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市县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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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站标准化项目建设方案

环境监测站标准化项目建设方案

环境监测站标准化项目建设方案白银鑫盛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三月1.建设目标通过中央补助与地方配套相结合的方式,完善监测手段、提高监测能力,积极推进基层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为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奠定基础,切实提高我国环境监测的总体能力与水平。

2.建设依据(1)《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国发〔2007〕37号)(3)《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发改投资〔2008〕639号)(4)《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112号)(5)《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07〕67号)(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3号)(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8)《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1号)(9)《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纲要(2010-2020年)》(环发〔2009〕156号)(10)《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年)》(11)《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7〕36号)(12)《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及其补充标准(1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14)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地表水监测断面》(环发〔2003〕3号)(15)《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环办〔2010〕1号)《2010年全国重金属监测能力建设仪器设备配置指南》(16)3.背景及现状我国基层县区地大面广,污染源众多,治理水平普遍偏低。

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城市污染源的外迁,基层广大地区的环境污染加重趋势日益明显,基层环境质量监测任务不断加重。

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

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

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境监测站是为了监测和评估环境质量而设置的专门机构,其建设标准对于保障环境监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首先,环境监测站的选址应当考虑周边环境的稳定性和典型性。

监测站的周边环境应当尽可能保持自然状态,避免受到人为活动的影响。

同时,监测站的选址应当考虑到周边环境的典型性,能够代表该地区的环境状况。

其次,环境监测站的建筑布局应当合理,设施设备应当齐全。

监测站的建筑布局应当符合环境监测工作的需要,各个功能区域之间应当合理布局,便于监测人员的工作流程。

同时,监测站的设施设备应当齐全,能够满足各种环境监测的需要,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再次,环境监测站的人员配备应当符合要求,具备专业的技术能力。

监测站的人员配备应当充足,能够满足日常监测工作的需要。

同时,监测站的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的技术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各类监测设备,准确采集和分析监测数据。

最后,环境监测站的管理应当规范,质量控制应当到位。

监测站的管理应当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监测工作的规范进行。

同时,监测站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监测设备和数据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综上所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应当从选址、建筑布局、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管理和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要求,以保障环境监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环境保护和管理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

希望各地环境监测站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要求,不断提升监测能力,为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环境监测机构编制标准

环境监测机构编制标准

环境监测机构编制标准环境监测是指对自然环境和人类活动所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定量和定性的观测、分析和评价,以及对影响因素进行监测和控制的一种技术手段。

环境监测机构是承担环境监测任务的专业机构,其编制标准对于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环境监测机构编制标准进行探讨。

首先,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具备相关资质认证,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认可的实验室资质认证、环境监测资质认证等。

同时,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包括设备设施、人员素质、监测方法等方面的能力保障。

只有具备了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环境监测机构才能够胜任各类环境监测任务。

其次,环境监测机构应当遵循相关的监测标准和规范。

环境监测涉及的领域广泛,包括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噪声环境等多个方面,每个方面都有相应的监测标准和规范。

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严格遵循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再次,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保障体系。

质量保障体系是环境监测机构保证监测数据准确性和可靠性的重要手段。

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评估等环节,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此外,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保障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环境监测机构在进行监测工作时,应当严格按照监测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同时,应当对监测数据进行及时、准确的处理和分析,确保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最后,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监测报告和数据管理制度。

监测报告是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成果,应当准确、完整地呈现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监测报告和数据管理制度,确保监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保障监测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总之,环境监测机构编制标准对于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资质和技术能力,遵循相关的监测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的质量保障体系,保障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建立健全的监测报告和数据管理制度,以确保环境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监测站现代化建设标准—仪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监测站现代化建设标准—仪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监测站现代化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置标准》等三个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川环发[2009]51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09.04.10
【实施日期】2009.04.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监测站现代化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置标准》等
三个标准的通知
(川环发[2009]51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为推动我省基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我局组织制定了相关试行标准。

