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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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检验、发放、使用和报废,保障职工能使用合格、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消除因劳动防护用品引发的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防护用品管理职责
1、安全部门负责审查进入本项目的外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制定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审批防护用品的发放,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及使用管理,并对购进的防护用品经行验收。
2、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购买防护用品必须到有《定点生产证》、《经销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对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
3、财务部门负责提供购买防护用品的资金,对购置防护用品经费须凭安全部签署的报销凭证列支报销。
4、项目安全环保部部门是防护用品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经行监督。
二、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
1、严格按照国家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购置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2、所购安全防护用品有效证照(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
实行许可证制度、产品的许可证等)必须齐全。
3、购置实行生产(制造)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必须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对于生产企业开发的新产品,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持有国家或省级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临时生产(制造)许可证,方可购置。
4、对未实行生产(制造)许可证制度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通过国家或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部门签定认可后,方可购置。
5、不得销售或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安全防护用品。
6、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项目部提出,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由项目部材料员统一购买,采购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并在项目部入库、建账。
7、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前,材料员应向安全部提供生产和经营安全防护用品单位的营业执照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全部签字认可。采购发票复印件应在安全部备案,加强安全部在采购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8、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是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标识)的产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加盖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
9、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在专门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的商家处采购,并办理正规合法的供购手续。
三、对防护用品供应单位的管理
1、对供应单位的资格进行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单位的名录和合
法的供货范围,从中选择合适的供应单位。评价内容包括:(1)技术、生产管理和质量保证能力;
(2)生产制造许可证和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经营许可及准用证明文件;
(3)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2、通过供货合同约定安全物质的产品质量和验收要求。供货合同签订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具体包括:
(1)规格、型号、等级及品名;
(2)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
(3)验收准则和方法。
3、应对进场安全物质进行验收,并形成记录。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安全物质应作好标识并清退出场。验收的办法包括:(1)查验质量合格证明和质量检验报告;
(2)通过外观检查和规格检查查看实物质量;
(3)按规定抽样复试。
四、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发和使用
1、施工项目部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T11651-2008)和国家有关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发安全防护用品。
2、安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从“安全、文明措施费”中提取。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代替按规定配发的安全防护用品。
3、施工现场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
准和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使用。
4、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特种劳动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5、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应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相关检验标准和说明书的使用期限及实际使用情况,定期对其进行检验和外观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发现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应及时经行更换或报废。
6、安全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综合管理。统一建立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姓名、工种、品名、发放标准、领用时间等事项。发放标准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不得降低标准或减少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五、安全防护用品管理要求
1、各施工从业人员必须做好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与保管,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规定。
2、项目部必须认真监督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护用品、工器具的采购及定期检查和鉴定工作。必须做好使用前进行严格的检验和鉴定,并做好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台帐,包括定期检验检测记录和情况。
3、特别是安全网、安全帽和安全带,应特别注意按要求检测物品的质量。并做到定期就将所使用过的安全物品做一次全面仔细的检测,对于过期失效的不合格用品用具进行报废。
4、项目部的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工作人员,必须是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劳动保护条例的责任性强的人。对劳保用品的采购应做到杜绝伪劣产品及不合格产品的流入,应采购国家定点生产单位和有“入网证”的厂家的产品。
5、项目部在工程中所使用的防护用具,要经常检查、更新、绝不可贪图省事、省钱,搞一劳永逸之作法。必须把关心职工、改善劳动条件作为衡量、检验各级领导工作的标准。
六、安全防护用品的更换或报废
1、根据安全防护用品国家标准和使用说明书的使用期限及实际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更换、报废。对于安全防护用品性能明显下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或检定不合格,又无法修复和无修复价值的,由使用单位填写报废申请表,经安全部、材料购置部批准后报废,并且在安全防护用品台帐中注销。
2、由安全环保部负责集中收集破损、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随便乱丢,按规定集中进行报废处理,并建立报废台帐。
3、项目安全部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超期,失效或不能继续使用的劳保用品,应当予以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