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设计成果校审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法
中价协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08]0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成果文件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建设部第149号部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和第150号部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以及我协会《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协会制订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法》《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评分标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四日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和服务水平,规范造价咨询行业的市场行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根据建设部令第149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和第150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及造价行业自律管理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检查办法》),系指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执业过程中所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检查办法。
第三条中价协负责指导、协调全国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的检查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造价协会、中价协各专业(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本地区、本部门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中价协。
中价协将根据检查情况或针对投诉、举报等有关问题进行重点核查。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原则上每两年检查一次。
第二章检查范围及内容第五条凡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均在检查范围之内。
第六条检查内容(一)建设部令第149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150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执行情况;(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执行情况;(三)工程造价计价规范、标准执行情况;(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内部质量控制情况;(五)咨询质量客户评价意见;(六)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
设计单位审定责任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规范设计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审定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从事建筑工程设计业务的所有设计人员、设计项目负责人及相关部门。
三、设计单位审定责任1. 设计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 设计单位应对设计成果承担全面责任,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2)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3)设计参数的合规性;(4)设计变更的合规性。
3. 设计单位应建立设计质量管理体系,对设计过程进行全过程控制,确保设计质量。
4. 设计单位应加强对设计文件的校审、会签、批准制度,确保设计文件的质量。
5. 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设计责任追究制度,对设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四、设计项目负责人责任1. 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并具备设计质量管理能力。
2. 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全面负责设计项目的质量管理,确保设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 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组织设计团队,明确设计人员职责,确保设计任务按时完成。
4. 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对设计成果进行审查,确保设计质量。
5. 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加强对设计变更的管理,确保设计变更的合规性。
五、设计人员责任1. 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按照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完成设计任务。
2. 设计人员应严格执行设计规范、标准和程序,确保设计质量。
3. 设计人员应积极参与设计团队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设计质量。
4. 设计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设计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六、监督与考核1. 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设计质量监督机制,对设计过程进行监督。
2. 设计单位应定期对设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设计质量、设计进度、设计团队协作等方面。
3. 对在设计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设计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评分标准
附件一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评分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的检查应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及有关计价编制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各操作阶段需完成的工作内容进行检查。