现将我局组织制定的《四川省环境监测站现代化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置标准(试行)》、《灾后重建市州环境监测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置标准(试行)》和《四川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建设标准(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四川省环境监测站现代化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置标准(试行)
2、灾后重建市州环境监测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置标准(试行)
3、四川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建设标准(试行)
二○○九年四月十日
附件1:
四川省环境监测站现代化建设标准。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7〕56号关于印发《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为适应新时期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需要,加快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我局组织制定了《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主题词:环保建设标准通知抄送:财政部。

附件: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为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指导和规范全国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特制定本标准。

有关辐射环境监测站的建设标准另行制定。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本标准规定了省、市、县三级环境监测机构人员标准及机构、监测经费、监测用房、基本仪器配置、应急环境监测仪器配置和专项监测仪器配置。

本标准为最低配置标准,有能力的地区可以适当提高标准。

本标准实行分级设置,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标准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环境监测站、由国家环保总局批准的各专业环境监测站;二级标准为各地级市(自治州)、直辖市所辖区(县)设置的环境监测站执行;三级标准为各地级市(自治州)所辖区、县(自治县)设置的环境监测站执行。

每个级别(按照国务院确定的东部、中部、西部区域划分方法)划分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三档,处于不同区域的环境监测站执行不同的标准。

直辖市及其所辖区(县)环境监测站分别执行东部地区一级、二级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各级环境监测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比例及高级、中级技术人员比例,详见表1。

表1 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监测站级别适用范围人员编制(人)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比例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一级东部地区不少于120 人不低于85%高级技术人员占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25%,中级不低于45%中部地区不少于100 人西部地区不少于90 人二级东部地区不少于150 人不低于85%高级技术人员占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20%,中级不低于50%中部地区不少于100 人西部地区不少于70 人三级东部地区不少于20 人不低于75%中级以上技术人员占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50%中部地区不少于18 人西部地区不少于10 人二、监测经费按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要求,应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确保环境监测机构经费支出。

环境监测站建站标准

环境监测站建站标准

环境监测站建站标准在建立环境监测站之前,我们需要明确一些基本的标准和要求。

环境监测站是用来监测环境中各种污染物和气象要素的设施,它的建站标准对于保障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站点选择、设备布置、数据传输和站点管理等方面,为大家详细介绍环境监测站的建站标准。

首先,站点选择是建立环境监测站的第一步。

站点的选择应考虑周围环境是否受到人为干扰的影响,如工厂排放、交通污染等。

同时,应该考虑站点周围的地形地貌和气象条件,以保证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此外,站点周围的建筑物和植被覆盖情况也需要考虑在内,以避免遮挡和干扰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

其次,环境监测站的设备布置也是至关重要的。

监测站应根据监测项目的不同,合理配置各种监测设备,如大气监测站应该配置PM2.5、PM10、SO2、NO2、O3等监测设备,水质监测站应该配置PH值、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等监测设备。

设备的布置应考虑到设备之间的相互干扰和影响,同时要保证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此外,数据传输是环境监测站建站标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监测数据的传输应该及时、稳定、可靠,以保证监测数据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现代环境监测站通常采用无线传输技术,可以实现监测数据的远程传输和实时监测。

最后,站点管理是环境监测站建站标准中的最后一环。

站点管理包括对监测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对监测数据的及时处理和分析,以及对站点周围环境的定期检查和评估。

站点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综上所述,环境监测站的建站标准涉及到站点选择、设备布置、数据传输和站点管理等多个方面。

只有严格按照建站标准进行规范建设和管理,才能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希望本文能够为环境监测站的建设和管理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环保监测站标准化实施方案

环保监测站标准化实施方案

环保监测站标准化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业化、交通化、城市化等过程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环保监测站的建设和运营显得越发重要。

环保监测站是国家环境监测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环境污染监管和治理的基础保障。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地理区域、人员装备等方面的不同,各个地区的环保监测站之间存在着各种不一致的情况,事关环保监测站整体效能和建设标准化的问题也被逐渐突显出来。

