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 石油类的测定方法验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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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方法验证报告

方法名称

HJ 637- 2018红外分光光度法

生活饮用水石油类的测定方法验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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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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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637- 2018红外分光光度法

生活饮用水石油类的测定方法验证报告

1.方法依据

采用国家标准《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 2018。

2.本方法所用仪器设备

2.1 JC-OIL-6型红外分光光度计,能在3400cm-1~2400cm-l之间进行扫描,40mm带盖石英比色皿。

2.2HY-4A型多用调速振荡器。

2.3分液漏斗:1000ml,聚四氟乙烯旋塞。

2.4 玻璃砂芯漏斗

2.5 一般实验室常用器皿和设备。

3.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红外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的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当取样体积为500ml,萃取液体积为50ml,使用4cm石英比色皿时,方法检出限为0.06 mg/L,测定下限为0.24 mg/L。

4.方法原理

水样在pH≤2的条件下用四氯乙烯萃取后,测定油类;将萃取液用硅酸镁吸附去除动植物油类等极性物质后,测定石油类。油类和石油类的含量均由波数分别为2930cm-1(CH2基团中C-H键的伸缩振动)、2960cm-1(CH3基团中C-H键的伸缩振动)和3030cm-1(芳香环中C-H键的伸缩振动)处的吸光度A2930、A2960和A3030,根据校正系数进行计算;动植物油类的含量为油类与石油类含量之差。

5.标准溶液和试剂的配制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化学试剂,实验用水为蒸馏水或同等纯度的水。

5.1 盐酸(HCl):ρ=1.19g/ml,优级纯。

5.2 四氯乙烯:以干燥4cm比色皿空石英比色皿为参比,在2800cm-

1~3100cm-1之间使用4cm比色皿测定四氯乙烯,2930cm-1、2960cm-1、3030cm-1处吸光度应分别不超过0.34、0.07、0。

5.3 无水硫酸钠

置于马弗炉内550℃下加热4h,冷却后装入磨口玻璃瓶中,置于干燥器内贮存。

5.4 硅酸镁:60~100目

取硅酸镁于瓷蒸发皿中,置于马弗炉内550℃下加热4h,在炉内冷却至约200℃后,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于磨口玻璃瓶内保存。使用时,称取适量的硅酸镁于磨口玻璃瓶中,根据硅酸镁的重量,按6%(m/m)比例加入适量的蒸馏水,密塞并充分振荡数分钟,放置约12h后使用。

5.5 石油类标准使用液:ρ=1000mg/L,可直接购买市售有证标准溶液。

6.本方法样品的采集和处置

6.1样品的采集

参照HJ/T 91和HJ/T164的相关规定进行样品的采集。用500ml样品瓶采集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采集好样品后,加入盐酸(5.1)酸化至pH≤2。

6.2样品的保存

如样品不能在24h内测定,应在2~5℃下冷藏保存,3d内测定。

6.3试样的制备

6.3.1油类试样的制备

将样品转移至1000ml分液漏斗(2.3)中,量取50m1的四氯乙烯(5.2)洗涤样品瓶后,全部转移至分液漏斗(2.3)中,充分振荡2min,并经常开启旋塞排气,静置分层;取适量的无水硫酸钠(5.3)于锥形瓶中:打开分液漏斗旋塞,将下层有机相萃取液通过装有无水硫酸钠(5.3)的锥形瓶,摇匀,至无

结晶块后,通过砂芯漏斗放至50ml 比色管中,用适量四氯乙烯(5.2)润洗锥形瓶,润洗液合并至萃取液中用四氯乙烯(5.2)定容至刻度。将上层水相全部转移至量简,测量样品体积并记录。

6.3.2石油类试样的制备

取25m1萃取液,倒入装有5g 硅酸镁(5.4)的50ml 三角瓶,置于水平振荡器(2.2)上,连续振荡20min ,静置,萃取液倒入砂芯漏斗(2.4)过滤至25ml 比色管,用于测定石油类。

6.4 空白试样的制备

用实验用水加入盐酸溶液(5.1)酸化至pH ≤2,按照试样的制备(6.3)相同的步骤进行空白试样的制备。

7. 检测步骤

7.1 校正

每批样品均应进行校正系数的检验,使用时根据所需浓度,取适量石油类标准使用液,以四氯乙烯为溶剂配制适当浓度的石油类标准溶液,与试样测定(7.2)相同的步骤进行测定,按照公式(1)计算石油类标准溶液的浓度。如果测定值与标准值的相对误差在土10%以内,则校正系数可采用,否则重新测定校正系数并检验,直至符合条件为止。

每季度至少测定3个浓度点的标准溶液进行校正系数的检验。

)(2930

303029602930F

A A Z A Y A X -

+⋅+⋅=ρ (1) 式中:

ρ——四氯乙烯中油类的含量,mg/L ;

A 2930、A 2960、A 3030——各对应波数下测得的吸光度; X 、Y 、Z ——与各种C —H 键吸光度相对应的系数;

F ——脂肪烃对芳香烃影响的校正因子,即正十六烷在2930cm -1与3030cm -1

处的吸光度之比。 7.2测定 7.2.1油类的测定

将未经硅酸镁吸附的萃取液转移至4cm 比色皿中,以四氯乙烯(5.2)作参比溶液,于2930cm -1、2960cm -1、3030cm -1处测量其吸光度A 2930、A 2960、A 3030,计算油类的浓度。

7.2.2石油类浓度的测定

将经硅酸镁吸附后的萃取液转移至4cm 比色皿中,以四氯乙烯(5.2)作参比溶液,于2930cm -1、2960cm -1、3030cm -1处测量其吸光度A 2930、A 2960、A 3030,计算石油类的浓度。

7.3空白试验

以空白试样代替试样,按照与测定(7.2)相同步骤进行测定。

8. 结果计算与表示

8.1结果计算

8.1.1油类或石油类浓度的计算

样品中油类或石油类的浓度ρ(mg/L ),按照公式(2)进行计算。

W

V D

V F A A Z A Y A X ⋅⋅-+⋅+⋅=02930303029602930)]([ρ (2) 式中:

ρ——样品中油类的浓度,mg/L ; X 、Y 、Z 、F ——校正系数;

A 2930、A 2960、A 3030——各对应波数下测得萃取液的吸光度; V 0——萃取溶剂的体积,mL ; V w ——样品体积,mL ; D ——萃取液稀释倍数。 8.1.2动植物油类浓度的计算

样品中动植物油类的浓度ρ(mg/L )按公式(3)计算。

(石油类)(油类)(动植物油类)ρρρ-= (3) 式中:

ρ(动植物油类)——样品中动植物油类的浓度,mg/L ; ρ(油类)——样品中油类的浓度,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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