检查小组应依据被检查单位提供的所有咨询成果文件,抽选被检查单位具有代表性业务项目的成果文件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小组在使用本评分标准时,对于不同类型的被检查项目,可根据实施阶段业务操作中对应的检查内容进行测评。
同时也可以相互组合或选择全部模块作为对涵盖多项服务内容的项目或全过程项目进行检查的评分标准。
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检查评分实行百分制,检查各阶段工作内容的扣分不应超过该阶段工作内容的总分。
一、准备阶段(20分)(一)咨询合同(10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方所签订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手续完备、收费合理的得满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分:1.没有签订咨询合同的扣10分;2.虽签有咨询合同但没有采用示范文本的扣2分;(属综合业务合同的除外)3.虽采用“示范文本"但内容不完整、签章手续不完备的扣2分;4.咨询业务属异地不能提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异地执业备案资料回执》的扣2分.(国资委大型工业项目除外)(二)咨询资料(5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根据咨询合同确定咨询项目的咨询内容,开列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清单。
实施过程中咨询资料收集真实、充分、完整的得满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分:1.未按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咨询资料及不能提供资料清单的扣5分;2.咨询资料无法满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需求的扣2分;3.咨询资料清单交接退还手续不完整的扣1分。
(三)实施方案(5分)咨询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制合理,内容完整、操作人员配备适当,审定批准手续完备的得满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分:1.未编制实施方案的扣5分;2.咨询业务操作人员配置不合理或现场经济代表与实施方案不符的扣3分;3.实施方案内容不完整的扣2分;4.实施方案未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相关负责人审定和批准的扣1分;5.实施方案操作人员未到位的扣1分。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设计校审规定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设计校审规定xx年xx月xx日CATALOGUE目录•总则•设计校审制度•设计方案校审•施工图校审•其他相关规定•附则01总则1目的和意义23通过设计校审,可以发现和纠正设计中的问题,提高设计质量和安全性。
确保设计质量设计校审是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和规范的重要体现,能够保证设计符合相关政策和标准。
遵守相关法规通过校审,可以发现设计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提高设计师的设计水平。
提升设计水平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承接的所有建筑设计项目,包括住宅、办公楼、商业中心、文化设施等。
本规定适用于建筑设计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等。
适用范围设计校审的基本原则建筑设计校审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规和规范,保证设计符合政策和标准。
依法依规安全性原则功能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建筑设计应遵循安全性原则,确保建筑的安全性能和使用寿命。
建筑设计应满足使用功能的需求,保证建筑的实用性和适应性。
建筑设计应考虑经济性因素,合理控制建设成本和维护费用。
02设计校审制度03所长对设计方案的最终审批负责,对校审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审核。
设计校审的组织机构及职责01设计部负责进行初步设计,协调各专业系统,监督设计进度,组织设计评审和修改。
02校审组由资深设计师组成,负责对设计部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全面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设计校审的程序设计部提交设计方案,包括图纸、计算书和说明书等资料。
设计部根据校审组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和完善,提交最终设计方案。
校审组对设计方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所长对最终设计方案进行审批,并形成决议。
设计校审的标准与要求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方面的要求。
保证设计质量,防范设计风险。
合理控制建设投资成本,提高工程效益。
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
满足业主的功能需求和建设规模。
03设计方案校审设计人员接受校审任务,了解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
设计文件校审管理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我院《设计文件校对、审核、审定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规范设计、校审人员行为,全面提高设计质量,明确设计质量责任主体,特制定本制度。
1.1、国家、地方有关的现行规范、规程1.2、建设部2003 年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3、建设部2004 年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4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5 、《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6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1.7、《建筑工程设计文件质量特性和质量评定实施细则》 (HNJY-ZY-2005-2)1.8 、《设计文件校对、审核、审定实施细则》 (HNJY-ZY-2005-3)1.9、《对不合格产品认定及处罚的规定 (暂行)》(湘建筑院技[2007]11 号)2.1、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批文(如业主已提供)、规划设计基础资料、评审会议纪要和资料。
2.2、设计图纸、计算书、规划设计文件,概算书(造价专业)。
2.3 、设计统一技术条件和工种之间的互提资料单。
2.4、地质勘察报告(结构施工图阶段)、工艺设备安装导图(水厂施工图阶段)、地质记录、原位测试记录等原始记录(勘察)。
2.5、自查记录、校对记录(审核阶段)、校对、审核记录及质量评定记录(审定阶段)。