二、目标和意义本方案旨在对环保监测站进行标准化建设,并且实施保障环境监测质量的措施,从而更好地推进环保监测站管理工作,提高环境监测质量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具体提出以下目标和意义:1、规范环保监测站的建设标准和管理流程,提高监测站的整体效能和发挥功效。

2、促进环保监测站人员素质的提升,为环境监测提供专业有专业的人员保障。

3、加强环保监测站的技术优化和设备更新工作,为环境监测提供设备保障。

4、实施标准化管理,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为环境污染治理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持。

三、实施措施1、建立标准化的项目管理,完善环保监测站建设的规划管理和后续监管机制,建立特殊监测站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档案,实现标准化建设和运营管理。

2、对环保监测站人员进行培训和提高,制定具体的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展知识辅导、业务技能培训和实习实训,提高环保监测站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助力环境监测质量的提高。

3、加强环保监测站设备的更新换代,定期对各项设备进行检测和评估,研发新的监测仪器,按照新技术和新设备进行应用,保证监测站设备运行的科学性、准确性和稳定性。

4、实施标准化数据管理,明确环保监测站监测数据的采集、传输、分析、报告和发布流程,建立完整的数据管理与追溯体系。

同时,加强对水、气、声、生物、土壤等多个因素的监测和分析,保证各个环保监测站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并通过公示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环境监测数据。

5、加强环保监测站的社会服务功能,开展环保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扩大环境监测信息公开范围,增强群众环保意识,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方案

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方案

运城市盐湖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方案运城市盐湖区是运城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是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盐湖区占地面积123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90万亩,下辖9个办事处、7镇、6乡共21个乡镇(办),现有人口63万,其中城市人口达25万。

65人,其中工程师17人,助理工程师17一、建设目标对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运城市盐湖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目前机构和人员编制、监测用房面积均满足标准要求,根据当前监测工作需要尤其是“十一五”期减排监测任务要求,我局正在积极筹集资金,向监测工作倾斜,并争取国家资金支持,计划添置监测仪器18台(套),总投资69.4万元,基本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中部地区三级站要求,尽快通过《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验收。

二、项目依据1、《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2、关于申报2010年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3、《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4、《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补充标准》5、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技术规定》等3项技术规定的通知(总站源字[2007]148号)三、建设内容根据我站当前监测工作需要,在现有能力建设、仪器装备水平基础上,我们对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和《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补充标准》,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我站需配置离子计等18套监测仪器,总投资69.4万元(设备配置见附件:表1-4)。

四、实施进度和资金筹措方案目前我站监测用房有500平米,具备持证上岗监测项目47项。

待新增仪器到位后,经调试和检定,预计两个月内可投入正常使用。

资金筹措方面。

盐湖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项目总投资69.4万元,现盐湖区财政局已承诺给付配套资金27.8万元,本月底可全部到位。

缺口41.6万元申请国家给予解决。

五、效益分析该项目投入运行后,我站基本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中部地区三级站标准要求,同时监测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可新增监测项目20%以上,监测效率成倍增长,监测质量该项目投入运行后,可显著增加盐湖区环境监测总量,拓宽监测工作面。

三级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

三级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

三级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三级环境监测站是指对环境空气、水质、土壤等进行监测和评价的专业机构,其建设标准对于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三级环境监测站的建设,提高环境监测水平,以下是三级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选址标准。

三级环境监测站应选择在环境质量较好、污染源较少的地区建设,远离工业区、交通干道和生活区,避免外界干扰对监测数据的影响。

选址时需考虑周边环境的稳定性和代表性,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二、场地要求。

三级环境监测站的场地应具备较好的自然条件,如地势平坦、无积水、无明显异味等。

场地面积应根据监测站的功能和监测项目确定,保证设备摆放、操作和维护的便利性。

三、建筑要求。

监测站的建筑设计应符合环保要求,建筑材料应符合环保标准,建筑结构应稳固耐用。

建筑内部空间布局应合理,设备摆放应符合监测需要,并保证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四、设备要求。

