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移动支付管理制度
移动支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移动支付业务管理,保障用户权益,推动移动支付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移动支付业务的机构,包括支付机构、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等。
三、管理要求1.合规经营移动支付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关支付牌照,遵守支付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落实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控制措施,确保支付业务合规经营。
2.风险管理移动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内部控制、风险评估、资金清算等,确保资金安全、支付流畅。
3.用户权益保护移动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和安全保障机制,确保用户资金和信息安全,及时有效解决用户投诉和纠纷。
4.产品创新移动支付机构应当不断提升支付产品的创新能力,满足用户需求,推动移动支付业务的发展和普及。
四、管理措施1.资金监管移动支付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资金存管制度,确保用户资金安全,不得挪用用户资金用于非法用途。
2.信息披露移动支付机构应当及时向用户公布相关支付业务规则和费率标准,确保用户知情权。
3.风险防控移动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发现并处理交易异常情况。
4.用户权益保护移动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有效解决用户投诉和纠纷,保障用户权益。
五、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移动支付机构,相关监管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甚至吊销相关牌照。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由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七、总结移动支付业务是当前热门的金融服务项目,但也存在诸多风险和挑战。
只有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和监管移动支付行业,才能保障用户权益,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希望各相关机构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共同维护移动支付行业的良好发展。
{业务管理}中国移动手机支付业务规范
{业务管理}中国移动手机支付业务规范目录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14.业务概述24.1.业务定义24.2.业务分类24.3.业务范围35.基本业务特征35.1.手机支付账户35.2.账户管理相关的业务特征35.2.1.手机支付账户的开户35.2.1.1.个人客户的开户35.2.1.2.集团客户的开户45.2.1.3.商户的开户45.2.2.弱实名账户升级到实名账户45.2.3.手机支付账户的销户45.2.3.1.个人用户的销户45.2.3.2.集团用户的销户55.2.3.3.商户的销户55.2.3.4.账户余额的处理55.2.4.用户销号销户处理55.2.4.1.用户主动销号55.2.4.2.系统销号55.2.4.3.销号后账户余额处理55.2.5.用户挂失销户处理65.2.6.用户手机过户65.2.7.用户手机换号65.2.8.用户手机换卡不换号65.2.9.手机支付账户的挂失65.2.10.手机支付账户的解挂75.3.账户交易相关的业务特征75.3.1.手机支付账户的充值75.3.1.1.中国移动渠道75.3.1.2.合作银行渠道85.3.1.3.绑定充值银行卡85.3.1.4.绑定关系的解除85.3.2.手机支付账户间的转帐功能85.3.2.1.定向转帐关系建立95.3.2.2.定向转账关系解除95.3.3.手机支付账户的提现功能95.3.3.1.绑定提现银行卡95.3.3.2.绑定关系的解除95.3.4.消费95.3.4.1.直接支付方式105.3.4.2.预授权支付方式105.3.5.批量交易处理功能105.3.6.撤销105.3.7.退货105.3.7.1.网络商户退货115.3.7.2.POS商户退货115.4.手机支付账户的查询功能115.5.手机支付账户信息变动通知功能125.6.手机支付业务支持的业务接入承载方式125.7.手机支付业务专用客户端125.8.现场支付服务功能125.9.远程支付服务功能125.10.清结算服务功能135.11.手机支付业务门户135.12.移动营业厅业务受理客户端136.业务流程136.1.移动支付账户开户流程136.1.1.个人用户通过电子渠道主动开户流程136.1.2.个人用户营业厅主动开户流程—弱实名账户156.1.3.个人用户营业厅主动开户流程—实名账户166.2.移动支付账户营业厅销户流程176.3.手机销号处理流程186.4.移动支付账户充值流程196.4.1.移动营业厅现金充值196.4.2.银行卡空中充值206.4.3.手机充值卡充值216.4.4.手机钱包充值216.4.5.网银转账充值236.4.6.充值银行卡绑定246.4.6.1.银联/银行POS绑定流程246.4.6.2.网银绑定流程256.4.7.充值银行卡解除绑定流程256.4.7.1.移动营业厅解除256.4.7.2.电子渠道(WWW、SMS)解除276.5.手机支付账户间的转账286.5.1.通过移动营业厅开通定向转账关系296.5.2.定向关系解除306.5.2.1.移动营业厅解除306.5.2.2.电子渠道解除306.6.手机支付账户通过合作银行提现流程326.6.1.绑定提现银行卡336.6.1.1.移动营业厅渠道336.6.1.2.电子渠道336.6.2.提现银行卡绑定解除356.6.2.1.营业厅渠道356.6.2.2.电子渠道356.7.挂失376.7.1.10086挂失(口头挂失)376.7.2.手机支付业务门户口头挂失376.7.3.营业厅挂失(书面挂失)386.8.解挂396.9.退货406.9.1.远程退货406.9.2.现场退货416.10.撤销426.11.远程消费436.11.1.直接支付436.11.2.预授权支付436.11.2.1.预授权446.11.2.2.预授权完成446.11.2.3.预授权撤销457.账户管理要求457.1.开户渠道457.2.个人用户账户开户的要求457.2.1.实名账户的开设要求457.2.2.弱实名账户的开设要求457.3.账户设置要求467.4.账户密码设置要求467.5.账户密码重置467.6.账户状态管理要求467.7.沉默账户的管理487.8.BOSS账户状态与手机支付主账户状态的关系488.业务管理要求498.1.商户管理498.1.1.商户分类498.1.2.商户资料管理要求498.1.3.商户的审核要求498.1.4.商户自服务管理498.1.5.商户代理商的管理508.1.6.POS商户POS费用管理508.2.用户管理508.2.1.用户资料数据的管理508.2.2.用户自服务508.2.3.用户密码管理508.3.业务操作员管理518.4.