2.6、用不同颜色笔记录图面差错的校审白图(核对、审核、审定分别为红、蓝、黑)。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阶段设计文件、地质勘测报告、概预算成果;规划设计成果、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参照院有关制度要求执行。
质量评定,主要依据其质量特征是否满足要求,将设计文件的差错分为设计差错和校审差错两部分。
该准则对内部审查及外部施工图审查同样适用。
4.1.1、擅自改变主管部门或业主已审批的主要原则、重大方案、建设标准和主要设备选型。
4.1.2 、未满足设计合同或协议书明确规定的要求。
4.1.3 、设计不合理,造成明显浪费或有关经济指标明显偏高。
4.1.4、违反强制性条文1 条。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校审制度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校审制度为了提高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质量,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可靠、经济,校审制度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校审是指对设计文件的内容、技术要求等进行审查、评定的过程,其目的是发现并纠正设计文档中的错误、缺陷,对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和完善,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
校审制度是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工程的安全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操作规范的校审制度,对于保证设计质量和工程建设安全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校审范围及内容1.1 校审范围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应包括的校审内容主要包括:设计理念、设计计算、工程结构、工程材料、施工工艺、工程经济等方面。
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依据、设计计算说明、施工图纸、施工规范、经济指标等内容。
对于重要的工程节点,如大坝、渠道、泵站等,应进行单独的专项校审。
1.2 校审内容校审的内容应根据设计文件的具体情况而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设计依据及设计计算的合理性和正确性2) 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3) 工程结构和材料的合理性和可靠性4) 施工工艺的合理性和科学性5) 工程经济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二、校审程序和要求2.1 校审程序1) 设计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完成设计文件的编制和审核,确保设计文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2) 完成设计文件后,应将设计文件提交给校审单位进行校审,包括内审和外审两个环节。
内审主要由设计单位内部专业人员组成的小组进行,外审则由设计单位外部独立的审查机构进行。
3) 校审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的情况,确定校审的范围和内容,对设计文件逐项进行详细的审查,并提出不合理或存在问题的地方。
4) 校审单位应及时将校审结果通知设计单位,并要求设计单位进行整改,直至设计文件符合要求为止。
2.2 校审要求1) 校审单位应具备独立性和客观性,保证校审结果的公正和准确。
2) 校审单位应具备专业的技术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对设计文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
咨询、设计成果校审制度
咨询、设计成果校审制度中国航空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标准QD/HSY/703.4—2002现行版本:B修改码:0受控状态:发放编号:持有人2002.5.28 发布 2002.5.31实施中国航空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发布前言为保证我院咨询、设计、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确保设计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GB/T19001-2000 - 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7.3.5的要求,以及程序文件QP/HSY/703-2002《设计控制程序》的要求制定。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的附录。
本标准由技术质量部归口和解释。
本标准起草部门:技术质量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冬妮本标准审核人:本标准批准人:本标准A版按GB/T19000-1994标准编制,于1999年5月发布实施。
现行标准B版于2002年5月28日发布。
中国航空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标准 QD/HSY/703.4--2002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校对、审核、审定的控制要求,包括校审范围;校审原则;校审人员资格、职责;产品差错的分类与判别原则以及咨询、设计成果签署范围规定等。
本标准适用于我院所有工程咨询、设计各阶段设计文件、图纸等的校对、审核和审定。
设备设计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的引用文件GB/T19000-2000 - ISO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QP/HSY/703-2002 设计控制程序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GB/T19000 - ISO9000和其它引用的规范性引用文件的术语和定义。
4、职责4.1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主持设计评审会议,审定设计文件,对设计的重大设计原则和技术问题作出裁决。
审查咨询、初步设计文件及重大项目的施工图。
4.2专业总师:主持本专业设计评审会,审定设计文件、图纸的符合性,复核审核意见及修改情况,处理校对、审核中出现的分歧意见,提出审定意见。
4.3专业主任工程师:审核设计文件、图纸的符合性。
复核校对意见及修改情况,提出审核意见。
2024年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2篇)
2024年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行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适用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涉及工程造价监审、工程招投标、工程结算、工程审计等环节。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和执业许可,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规范运行。
