提出申请缓考者,必须在本门课程考试结束后()日内凭疾病病假证明补办申请缓考手续。
逾期不办者,以旷考处理。
正确答案:A5、擅自离校连续()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正确答案:A6、张某于大二期间因考试作弊而受到留校察看处分。
下列哪一种情形下,张某不能提出获得学位的申请?①有重大发明创造,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的奖励;②为社会作出特殊贡献,见义勇为受到县政府表彰、奖励;③受校长嘉奖令一次;④大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达。
正确答案:A7、思想政治理论、体育、军事理论、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课程,学生能否免听与免修?正确答案: B8、旷课达30学时以上(含30 学时)尚不满()学时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正确答案:C9、校学生服务联动协调中心的主要职责有:()①协调解决学生对学校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意见②在师生间搭建更加直接、更加有效的桥梁③为在校师生定制教育信息化一站式服务④不断提高学校管理和服务水平正确答案:C10、福建师范大学的校训是()。
正确答案:B11、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下列( )行为是考试作弊?①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②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③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④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相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正确答案:A12、出现下列哪几种情况,取消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①受到学院、学校通报批评或警告及以上处分者;②有迟到、早退、旷课记录者;③当学年有课程不及格者;④学费未缴清者。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为使我校学生素质得到更好的更全面的提高,进一步完善xx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工作,现将xx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的方案拟定如下:从2011级学生开始,院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将采取10分制,系级活动占6分,院级活动占4分。
其中系级的6个素拓学分需参与相关的系级活动获得,由各系部素质拓展部监督完成,院团委素质拓展部将不定期对各系部各年级的系级素拓学分进行检查。
院级的4个素拓学分将从两个大的方面进行具体加分:1.各系部的同学可以踊跃的参与院级活动获取院级素拓学分。
每个同学所参与的院级活动根据院团委素质拓展部拟定的院级活动加分一览表(附件一)进行具体加分。
其具体流程如下:各团支部宣传发动,说明素质拓展学分的重要意义―― 个人申报,填写“x x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登记表”电子稿,并上交切实证明材料到团支部素拓委员―― 各团支部素质拓展小组对本班登记表电子稿及证明材料进行初查―― 各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并公示――各团支部收集反馈意见,对申诉提出处理意见―― 各团支部将登记表电子稿及证明材料上交到各系(部)素质拓展部―― 各系(部)素质拓展部对“xx学院素质拓展学分登记表”的电子稿进行审核,并将电子稿上交到院素质拓展部―― 院素质拓展部对各系(部)上交的电子稿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标准的,予以打回重做―― 各系(部)将经院素质拓展部审核完后的合格电子稿制成打印稿,并附注证明材料,一并上交到院素质拓展部―― 院素质拓展部对各系(部)上交的“xx学院素质拓展学分登记表”的打印稿以及证明材料进行逐一审核―― 院素质拓展部通知审核合格的系(部)填写证书――各系(部)按照各自备留的已通过院素质拓展部审核的登记表电子稿,如实填写证书―― 院素质拓展部对各系(部)上交证书进行最终审核,盖章。
2.各系部的同学通过参与系部组织的公共能力培养与监控活动的相关培训获得院级素拓学分。
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
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等教育逐渐成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
为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我国高等教育部门提出了素质拓展学分制度。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认证方案及流程,以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二、认证方案1.学分构成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分为四个模块: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身心素质、社会实践。
每个模块设置相应学分,总学分要求为12分。
(1)思想政治素质:4学分(2)专业素质:4学分(3)身心素质:2学分(4)社会实践:2学分2.学分获取途径(1)思想政治素质参加党课学习,获得党课结业证书,计2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思想政治类讲座、报告,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
(2)专业素质参加学术科研活动,如发表论文、参加学术竞赛等,根据成果等级计1-4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讲座、报告,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参加实习、实训等实践活动,每次计1-2学分。