发票管理518.5.充值凭证管理518.6.协议管理519.手机支付业务风险控制与管理529.1.账户余额控制529.2.转帐风险控制529.3.充值风险控制529.4.提现风险控制529.5.支付风险控制529.6.灰名单管理539.7.灰名单解除539.8.黑名单管理539.9.黑名单解除5310.统计分析5310.1.商户信息类统计报表5410.1.1.商户数发展情况统计5410.1.2.单个商户交易情况统计5410.2.账户信息类统计报表5410.2.1.账户发展情况统计5410.2.2.账户充值情况统计表5510.3.交易信息类统计报表5510.3.1.商户交易情况统计5510.3.2.手机支付业务交易情况统计表5510.4.清分与结算信息类统计报表5510.5.客服信息类统计报表5611.计费5611.1.计费对象5611.2.计费原则5611.3.针对用户的计费5611.3.1.通信费5611.3.2.功能费5611.3.3.手机支付账户管理费5611.3.4.交易手续费5711.4.针对商户的计费5711.4.1.通信费5711.4.2.功能费5711.4.3.商户账户管理费5711.4.4.交易手续费5711.4.5.交易佣金5812.清分(clearing)与结算(settlement)原则5912.1.清分与结算业务流程5912.2.清分原则6012.3.结算原则6013.客户服务6014.编制历史6015.附录一 手机支付业务支持的应用6115.1.中国移动话费缴费应用6115.2.公共事业费缴费应用6115.3.公交付费应用6115.4.网上商城应用62前言手机支付业务,是以手机作为支付工具,依托于移动通信网络开展的一种移动电子商务业务。
移动支付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移动支付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客服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技术部、客服部等职能部门。
第五条各职能部门职责如下:1. 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监督和指导公司运营。
2.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决策,保障公司利益。
3.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日常行政事务、内部协调和对外联络。
4.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资金筹集和资金运用。
5. 技术部:负责公司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和网络安全保障。
6. 客服部:负责客户服务、投诉处理和业务推广。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六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需具备相应岗位资格和技能。
第七条公司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八条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九条公司重视员工培训与发展,为员工提供晋升通道。
第四章业务管理第十条公司业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
2. 安全可靠:确保用户支付安全,防范风险。
3. 优质服务: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支付服务。
第十一条公司对业务流程进行规范化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用户注册、认证和实名制管理。
2. 支付交易处理和资金结算。
3. 风险监控和防范。
4. 用户投诉处理和售后服务。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部负责以下工作:1. 资金筹集和运用。
2. 成本控制和预算管理。
3. 财务报告和税务申报。
4. 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公司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移动支付中心管理制度
移动支付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移动支付中心是指提供移动支付服务的机构或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为用户提供便捷、快捷的移动支付服务,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
为了规范和管理移动支付中心的工作,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移动支付中心设立总经理一人,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2. 设立风险管理部、技术部、运营部、客服部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协调配合;3. 每个部门设立负责人,下设相关岗位,明确职责,确保工作有序进行;4. 设立监察部门,负责对移动支付中心各方面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岗位设置1. 风险管理部:负责对移动支付中心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制定相关风险控制措施;2. 技术部:负责移动支付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确保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3. 运营部:负责移动支付服务的推广和营销工作,提升用户体验;4. 客服部:负责用户问题的咨询和解答,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和建议。
四、职责分工1. 总经理:负责制定移动支付中心的发展战略和计划,监督各部门的工作进展;2. 风险管理部:负责对移动支付中心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风险问题;3. 技术部:负责移动支付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确保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4. 运营部:负责移动支付服务的推广和营销工作,提升用户体验;5. 客服部:负责用户问题的咨询和解答,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和建议。