第二章准备阶段第六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接到委托后,应及时与委托方进行项目洽谈,明确项目的需求和目标。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开展项目前期调研和数据搜集工作,综合分析项目的经济、技术和法律等相关要素。
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提出合理的工程造价控制措施和建议。
第九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编制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计划和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并提交委托方审批。
第三章实施阶段第十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实施工作。
第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和预算编制工作。
第十二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的经济合理性。
第十三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参与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造价咨询服务。
第十四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协助委托方进行合同管理和工程结算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合法合规。
第四章结果阶段第十五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编制工程结算报告和决算文件。
第十六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参与工程验收和竣工审计工作,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和造价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提供工程维保、运营管理等后续服务。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八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质量。
设计单位质量管理体系(2篇)
设计单位质量管理体系(2篇)设计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第一篇)引言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设计单位要立足并取得长足发展,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体系不仅能够提升设计成果的质量,还能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一、质量管理体系构建1. 质量方针与目标设计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质量方针应体现企业对质量的重视和承诺,质量目标则应具体、可测量,并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一致。
2. 组织结构建立质量管理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设立质量管理委员会,由企业高层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负责质量管理的决策和协调工作。
3. 资源配置合理配置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重点加强设计人员的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和质量意识。
4. 文件化管理编制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文件,形成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确保文件内容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质量管理体系实施1. 设计过程控制(1)项目策划在项目启动阶段,进行详细的项目策划,明确设计目标、进度计划、资源配置等。
制定项目质量管理计划,确保设计过程可控。
(2)设计输入收集和整理设计所需的各种输入资料,包括客户需求、技术标准、法律法规等。
确保设计输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设计评审在设计过程中,定期组织设计评审,邀请相关专家和客户参与。
评审内容包括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经济性等。
(4)设计验证与确认通过计算、模拟、试验等方法,对设计成果进行验证和确认,确保设计成果满足设计输入要求。
2. 质量控制措施(1)标准化管理制定并执行各项设计标准和规范,确保设计过程和成果的标准化。
(2)校审制度建立严格的校审制度,对设计图纸、计算书等进行多级校审,确保设计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变更管理对设计变更进行严格控制,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变更需经过审批,并进行记录和跟踪。
3. 客户沟通与反馈(1)需求确认在设计前,与客户充分沟通,确认其需求。
工程设计质量审核制度
工程设计质量审核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工程设计的质量,保证工程实施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工程设计质量审核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类型的工程设计项目,旨在规范工程设计质量审核程序,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有效性和技术可行性,最终实现优质的工程设计成果。
二、审核组成1. 审核委员会:设立公司工程设计质量审核委员会,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部门主管等组成,负责总体监督工程设计质量审核工作。
2. 审核人员:审核人员由公司内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根据项目需求确定不同专业领域的审核人员,包括结构设计、土建工程、给排水等领域的专家。
三、审核流程1. 项目立项:项目经理根据合同要求或公司业务发展计划确定工程设计项目,编制项目立项申请。
2. 审批报告:项目立项申请经审核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签发项目立项批复,明确项目要求和审核程序。
3. 设计方案编制:设计团队根据项目要求编制设计方案,包括构思、设计计算、绘图、技术参数等内容,并提交审核委员会审查。
4. 设计审核:审核委员会成员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包括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安全性、经济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
