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食用动物产品
允许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国家或地区及产品种类名单
狐狸皮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马属动物皮张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原皮(牛、羊、猪)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羊毛脂
不需要注册登记
原羊毛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工业用烘干鹿角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牛角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工业用牛软骨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新西兰
负鼠毛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工业用烘干鹿角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工业用牛、羊软骨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原羊毛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马属动物皮张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丹麦
貉子皮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狐狸皮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麝鼠皮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水獭皮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兔皮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水貂皮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原皮(牛、羊、猪)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工业用猪胰脏
允许从注册登记企业进口
德国
工业用猪皮明胶
不需要注册登记
原皮(牛、羊、猪、鹿)
未经加工虾蟹壳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哈萨克斯坦
旱獭皮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牛羊)灰皮、浸酸皮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未经加工的蚕茧、蚕蛹、削口茧,长吐,滞头
不需要注册登记
未经加工的蜂巢、蜂蜡、蜂胶
不需要注册登记
未经加工的马属动物(鬃)尾毛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原皮(牛、羊)①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原羊毛①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麝鼠皮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秘鲁
精炼羊毛脂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羊驼毛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马属动物皮张
允许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国家或地区及产品种类名单
原皮(羊、猪) 兔皮
原羊毛 原皮(牛、羊)
原羊毛 兔皮
马属动物皮张 原皮(牛、羊)
原羊毛 南美洲
兔皮 工业用牛胰腺 原皮(牛、羊、鹿)
原羊毛 未经加工的蚕茧、蚕蛹、削口茧,长吐,滞头
马属动物皮张Βιβλιοθήκη 未经加工虾蟹壳精炼羊毛脂 羊驼毛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不需要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允许从注册登记企业进口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允许从注册登记企业进口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允许从注册登记企业进口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蛇皮 未经加工马属动物(鬃)尾毛 工业用牛羊产品(骨炭、牛羊油脂、牛羊骨胶原蛋白、牛羊皮明胶)
马属动物皮张 未经加工虾蟹壳
脱脂牛羊骨粒 未经加工虾蟹壳
未经加工蜂蜡 未经加工的蚕茧、蚕蛹、削口茧,长吐,滞头
羊毛脂 未经加工处理的水产品及虾壳、蟹壳
(牛羊)灰皮、浸酸皮 马属动物皮张
未经加工的蚕茧、蚕蛹、削口茧,长吐,滞头 原皮(牛、羊)③ 原羊毛③
浙江检验检疫局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工作规范
浙江检验检疫局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工作规范(公示稿)一、总则(一)目的为了规范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浙江局”)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及其他有害生物传入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第15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浙江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进境非直接供人类或者动物食用的动物副产品及其衍生物、加工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包括动物皮张、毛类、纤维、骨、蹄、角、油脂、明胶、标本、工艺品、内脏、动物源性肥料、蚕产品、蜂产品、水产品、奶产品等(动物源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遗传物质、动物源性生物材料及制品除外h(三)职责分工1.浙江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处(以下简称'浙江局动植处”)主管浙江局辖区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1)根据质检总局相关要求及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制修订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工作规范;(2)负责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疫审批的初审以及经质检总局授权的部分进境动物产品检疫审批,对委托分支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分支局”)办理检疫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3)负责对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存放、加工指定企业(以下简称指定企业”)的批准;(4)负责对分支局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
2.各分支局负责本辖区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1)负责办理浙江局委托的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疫审批申请的受理、初审和证书打印;(2)负责办理浙江局委托的指定企业申请的受理、评审;(3)负责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4)负责指定企业的监督管理。
二、进境存放、加工企业的指定根据《质检总局关于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措施的公告》要求,划归I级风险级别的非食用动物产品进境后应当运往指定企业检疫。
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72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及其他有害生物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境、出境及过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
动物源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遗传物质、动物源性生物材料及制品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海关总署主管全国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主管海关负责所辖地区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和贸易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风险管理第五条海关总署对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实施风险管理,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实施产品风险分级、企业分类、检疫准入、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管理措施。
第六条海关总署根据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动物卫生和公共卫生风险,确定产品风险级别。
产品风险级别及检疫监督模式在海关总署网站公布。
第七条海关根据企业诚信程度、质量安全控制能力等,对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企业实施分类管理,采取相应检验检疫监管措施。
第八条海关总署根据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检验检疫中发现的问题、国内外相关组织机构的通报以及国内外发生的动物卫生和公共卫生问题,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发布风险警示信息并决定采取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限制进出境和暂停进出境等风险管理措施。
第三章进境检验检疫第一节检疫准入第九条海关总署对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准入制度,包括产品风险分析、监管体系评估与审查、确定检验检疫要求、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等。
第十条海关总署对首次向中国输出非食用动物产品的国家或者地区进行产品风险分析、监管体系评估,对曾经或者正在向中国输出非食用动物产品的国家或者地区的监管体系进行回顾性审查。
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名录.