五、管理制度1. 安全管理:移动支付中心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系统安全管理,防范各类安全风险;2. 数据管理:移动支付中心应建立严格的数据管理制度,严格保护用户信息安全,合法使用用户数据;3. 风险管理:移动支付中心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合理评估风险,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4. 突发事件处理:移动支付中心应建立突发事件处理制度,及时响应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减少损失;5. 绩效考核:移动支付中心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确保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六、监督检查1. 监督部门对移动支付中心各项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2. 移动支付中心应积极配合监督部门的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并及时整改问题。
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支付机构从事网络支付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支付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办理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和数字电视支付等网络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
本办法所称网络支付业务是指客户通过计算机、移动终端等电子设备,依托公共网络信息系统远程发起支付指令,由支付机构为付款人和网络特约商户的电子商务交易实现货币资金转移的活动。
支付机构不得为付款人和实体特约商户的交易提供网络支付服务。
第三条支付机构应当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信息安全和交易安全。
第四条支付机构应遵守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不得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买卖的物品或服务、虚假交易提供网络支付服务。
第五条支付机构开展网络支付业务,涉及跨境人民币结算和外汇支付业务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业务开通与客户管理第六条支付机构办理网络支付业务,应当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并依法留存客户身份基本信息。
第七条支付机构应为客户建立唯一的客户识别编码,并根据客户特征、交易类型、交易金额等,与客户约定安全可靠的身份认证方式.支付机构采用电子签名方式进行客户身份认证和交易授权的,应当优先由合法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提供认证服务。
第八条支付机构提供网络支付服务,应当向客户公示信息、提供章程或与客户签订协议。
公示信息、章程或协议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支付机构名称、营业地址、网址和联系方式;(二)所提供的网络支付业务交易类型、交易规则、身份验证和交易授权方式;(三)客户资金结算的时限要求,及支付机构为此提供相关支付便利的义务;(四)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五)差错及纠纷处理规则和程序;(六)客户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和交易信息的保护责任;(七)客户身份信息变更后的通知义务和方式;(八)客户服务及投诉的方式和渠道,以及客户权益保障条款。
公司手机缴费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手机缴费使用管理制度在此背景下,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手机缴费使用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以下便是一份公司手机缴费使用管理制度的范本:一、目的原则本公司制定手机缴费使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员工使用公司提供的手机进行工作和生活中的沟通,确保通信费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防范财务风险,保障公司的信息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由公司配发手机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正式员工、合同工及临时工等。
三、缴费规定1. 公司将按月为员工手机账户充值话费,具体金额根据员工的职务等级和工作需要确定。
2. 超出公司规定的标准话费额度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3. 员工应合理控制通话时间和数据流量的使用,避免产生额外费用。
四、使用要求1. 员工应保证手机处于开机状态,确保在工作时间内能够随时接听工作电话和邮件。
2. 员工需使用公司指定的手机号码进行工作相关通讯,不得擅自更改号码或转移话费。
3. 员工不得将公司手机用于非法活动,不得访问不安全的网站或下载未经授权的应用。
4. 员工离职时必须归还公司手机及号码,如有欠费情况,须结清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五、监督责任1. 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检查手机使用记录和费用报销单据。
2. 财务部门负责审核每月的话费报销申请,确保费用的合理性。
3. IT部门负责技术支持和安全监控,确保手机使用不会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六、违规处理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罚款、停职检查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
七、其他事项特殊情况下,如员工出差或执行紧急任务导致通讯费用增加,需提前向直属领导报告并经批准后,相关费用可予以报销。
商业银行电子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电子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电子支付业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电子支付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电子支付业务,是指商业银行通过电子方式为客户发起并完成支付的业务,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等渠道。
