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机构健康扶贫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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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机构健康扶贫工作报告

医疗保障机构健康扶贫工作报告严格落实“三个一批”政策,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结算窗口服务。通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扶贫特惠保、民政救助、定点医院减免、政府兜底等措施,实现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5%;29种大病经过分级诊疗严格转诊后进入区域外29种大病定点医疗机构达到80%;普通疾病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不纳入区财政兜底范围。

1、医疗保障。贫困对象中的非特困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为50%,即每人125元;五保户、特困人员、贫困户中的

一、二级重残人员由医疗救助代缴250元每人,我区2085人,参保率100%。

2、落实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政策倾斜。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参保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体起付线降低50%,对参保贫困人口的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指按项目付费)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每段提高5%的报销比例。

3、为贫困户人口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政策范围内费用在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余下部分再次报销40%。

4、医疗救助制度。其统筹范围内的自负部分费用减去所有报销(包括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扶贫特惠保、医疗救助、医院减

免)后的金额再减去4000元起付线给予50%的医疗救助,最高可达50000元/年。

5、兜底救助。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如实际可报部分报销比例经过六重保障后未达到85%,按缺口经费由政府兜底达住院费用85%(意外伤害住院除外)。

6、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有效衔接,发挥政策合力增强综合保障功能,为参保患者提供区域内定点医院“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

7、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所有常驻本地贫困户,签约率达到100%。并对高血压、糖尿病等10类慢病进行慢病随访、体检等一系列服务。

8、医疗团队建设。自xx年以来,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都有安排2名医生进行全科医生培训,每个村都有一所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都有一名村医定点就诊,解决了基层基本医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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