附件1:
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名录
一、动物检疫审批
1、活动物:动物(指饲养、野生的活动物如畜、禽、兽、蛇、龟、虾、蟹、贝、鱼、蚕、蜂等)、胚胎、精液、受精卵、种蛋及其他动物遗传物质;
2、食用性动物产品:肉类及其产品(含脏器)、鲜蛋、鲜奶;
3、非食用性动物产品:皮张类、毛类、骨蹄角及其产品、明胶、蚕茧、动物源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鱼粉、肉粉、骨粉、肉骨粉、油脂、血粉、血液等,含有动物成份的有机肥料。
二、植物检疫审批
1、果蔬类:新鲜水果、番茄、茄子、辣椒果实。
2、烟草类:烟叶及烟草薄片。
3、粮谷类:小麦、玉米、稻谷、大麦、黑麦、高粱等。
4、豆类:大豆、绿豆、豌豆、赤豆、蚕豆、鹰嘴豆等。
5、薯类:马铃薯、木薯、甘薯等及其加工产品。
6、饲料类:麦麸、豆饼、豆粕等。
7、其他类:植物栽培介质。
三、特许审批
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
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动物尸体。
土壤。
四、过境动物检疫审批
过境动物。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便利化检验检疫监管措施的通知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便利化检验检疫监管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6.20•【文号】质检办动〔2016〕827号•【施行日期】2016.06.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验监管正文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便利化检验检疫监管措施的通知质检办动〔2016〕827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促进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贸易健康发展,现就实施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管便利化措施通知如下:一、授权检疫审批按照稳妥推进、过程可控原则,各局应按照《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和《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等规定和以下有关要求开展经总局授权的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疫审批工作。
(一)制定工作规范。
各局应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局授权检疫审批工作规范,包括辖区内授权审批非食用动物产品正面清单。
有关工作规范请于2016年6月30日前函报总局动植司备案。
未报备的,不予以授权审批。
(二)提高审批效率。
检疫审批全部通过“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系统”完成,分为受理、审核、终审3个环节,终审须由直属局业务管理处室完成。
同一环节限一人完成,不可设置同环节多人审核,同一人不可担任2个及以上环节工作。
各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流程。
(三)加强人员管理。
从事检疫审批人员应熟悉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和检疫审批业务,具有签证兽医官或动物检疫现场查验岗位资质。
应加强检疫审批人员培训,确保工作质量。
(四)严格审核审批。
各局要严格对照《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风险级别及检验检验方式》(质检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和《允许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国家或地区及产品种类名单》(质检总局动植司网站热点关注栏目)认真做好授权检疫审核,重点审核运输路线、指定企业是否明确标注,以及申请产品是否来自疫区、是否完成检疫准入和是否暂停审批、进口等情况。
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企业的注册指南
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企业的注册指南一、事项名称: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企业的注册登记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三、申请条件(一)选址及环境要求1、企业生产、加工设施的选址、布局符合动物卫生防疫要求。
《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方式》中I级检疫风险的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企业还应满足:企业选址应远离动物饲养场、兽医站、屠宰厂和水源等,以厂区或库区为中心半径1公里范围内没有饲养家畜、家禽。
2、企业应有围墙,厂区布局合理,加工存放区和生活区须分开。
加工存放区按产品进厂、原料存放、深加工等工艺流程单向布局,物流方向应遵循从污染区到非污染区的原则。
3、厂区环境应保持干净、整洁,物品堆放整齐,有专门垃圾存放场所和杂物堆放区。
4、厂区路面应硬化,加工车间、库房等墙面、地面应不渗水、不积水,易于清洗消毒。
(二)防疫消毒设施及设备要求5、《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方式》中I级检疫风险的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企业:加工存放区入口处,人员与车辆通道应分设;车辆进出通道须设置与门等宽、长度不少于4米、深度不低于0.2米的消毒池,或其他等效设施;人员进出通道应设置与门等宽,长度不少于2米的消毒池(垫)。
工作人员和车辆凭证经此进出,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随意进出。
6、原料库的出入口和加工车间的入口处应设有与门等宽,长度不少于2米的消毒池(垫)。
7、原料库应设更衣室,配有与防疫消毒员数量相适应的更衣柜、消毒杀菌装置、洗手消毒设施、带锁的防疫消毒药品和器械存放柜。
日常衣物和工作服应分柜放置。
8、加工存放区应设更衣室、盥洗室和浴室。
更衣室应配有消毒杀菌装置,与工作人员数量相适应的更衣柜,日常衣物和工作服应分柜放置;盥洗室内应有洗手消毒设施、防护用品、清洗消毒的设备。
9、接触原料的工作人员应配备工作服、工作鞋、帽、手套、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用品,并有相应的清洗消毒设施。
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动物产品分类代码.