5. 修改完善:设计团队根据审核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满足审核委员会的要求后重新提交。
6. 最终审核:审核委员会根据修改后的设计方案再次进行审核,确认设计方案符合要求后批准通过。
7. 形成定稿:最终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形成定稿,并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
四、审核标准1. 技术标准:设计方案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行业标准、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设计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2. 设计计算:设计方案中的各项设计计算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保证工程安全可靠。
3. 经济性:设计方案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要尽量节约成本,提高工程的经济性。
4. 环保要求:设计方案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和公司内部的环保政策,保护环境资源。
五、审核记录1. 审核意见:审核委员会对设计方案的审核意见和建议必须记录在案,形成审核意见书。
建筑工程设计审计制度规范
建筑工程设计审计制度规范一、总则为加强建筑工程设计审计工作,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审计行为,提高设计质量和审计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审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设计审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暖通、智能化等方面的设计审计。
三、审计机构建筑工程设计审计应由专业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应对审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审计程序1.委托审计: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向审计机构委托建筑工程设计审计,明确审计范围、要求和标准。
2.设计资料交接:建设单位应向审计机构提供完整的设计资料,包括设计方案、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
3.现场勘察:审计机构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建筑工程现场进行勘察,并了解工程实际情况。
4.资料分析:审计机构应对设计资料进行全面分析,对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技术性进行评价。
5.设计’计算校核:审计机构应对设计计算和结构计算进行校核,确保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6.技术交流:审计机构应与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改进建议。
7.编制审计报告:审计机构应根据审计结果,编制审计报告,对审计结论和建议进行详细说明。
8.提交建设单位:审计机构应将审计报告提交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根据审计结果进行相应调整和改进。
9.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应对审计结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相关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五、审计标准建筑工程设计审计应遵循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确保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六、责任追究对于建筑工程设计审计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和失职行为,应追究相应责任,确保审计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应经主管部站批准后方可执行。
以上为建筑工程设计审计制度规范,希望各相关单位和审计机构遵守执行,建筑工程设计审计工作能够得到有效推进,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设计质量和审计效果。
项目校审制度
项目校审制度1、审查制度凡我方承接的各类项目工作完成后提交的各项成果报告均采用三级校审制(项目组校核、专业总工审查、总工程师核定)。
2、审查程序1)各设计人将项目成果报告及相关资料送各校核人进行校核,对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与设计人员充分讨论、妥善解决。
并在校审记录单上列述校核出的问题,交设计人员进行修改,修改后进行再校,再校后方可签署。
2)项目负责人将校核成果汇总成项目成果报告及相关资料(工作大纲、中间成果报告、合同或项目任务书等)送专业总工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
3)项目负责人将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的项目成果报告及相关资料送分管总工程师核定。
4)总工程师核定后将核定意见与核定资料交项目组进行修改。
重大项目或技术难度较大的项目也可通过组织专题评审会形式进行评审,评审会由核定人主持,评审会结束后应编写会议纪要,作为项目组修改成果报告的依据。
5)项目负责人根据各级审查人进行修改后送分管负责人核定。
6)在各级技术审查人与核定人确认项目组根据审查与核定意见进行充分修改后签署意见,并给定报告编号。
7)项目组根据技术部门的意见进行打印(复印)与报告装订,装订后盖章后交付委托单位。
8)项目成果报告送审应考虑留有足够的审查、修改与装订时间。
原则上每一级审查的时间不少于2天,时间要求很紧的项目或小型项目可为1天,大型项目或技术难度较大项目每一级审查时间可超过2天。
项目成果报告送审后各级审查人员应及时进行审查,以保证及时提交成果报告。
3、审查流程成果校审签署分级由各级技术人员按照《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软件研发设计内部审查制度》有关规定,自下而上逐级进行校审签名,与此同时完成成品质量校审流程卡的填报和成品质量的评定。
部门送到核定成品送技术质量部,同时报送成品审查流程卡、设计质量评分表、成品审查意见书等。
4、各级审查职责①校核人职责: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校核,与设计人员对设计成果质量负同等责任;校核设计采用的标准、规范是否适用并符合实际要求;校核设计采用的基础数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是否正确;校核设计是否符合任务书要求及有关协议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设计原则的要求,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校核本专业与相关专业之间的相关部分有无矛盾;校核设计选用的材料和设备型号等是否正确;校核技术经济的论证是否正确;校核工程量计算精度是否达到要求,有无漏项;校核估算深度是否符合现行编制规定,采用定额及取费标准是否正确,选用的材料价格是否符合实际,计价是否正确,估算组成是否完整;校核工程经济指标分析参数、方法、标准和结果是否正确;校核设计成果有无遗漏;校核设计说明有无文字错误,表达是否清楚确切;校核设计文件内容格式是否符合要求;与设计人员共同确定设计方案,共同解决技术问题;对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与设计人员充分讨论、妥善解决。