第三条商业银行开展电子支付业务,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风险管理,确保支付安全,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业务准入第四条商业银行开展电子支付业务,应当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申请业务许可,并提交下列材料:1. 业务申请报告;2. 电子支付业务发展规划;3. 电子支付业务管理制度;4.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五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商业银行业务许可申请之日起3 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六条商业银行开展电子支付业务,应当与客户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商业银行开展电子支付业务,应当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确保客户身份真实、有效。
第八条商业银行开展电子支付业务,应当建立健全支付指令验证机制,确保支付安全。
第九条商业银行开展电子支付业务,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运行监控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业务风险。
第十条商业银行开展电子支付业务,应当定期进行业务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业务管理制度。
第四章信息安全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开展电子支付业务,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保护客户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开展电子支付业务,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加密技术和安全认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三条商业银行开展电子支付业务,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泄露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应对信息泄露风险。
第五章监管与责任第十四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商业银行电子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督促商业银行履行业务管理职责,维护支付市场秩序。
商业银行电子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电子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一、总则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商业银行的电子支付业务,保护用户权益,促进支付行业健康发展。
二、业务范围商业银行的电子支付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网上支付:商业银行应提供安全可靠的网上支付渠道,确保用户信息和交易数据的保护。
2. 移动支付:商业银行应开发便捷的移动支付应用,支持用户通过手机等移动设备进行支付。
3. 电子钱包:商业银行应提供电子钱包服务,方便用户进行线上线下的支付和资金管理。
4. 第三方支付:商业银行可与合作伙伴开展第三方支付合作,提供更多支付选择给用户。
三、用户权益保护商业银行在开展电子支付业务时,应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
具体措施包括:1. 用户身份验证:商业银行应采取有效措施验证用户身份,防止身份盗用和欺诈行为。
2. 交易风险提示:商业银行应向用户提供交易风险提示,让用户充分了解交易风险,并自主决策是否进行支付。
3. 投诉处理: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和纠纷,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四、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在开展电子支付业务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具体要求包括:1. 用户信息保护:商业银行应严格遵守用户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用户信息不被泄露或滥用。
2. 资金监管: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监管机制,确保用户支付资金的安全。
3. 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应制定风险管理措施,预防和控制支付风险,保障支付系统的稳定运行。
五、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商业银行,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停业务、吊销许可等。
六、附则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商业银行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以符合本办法要求。
以上为商业银行电子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的内容,旨在规范商业银行的电子支付业务,保护用户权益,促进支付行业的健康发展。
手机支付业务合作管理办法
手机支付业务合作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二oo九年三月第一章概述第一节适用范围第二节内容概要第三节解释修订权第二章业务描述和分类第一节业务定义第二节业务分类第三节业务逻辑第三章业务合作管理第一节合作原则第二节准入管理第三节日常管理第四节退出管理第四章业务考核管理第一节考核原则第二节信用体系第三节违约处理第五章计费结算管理第一节计费原则第二节结算原则第三节计费稽核管理第四节暂缓结算管理第六章客户服务管理第一节客户服务分工第二节客户服务要求第三节客户退费管理第七章营销推广管理第一节总体原则第二节营销推广管理第三节宣传资料要求第八章业务网络管理第一节网络职责分工第二节网络管理原则第三节网络质量管理流程第九章服务管理原则第一节服务管理机构第二节服务管理原则第三节服务管理范围第四节服务监督附件目录第一章概述为促进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提高手机支付业务质量、建立手机支付业务秩序,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广东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是参考《广东移动梦网合作伙伴合作管理办法V4.0——总则》(附件1),结合省公司手机支付业务开展经验,对省公司手机支付业务合作管理的细化和规范。
第一节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合作伙伴利用省公司手机支付平台向客户提供手机支付业务的合作管理。
客户可以通过网站、WAP短信、语音等方式进行商品选择和购买,利用手机支付获得有价商品或服务。
手机支付不得包括梦网短信、彩信、彩铃、手机报、手机证券等应用类、功能类和信息类服务以及违反政策法规的业务。