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动物产品分类代码注释:1.动物产品是指来源于动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
如生皮张、毛类、肉类、脏器、油脂、动物水产品、奶制品、蛋类、血液、骨、蹄、角等;2.本章动物产品应理解为“非活动物”,即“死的”。
胚胎、精液、卵等动物繁殖材料在《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海关HS编码中虽归为“动物产品”类,但属于“活的”,不列入本章而列入品目0110;3.本章所指动物产品,不包括第五章品目0501“罐头”、品目0502“熟肉食品”等动物产品。
如奶粉、肉罐头等;4.本章所指动物产品,如牛肉、鲜蛋、冻虾等,虽可食用,但应归入本章。
品目0201 动物肉脏及杂碎类注释:1.本品目包括动物肉、脏及杂碎,不包括第五章品目0502“熟肉食品”中的肉食制品,如肉罐头、腊肉等。
品目0202 非种用鲜蛋及非食用蛋品类注释:1.本品目包括非种用鲜蛋及非食用蛋品;2.本品目不包括品目0110“动物繁殖材料类”中的种用鲜蛋类和品目0507“蛋制品”。
品目0203 非食用性乳品类注释:1.本品目为不可食用的乳品类;2.本品目不包括品目0503 “乳与乳制品”。
品目0204 动物水产品类注释:1.本品目包括动物水产品,如冻鱼、冻虾等;2.本品目不包括第一章“动物”中的活的水生生物。
品目0205 动物油脂类(非食用)注释:1.本品目动物油脂(非食用)包括工业用、饲料用和其他非食用动物油脂;2.本品目不包括动物油脂制品。
食用动物油脂归入第五章品目0505“食用油”。
品目0206 动物骨、蹄、角类注释:1.本品目包括动物骨、蹄、角,不包括形状小于粒状物的骨、蹄、角制品,上述物品归入本章品目0207“动物粉及动物源性饲料类”;2.本品目所指动物骨、蹄、角中,某些骨、蹄、角虽可作药用,但仍归入本品目。
品目0207 动物粉及动物源性饲料类注释:1.本品目所指动物粉及动物源性饲料为混合饲料,只作动物饲料用,不可供人类食用;2.本品目不包括品目9807“饲料添加剂”。
非食品用动物产品已准入种类产品名单查询表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暂停允许从注册登记企业进口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允许从注册登记企业进口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不需要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允许从注册登记企业进口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吉尔吉斯斯坦
吉尔吉斯斯坦
蒙古国 孟加拉国 缅甸斯坦
未经加工的蜂巢、蜂蜡、蜂胶
原皮(牛、羊)[2]
原羊毛[2]
马属动物皮张
未经加工马属动物(鬃)尾毛 工业用牛羊产品(骨粒、牛羊油脂、牛羊
骨胶原蛋白、油渣、牛羊 皮明胶、马油脂)
马属动物皮张
未经加工虾蟹壳
未经加工虾蟹壳
土库曼斯坦
乌兹别克斯坦
新加坡 伊朗 印度 印度尼西亚 越南 约旦 台湾
爱尔兰 比利时
原皮(牛、羊)[4]
(牛羊)灰皮、浸酸皮
原皮(牛、羊)[5]
原羊毛[5] 未经加工的蚕茧、蚕蛹、削口茧,长吐,
滞头 马属动物皮张
饲养偶蹄动物油脂类(非食用)
羊毛脂及其制品
(牛羊)灰皮、浸酸皮
未经加工的蚕茧
未经加工虾蟹壳 未经加工的蚕茧、蚕蛹、削口茧,长吐,
(2022年10月版, 截至2023年1月1日 仍为新版本) (地区)
已准入非食用动物产品(地区)及产品种类名单表
产品
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情况
亚洲
脱脂牛羊骨粒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巴基斯坦
未经加工虾蟹壳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马属动物皮张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哈萨克斯坦
允许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国家或地区及产品种类名单分析
灰鼠皮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麝鼠皮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象牙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鸭毛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马属动物皮张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工业用烘干鹿角、骨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原羊毛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俄罗斯
海象牙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旱獭皮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貉子皮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狐狸皮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灰鼠皮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允许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国家或地区及产品种类名单
(2016年3月22日更新)
国家(地区)
产品
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
注册情况
亚洲
巴基斯坦
脱脂牛羊骨粒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未经加工虾蟹壳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马属动物皮张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朝鲜
未经加工的蚕茧、蚕蛹、削口茧,长吐,滞头
不需要注册登记
兔皮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菲律宾
不需要注册登记
原皮(牛、羊)③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原羊毛③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泰国
未经加工的蚕茧、蚕蛹、削口茧,长吐,滞头
不需要注册登记
未经加工虾蟹壳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土耳其