三级环境监测站所使用的监测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设备应具备准确性高、稳定性好、自动化程度高等特点。

设备的选型应根据监测项目的需要确定,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人员要求。

监测站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技术能力,熟悉监测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具备较强的数据分析和处理能力。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监测规程,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六、管理要求。

监测站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监测数据的采集、传输、处理和存储等方面的管理规定,保证监测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监测站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七、安全防护要求。

监测站应建立健全的安全防护制度,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应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以上是关于三级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相关单位在建设和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确保环境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环境管理)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

(环境管理)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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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子色谱仪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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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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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细管电泳色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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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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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子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联用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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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联用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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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联用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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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子色谱-质谱联用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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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相色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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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缺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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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相色谱-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联用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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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通风的试剂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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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5台
实验室大型精密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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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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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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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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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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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全自动测汞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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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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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振能力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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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谱直读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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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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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感耦合等离子体高分辨质谱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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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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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浓缩系统(含采样罐、清洗、配气系统及预浓缩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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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环保监测站标准化实施方案

2024年环保监测站标准化实施方案

2024年环保监测站标准化实施方案
如下:
为规范和提高环保监测站的管理水平和监测效率,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环保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标准化实施方案。

一、建立标准化管理制度是提升环保监测站管理水平、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性的有效途径。

环保监测站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化运行规程,明确监测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职责和要求,确保每一项监测工作均按照标准要求进行。

二、加强监测设备保养维护工作。

环保监测站应定期进行监测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转状态,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加强监测人员培训。

环保监测站应定期组织监测人员参加相关培训,提升监测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建立完善的监测数据管理系统。

环保监测站应建立健全的监测数据管理系统,确保监测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和处理工作符合标准化要求,保障监测数据的安全和保密性。

五、加强监测站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合作。

环保监测站应与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环保监测工作的开展,提高环保监测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本标准化实施方案从管理制度、设备保养维护、人员培训、数据管理系统、协作合作等方面提出要求,旨在全面提升环保监测站的管
理水平和监测效率,进一步保障环保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为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全国环境监测建设标准

全国环境监测建设标准

全国环境监测建设标准环境监测是保护环境、预防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全国范围内的环境监测建设,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制定全国环境监测建设标准势在必行。

首先,全国环境监测建设标准需要明确环境监测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环境监测应当遵循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可比性的原则,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同时,环境监测的目标应当是为了保护环境、预防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其次,全国环境监测建设标准需要规范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

针对不同的环境要素和污染物,制定相应的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确保监测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同时,应当推广先进的监测技术和设备,提高监测数据的获取效率和质量。

此外,全国环境监测建设标准还需要规范监测网络和监测站点的布局和建设。

根据国家环境监测布局规划,合理确定监测网络和监测站点的布局,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和可比性。

同时,建设监测站点需要符合一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保障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确获取。

最后,全国环境监测建设标准还需要规范监测数据的管理和应用。

建立健全的监测数据管理系统,确保监测数据的存储、传输、共享和利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同时,加强监测数据的应用研究,为环境保护决策和环境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总之,全国环境监测建设标准的制定对于推动环境监测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规范的环境监测,才能更好地保护环境、预防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

希望全国各地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努力,推动全国环境监测建设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为环境保护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

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

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为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指导和规范全国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特制定本标准。

有关辐射环境监测站的建设标准另行制定。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本标准规定了省、市、县三级环境监测机构人员标准及机构、监测经费、监测用房、基本仪器配置、应急环境监测仪器配置和专项监测仪器配置。

本标准为最低配置标准~有能力的地区可以适当提高标准。

本标准实行分级设置~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标准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环境监测站、由国家环保总局批准的各专业环境监测站,二级标准为各地级市,自治州,、直辖市所辖区,县,设置的环境监测站执行,三级标准为各地级市,自治州,所辖区、县,自治县,设置的环境监测站执行。