(3)身心素质参加体育竞赛,根据成绩计0.5-2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类讲座、报告,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1学分;参加文艺活动,如演唱、舞蹈、戏剧等,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1学分。
(4)社会实践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根据项目性质和成果计1-2学分;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次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2学分;参加社会调查、实习等实践活动,每次计1-2学分。
三、认证流程1.学生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素质拓展学分认证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审核学院收到申请后,对学生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学校教务处。
3.学校审核教务处收到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对符合认证条件的学分予以认定。
4.学分录入教务处将认定后的学分录入学绩系统,学生可在系统中查询到自己的素质拓展学分。
5.学分公示学校定期对认定通过的素质拓展学分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XX学院素质拓展学分制度实施办法
XX学院素质拓展学分制度实施办法一、背景及目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等教育逐渐从知识传授型向综合素质培养型转变。
在这种背景下,素质拓展成为高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意见》和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素质拓展学分定义及分类1. 素质拓展学分是指学生在课外活动中,通过参加各类讲座、实践活动、志愿服务等获得的分值。
2. 素质拓展学分分为四个类别:思想政治教育类、学术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锻炼类。
3. 各类别素质拓展学分互相独立,分别计算,最高分为10分。
三、素质拓展学分获取途径1. 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讲座、报告、座谈会等,根据活动性质给予相应学分。
2. 参加学院认定的学术科技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等,根据获奖等级给予相应学分。
3. 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艺术活动,如合唱、舞蹈、戏剧等,根据表演性质给予相应学分。
4. 参加学院组织的体育锻炼活动,如体育比赛、健身训练等,根据参与性质给予相应学分。
5. 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等,根据服务时长和表现给予相应学分。
6. 其他符合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要求的 activity。
四、素质拓展学分管理1. 学院设立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本办法,对学分认定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 学院各部门、各班级负责组织、宣传、实施素质拓展活动,并对学生参与情况进行记录、审核。
3. 学生应在毕业前完成最低素质拓展学分要求,否则不得毕业。
4. 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累计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评优评先、推荐就业等方面的依据。
五、素质拓展学分认定与兑换1. 学生参加各类活动前,应向组织单位报名,并在活动结束后向所在班级提交学分申请。
2. 班级审核通过后,将学分申请提交至学院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委员会。
3. 学院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委员会对学分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认定。
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系统操作说明
素质拓展项目申报或查询使用步骤:
打开网页http://59.77.193.20/SZTZ/
(http://10.129.6.205/sztz/) ,
登录用户名:学号;初始密码:123456;
在登录后的页面左下角,有学号与姓名,单击鼠标左键即弹出:
可以进行个人信息的完善,点击修改密码标签可进行密码的修改.
密码建议使用易记的8位以内的数字或字母,密码如有遗忘,可向辅导员申请重置.
学生申报→班级预审(通过)→辅导员审核→提交
进入素质拓展学分管理系统后,点击“新项目申报”进行申报信息填写。
点击”申报项目”下拉框
●项目级别:不能明确时,先填报“院级”,并在备注栏中进行相应说
明;
●分值:参考学校及学院的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项目内容:尽量要将项目的信息交待清晰;
●证明材料:同一项目编号的证明材料为同一文件上传,一般为图
片(JPG)格式;同一项目编号下有多个项目,应将不同的证明材料合并在同一文件中上传。
3、点击“当前申报表”,确认申报项目无误后,点击“提交”。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师大学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各年级:为全面推进我院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对2010-2011学年我院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进行全面测评,量化衡量学生在过去一年在思想道德建设、专业学习、课外实践创新、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现决定开展2010-201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评的目的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院全体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全面客观反映本院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实际表现与素质水平,促进本院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高,把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知识、有能力、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综合考评遵循的原则1、导向性原则:有利于引导本院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突出对经济学院的全体学生素质教育和学生专业知识水平、专业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