未经加工的蚕茧、蚕蛹、削口茧,长吐,滞头
不需要注册登记
土库曼斯坦
(牛羊)灰皮、浸酸皮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未经加工的蚕茧
不需要注册登记
原皮(牛、羊)④
狼皮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麝鼠皮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水貂皮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兔皮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措施清单
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措施清单
(2017年11月08日更新)
— 1 —
— 2 —
备注:
①II级风险及以下有关产品不受口蹄疫、禽流感疫情限制。
②BSE风险可忽略国家或地区由国家质检总局评估认定。
③有关产品界定:
— 3 —
羊毛落毛指原毛经过高温和酸处理,特别是炭化去草过程后梳理下的断毛和散毛。
长吐指桑蚕茧在缫丝过程中经索绪、理绪取下的乱丝加工成的绢纺原料。
滞头指用桑蚕茧经过缫丝后剩下的蛹衬加工、整理成的绢纺原料。
落绵指绢纺原料(长吐、滞头等)经精炼、圆梳抽取长纤维后剩余的短纤维。
生丝指桑蚕茧缫丝(经80℃温水煮丝等处理)后所得的产品。
— 4 —。
允许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国家或地区及产品种类名单(2016年8月18日更新)
允许从注册登记企业进口
灰鼠皮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麝鼠皮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象牙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鸭毛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马属动物皮张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工业用烘干鹿角、骨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原羊毛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俄罗斯
海象牙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旱獭皮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貉子皮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狐狸皮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2.对需要实施境外生产加工企业注册登记的产品,该表单中列出的产品均为传统贸易产品,境外生产加工企业注册登记完成前,仍可以正常进口;境外生产加工企业注册登记完成后,仅允许从注册登记企业进口。
3.①-⑤须符合国质检动联函[2002]871号文件要求。
4.⑥不包括口蹄疫感染区和保护区。
5.⑦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检验检疫证书须由质检总局动植司确认方可进口。
允许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国家或地区及产品种类名单
(2016年8月18日更新)
国家(地区)
产品
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
注册情况
亚洲
巴基斯坦
脱脂牛羊骨粒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未经加工虾蟹壳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马属动物皮张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朝鲜
未经加工的蚕茧、蚕蛹、削口茧,长吐,滞头
不需要注册登记
兔皮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菲律宾
兔皮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松鼠尾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原皮(牛、羊、猪)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禽源性有机肥
允许从注册登记企业进口
浣熊皮
逐步完成注册登记
工业用烘干鹿角
素食细分市场分析
竞争对手的激烈竞争;消费者对健康饮食的要求不断提高。
05
素食市场发展策略建议
产品策略
创新产品
针对素食者的特殊需求,开发符合其口味和营养需求 的创新产品,如素食汉堡、素食披萨等。
多样化产品线
提供多种口味、风味和烹饪方式的产品,满足不同素 食者的需求。
严格质量控制
确保产品的安全、卫生和质量,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市场规模
鱼素市场规模相对较小,因为鱼类等水产品 价格较高。
消费群体
主要是对健康和环保有一定关注的高收入人 群。
发展趋势
随着人们对海洋生态的关注增加,鱼素市场 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蔬果素食市场
蔬果素食者
以蔬菜和水果为主要食物来源,不食用任何 动物制品。
消费群体
主要是对健康和环保有极高关注的人群。
市场规模
感谢聆听
赛百味
以提供健康食品而著名的快餐连锁 品牌,拥有丰富的素食菜单,包括 各种蔬菜、豆类和谷物制品。
竞争者市场份额
麦当劳
在全球快餐市场中占据较大份额,其素食产 品线也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接受,市场份额 相对较高。
星巴克
作为全球咖啡市场的领导者,其素食选择也受到了 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市场份额稳步增长。
赛百味
T(威胁)
竞争对手的激烈竞争;消费者对健康饮食的要求不断提高。
竞争者SWOT分析
要点一
S(优势)
以提供健康食品而著名,消费者忠诚度高;素食菜单丰富 ,口感好。
要点二
W(劣势)
部分消费者对其产品的口味单一有所担忧;市场份额相对 较小。
竞争者SWOT分析
O(机会)
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品牌知名度;推出更多创新素食产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关于进境非食用动物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关于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措施的公告