第二节内容概要本管理办法包括概述、业务描述和分类、业务合作管理、业务考核管理、计费结算管理、客户服务管理、营销推广管理、业务网络管理以及服务管理原则等部分。
第三节解释修订权本办法的所有权、最终解释权、修订权归省公司。
第二章 业务描述和分类 第一节 业务定义手机支付”业务是省公司与合作伙伴向移动客户提供的基于省公司手机支付品选择和购买,利用手机支付获得有价商品或服务,但不得包括梦网短信、彩信、 彩铃、手机报、手机证券等应用类、功能类和信息类服务以及违反国家政策法规 的业务。
{业务管理}中国移动手机支付业务管理及管理知识文档
{业务管理}中国移动手机支付业务管理及管理知识文档目录1.手机支付相关业务介绍31.1.手机支付31.1.1.业务描述31.1.2.业务对象41.1.3.业务资费41.1.4.业务开通方式41.1.5.业务取消方式61.1.6.业务使用方式71.2.手机钱包一五1.2.1.业务描述一五1.2.2.业务对象161.2.3.业务开通方式161.2.4.业务取消方式171.2.5.业务使用方式172.手机支付业务客服体系介绍202.1.客服接入渠道213.客服职责分工213.1.各省一线客服工作职责213.2.手机支付业务二线客服工作职责224.一线客服转二线客服原则及注意事项234.1.语音转接234.1.1.语音转接原则234.1.2.语音转接注意事项234.2.工单转接244.2.1.工单转接原则244.2.2.工单转接注意事项255.客服基本服务流程265.1.个人用户服务流程265.1.1.流程图如下265.1.2.步骤描述275.2.商户服务流程285.2.1.流程图如下285.2.2.步骤描述296.知识库管理297.手机支付业务常见问题-FAQ307.1.基本业务307.2.账户管理327.3.业务受理417.4.争议507.5.安全517.6.其他52手机支付业务客服文档用于该业务的客户服务工作,介绍了手机支付业务的定义、一线客服和手机支付二线客服的职责分工、客服基本服务流程、知识库管理、FAQ等内容,适用于中国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一线客服及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日常处理客服问题时使用。
中国移动电子商务创新产品基地负责手册的编制、解释并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实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手册进行修订。
1.手机支付相关业务介绍手机支付业务是中国移动面向客户提供的小额移动支付服务。
客户办理手机支付业务后,可通过.、短信等多种方式使用互联网购物、公用事业缴费、手机订票、手机投注等远程购物服务,也可以使用手机在布放有中国移动专用POS机的商家(如公交车、便利店、超市等)进行现场刷卡消费。
{业务管理}中国移动手机支付业务规范
{业务管理}中国移动手机支付业务规范目录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14.业务概述24.1.业务定义24.2.业务分类24.3.业务范围35.基本业务特征35.1.手机支付账户35.2.账户管理相关的业务特征35.2.1.手机支付账户的开户35.2.1.1.个人客户的开户35.2.1.2.集团客户的开户45.2.1.3.商户的开户45.2.2.弱实名账户升级到实名账户45.2.3.手机支付账户的销户45.2.3.1.个人用户的销户45.2.3.2.集团用户的销户55.2.3.3.商户的销户55.2.3.4.账户余额的处理55.2.4.用户销号销户处理55.2.4.1.用户主动销号55.2.4.2.系统销号55.2.4.3.销号后账户余额处理55.2.5.用户挂失销户处理65.2.6.用户手机过户65.2.7.用户手机换号65.2.8.用户手机换卡不换号65.2.9.手机支付账户的挂失65.2.10.手机支付账户的解挂75.3.账户交易相关的业务特征75.3.1.手机支付账户的充值75.3.1.1.中国移动渠道75.3.1.2.合作银行渠道85.3.1.3.绑定充值银行卡85.3.1.4.绑定关系的解除85.3.2.手机支付账户间的转帐功能85.3.2.1.定向转帐关系建立95.3.2.2.定向转账关系解除95.3.3.手机支付账户的提现功能95.3.3.1.绑定提现银行卡95.3.3.2.绑定关系的解除95.3.4.消费95.3.4.1.直接支付方式105.3.4.2.预授权支付方式105.3.5.批量交易处理功能105.3.6.撤销105.3.7.退货105.3.7.1.网络商户退货115.3.7.2.POS商户退货115.4.手机支付账户的查询功能115.5.手机支付账户信息变动通知功能125.6.手机支付业务支持的业务接入承载方式125.7.手机支付业务专用客户端125.8.现场支付服务功能125.9.远程支付服务功能125.10.清结算服务功能135.11.手机支付业务门户135.12.移动营业厅业务受理客户端136.业务流程136.1.移动支付账户开户流程136.1.1.个人用户通过电子渠道主动开户流程136.1.2.个人用户营业厅主动开户流程—弱实名账户156.1.3.个人用户营业厅主动开户流程—实名账户166.2.移动支付账户营业厅销户流程176.3.手机销号处理流程186.4.移动支付账户充值流程196.4.1.移动营业厅现金充值196.4.2.银行卡空中充值206.4.3.手机充值卡充值216.4.4.手机钱包充值216.4.5.网银转账充值236.4.6.充值银行卡绑定246.4.6.1.银联/银行POS绑定流程246.4.6.2.网银绑定流程256.4.7.充值银行卡解除绑定流程256.4.7.1.移动营业厅解除256.4.7.2.电子渠道(WWW、SMS)解除276.5.手机支付账户间的转账286.5.1.通过移动营业厅开通定向转账关系296.5.2.定向关系解除306.5.2.1.移动营业厅解除306.5.2.2.电子渠道解除306.6.手机支付账户通过合作银行提现流程326.6.1.绑定提现银行卡336.6.1.1.移动营业厅渠道336.6.1.2.电子渠道336.6.2.提现银行卡绑定解除356.6.2.1.营业厅渠道356.6.2.2.电子渠道356.7.挂失376.7.1.10086挂失(口头挂失)376.7.2.手机支付业务门户口头挂失376.7.3.营业厅挂失(书面挂失)386.8.解挂396.9.退货406.9.1.远程退货406.9.2.现场退货416.10.撤销426.11.远程消费436.11.1.直接支付436.11.2.预授权支付436.11.2.1.预授权446.11.2.2.预授权完成446.11.2.3.预授权撤销457.账户管理要求457.1.开户渠道457.2.个人用户账户开户的要求457.2.1.实名账户的开设要求457.2.2.弱实名账户的开设要求457.3.账户设置要求467.4.账户密码设置要求467.5.账户密码重置467.6.账户状态管理要求467.7.沉默账户的管理487.8.BOSS账户状态与手机支付主账户状态的关系488.业务管理要求498.1.商户管理498.1.1.商户分类498.1.2.商户资料管理要求498.1.3.商户的审核要求498.1.4.商户自服务管理498.1.5.商户代理商的管理508.1.6.POS商户POS费用管理508.2.用户管理508.2.1.用户资料数据的管理508.2.2.用户自服务508.2.3.用户密码管理508.3.业务操作员管理518.4.发票管理518.5.充值凭证管理518.6.协议管理519.手机支付业务风险控制与管理529.1.账户余额控制529.2.转帐风险控制529.3.充值风险控制529.4.提现风险控制529.5.支付风险控制529.6.灰名单管理539.7.灰名单解除539.8.黑名单管理539.9.黑名单解除5310.统计分析5310.1.