2、科学性原则:科学、系统、规地反映学生的真实情况,尽可能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
3、可比性原则:适用于本院的不同专业、年级学生进行量化考评,便于学生之间进行比较。
4、公开性原则:坚持自我测评、群众评测和各级组织测评相结合的原则,评测人员、过程、结果公开。
三、综合考评的容与方法1、综合考评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分、学业表现分与文体表现分三大类。
2、综合考评采用现成考试成绩直接填写计算和班级评议小组、年级评议小组两方面测评计算方法。
3、综合考评中的奖惩分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情况及相关证明并按规定标准进行评定,任何人不得随意给学生加减分。
4、三大类考评指标、权重及其做法见《师大学经济学院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实施细则》。
四、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实施办法1、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工作应在院党政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年级辅导员、各班级班长、团支书具体组织实施。
2、成立年级、班级素质综合考评工作小组。
(1)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构成与职责:组长:各班班长副组长:各班团支书、副班长组员:全体班委、三名非班委学生代表,学生代表原则上由班级部通过投票方式选出。
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素质拓展评分”补充规定
福建工程学院机电及自动化工程系关于奖学金评定中“素质拓展评分”补充规定(试行)第一章评定依据为了对我系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做出全面、客观、合理的评价,引导大学生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创新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协调发展激励,使我系学生在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更加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机电及自动化工程系实际情况,根据我系各年级对学生“素质拓展评分”的归类划分与加分、减分原则,现对我系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素质拓展评分”作出以下补充规定。
第二章素质拓展评分”补充“加分”项目学生素质拓展分得加分项目将原则上按照《福建工程学院学生手册》的《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暂行办法》,根据我系学生活动的特点,增设以下补充条例:1、所有“素质拓展评分”加分项目必须以奖状或文件为依据,相关获奖同学、集体、班级必须向年级测评小组提供奖状或文件的复印件统计、存档,年级测评小组需向系组织部上报,核查之后方可加分。
2、关于学生干部组织管理能力的加分情况的相关规定每学期开学对我系所有学生干部进行考核视考核情况加分,具体如下:①各级学生干部考核由任用单位每学期考评决定,根据干部级别和工作分工,考核单位和参考项目如下:②按照各级学生干部工作量,考评分权重调整如下:备注:若身兼多职的同学,将以各职务考核、加权计算后对应的最高得分来加,不重复加分。
③为鼓励同学们参加各类资质考试,现对资质证书加分规定如下:a、英语四六级:在大二以前通过国家英语四级的加 1.0(以证书上日期为准)。
在大学期间通过国家英语六级的加2.0(只加一次,以证书上日期为准)。
b、CAD绘图师、制图员、计算机等级三级、各类全国职业技能证书:凡在大学期间获得CAD绘图师、制图员、计算机等级三级、全国职业技能证书的在当学期奖学金评定中加0.5(只加一次,以证书上日期为准)。
c、普通话等级证书:在大学期间获得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一级加0.8分、二级加0.5分(只加一次,以证书上日期为准)。
素拓加分细则
素质拓展各项加分细则(一)社会实践类模块:(累计不超过2学分)1.暑期社会实践每次0.5学分,大学期间最高不超过1学分。
(上交资料需有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单位盖章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另须附上3000字暑期社会实践总结。
)2.思政课程社会调研1学分(挂科同学没有此项加分),此项加分由思政部负责认定。
3.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满56小时加o.5分,满112小时加1分,需有校团委青年志愿者联合会证明盖章。
最多累积不超过1学分。
4.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者,每学期经学生处考核合格者可加0.5学分,期末写出不少于2000字心得体会。
最多累积不超过1学分。
(二)科技创新类模块:(科技创新类比赛获得校级证书加0.5海报设计大赛之类奖项加0.5)作者超过2位,由指导教师或第一作者分配分数,分数合计不得超过成果总分.(三)创业实践类模块:参加创业实践活动或参加职业生涯规划类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活动并获得前三名可获得2学分。