设计成果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设计成果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我公司严格贯彻执行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我公司按GB/T19001-2016/ISO9001:2015标准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推行了《质量体系管理作业文件》,在项目中实施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管理,并在认真落实质量保证制度的同时不断提出巩固、完善和提高的新目标,以持续改进质量保证体系,实现各项工程投产后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公司将按照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控制设计全过程,强化设计质量的动态控制,并定期进行内部审核,认真贯彻建设方针、法规,以优质的设计产品确保工程建设的优质高效。
为了确保本项目的设计质量,我公司已进行了大量的准备工作,配备了充分的专业技术人员,制定出严谨的工作计划和合理的工作时间,对工程设计质量建立了完整的保障措施,以确保设计工作的高质量。
并且针对以往同类项目进行中遇到的各类情况,结果本项目特点做好提前预防,全面改进,确保给与发包人高质量的工作成果,具体措施如下:一、项目统筹措施(1)我们拥有同类项目经验,多年的项目实践和经验积累,让我们有信心能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发包人的任务;(2)通过认真组织、精心设计、仔细测算、科学分析,控制到位、措施得当、保障有力、服务周到:项目研讨、策划、设计等工作都能达到业内一流水平;(3)在技术服务中,突出以项目总负责人为核心的工作流程,为本项目设立独立的服务中心,为业主和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服务,并且所提供的服务,全部处于项目组的监控之下。
(4)明确以业主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充分理解业主当前和未来的需求,满足业主并争取超越业主期望;全部设计服务工作均以实现业主满意为目标;我们将主动对业主的要求予以识别包括业主指明的及虽未指明但预期或规定为精品工程必须的内容;(5)在设计技术服务中,保持设计服务的完整性、连续性,以完成整个工程的建设任务,并对设计质量、综合技术全面负责,做好工程设计、协调、善后服务等工作;(6)我们承诺从投标阶段开始,全程接受业主的监督、检查,请业主放心。
设计报告校审管理规定
设计报告校审管理规定一、背景和目的设计报告是设计项目的重要成果之一,对于保证项目的质量和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设计报告的校审过程,提高校审效率,保证报告质量,制定本规定。
二、校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1. 校审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设计报告的内容和规范要求熟悉。
2. 校审人员应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参与校审工作,对设计报告中的问题提出明确建议。
3. 校审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将设计报告的信息泄露给外部人员。
4. 校审人员应及时完成校审任务,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校审。
三、校审流程和要求1. 校审分为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阶段,校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由项目负责人制定,并向校审人员进行说明。
2. 初审阶段,校审人员对设计报告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关注报告的完整性和格式是否符合规定。
3. 复审阶段,校审人员对设计报告进行细致的内容审核,包括技术参数、设计原理、方案布局等方面的校核。
4. 终审阶段,项目负责人对校审结果进行总结,提出最终的审核意见和建议,并对设计报告进行最后的确认。
四、校审管理系统的建立和使用1. 建立校审管理系统,包括设计报告的在线上传、校审任务的分配和进度的跟踪等功能。
2. 所有校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校审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及时查看和完成分配给自己的校审任务。
3. 校审管理系统应具备权限管理功能,确保校审人员只能访问和修改与其相关的设计报告,保证信息的安全性。
五、校审记录和反馈1. 校审人员应及时记录校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并将校审记录保存在校审管理系统中。
2. 校审人员应将校审结果及时反馈给项目负责人,确保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3.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校审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设计报告。
六、校审效果的评估和改进1. 校审效果评估应定期进行,主要从校审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对设计报告质量提升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估。
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校审流程和要求,提高校审效率和报告质量。
设计工程项目校审制度
设计工程项目校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设计工程项目校审工作,提高设计质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设计工程项目校审是指,在设计工作完成后,对设计文件的内容、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等进行审核和审查工作的程序。
通过校审,对设计文件进行全面细致地审查,发现和纠正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二、校审范围校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2. 设计文件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3. 设计文件的工程质量和安全性;4. 设计文件的合理性和经济性。
三、校审程序校审程序分为初步校审和定稿校审两个阶段。
1. 初步校审(1)校审组成员按照分工,对设计文件进行初步审核,发现并记录可能存在的问题;(2)校审组成员根据初步校审结果,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形成初步校审报告;(3)初步校审报告需由项目负责人审查并签字确认。