商户信息类统计报表5410.1.1.商户数发展情况统计5410.1.2.单个商户交易情况统计5410.2.账户信息类统计报表5410.2.1.账户发展情况统计5410.2.2.账户充值情况统计表5510.3.交易信息类统计报表5510.3.1.商户交易情况统计5510.3.2.手机支付业务交易情况统计表5510.4.清分与结算信息类统计报表5510.5.客服信息类统计报表5611.计费5611.1.计费对象5611.2.计费原则5611.3.针对用户的计费5611.3.1.通信费5611.3.2.功能费5611.3.3.手机支付账户管理费5611.3.4.交易手续费5711.4.针对商户的计费5711.4.1.通信费5711.4.2.功能费5711.4.3.商户账户管理费5711.4.4.交易手续费5711.4.5.交易佣金5812.清分(clearing)与结算(settlement)原则5912.1.清分与结算业务流程5912.2.清分原则6012.3.结算原则6013.客户服务6014.编制历史6015.附录一 手机支付业务支持的应用6115.1.中国移动话费缴费应用6115.2.公共事业费缴费应用6115.3.公交付费应用6115.4.网上商城应用62前言手机支付业务,是以手机作为支付工具,依托于移动通信网络开展的一种移动电子商务业务。
中国光大银行手机支付业务管理试行办法
中国光大银行手机支付业务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光大银行以手机为载体的IC卡电子现金应用——手机支付的业务运作,根据《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定》、《银联卡业务运行规章》及《中国光大银行借记IC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手机支付业务是将电子现金账户加载在以手机为载体的运营商SIM卡上的金融IC卡应用,该卡可在光大银行柜台、ATM 自助设备以及境内贴有光大银行标识或中国银联“闪付”(Quick Pass)标识的特约商户安装的IC卡受理机具上通过非接触的方式使用。
该卡具有圈存(充值)、消费、查询、圈提等功能,消费款项从电子现金账户中扣除。
光大银行手机支付业务中的电子现金账户不挂失,卡内资金不计息。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电子现金账户,是指光大银行发行的为方便持卡人小额脱机消费、基于非对称密钥体系而设计的金融IC卡应用,针对电子现金账户的管理如未在本办法中特殊说明,均参照《中国光大银行借记IC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四条凡经办手机支付业务的中国光大银行各分支机构均须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五条总行电子银行部负责组织手机支付业务相关需求的编写工作、业务验收测试以及日常的业务管理、培训和营销推动。
第六条总行信用卡中心负责手机支付业务涉及信用卡业务的需求撰写、参与撰写与运营商合作的商务条款、为商户拓展提供支持。
第七条总行零售业务部负责审核手机支付业务涉及借记卡业务的需求撰写、审核与运营商合作的商务条款、为商户拓展提供支持。
第八条总行信息科技部负责手机支付业务相关系统开发、与运营商系统对接以及投产后系统的运行维护。
第九条总行运营管理部负责审核手机支付业务涉及核心系统的需求,以及柜台业务操作规程。
第十条总行法律合规部负责审核手机支付业务的相关协议。
第三章基本规定第十一条光大银行手机支付业务所管理的电子现金账户是带有“银联”标识、以人民币结算的具备金融电子现金应用的IC卡账户。
企业移动支付管理制度
企业移动支付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移动支付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移动支付的安全性和效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使用移动支付的事项,在公司内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定义1. 企业移动支付:公司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进行支付交易的行为。
2. 移动支付平台:提供移动支付服务的平台,如支付宝、微信支付等。
3. 移动支付管控员:负责公司移动支付的管理和使用的专人。
第二章企业移动支付政策第四条移动支付方式1. 公司提供的移动支付方式仅限于官方指定的移动支付平台,员工不得使用其他未经授权的移动支付平台进行支付。
2. 公司会定期审查移动支付平台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如发现问题会及时更换或暂停使用。
第五条移动支付限额1. 员工在使用移动支付时需遵守公司规定的支付限额,超出限额需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
2. 审批部门会根据员工职务和需要合理调整限额。
第六条移动支付安全1. 员工在使用移动支付时,需保护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
2. 如发现账号异常或密码被盗用,应立即向移动支付管控员报告并及时修改密码。
第七条移动支付记录1. 员工在使用移动支付时,需保存好支付记录作为凭证,以备日后查证。
2. 移动支付管控员有权对员工的支付记录进行审查,如发现异常交易将通报公司领导。
第三章企业移动支付流程第八条支付申请1. 员工在使用移动支付前需填写支付申请表,包括支付金额、用途等信息。
2. 支付申请需相关部门和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支付。
第九条执行支付1. 移动支付管控员会收到经过批准的支付申请,并执行支付动作。
2. 支付完成后,移动支付管控员将相关支付信息记录并保存至数据库。
第十条支付审核1. 每月公司会进行移动支付审核,审核部门会查验支付记录和支付申请表,核实支付合法性和准确性。
2. 如发现违规行为或不正当操作,审核部门有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手机收款管理制度
手机收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的手机收款工作,提高业务效率,保障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1. 公司设立专门的手机收款管理部门,负责手机收款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2. 手机收款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收款管理岗位,负责具体的手机收款工作。
第三章收款渠道1. 公司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用于手机收款的商户号码和流水账号。
2. 公司使用安全可靠的手机收款工具,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章收款流程1. 员工收到客户付款信息后,及时将付款信息录入系统。
2. 员工核对客户付款信息和实际收款金额,确认后向客户发送收款成功通知。
3. 员工将收款信息报送财务部门,由财务人员进行核对和审核。
4. 财务人员将收款信息录入财务系统,确保每笔收款都有清晰的记录。
5. 财务人员定期对收款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处理。