(四)职业技能类模块.(最多不超过两学分)科技创新类比赛获得校级证书加0.5海报设计大赛之类奖项加0.5中级职业技能证书0.5高级职业技能证书1分职业上岗或从业资格1分计算机国家二级0.5分,计算机国家二级以上1分,驾照0.5分非英语专业大学英语四级0.5六级1分,外语专业八级1分校级英语竞赛加0.5,省级国家级参照第二模块4表格非师范类专业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0.5分人力资源证书0.5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非会计专业1分。
会计专业0.5分CAD证书0.5分/电工证0.5分,高级电工证1分钢琴,古筝等级证书非专业十级以上加0.5分,获得证书时间必须在大学期间。
(五)校园文体类模块1.参与大型节目演出的学生,每参加2次大型节目演出可获得0.5学分,最多累计不超过1学分。
需找团委相关活动负责老师开证明。
2.学生参加社团活动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获得1个学分。
考核由院社团联合会进行审核,合格比例不超过本社团注册会员总数的20%,评议结果需报院团委审核认定。
1、拓展性素质加减分细则(2013年定稿)
拓展性素质加减分细则<试行)一、加分项<总分不超过20分)文艺竞赛、活动类文艺演出:参加国家、市、校、院级主办举行的各种文艺演出<包括迎新晚会、毕业晚会等)者可分别加1分、0.5分、0.2分、0.1分<注:参加校内社团举办的演出不予加分)。
文艺竞赛:注若评奖1名为一,第2、3、、6、7、8<以此类推,若有六名获奖者,则第1名为一等奖,第2、3名为二等奖,4、5、6名为三等奖。
)2.参与学生处下属的园区举办的活动,按院级活动加分,可对照《学生手册》。
3.几个学院联办的活动:如地科院的定向越野、计科院装机比赛、数统院统计方案大赛、外院演讲比赛等,按院级加分。
4.辩论队若获奖,每个队员按团体获奖等级的相应成绩减半加分。
若获最佳辩手,则可再酌情加0-0.2分。
5、其余未明确的奖项按获奖证书上的盖章认定相应级别加分。
以上各项多次得分着,同一文化、艺术的竞赛取最高分,非同一文化、艺术的竞赛可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文艺演出加分项累计不超过1分,同一次文艺演出参演不同节目取最高分。
体育竞赛类学校或学院派出的参赛人员参与校外体育竞赛的获奖加分项:注:认可学校或学院推荐去赛,社团推荐参与的不获奖颁发等级证书,则<如冬季越),其余按获奖名次加分。
校内体育竞赛的加分项:参加学校组织的运动会和比赛,获得第一名加1.5分,第二名加1分,第三名加0.5分,第四名加0.4,第五名加0.3,第六名0.2分,参与分0.1分。
参与分上限0.1分。
参与学院组织的运动会和比赛,获得第一名加0.5分,第二名加0.3分,第三名加0.2分,第四、五、六名加0.1,参与分0.05分。
参与分上限0.05分参与校级运动会和比赛相关工作<裁判、场记、志愿者)的加0.1,评为优秀者加0.2;参与院级运动会和比赛相关工作<裁判、场记、志愿者)的加0.05,评为优秀的加0.1。
同时担任校级及院级裁判,可累加。
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细则
项目 A1 思 想政 治主 题教 育 A2心 理健 康与 A 职业 思想 发展 政治 与道 德修 养 A3 学 生个 人评 优评 先
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各项目学分分布表
项目编号 A1001 A1002 A2001 A2002 A2003 A3001 A3002 A3003 A3004 A3005 内容 形势与政策教育* 党团组织课程 大学生学习与心理 指导* 职业生涯规划* 就业指导*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校级 院级 学分值 2 2 1 1 1 4 3 2 1 0.5 6 5 B1001 国家级奖 4 3 3 B1002 省部级奖 2 二、三等奖 一等奖 二、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三等奖 一等奖 二、三等奖 以文件或获奖证书 为准(含电子设计 竞赛、数学建模竞 赛、音体美专业竞 学院评 赛等)。不同的奖 定小组 项可以累加计算, 音、体、美专业等 同 二等奖(银奖) 三等奖(铜奖) 特等奖、一等奖 以文件或获奖证书 为准,同一奖项目 按最高标准享受, 校团委 不同获奖项目可累 加计算。 考核内容标准 每学年不少于32学时 评定方式 授课与实践 认定部 门
获得党校(2分)、团校(1分)(EOC世纪 由学校、学院两级 学院评 精英干部培训学校)结业证书 党团组织提供证明 定小组 大一上学期 大一下学期 大三下学期 获国家级先进个人奖励 获省级先进个人奖励 获校级先进个人奖励(包括三好学生、优秀 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等) 获校级单项奖励 获院级先进个人奖励 特等奖 一等奖(金奖) 以文件为主 学院评 定小组 授课 授课 授课
1.通过英语4级,1学分; 2.修读双专业学分如果20122013年达到50学分,但20112012学年又有申报达到30学分的 同学,在申报修读双专业双学位 学分达到50分时,素拓学分填写 1学分。 3.学生学习期间获得,职业准入 证书:如会计证,心理咨询师, 等,行业培训:java、php等专业 培训一周以上并获得证书。普通 话、驾照等不能算。不同行业证 书可以累加。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实施细则(试行)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实施细则(试行)各本科学生班级:《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试行)》已经2013年10月30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试行)》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3年10月31日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实施细则(试行)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客观地反映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实际表现和素质水平,扎实做好我院本科学生学年综合考评工作,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办法(修订)》(闽师学工〔2012〕33号)及其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思想政治表现测评思想政治表现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
具体如下:(一)基础分评定标准思想政治表现的基础分满分为80分。