每个级别,按照国务院确定的东部、中部、西部区域划分方法,划分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三档~处于不同区域的环境监测站执行不同的标准。

直辖市及其所辖区,县,环境监测站分别执行东部地区一级、二级标准。

一、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本标准规定了各级环境监测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环境监测技features, technology quality requirements, and system divided, and construction process, and construction points and note matters,, do idea, to conducive to has plans, and has Organization to completed task, competent can further help workers understanding Digest drawings. Second, specific requests for technical, security, construction procedures, preparing tools for detailed instructions. 11th Festival, projectquality management, quality management link management is acomprehensive reflection of construction work, our quality system according to the ISO9001 system engineering standards throughout the entire process, effectively improve quality links for the following: the standardiz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drawing and drawing of quality standards; Construction quality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Material quality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Review wiring specifications and quality requirements; Wiring construction quality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of field devices or front-end equipment quality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Main equipments of quality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Outline of debugging and audits and quality checks and supervision; System run time parameter statistic analysis and quality; System check procedure and methods; Specification of system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Maintenance and repair of the system specifications and requirements; Summary of inspection records and system operation. We understand when carrying out the above link to ensure quality, effective quality control, quality inspection and quality evalua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in order to meet the national standards for the purpose. Second, quality assurance measures implemented, the implementation of quality system established in the company at all levels under the guidance of Chief Engineer, headed by project engineer ... When wearing a uniform; Clean and clean the construction site every morning before work, and timely construction of waste, is strictly prohibited by the dumping of 术人员占总人数的比例及高级、中级技术人员比例~详见表1。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1.09•【字号】•【施行日期】2020.05.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2020年1月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监测活动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管理,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活动,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科学性,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监测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提高生态环境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生态环境监测的规划、设施建设、监测活动的开展以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条例所称生态环境监测,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对环境质量、生态状况和污染物排放及其变化趋势的采样观测、调查普查、遥感解译、分析测试、评价评估、预测预报等活动,主要包括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状况监测和污染源监测。

本条例所称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

包括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设立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其他有关部门设立的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监测机构,以及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的社会监测机构。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和支持生态环境监测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时,应当含有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内容。

第四条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

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

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3.07.21•【文号】•【施行日期】1983.07.2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一九八三年七月二十一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第二十六条关于国务院环境保护机构“统一组织环境监测,调查和掌握全国环境状况和发展趋势,提出改善措施”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环境监测的任务,是对环境中各项要素进行经常性监测,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各有关单位排放污染物的情况进行监视性监测;为政府部门执行各项环境法规、标准,全面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和资料;开展环境测试技术研究,促进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

第三条环境监测工作在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组织和协调下进行。

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环境测试机构参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级环境监测网。

第二章环境监测机构第四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设置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重点省辖市的环境保护部门设置监测处和科;市以下的环境保护部门亦应设置相应的环境监测管理机构或专人,统一管理环境监测工作。

第五条全国环境保护系统设置四级环境监测站:一级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二级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三级站:各省辖市设置市环境监测站(或中心站)(行署、盟可视机构调整后情况确定,暂不作规定);四级站:各县、旗、县级市、大城市的区设置环境监测站。

第六条各级环境监测站受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领导。

业务上受上一级环境监测站的指导。

第七条各级环境监测站的建设规模及主要仪器装备的配置,按附表的范围结合当地情况确定。

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监测站的设置及规模,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方案技术指南

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方案技术指南

附件2: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方案技术指南一、建设范围未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发〔2007〕56号)及《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补充标准》中标准化建设要求的县级环境监测站(不含地市设区的监测站)。

二、建设内容结合各地区监测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符合建设条件的环境监测站在其原有能力建设、仪器装备水平基础上,根据监测工作需要提出《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和《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补充标准》,按照填平补齐原则,主要配齐基本监测设备以实现基本达标要求。