【法规类别】质量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5.04.01
【实施日期】2015.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5年第41号)
关于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措施的公告
根据《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59号令)的规定,现将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措施予以公布(见附件)。
质检总局将根据风险分析结果,适时调整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措施并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措施
质检总局
2015年4月1日附件: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措施。
非食用动物产品 出证流程
非食用动物产品出证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非食用动物产品出证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申请:申请人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出非食用动物产品出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产品来源、生产加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措施等。
商品编码PP三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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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第二类 植物产品
• 二、归类时容易混淆或忽视的地方 • 第六章 活树及其他活植物 • 1、明显不适合栽种的天然圣诞树归入0604。 • 2、注释二:对1603、1604作了说明 • 由这两个税目所列货品制成的花束、花篮、花圈等类似
品,不论是否有其他材料制成的附件,仍归入这两个税目 • 3、插花、花蕾、枝、叶及花束、花圈、花篮等的归类 • 插花及花蕾,用花或花蕾制成的花束、花圈、花篮及类
似品(如小花束及钮孔胸花)归入品目0603 • 不带花及花蕾的植物枝、叶,用这些植物枝、叶等制成
的花束、花圈、花篮及类似品归入品目0604 • 主要用作香料、药料、杀虫、杀菌或类似用途的花、花
瓣及花蕾和植物的枝、叶等归入品目1211,供编结用的植物 及其部分归入品目1401
.
11
第二类 植物产品
• 第七章 食用蔬菜、根及块茎
•
1、注释二“蔬菜”
•
2、注释三:0712包括0701-0711的各种蔬菜
•
加工方法:鲜、干、冷藏、冷冻或经临时保藏处理,可
以加工成各种形状,进一步加工20章
•
品目0710的冷冻蔬菜可以用蒸煮的方法加工
•
品目0711的蔬菜只能用二氧化硫气体、盐水、亚硫酸水
或其他防腐液等方法保藏,且这些蔬菜不能直接食用,一般
简单加工的、其他章不包括的通常不供食用的动物产品。 • (2)但动物的肠、胃、膀胱以及动物血,不论是否供人
食用均归入本章。鸡的胃是鸡胗;鸭及鹅的胃是鸭肫、鹅肫 ;牛的胃是牛百叶。 • (3)本章的动物产品主要有人发、兽毛、骨、兽牙、珊 瑚、麝香、动物胚胎等。
• 需要注意的商品:
• 0510.0010 黄药:指作为中药使用的动物体内结石,包 括以下几种:
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doc
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视管理方法下面是关于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视管理方法全文内容,本文是为您精心挑选的,仅阅读。
第一条为了标准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视管理工作,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及其他有害生物传入传出guo 境,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安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进境、出境及过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监视管理。
动物源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遗传物质、动物源性生物材料及制品不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视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视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以下简称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所辖地区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视管理工作。
第四条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和贸易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的质量平安,承受社会监视,承当社会责任。
第五条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实施风险管理,在风险分析的根底上,实施产品风险分级、企业分类、检疫准入、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管理措施。
第六条国家质检总局根据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动物卫生和公共卫生风险,确定产品风险级别。
产品风险级别及检疫监视模式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公布。
第七条检验检疫部门根据企业诚信程度、质量平安控制能力等,对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企业实施分类管理,采取相应检验检疫监管措施。
第八条国家质检总局根据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质量平安形势、检验检疫中发现的问题、国内外相关组织机构的通报以及国内外发生的动物卫生和公共卫生问题,在风险分析的根底上风险警示信息并决定采取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限制进出境和暂停进出境等风险管理措施。