包括以下7项内容,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计80-75分、74-65分、64-60分、59-0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乐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主要考核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同程度和在重大事件中的立场表现。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走与实践相结合、向人民群众学习的成长成才道路。
主要考核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表现和在集体活动中的表现。
3.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富有奉献精神,顾全大局;树立开拓进取、讲求实效、公平竞争、团结协作等观念。
主要考核在公益劳动、社会实践和日常生活中的表现。
4.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和社会的团结、稳定。
最新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计算细则
A4
评先评优
荣获国家、省、市、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学生团体活动积极分子或相当荣誉称号的,对应计8、4、2、1分。(注:一事多奖计最高分)
获奖证书
或表彰文件
A5
好人好事
因好人好事(诸如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抗灾赈灾等)受到校外单位、校外个人、校内部门通报表扬或表彰者,分别计0.6、0.4、0.4分。(注:一事件只计最高分)
在国家、省、市、院级报刊、网站等媒体上发表理论学习研究文章,每篇分别计1.0、0.8、0.6、0.4分。
获奖证书
表彰文件
或刊物原件
A3
参加讲座及主题教育活动
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讲座及主题教育活动每次计0.2分,学生听讲座、报告每学年累计不超过0.8分,所在团支部获得团委“主题团日项目资助”的团支部成员每人计0.2分。
(不含文体竞赛)
参加全国专业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8、7、6分;参加省级专业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奖者,分别计7、6、5分;参加国家、省级专业技能竞赛未获奖者,分别计2、1分。
参加市级或院级专业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1、0.8、0.6分。参加院级专业技能竞赛而未获奖者,每次均可计0.2分。
新闻媒体记载资料
D4
文艺创作
学生在国家级、省级、一般新闻媒体(如报纸、网络等)发表诗歌、散文等单一文学艺术作品者,每篇分别计0.6、0.5、0.4分。学生在学校刊物(如院报、团学刊物)刊发诗歌、散文等单一的文学作品者,每篇计0.2分。(注:本项目单一文学作品计分每学年累计不超过1分)
刊物原件或用稿通知书
(注:同次竞赛只取最高分,不重复记分)
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方案(试行)
闽师教〔2011〕70号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方案(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和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我校《制定2010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师大教〔2010〕3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养和艺术修养,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是学校本科教育实施学分制的进一步深化,是对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补充和完善。
本方案实施后,学生必须同时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专业课程学分和本方案规定的各类素质拓展学分方可毕业。
学生毕业时的学业成绩单和素质拓展学分成绩单同时装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本方案所涉及的素质拓展学分,主要是指人才培养目标中除专业课程学分之外的内容,涵盖了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文化艺术与体育活动、技能培训及其他、国防教育等六个方面。
第四条本方案所规定的学分分为必修和选修两种,学分总数不作限定,但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9个必修学分和6个选修学分,累计15个学分,方为合格,才能毕业;修满30个学分为优秀。
6个选修学分一般安排在前三个学年进行,每学年2学分。
第五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原则上以一个学年为审核认定单位时间,由学院分管教学和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教学秘书、团委书记、辅导员等组成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工作小组,作为主要评定组织单位。
素质拓展学分采取个人申报、有关部门提供证明、学院认定的方式进行(具体项目及学分认定标准见附件)。
年级辅导员为所在年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工作的责任人。
每学年,教务处、学工部(处)、校团委联合对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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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师教〔2011〕70号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福建师范大学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实施方案(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和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我校《制定2010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师大教〔2010〕3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人文素养、科学素养和艺术修养,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是学校本科教育实施学分制的进一步深化,是对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补充和完善。