第五章资金管理1. 所有收款款项必须经过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2. 财务部门每日对收款进行结算,并将结算结果报送公司领导。
3. 财务部门每月对收款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形成月度报告,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
第六章风险控制1. 公司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2. 公司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公司加强员工风险意识培训,提高员工风险防范意识。
第七章监督检查1.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督检查部门,对手机收款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监督检查部门定期对手机收款流程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报告。
3. 监督检查部门定期向公司领导报告监督检查结果和建议。
第八章处罚措施1. 对违反手机收款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2. 对严重违规行为的员工,公司将依法处理,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第九章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公司领导有权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解释。
手机收款管理制度制定部门:公司XX部制定日期:XXXX年XX月XX日以上是手机收款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能够对公司的手机收款工作起到一定的规范和指导作用,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和业务效率。
手机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手机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手机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光大银行以手机为载体的IC卡电子现金应用——手机支付的业务运作,根据《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定》、《银联卡业务运行规章》及《中国光大银行借记IC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手机支付业务是将电子现金账户加载在以手机为载体的运营商SIM卡上的金融IC卡应用,该卡可在光大银行柜台、ATM自助设备以及境内贴有光大银行标识或中国银联“闪付”(Quick Pass)标识的特约商户安装的IC 卡受理机具上通过非接触的方式使用。
该卡具有圈存(充值)、消费、查询、圈提等功能,消费款项从电子现金账户中扣除。
光大银行手机支付业务中的电子现金账户不挂失,卡内资金不计息。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电子现金账户,是指光大银行发行的为方便持卡人小额脱机消费、基于非对称密钥体系而设计的金融IC卡应用,针对电子现金账户的管理如未在本办法中特殊说明,均参照《中国光大银行借记IC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四条凡经办手机支付业务的中国光大银行各分支机构均须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五条总行电子银行部负责组织手机支付业务相关需求的编写工作、业务验收测试以及日常的业务管理、培训和营销推动。
第六条总行信用卡中心负责手机支付业务涉及信用卡业务的需求撰写、参与撰写与运营商合作的商务条款、为商户拓展提供支持。
第七条总行零售业务部负责审核手机支付业务涉及借记卡业务的需求撰写、审核与运营商合作的商务条款、为商户拓展提供支持。
第八条总行信息科技部负责手机支付业务相关系统开发、与运营商系统对接以及投产后系统的运行维护。
第九条总行运营管理部负责审核手机支付业务涉及核心系统的需求,以及柜台业务操作规程。
第十条总行法律合规部负责审核手机支付业务的相关协议。
第三章基本规定第十一条光大银行手机支付业务所管理的电子现金账户是带有“银联”标识、以人民币结算的具备金融电子现金应用的IC卡账户。
手机支付业务维护管理规定(2008版)
手机支付业务维护管理规定(2008版)二○○八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概述 (3)第二章维护职责和分工界面 (4)第一节维护组织机构及职责 (4)第二节与业务管理部门的责任划分 (5)第三章业务日常维护工作 (7)第四章业务优化 (8)第五章用户投诉处理 (9)第六章质量管理 (10)附录手机支付业务投诉处理流程 (11)第一章概述第一条手机支付业务是推出的通过通信网络承载的移动电子商务产品,用户通过手机短信、IVR电话语音服务、网站等多种方式,实现缴费、手机福彩、电子医疗等丰富多彩的电子交易业务。
第二条手机支付业务维护管理工作包括投诉处理、质量管理、业务日常测试、业务优化等工作。
第三条为了提高中国手机支付的业务质量,提高用户满意度,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作为手机支付业务维护管理的指导。
第四条本管理规定按照《网络运行维护规程》框架编制,未详尽描述部分参照《网络运行维护规程》执行。
第五条各省网络维护管理部门应认真执行本管理规定。
在本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编制实施细则,以确保手机支付业务质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
第六条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网络部。
第二章维护职责和分工界面第一节维护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手机支付业务的维护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总部统一领导下,总部及各省公司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手机支付业务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八条总部网络部职责:1.负责组织制定手机支付业务的维护管理规定,监督各省对维护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对各省的维护工作给予指导。
2.负责制定手机支付业务质量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定期检查手机支付业务的运行质量,组织考核评比。
3.负责制定手机支付业务日常测试要求,组织全网手机支付业务的日常测试工作。
4.定期分析全网手机支付业务质量,组织制定全网手机支付业务的优化方案,指导并监督各省手机支付业务的优化工作。