同时可提出5—10种自定设备需求(设备配置范围见附表1),环境保护部将统一审核。

各省可申报1个县级市环境监测站作为实验室条件改造试点。

三、申报条件1.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2.必须有当地编委正式批准的人员编制,已批编制与在岗人员满足三级环境监测站人数标准;3.必须是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单位;4.必须具备基本的监测业务用房(保证所配置设备能够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5.申报实验室条件改造的试点县级市环境监测站的实验室面积及设备须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发〔2007〕56号)的要求。

6.优先支持基层环保监测和执法基础能力建设项目支持的县级环境监测站(见表1-1),优先支持中西部地区的县级环境监测站。

7.重点考虑承担国家和省监测任务的重点区域、流域的县级环境监测站及县级市环境监测站。

8.对近三年国家已支持过的县级监测站,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

四、资金筹措方案国家按照东、中、西40%、60%、80%的比例补助,其余地方自筹。

享受中央财政补助优惠政策的项目单位需注明,并在申报材料中附上相关适用优惠政策文件复印件。

五、设备配置及参考价格设备配置及参考价格见表1-2。

六、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1.2010年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资金申请报告。

2.2010年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方案。

3.2010年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需求申报表及2010年县级环境监测站建设申报汇总表。

四川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建设标准(1)

四川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建设标准(1)
25×1
资料室
100×1
50×1
25×1
阅览室
200×1
100×1
/
业务接待、洽谈室
20×2
20×2
20×1
外来人员等待休息室
50×1
50×1
20×1
第三项合计
890
490
190
总计
7280
2520
860
四川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建设标准
省站
市站
县站
实验室
面积(m2)×数量(间)
面积(m2)×数量(间)
面积(m2)×数量(间)
一、实验室用房(含前处理和准备室用房)
1.化学分析室
化学分析实验室
50×4
50×2
50×2
电化学分析实验室
50×1
50×1
/
无机形态分析实验室
100×1
/
/
恶臭实验室
100×1
/
/
质量控制实验室
100×1
50×1
25×1
质控样品制备室
50×1
/
/
质控样品储存室
50×1
/
/
小计
200
50
25
第一项合计
4750
1370
510
二、辅助用房
1.样品流转室
样品流转中心
100×1
50×1
25×1
2.样品储存室
样品库
400×1
100×1
25×1
高温冷冻库
30×1
30×1
/
低温冷冻库
30×1
50×1
25×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实验室

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

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

环发[2010]1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加强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水平,规范环境应急管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环发〔2009〕130号)的有关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附件: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为适应当前严峻的环境安全形势,加强全国环境应急能力,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水平,推进中国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丁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丁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52号)、《关丁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对应急队伍和装备的建设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以提高省级环境应急指挥能力为核心、以强化地市级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对能力为重点,各有侧重的制定了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内容包括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与人员、硬件装备、业务用房等。

同时按照实际情况,分别将省、市、县级标准分为三级,鼓励有需求的地区进一步提高能力建设标准。

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执行《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核与辐射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另行规定。

表1 机构与人员备注:1. 第1项“环境应急管理机构”指具有行使环境应急管理行政职能,可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的专门机构或部门;2. 第2项“人员规模”指专职从事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含兼职人员;3. 第3项“人员学历”指新招人员学历;4. 第4项“培训上岗率”指通过国家级或省级环保部门组织的环境应急管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比例;5. 选调政治思想觉悟高、文化程度和业务素质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从事环境应急管理工作;6. 人员经费按照政府有关部门核定的编制内实有人数和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标准核定;7. 环境风险等级高的地区可在标准基础上扩大人员规模。

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doc

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doc

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为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指导和规范全国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特制定本标准。

有关辐射环境监测站的建设标准另行制定。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本标准规定了省、市、县三级环境监测机构人员标准及机构、监测经费、监测用房、基本仪器配置、应急环境监测仪器配置和专项监测仪器配置。