2. 定稿校审(1)设计单位根据初步校审意见,修改设计文件;(2)校审组成员对修改后的设计文件进行定稿校审;(3)校审组成员形成定稿校审报告,将设计文件和校审报告提交给项目负责人审查;(4)项目负责人审查后,签字确认定稿校审报告,并将设计文件提交相关部门备案。
四、校审组成校审组成员应当由设计单位内部专业人员组成,包括但不限于总工程师、设计师、工程师等。
项目负责人应当担任校审组长,负责组织和协调校审工作。
五、校审频率根据设计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和规模大小,确定校审的频率。
一般来说,中小型项目可每周进行一次校审,大型项目可每月进行一次校审。
六、校审记录校审组成员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记录校审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并形成校审报告。
校审报告应当包括设计文件的问题描述、分析和处理意见等内容。
七、校审结果根据校审报告的内容,设计单位应当对设计文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校审组成员应当对设计文件的修改情况进行复核,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八、校审验收设计工程项目校审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当对校审工作进行验收。
造价咨询实施方案
造价咨询实施方案一、服务承诺1、保证工作质量:我公司不论是对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还是对结算的审核都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即一审为主审工程师、二审为主任工程师负责人、三审为技术负责人。
同时有齐全的业务操作流程、严密控制的质量三级审核制度、科学完善的工作流程管理、行之有效的项目经理负责制等保证措施。
并且做到事前任务明晰、事中及时沟通反馈、事后跟踪回访,保证咨询工作的质量。
2、保证时间:我公司完全响应贵单位要求工期,根据工程规模及其他情况随时调整人员配备。
如贵单位对成果文件的出卷时间要求特别紧,我们也要克服困难、多配人员、加班加点,算细算准,确保工期。
3、人员配备:指派经验丰富的造价工作人员,组成该工程的项目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以确保按时完成造价咨询工作。
4、履行职责:由我单位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及经验,负责造价咨询合同的履行,最终签发造价咨询报告及相关咨询成果文件。
5、保密:在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过程或工作完成后,我公司全体成员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向任何单位及个人泄露应保密的项目信息,不得将任何资料与成果文件等有关资料作为其它用途。
6、维护业主利益:我公司视委托人的利益为己任,在造价咨询工作中尽可能维护业主利益。
7、执业道德:我公司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进行工程造价业务活动时,恪守“独立、客观、公正、依法”的执业原则,对有意纵容、明示、暗示违反执业原则的行为坚决抵制。
严格遵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包括:(1)执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计价软件;(3)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统一格式的工程造价业务报告;(4)对业务活动中与自身利益有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度;(5)廉洁自律,不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礼金和其他财物。
8、处理现场问题迅速程度:如现场出现问题,我公司一定及时派所需专业人员赶到现场解决问题。
二、造价咨询工作计划、流程造价咨询工作可由业务准备、业务实施及业务终结三个阶段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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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标准QD/HSY/703.4—2002 咨询、设计成果校审制度现行版本:B修改码:0受控状态:发放编号:持有人2002.5.28 发布2002.5.31实施中国航空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发布前言为保证我院咨询、设计、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确保设计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GB/T19001-2000 - 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7.3.5的要求,以及程序文件QP/HSY/703-2002《设计控制程序》的要求制定。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的附录。
本标准由技术质量部归口和解释。
本标准起草部门:技术质量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冬妮本标准审核人:本标准批准人:本标准A版按GB/T19000-1994标准编制,于1999年5月发布实施。
现行标准B版于2002年5月28日发布。
咨询、设计成果校审制度B版修改码:0 页码:1/5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校对、审核、审定的控制要求,包括校审范围;校审原则;校审人员资格、职责;产品差错的分类与判别原则以及咨询、设计成果签署范围规定等。
本标准适用于我院所有工程咨询、设计各阶段设计文件、图纸等的校对、审核和审定。
设备设计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的引用文件GB/T19000-2000 - ISO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QP/HSY/703-2002 设计控制程序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GB/T19000 - ISO9000和其它引用的规范性引用文件的术语和定义。
4、职责4.1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主持设计评审会议,审定设计文件,对设计的重大设计原则和技术问题作出裁决。
审查咨询、初步设计文件及重大项目的施工图。
4.2专业总师:主持本专业设计评审会,审定设计文件、图纸的符合性,复核审核意见及修改情况,处理校对、审核中出现的分歧意见,提出审定意见。
4.3专业主任工程师:审核设计文件、图纸的符合性。
复核校对意见及修改情况,提出审核意见。
4.4项目设总:重点审查各专业设计文件的协调统一性,并按规定进行签署。
5、工作程序5.1成果签署规定5.1.1院以设计文件形式提供给顾客的技术成果,必须经过逐级校审和签署。
主要有:a) 项目建议书;b) 厂(场)址选择报告;c) 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d) 可行性研究报告;e) 评估报告;f) 区域规划、项目总体规划;g) 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文件;h) 施工图设计文件。
咨询、设计成果校审制度B版修改码:0 页码:2/55.1.2咨询、设计成果签署范围按《咨询、设计成果签署范围表》内容执行。