第一节检疫准入第九条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境非食用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准入制度,包括产品风险分析、监管体系评估与审查、确定检验检疫要求、境外生产企业登记等。
非食用动物产品加工等级行标
非食用动物产品加工等级行标一、非食用动物产品加工等级行标简介非食用动物产品加工等级行标是指为了保障非食用动物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制定的一套标准和规范。
这些标准和规范旨在规范非食用动物产品的加工过程,确保产品符合相关行业的要求,以及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二、一级加工标准1. 原料选择:一级加工要求采用符合行业标准的非食用动物原料,确保原料的来源合法,无濒危物种。
2. 卫生条件:一级加工场所要求严格遵守卫生标准,保持清洁、无异味、无污染。
3. 加工工艺:一级加工要求采用先进的加工工艺,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4. 检测要求:一级加工产品需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5. 包装要求:一级加工产品在包装过程中需要符合相关标准,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确保产品的保存期限和质量。
三、二级加工标准1. 原料选择:二级加工要求采用符合行业标准的非食用动物原料,确保原料的来源合法,无濒危物种。
2. 卫生条件:二级加工场所要求严格遵守卫生标准,保持清洁、无异味、无污染。
3. 加工工艺:二级加工要求采用合理的加工工艺,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4. 检测要求:二级加工产品需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5. 包装要求:二级加工产品在包装过程中需要符合相关标准,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确保产品的保存期限和质量。
四、三级加工标准1. 原料选择:三级加工要求采用符合行业标准的非食用动物原料,确保原料的来源合法,无濒危物种。
2. 卫生条件:三级加工场所要求严格遵守卫生标准,保持清洁、无异味、无污染。
3. 加工工艺:三级加工要求采用科学合理的加工工艺,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4. 检测要求:三级加工产品需要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5. 包装要求:三级加工产品在包装过程中需要符合相关标准,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确保产品的保存期限和质量。
五、四级加工标准1. 原料选择:四级加工要求采用符合行业标准的非食用动物原料,确保原料的来源合法,无濒危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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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境水生动物经营企业名单(共计16家)
企业地址 汉寿县蒋家嘴镇南区社区人民路166号 长沙市开福区福城路108号黄金海岸家园3栋2004房
五里牌团结路13栋206房 星沙大道尚城公寓11楼
湖南省长沙县黄花镇大元路以南保税大道以西 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综合大楼401 成都市锦江区书院西街1号 长沙市岳麓区高新开发区枫林三路1099号 湖南省长沙县黄花镇大元路以南保税大道以西 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综合大楼502 湖南省长沙县黄花镇大元路以南保税大道以西 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综合大楼4楼 长沙市开福区新港路30号综合楼4007室 湖南省长沙县黄花镇大元路以南、保税大道以西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综合大楼506 长沙市长沙县黄花机场0501002栋一楼 湖南省长沙县黄花镇机场口社区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综合大楼四楼 长沙县黄花镇大元路以南,保税大道以西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综合大楼401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黔城镇人民路北门坳603号(镇政府) 湖南省长沙县黄花镇大元路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综合大楼七楼
进境水生动物经营企业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备案编号 4300IA0002 4300IA0001 4300IA0003 4300IA0004 4300IA0006 4300IA0007 4300IA0008 4300IA0009 4300IA0010 4300IA0011 4300IA0012 4300IA0013 4300IA0014 4300IA0015 4300IA0016 4300IA0017 企业名称 汉寿县三建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长沙文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湖南华远商贸有限公司 湖南华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湖南环海渔业贸易有限公司 四川冰洁捷食品进出口贸易公司 湖南腾万里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世鱼速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鲜味达贸易有限公司 浩通供应链管理(湖南)有限公司 湖南连年有鱼进出口有限公司 湖南空港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梵臻贸易有限公司 湖南凌顶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洪江邦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长沙临空综保供应链有限公司
备案品种 鱼类、甲壳类 食用水生动物 食用水生动物 食用水生动物 食用水生动物 食用水生动物 食用水生动物 食用食用水生动物 食用水生动物 甲鱼 虾(斑节虾)、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