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CYHWY0015-2018BY-2400VOC型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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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Y 海湾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CYHWY0015—2018 BY-2400VOC型挥发性有机物

在线监测系统

2018 - 09-10发布2018 - 09 - 15实施海湾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海湾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海湾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景玉,吕琼

BY-2400VOC型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BY-2400VOC型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本企业生产的防爆型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3836.1 爆炸性环境设备通用要求

GB 383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 3836.5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5部分:正压外壳型“p”

GB 4946 气相色谱法术语

GB 9969.1 工业产品说明书总则

GB/T 13306 标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安装通用条件

GB/T 15479 工业自动化仪表绝缘电阻绝缘强度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HJ/T 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T 4095 化工用在线气相色谱仪

JB/T 9329 仪器仪表运输、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

JJG 1055-2009 在线气相色谱仪

3 术语和定义

GB 4946-2008定义的术语以及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3.1挥发性有机物

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规定的方法测量或核算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3.2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

在线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所需的全部设备。包括自动采样装置、预处理系统、色谱分析仪、分析柜等。

3.3 稳定性

在未进行计划外的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系统按规定时间(24小时等)运行后,仪器示值与初始值之间的偏差相对于满量程的百分比。

4 产品型号标记、系统结构

4.1 型号标记

型号:BY – 2400VOC型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

4.2系统结构

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系统结构主要包括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预处理设备、分析仪器、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以及其他辅助设备等组成。系统如图1所示。

4.2.1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

样品采集和传输装置主要包括采样探头、样品传输管线、流量控制设备和采样泵等,采用抽取测量方式取样。

4.2.2 预处理装置

预处理装置主要包括样品过滤设备等,用于过滤样品杂质,不顾改变样品的组成和比例。

4.2.3 分析仪器

分析仪器用于对采集的污染源烟气样品进行测量分析。本系统采用气相色谱仪。

4.2.4 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

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用于采集、处理和存储监测数据,并能按中心计算机指令传输监测数据和设备工作状态信息。

4.2.5 辅助设备

其辅助设备主要包括为其排放装置、反吹净化及其控制装置等。

5 要求

5.1 工作条件

a) 温度:0℃~45℃;

b) 湿度:20%RH~85%RH;

c) 大气压:86kpa~106kpa;

d) 电源电压:AC 220V±22V,50Hz±1Hz。

e) 仪表风:0.4-0.7MPa 无油无尘(适用于防爆型仪表)

f) 周围无强电磁场干扰,无强烈震动

5.2 外观要求

5.2.1 系统应具有产品铭牌,铭牌上应标有仪器名称、型号、生产单位、出厂编号、制造日期等信息。

5.2.2 系统各零部件应该连接可靠,表面无明显缺陷,各操作键钮使用灵活,定位准确。

5.2.3 系统各显示部分的刻度、数字清晰,涂色牢固,不应有影响读数的缺陷。

5.2.4 系统内仪器外壳或外罩应该耐腐蚀、防尘。

5.2.5 系统高温部分具有高温标识。

5.3 功能要求

5.3.1 应能测量被测气体的浓度,并能显示浓度值,并具有数据查询和导出功能。

5.3.2 预处理系统具有反吹功能和温控器控温功能。

5.3.3 分析柜内各个照明、空调通风系统功能正常。

5.3.4 系统自动标定功能正常,能进行零点、量程标定。

5.3.5 系统提供的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湿度)接口正常,可正常进行烟气参数数据采集、计算。

5.3.6 系统模拟输出、数字输出正常。

5.4 性能要求

5.4.1 分析周期

非甲烷总烃测量:<3min,苯系物测量:<10min。

5.4.2 安全要求

5.4.2.1 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值不低于20MΩ。

5.4.2.2 绝缘强度

仪器的电源进线于机壳之间施加50Hz交流电,将电压逐渐升到1500V并保持1min,无击穿及飞弧现象。

5.4.3 防爆要求

系统完全满足2区防爆场合的要求,符合GB 3836.1《爆炸性环境通用设备要求》的规定。

5.4.4 气路气密性

使用空气或者氮气在0.3MPa压力下。30min后压降不大于0.01MPa。

5.4.5 柱箱温度稳定性

小于等于0.05%。

5.4.6 基线噪声

基线噪声≤1x10-12A

5.4.7 基线漂移

30分钟基线漂移≤1x10-11A

5.4.8 零点漂移

零点漂移≤±5%FS

5.4.9 量程漂移

量程漂移≤±5%FS

5.4.10 示值误差

示值误差≤±10%

5.4.11 检测限

检测限≤5x10-10g/s

5.4.12 重复性

不大于满量程的±1%。

5.4.13 可靠性

在规定的试验方法下,符合5.4.12要求。

5.4.14外界电磁干扰能力

仪器正常工作时,在仪器工作空间施加400A/m的交直流外磁场干扰源,仪器显示基线稳定,符合5.4.6要求。

5.4.15 连续冲击

仪器经连续冲击试验后,应完好无损,紧固件不得松动,并能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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