本标准为最低配置标准,有能力的地区可以适当提高标准。

本标准实行分级设置,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标准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环境监测站、由国家环保总局批准的各专业环境监测站;二级标准为各地级市(自治州)、直辖市所辖区(县)设置的环境监测站执行;三级标准为各地级市(自治州)所辖区、县(自治县)设置的环境监测站执行。

每个级别(按照国务院确定的东部、中部、西部区域划分方法)划分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三档,处于不同区域的环境监测站执行不同的标准。

直辖市及其所辖区(县)环境监测站分别执行东部地区一级、二级标准。

一、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本标准规定了各级环境监测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比例及高级、中级技术人员比例,详见表1。

表1 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监测站级别适用范围人员编制(人)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比例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一级东部地区不少于120 人不低于85 高级技术人员占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25%,中级不低于45%中部地区不少于100 人西部地区不少于90 人二级东部地区不少于150 人不低于85 高级技术人员占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20%,中级不低于50%中部地区不少于100 人西部地区不少于70 人三级东部地区不少于20 人不低于75 中级以上技术人员占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50%中部地区不少于18 人西部地区不少于10 人二、监测经费按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要求,应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确保环境监测机构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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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站运行费用 20.0 万
不低于 8.0
的 5%计
元/ 年
业务费包括常规监测、质量保证、报告编写、信息统计、办公经费等费用,
不含人员工资及重大专项监测工作经费。
三、监测用房
监测用房分为实验室用房和办公用房, 监测用房是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必备的 基础条件,特别是实验室用房和大气、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用房应予以重点保证。 环境监测机构用房面积及要求详见表 3。 RTCrpUDGiT
3、行政办公用房要配备桌、椅、 柜等办公设施,配备传真机、复印机、 互联网登陆设备等。
备注
表中所列实验室用房面积不包括水和空气自动监测站的站房面积。
2 / 16
四、监测仪器配置
仪器是保障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应急监测和 生态专项监测等的基础条件。市、县级环境监测机构必须配置的仪器设备标准详 见表 4。5PCzVD7HxA
数量(台 / 套)
市级
县级
3
1
1
自定
1
自定
2
1
2
1
2
1
3
1
1
自定
1
自定
1
自定
2
1
1
自定
自定
自定
1
自定
1
自定
1
1
1
1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2
1
2
1
1
自定
3
1
6
4
3 / 16
应用 类别
基 本 仪 器 配 置
序号
设备名称
25
颗粒物采样器
26
汽车尾气监测仪
27
柴油机排烟黑度监测仪
28
声级计(配备标准声源校准器)
应用 类别
基 本 仪 器 配 置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表 4 仪器配置表
设备名称
万分之一分析天平 十万分之一分析天平
5 公斤分析天平 PH 计(实验室用)
电导仪 离子计 可见分光光度计 冷原子吸收测汞仪 等离子发射光谱 离子色谱仪 BOD培养箱 氮吹仪 有机样品浓缩仪 热脱附仪 自动顶空进样器 溶解氧测定仪 超净工作台 细菌检定分类系统 生物发光测量仪 生物显微镜 高压灭菌锅 CO红外测定仪 水样自动采样器 大气采样器
监测站级别 市级 县级
表1
人员数量及结构
人员数量
环境监测 技术人员比例
高、中级 专业技术人员比例
不少于 80 人
高级技术人员占技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 不低于 85%( 68 人)
于 20%,中级不低于 40%
不少于 15 人
高级和中级技术人员占技术人员总数比 不低于 75%( 11 人)