本方案实施后,学生必须同时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专业课程学分和本方案规定的各类素质拓展学分方可毕业。
学生毕业时的学业成绩单和素质拓展学分成绩单同时装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本方案所涉及的素质拓展学分,主要是指人才培养目标中除专业课程学分之外的内容,涵盖了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文化艺术与体育活动、技能培训及其他、国防教育等六个方面。
第四条本方案所规定的学分分为必修和选修两种,学分总数不作限定,但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9个必修学分和6个选修学分,累计15个学分,方为合格,才能毕业;修满30个学分为优秀。
6个选修学分一般安排在前三个学年进行,每学年2学分。
第五条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原则上以一个学年为审核认定单位时间,由学院分管教学和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教学秘书、团委书记、辅导员等组成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工作小组,作为主要评定组织单位。
素质拓展学分采取个人申报、有关部门提供证明、学院认定的方式进行(具体项目及学分认定标准见附件)。
年级辅导员为所在年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工作的责任人。
每学年,教务处、学工部(处)、校团委联合对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第六条学生最后获得的素质拓展学分,按照各个单项的得分累加计算(评定标准见附件1)。
在计算过程中,各个单项中,内容相同的项目只计最高分值,得分不累加。
集体项目第一、二、三完成人所取得的学分,按项目相应的折算学分数分别乘以1、0.75、0.5系数计算,其余参与者乘以0.25系数计算;当集体项目无法确认第一、二、三完成人和参与者时,报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工作小组研究确定。
第七条学生应在每学年末向学院提交上一个学年获取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在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工作小组。
学院应在新学年开学六周内,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和评定,依据本方案给予学分。
第八条凡弄虚作假获得素质拓展学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该项目的素质拓展学分,并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试行)》(闽师学工〔2005〕45号)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凡协助学生弄虚作假或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的教师,一经发现,按《福建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修订)》(闽师教〔2010〕88号)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凡本办法中未涉及,但需予以确认学分的项目,可由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工作小组报相关部门认定。
有异议的,可直接向教务处反映,由教务处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协调解决。
第二章成绩申报与管理第十条申报程序为:学生个人申报,学院审核、评定、公示、确认。
主要环节包括:学生个人申报:学生个人填写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
班级预审:各个班级在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做好预审、结果公示等工作。
学生可通过网上素质拓展学分系统随时查询素质拓展学分信息。
申诉更正:对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工作小组提出申诉;由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重新认定,并负责向学生作出必要的解释说明。
最终确认: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工作小组对学生的素质拓展学分进行最终评定。
第十一条学生毕业时,由年级辅导员打印《素质拓展选修学分转换课程学分总表》,将累计超过6学分的素质拓展选修项目学分合计为一门6学分素质拓展选修课程学分;未达到6学分的学生则按实际获得学分计;均导入毕业成绩认定系统。
由教学秘书打印学生素质拓展项目成绩单一式两份,一份归学校档案馆,一份装入学生档案。
第三章项目分类及说明第十二条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1.思想政治主题教育该项目包括:形势与政策教育(A1001)、党团组织课程(A1002)。
(1)形势与政策教育每学年不少于32学时,每学期讲授8学时,实践8学时,4年总计2学分,评定方式为“毕业评定”。
(2)党团组织课程包括获得党校、团校(EOC世纪精英干部培训学校)结业证书。
由学校、学院两级党团组织提供证明,由学院评定小组评定。
2.心理健康与职业发展该项目包括:大学生学习与心理指导(A2001)、职业生涯规划(A2002)和就业指导(A2003)。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育教学的意见》(闽师教〔2009〕3号),《大学生学习与心理指导》第1学年上学期开设,20学时,1学分;《职业生涯规划》第1学年下学期开设,20学时,1学分;《就业指导》第3学年下学期开设,20学时,1学分。