5.监督各省手机支付业务投诉处理、预处理的完成情况,负责协调手机支付业务的疑难投诉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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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光大银行以手机为载体的IC卡电子现金应用——手机支付的业务运作,根据《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定》、《银联卡业务运行规章》及《中国光大银行借记IC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手机支付业务是将电子现金账户加载在以手机为载体的运营商SIM卡上的金融IC卡应用,该卡可在光大银行柜台、ATM自助设备以及境内贴有光大银行标识或中国银联“闪付”(Quick Pass)标识的特约商户安装的IC 卡受理机具上通过非接触的方式使用。
该卡具有圈存(充值)、消费、查询、圈提等功能,消费款项从电子现金账户中扣除。
光大银行手机支付业务中的电子现金账户不挂失,卡内资金不计息。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电子现金账户,是指光大银行发行的为方便持卡人小额脱机消费、基于非对称密钥体系而设计的金融IC卡应用,针对电子现金账户的管理如未在本办法中特殊说明,均参照《中国光大银行借记IC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四条凡经办手机支付业务的中国光大银行各分支机构均须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五条总行电子银行部负责组织手机支付业务相关需求的编写工作、业务验收测试以及日常的业务管理、培训和营销推动。
第六条总行信用卡中心负责手机支付业务涉及信用卡业务的需求撰写、参与撰写与运营商合作的商务条款、为商户拓展提供支持。
第七条总行零售业务部负责审核手机支付业务涉及借记卡业务的需求撰写、审核与运营商合作的商务条款、为商户拓展提供支持。
第八条总行信息科技部负责手机支付业务相关系统开发、与运营商系统对接以及投产后系统的运行维护。
第九条总行运营管理部负责审核手机支付业务涉及核心系统的需求,以及柜台业务操作规程。
第十条总行法律合规部负责审核手机支付业务的相关协议。
第三章基本规定
第十一条光大银行手机支付业务所管理的电子现金账户是带有“银联”标识、以人民币结算的具备金融电子现金应用的IC卡账户。
该卡BIN号为620535,卡号长度为19位,由系统按顺序产生,不提供选号功能。
第十二条发卡对象。
光大银行手机支付业务面向光大银行个人借记卡和贷记卡持卡人提供相关服务。
第十三条光大银行手机支付业务所管理的电子现金账户的有效期。
光大银行手机支付业务所管理的电子现金账户有效期为10年,到期后不能办理圈存(充值)、消费,可通过光大银行柜台办理余额查询及销户,且持卡人在此之前使用电子现金账户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电子现金账户的到期而消失。
第十四条手机支付业务所管理的电子现金账户不提供转账功能,不允许透支,账户余额不计付利息,最高余额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1000元人民币。
第十五条加载电子现金账户的运营商SIM卡遗失时,电子现金账户不可挂失,因SIM卡遗失所产生的电子现金账户资金损失风险由客户承担。
第十六条运营商SIM卡芯片损坏无法读取时,电子现金账户余额以银行受理之日起30天后脱机交易流水到账的结果为准。
第十七条客户通过手机钱包客户端办理电子现金账户的销户,须保证电子现金账户余额为0。
销户申请生效后,不能使用圈存、消费功能,客户在注销前使用电子现金账户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销户而失效。
第十八条光大银行手机支付业务暂不向客户收取介质服务费。
客户在使用该业务某些功能时需要连接网络,运营商会收取相关流量费用。
第四章业务办理
第十九条手机支付业务的申请、下载
(一)客户携带指定型号手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前往运营商营业厅更换支持此业务的SIM卡。
(二)客户通过手机客户端填写个人资料及账户信息,并提交申请。
(三)系统进行远程实时审核,通过客户提供的资料比对其在银行的留存信息,并通过远程验证方式确认客户的身份信息,验证通过后推送通知客户申请结果。
(四)银行审核通过后,客户即可在手机客户端自助完成电子现金账户应
用的远程下载。
第二十条空中圈存
手机支付业务现阶段仅支持指定账户圈存,即客户通过手机钱包客户端使用申请电子现金账户时所用我行借、贷记账户为电子现金账户进行空中圈存,用贷记账户圈存时,计入贷记账户消费交易。
第二十一条SIM卡挂失
当加载此业务的SIM卡发生遗失、被盗等情形时,客户可直接向运营商申请SIM卡的挂失,运营商挂失成功后,通过TSM系统同步挂失标识至光大银行,同步成功后电子现金账户将不能进行联机交易(如圈存、圈提)。
客户可以到运营商营业厅办理挂失补卡,具体业务的办理按照运营商现有挂失补卡规定执行。
因卡片遗失所产生电子现金卡内资金损失风险由客户承担。
第二十二条销户
销户可分为正常销户和损卡销户。
(一)正常销户
柜台9771交易,将NFC手机置于键盘读卡区域,选择“1-正常销卡”,输入方式选择“3-芯片非接触式输入”,系统自动返显“IC卡卡号”及“卡内余额”,柜员与客户确认卡内余额并点击提交,将余额圈提以现金形式给客户,同时电子现金账户作销户处理,打印销户回单。
(二)损卡销户
客户申请销户时,要求客户提交一份运营商出具的证明,确保该芯片中的我行电子现金应用不会再发生交易。
损卡销户分为销户预受理、销户两个环节。
销户预受理,通过柜台9771交易进行销户预受理(选择“3-损坏卡销卡”,输入方式选择“2-手工输入”,柜员录入客户提供的19位电子现金卡号),电子现金账户余额转入待清算账户,并打印销户凭证给客户;销户,30天清算周期后,客户持预受理时打印的凭证到柜台做销户,柜员通过9771交易,将余额圈提以现金形式给客户,同时电子现金账户作销户处理,打印销户回单。
第五章差错处理
第二十三条手机支付业务差错账处理
手机支付差错账分为圈存差错和消费差错。
(一)圈存差错是指客户圈存时绑定的银行卡已扣款,客户端电子现金写卡失败。
发生圈存差错的客户需再操作一次圈存交易,以本次圈存之日起30天
后调账岗根据两次圈存时后台登记的圈存前余额、两次圈存期间的消费交易明细来判断该客户是否存在差错账,如果有差错账则通过AMC系统调账。
(二)消费差错是指客户消费时提示交易失败,但是客户端电子现金却扣款。
发生消费差错的客户需再操作一次圈存交易,以本次圈存之日起30天后调账岗根据本次圈存及差错消费前最近的一笔圈存时后台登记的圈存前余额、两次圈存期间的消费交易明细来判断该客户是否存在差错账,如果有差错账则通过AMC系统调账。
第二十四条手机支付业务差错账工单流程
客户发生差错账后联系客服时,客服指导客户再操作一次圈存,并通过客户提供的信息建立手机支付交易工单,由工单分配岗根据绑定的银行卡类型分配,绑定借记卡时分配给借记卡开户分行调账岗,绑定信用卡时分配给信用卡中心调账岗。
工单处理人员经过人工核对后台余额及交易明细并通过AMC系统处理调账后反馈工单给客服人员,客服再反馈给客户。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不适用于香港分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总行负责解释、修改。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如有修订,以修订后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