5.2校审原则5.2.1以咨询、设计文件形式提供给顾客的设计成品,必须经校审和签署。
5.2.2所有项目实施三级校审。
室级负责校对和审核;院级负责审定;5.2.3在任何情况下“设计”和“校对”不得由同一人签署。
一般情况下,设计人、校对人不宜兼签,原则上不得跨专业校审。
5.2.4确定各级校核人员时,应考虑职务、技术水平、设计经验、业务知识等条件合适的人员,一般应区别技术职务分层使用,并应在设计开始时即予以明确。
5.2.5上级技术负责人对于不属于其签署范围的咨询设计成果,有提意见和审阅权,设计者有责任向其充分说明情况。
5.2.6设计人员对其设计成果必须进行认真负责的自校,并对其设计质量负主要责任。
5.2.7校审的主要原则和内容按照各专业技术标准执行。
5.3校审人员资格5.3.1校对人:校对人应具备独立承担设计的能力,并由从事本专业设计五年以上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
5.3.2审核人:由从事本专业设计十年以上,熟练掌握各专业之间条件协调的高级工程师或具有同等水平专业知识及能力的技术骨干担任。
5.3.3审定人:由专业总师和项目设总担任,分别负责本专业技术原则和整个项目协调统一的审定。
必要时由技术质量部与总工程师(副总)商定后授权指定,扩大到本专业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骨干。
重大项目的施工图,还需总工程师审定。
5.3.4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咨询成果由总工程师审定,院长批准。
5.3.5抗震设计技术负责人由总结构师担任,并兼抗震审核;当审核人暂缺或不能履行审核职责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由副总结构师代行审核。
5.3.6消防设计审核由消防设计负责人会签。
5.3.7所有扩大、代行签署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4校审人员职责5.4.1校对人负责校对下述内容:a) 设计文件、图纸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及有关专业提出的资料要求,平面布置、设备、系统及管线的位置及尺寸是否相互协调一致,无碰撞情况。
b) 设计文件图纸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其名词、术语、图例、符号、单位等是否符合标准和规定,示图和尺寸是否正确齐全。
c) 专业设计计算书采用的数据是否正确,计算过程和结果是否正确无误。
d) 采用标准图、通用图等是否因地制宜、恰当合理、开列完整。
咨询、设计成果校审制度B版修改码:0 页码:3/5e) 主要设备材料表是否开列齐全,型号、规格、数量等无差错。
f) 提出的设计资料是否准确、齐全,内容深度满足规定要求。
g) 概预算编制是否完整,正确,定额及费率系数取值符合要求。
h) 校对与本专业及外专业相关图纸的尺寸是否符合衔接关系。
5.4.2校对人应按本专业有关规定进行认真的校对,将校对发现的问题按本标准5.6的规定进行分类统计,判定设计是否合格,并将校对结果填入(QR/HSY/703-13)《设计文件校对/审核/审定记录表》(见附录A)。
5.4.3审核人负责审核下述内容:a) 项目专业设计是否符合设计评审的要求。
b) 所采用的方案是否能够成立,技术上是否成熟可靠,经济上是否合理。
c) 主要工艺、设备、材料、管线及结构选型是否正确合理,达到先进、适用、经济、美观、定额、基础数据及系数等取值合理。
d) 工程设施及系统的平面及空间布置是否合理、符合流程及功能要求,便于施工、维修及管理。
e) 专业设计文件、图纸是否完整正确、表达清楚,符合规定的深度和格式要求。
f) 选用的规范、规程是否正确,成果是否符合规范、规程。
g) 选用的计算公式是否正确。
计算书是否齐全、正确,基础数据可靠,无原则问题。
h) 项目专业设计的依据性文件和基础性资料是否齐全可靠、运用正确,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设计输入,并与外专业相互协调。
i) 是否选用了节能产品,有无误用明文禁止采用的淘汰产品。
j) 概预算编制是否完整正确,定额和费率系数取值符合要求,投资控制得当。
5.4.4审核人填写设计文件校审记录表。
审核人应将审核发现的问题按本标准 5.6的规定进行分类统计,并记入《设计文件校对/审核/审定记录表》并跟踪设计修改情况。
5.4.5审定人5.4.5.1专业总师审定专业总师应将审定意见记入《设计文件校对/审核/审定记录表》中,将审定发现的问题按本标准 5.6规定进行分类统计,判定设计、校对、审核是否合格,然后交项目设总审查。
审定主要内容如下:a)方案是否合理,分阶段评审意见是否贯彻执行;b)是否贯彻执行强制性规范;咨询、设计成果校审制度B版修改码:0 页码:4/5c) 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是否符合环保、职业安全卫生、消防、抗震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及规定的要求,满足工程的安全性。
5.4.5.2项目设总审定项目设总审定意见应记入《设计文件校对/审核审定记录表》中,并将发现的问题按本标准5.6规定进行分类统计。
审定主要内容如下:a) 文件是否符合上阶段批文的要求,在技术上是否满足了顾客的要求;b) 文件是否执行了事前指导和设计评审(中间审查)及项目会议的决定;c) 文件是否符合项目综合要求;d) 各专业文件是否协调一致;e) 应该在“会签”栏签署的专业是否签署。
5.4.5.3总工程师审定总工程师审定后在文件首页签署。
审定主要内容如下:a) 审定设计评审的决定是否得到了正确的贯彻执行;b) 审定“院最终裁定”是否得到了正确的贯彻执行;c) 审定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批文的要求;审阅“总论”及“需要说明的问题”;d) 审定文件中所采用的重大新技术。
5.4.6批准人a) 在设计文件的首页签署;b) 审阅批准设计文件的“总论”。
5.5咨询、设计成果中差错的分类及判别原则5.5.1差错的分类在校对、审核时发现咨询、设计成果的差错分为三类,即一般差错、技术差错和原则差错。
5.5.2差错的判别原则5.5.2.1一般差错通常由于粗心或交待不清引起,不会造成实施中的质量问题。
主要表现为:a) 文章中错、漏字;b) 图纸中错、漏字;漏标;c) 标注或表示方法不符合有关规定,计量单位写法错误;d) 交待不够准确、清晰;e) 图面不清楚、布置不合理、比例不协调;f) 不符合制图标准有关规定;g) 图幅、标识不标准。
咨询、设计成果校审制度B版修改码:0 页码:5/55.5.2.2技术差错一般由于专业上的缺欠或经验不足引起,实施中有可能造成返工或经济损失。
主要表现为:a) 设计计算有误;b) 关键数据错误;c) 设计深度不满足要求,论述缺内容、图纸不完整等;d) 标准图选用错误;e) 设备选用不合理、不可靠;f) 会签不认真,未满足其他专业技术要求,专业不协调。
5.5.2.3原则性差错主要是根本性、方案性的错误,将会造成设计文件审批通不过,或对顾客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引起顾客抱怨、投诉的错误。
主要表现为:a) 不符合政府批文的要求,如擅自突破批文技术指标;擅自扩大建筑面积;突破规划红线;突破投资、外汇指标等;b) 方案明显不合理,或有产生漏项。
不符合有关行业的规定;造成安全隐患或严重浪费;c) 未按规定进行计算或计算有严重错误的;d) 不符合强制性规范条文的要求;e) 采用了国家已颁布的淘汰产品;f) 不符合环保、消防、劳保、节能等有关要求的。
5.5.3经校、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设计、校审人员出手产品不合格,必须进行返工。
a) 有原则性差错;b) 有性质严重或较多的技术性差错;c)存在很多一般性差错。
5.6《咨询、设计成果签署范围表》。
6、记录附录A QR/HSY/703-13 《设计文件校对/审核/审定记录表》附录A(规范性的附录)设计文件校对/审核/审定记录表QR/HSY/703-13 编号:咨询、设计成果签署范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