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防治站收治流程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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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精神病防治站收治流程及注意事项

(附常见精神病诊断要点和治疗原则)

为满足社会对精神卫生工作的需要。结合我院精神病防治站现有条件的实际情况,根据精神科临床工作的特点,总结精神病整治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医师组成

XXX副主任医师(科主任)、XXX主治医师、XXX主治医师、XXX助理执业医师。

武夷山市精神残疾鉴定医师成员:XXX、XXX、XXX。

门诊

1、门诊收治住院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根据我院床位情况,能收尽收原则,充分满足病人及家属住院意愿。

2、对来诊患者,医师需详询病史,仔细体检及精神检查,对符合住院条件患者,经监护人同意收住入院。

3、患者有“四防”行为情况需家属陪伴住院,否则建议患者转上级医院诊治。

“四防”行为:⑴有自杀自伤表现;

⑵有严重伤人毁物攻击行为;⑶有拒食、藏药行

为;⑷有不配合治疗、外逃行为;

4、凡收住院病人,需在《精神病人住院治疗同意书》,《精神科入院病人及家属宣教》文本上由监护人(或公安民政人员)签字。流浪

病人需另签《易肇事肇祸重型精神病人收治交接单》。

5、门诊患者开药需注用药不良反应,长期服药患者需建议定期检查;血常规、生化全套、心电图等检查。

6、首诊负责医生对送来的病人,经初步体检及精神检查认为不是精神病人者,不得收住入院治疗。

7、公安或民政工作人员送来的系武夷山市户籍精神病人,需嘱咐联系家属,经家属同意方可收住入院。

住院

1、住院病人在护士和护工帮助下,需检查身体及所带包裹,严禁危险品带入病房。

2、公安或民政工作人员送来的有联系地址或电话的住院病人。病情好转后及时通知公安或民政需及时转送回原籍,如有电话联系家属,主管医生在病程记录单上需详细记录所用电话及何时通话及通话内容。

3、在住院过程中、精神病人出现以下情况需及时通知家属并转院治疗。

⑴出现急腹症及严重内外科疾患,需要明确诊断及检查治疗者;

⑵精神病症状加重,经充分治疗无明显好转者;

⑶患者虽有家属陪伴,但陪伴人员不能胜任护理病人者;

⑷患者有严重自杀自伤、伤人毁物、外逃、拒服药、拒绝治疗而

无陪护人员的情况;

4、患者病情危重,需一级护理或特级护理的患者,主管医生需积

极参与抢救病人,不能回家休息。

5、住院病人病历24 小时内主管医师需完成,首程记录8 小时内完成,急诊病例首程记录 6 小时内完成。

6、入院头 3 天,每天需记录病程,病情变化随时记录,病情稳定3-7 天记录一次。辅助检查及上级医师查房需记录,调药处理需记录。

7、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 次,主治医师每天查房一次。主管医师每天查房1-2 次。

8、危重病人需及时通知科主任或院长,由科主任或院长组织人员及时抢救并转送。

9、对住院病人、医护人员需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有病情变化及时准确处理。

10、护士每天需认真做好“三测” ,如有异常变化,及时通知医生及时处理。

11、需化验的病人,护士应及时做好抽血取材等工作,化验室人员应及时出报告,尽力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12、病人出院,护士需向病人及家属做好宣教工作,严密观察病情及时随诊复查,严防复发。

13、病人出院后,主管医生24 小时内需完成病历的整理,由质检护士或护士长完成检查(不合格者需重做),合格者交由科主任审

查,并进行质量评分。再交由护士长装订保存3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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