例不低于 20%,初级不低于 55%
78
烟气综合分析仪
79
智能烟尘(油烟)测试仪
80
土壤水分测定仪
81
土壤采样器
82
土壤样品研磨机
83
土壤样品制备工具
84
微波消解器
85
土壤样品无机前处理设备
86
土壤样品有机前处理设备
87
甲醛测定仪
88
TVOC测定仪
数量(台 / 套)
市级
县级
1
自定
1
自定
1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2
1
自定
自定
1
自定
1
自定
1
自定
65
皮托管压力传感器校准仪
66
样品冷藏储存装置
67
污染源采样运输专用车
68
离心机
69
酸化 - 吹气仪
70
电热鼓风干燥箱
71
马弗炉
72
降水采样器
73
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74
大气自动监测系统
75
恒温恒流自动连续大气采样器
76
交(直流)两用大气采样器
智能中流量空气总悬浮微粒采样器(含能 77
测 PM10、 PM2.5、 TSP和粉尘切割头)
29
振动测定仪
30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31
紫外分光光度计
32
红外测油仪
33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34
气相色谱仪
35
气质谱联用仪
36
液相色谱仪
37
流动注射分析仪(最低 4 通道)
38 苏码罐(含清洗、配气系统及预浓缩仪)
39
自动吹扫捕集
40
智能烟尘采样仪
41
烟气采样器
42
烟气黑度仪
43
COD快速测定仪
44
煤含硫量分析仪
二、监测经费
按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国发 [2005]39 号) 要求,各市、县(市区)政府应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投入机制,确保环境监测机构 经费支出。环境监测业务运行费是维持各项环境监测业务正常、稳定运行的基本
1 / 16
保障,应予重点保证,仪器设备购置费及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费是开展环境监测业 务的基础条件,应予以支持。环境监测经费标准详见表 2。 DXDiTa9E3d
监测站 级别 市级
县级
备注
表2
监测经费
业务费
自动监测、信息系统运
(万元 / 人·年)
行费(万元 / 年)
仪器设备 购置费
(万元 / 年)
仪器设备 维护费
(万元 / 年)
不低于 3.0
每个大气自动监测子站 运行费用 10.0 万元 /
不低于 100.0
按上一年仪
年,每个水质自动监测
器设备总值
不低于 0.5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1
自定
2
1
2
1
1
1
1
自定
1
自定
2
1
自定
自定
2
1
3
1
自定
自定
5
2
1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2
1
1
自定
1
1
应用 类别
基 本 仪 器 配 置
序号
设备名称
57
自动固相萃取仪
58
旋转蒸发器
59
快速溶剂萃取仪
60
非甲烷烃测定仪
61
配气装置
62
纯水(超纯水)制备装置
63
分装装备
64
烟尘烟气采样器流量校准仪
45
电热恒温培养箱
46
水质手持式采样泵
47
加长烟尘采样枪
48
个人防护装备
49
对讲机
50
冷藏箱
51
测距仪
52
石油产品硫份测定仪
53
GPC净化仪
54
COD自动消解回流仪
55
ICP— MS
56
BOD测试仪
4 / 16
数量(台 / 套)
市级
县级
6
4
自定
自定
自定
自定
4
2
1
自定
1
1
1
1
1
自定
1
自定
2
1
1
自定
1
自定
监测站级别 市级 县级
实验室用房 (平方米) 不低于 2000
不低于 500
表3
办公用房 (平方米) 不低于人均 8
不低于人均 5
监测用房
用房要求
1、监测站应远离各种污染源,与 居民区保持安全的防护距离。
2、监测业务用房要求严格按照国 家有关实验室建设要求,做好水、电、 通风、防腐蚀、 紧急救援、 恒温等设施。
2
1
1
自定
1
自定
2
1
1
1
数量以监测点位数为基数,另有备用
数量以监测点位数为基数
数量以监测点位数为基数,另有备用ຫໍສະໝຸດ 全省市县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
为指导和规范全省市、县两级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 警体系,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全省环保系统市级和县级环境监测站人员结构、监测经费、监 测用房、仪器设备、监测能力的配置标准。 b5E2RGbCAP
一、人员数量及结构
市级环境监测站应为独立法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县级环境监测站可以为 授权法人。市、县级环境监测站人员数量、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比例及 高级、中级技术人员比例规定详见表 1。 p1EanqFD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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