由任课教师在教学系统中录入认定。
2.学生个人评优评先该项目包括:国家级(A3001)、省级(A3002)、校级(A3003、A3004)以及院级(A3005)先进个人奖励。
依据学年中获得学生个人评优评先情况,国家级,4学分;省级,3学分;校级,1-2学分;院级,0.5学分。
不同奖励可以累加计算,学生本人提供先进个人奖励证明(以文件为主),由学院评定小组予以评定。
第十三条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1.学术科技竞赛类(1)“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国家级奖(B1001)、省部级奖(B1002)、学校奖(B1003)。
以文件或获奖证书正式颁布所在学年为认定依据,国家级,3-6学分;省部级,2-3学分;学校奖,1-2学分。
参照《福建师范大学关于组织学生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的实施办法(修订)》(师大学校办〔2010〕41号),进行具体赛事的认定。
(2)由政府或全国性行业协会主办的各类大赛(含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音体美专业竞赛等):国家级奖(B1101)、省部级奖(B1102)、学校奖(B1103)。
以文件或获奖证书正式颁布所在学年为认定依据。
国家级,2-4学分;省部级,1-2学分;学校奖,0.5-1学分。
参照《福建师范大学校内津贴分配方案》(闽师人〔2009〕29号)及《专题会议纪要》(〔2009〕20号)相关项目,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2.学术交流研究类该项目包括:学术活动(B2001)、研究活动(B2002)、科学实验(B2003)。
以文件、总结报告、正式立项或结题时间所在学年为认定依据。
学术活动,1-3学分;研究活动,1-2学分;科学实验,1-4学分。
学术活动类分为区域性、全国性和国际性三个等级,需提交论文、报告或相关证明。
研究活动包括参加大学生科研立项、科研小组活动、社会调查报告等。
科学实验类包括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和校级本科生课外科技计划项目,需出示项目结题证明。
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3.论文、作品编著类该项目包括:发表论文(B3001)、出版著作(B3002)。
以发表时间所在学年为评定依据。
发表论文按教师专业职称评定标准认定刊物级别,1-3学分。
出版著作按参编字数3万字以上、2万字以上、2万字一下分成三个等级,1-4学分。
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4.创新创业类该项目包括:专利申请(B4001)、创业实践(B4002)。
以证书出具所在学年为认定依据。
专利申请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专利申请受理书,创业实践需提供相关创业证明。
专利申请,2学分;创业实践,2学分。
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第十四条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1.实践活动该项目包括:假期社会实践(C1001)、学习兼职实践(C1002)。
以参加学年相关组织证明为认定依据。
假期社会实践,不少于20学时,1学分;学习兼职实践,不少于20学时,1学分。
实践活动需填写登记表、联系表等作为证明,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2.志愿活动该项目包括:学校志愿服务岗(C2001)、其它志愿服务(C2002)。
根据参加学年相关组织证明为认定依据。
学校志愿服务岗,不少于20学时,1学分;其它志愿服务,不少于20学时,1学分。
参照《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闽师委综〔2010〕24号),由学院评定小组认定。
以一天8个学时为计算标准。
实践活动、志愿活动项目均至少需提供班级出具的证明。
3.社会工作该项目包括:学生工作(C3001)、社团工作(C3002)。
团学工作需提供聘书或相关证明,1-2学分;社团工作由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出具合格证明,1学分。
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第十五条文化艺术与体育活动1.学术讲座(D1001)学术讲座,1-2学分。
参照《关于在校学生听“专家论坛”、“博士论坛”获取学分的规定》(闽师团〔2003〕50号)执行。
班级出具的证明,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2.文化艺术和素质拓展竞赛该项目包括:国家级(D2001)、省级(D2002)、校级(D2003)。
以文件或获奖证书颁发学年为认定依据。
国家级,2-4学分;省级,1-2学分;校级,0.5-1学分。
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3.文体活动该项目包括:国家级(D3001)、省级(D3002)、校级(D3003)。
以参加活动所在学年为认定依据。
需提供相关组织(如演出单位)证明,并附相应节目单或秩序册。
国家级,1.5学分;省级,1学分;校级,0.5学分。
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第十六条技能培训及其他1.技能培训该项目包括:外语(E1001)、计算机(E1002)、辅修(E1003)。
以获奖证书或证明颁发学年为认定依据。
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学分由开课学院提供成绩证明。
外语,1-3学分;计算机,1学分;辅修,1-2学分。
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2.行业培训该项目包括:职业准入证书(E2001),行业培训(E2002)。
职业准入证书(教师资格证除外)、行业培训要有一周以上并取得证书,需提供相关证明(书)。
职业准入证书,1学分;行业培训,1学分。
由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具体认定。
3.公益劳动该项目包括:劳动周(E3001)。
劳动周,学时2周,2学分。
该项目采用毕业评定方式,由任课教师在教学系统中录入认定。
第十七条国防教育1.军训与军事理论该项目包括:军事训练(F1001)、军事理论(F1002),由军事教研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