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中标点符号使用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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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6 09:50:19

随着现代社会生活节奏的日益加快,传媒业渐渐步入了视觉文化相对发达的“眼球”时代。

好的新闻标题可以让人在一瞥之间拨动读者的心弦,犹如磁石一样吸引着读者一睹为快。因此,

新闻标题的制作历来为媒体所重视。然而,长期以来,新闻记者往往在遣词造句上下苦功锤炼,

却忽视了标点符号在新闻标题中独特的表达作用。恰当而巧妙地运用标点符号,可以让标题生辉

增色,收到言虽尽却意无穷的良好效果。那么,国内媒体新闻标题中标点符号的使用情况如何呢?

新闻标题中

标点符号使用存在的现实问题

近年来,翻开国内的中文报纸,无一例外会看到这样一个现象,那就是大大小小的标点符号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新闻标题中。这些标点就像一个个小精灵似地在我们的报纸上跳跃着,俨然已

经成为版面上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不可否认,标点符号运用得好,不仅可以使标题新鲜生动,

吸引读者阅读,又能在某种意义上烘托、强化新闻主题。然而,标点符号形态各异、作用各有不

同,新闻记者若是不加以思考,信手拈来就用,不但不会增强标题的美感和可读性,反而会削弱

标点拓展文字内涵的艺术张力,给读者阅读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1.标点符号使用错误频频见诸报端

据统计,出版物上标点符号的差错率远远高于错别字或其他任何一类差错。人们在标点符号运用中的简单摹仿常多于系统深入的学习,对一些似是而非的用法往往并不在意,新闻记者同样

也不例外。不妨让我们先来看下面这则例子:

荒唐!十一、二岁网上结婚6年之后千里寻“夫”(《西部商报》2007年7月29日)

甘肃《西部商报》的这则标题一连使用了三个标点符号,乍一看好像并没有什么问题。然而,读者稍加留意后就可以发现,标题中“十一、二岁”是用来表示下文报道中两位主角的大概年龄。

既然是概述,便不能加顿号,因为概数之间无须停顿。加上了顿号,反而成了“十一”和“十二”的并列,在这里不符合记者的表述原意。除此之外,部分新闻记者看到标题中有“什么”、“如何”之类的词语时,往往不假思索地在标题后用问号,将陈述句误认为疑问句,这些很大程度上都影响了新闻报道的规范性和语意的准确表达。

2.标点符号累赘冗余时有所见

俗话说:“标点符号——文章中的无声英雄。”因为它能够帮助读者准确理解书面语言的结构关系和文章所表达的主题思想。然而,当前少数新闻记者为了使标题出奇,过于“有意识”地运用标点这种无声的语言,有时候反而会适得其反,甚至画蛇添足,使读者读后晕头转向,不知其所以然也。比如:

草莓“吓”走买者

(《楚天都市报》2002年1月21日)

这则标题报道的是湖北不少果农在草莓的生长过程中喷洒了一些对人体不利的农药,导致一时间很多市民不敢购买草莓食用。其实,这条标题需要揭示的主题很简单,然而“吓”字在这里并没有起到什么特殊作用,它用的就是其本身的意义,去掉引号后标题的语义值没有发生任何改变。因此这条标题加引不当,属于标点滥用,应当删去引号。

3.部分标点符号叠用处理有失偏颇

新闻标题中标点符号叠用现象是指记者为加强自身情感,更鲜明地表达传媒立场,将多个标点符号叠用在一起的现象。几个标点的叠用,故意将报道中人和事的形象、特征、作用等加以放大或缩小,虽然“言过其实”,却也是夸张修辞手法在新闻报道中的一种表现。但是,过犹不及,当下少数新闻记者(尤其是都市报记者),由于身处“白热化”的报业竞争时代,标题制作得过于煽情化和恐怖化,这种现象值得我们注意。比如:

禽兽!!禽兽!!!

(《新疆都市报》1999年11月23日)

这是一则头版头条的消息。且不说从新闻法学角度上标题中的“禽兽”二字有侵害新闻主体名誉权的嫌疑,单单就是这里5个硕大感叹号的递进式叠用,所产生的那种窒胀眼球的效果之强,绝对是毋庸置疑的。不过,这样的标题尽管把记者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尽管获得了读者空前的阅读率,但却不符合当代新闻竞争的正当原则。可以肯定,众多读者一定是用惊恐的眼神,心惊肉跳地看完这则标题,因而失去了阅读报纸时所产生的一切美感,这无疑与“让阅读成为一种享受”的现代阅读思想背道而驰。此外,如果标题中的用词造句没有变化,没有份量,单靠几个标点符号的滥用叠加也是无济于事。

改进和完善新闻标题中

标点符号使用的几点思路

如今,随着人们思维语言的日益缜密以及现代媒体新闻表达方式的逐步多样化,在新闻标题中运用标点符号的现象已不在少数。如何恰当、准确地在标题中使用标点符号,最大程度地发挥标点“万绿丛中一点红”的视觉心理效应,成为当前国内新闻工作者必须正视、思考和解决的一个重要现实问题。

1.重视并熟知各标点符号的具体用法

当前,在新闻媒体中,对标点符号漫不经心或者视为无足轻重的大有人在。经常会听到有人把运用标点符号说成是“加标点”,其实不然。标点符号是现代新闻报道的有机组成部分,不是额外加上去的。因此,新闻记者首先必须一改以往对标点符号的轻视态度,加强对标点符号的学习和思考。不仅应该分清每个标点符号的基本概念,掌握其基本用法,还应在面对“意义的标点”、“修辞的标点”、“音节的标点”等不同场合时,做到“知其然”且“知其所以然”。除此之外,大多数报社记者案头时常会放有一本厚厚的《现代汉语词典》,如今再配备一本薄薄的《标点符号手册》,恐怕也是相当必要的。

2.使用标点符号不是越多越好,必须少而精当

每一个标点符号都有其自身独特的作用,说它们是另一形式的虚字,也不为过。新闻记者应该把它们与“和”、“的”、“吗”、“呢”同等对待,用与不用,用在哪里,使用多少,都值得仔细斟酌一番。倘若一个标题中使用的标点符号过多,新闻记者既想强调这个,又要突出那个,最后还得表达出多种不同的语气,这不但必须以增加标题的字数为代价,有悖新闻标题“短小精悍”的制作原则,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报纸版面美观的编排思路。由此可见,在保证报纸“可读”的前提下,报纸版面的“悦读”也是不容忽视的。

3.借鉴新颖的标点形式,不断创新新闻宣传艺术

当下,国内新闻记者在标题中运用标点符号的现象已蔚然成风。久而久之,读者也因视觉疲劳对这些“中规中矩”的标题越来越多地产生“麻醉感”。如何在读者大脑中形成一种新的兴奋感,或许,对标点符号进行变体就是一次大胆的尝试。

标点符号变体是指新闻记者在书写标题中的标点符号时,只出现该标点前半部分或后半部分的不完整书写形式。湖南长沙的《体坛周报》在探索创新标点符号的变体形式上就值得我们关注和借鉴。比如:

‘奖学金大部分交给爸妈

(《体坛周报》2008年8月11日)

给失败者一束追光…

(《体坛周报》2008年8月10日)

在新闻大爆炸的今天,这种标点“变异”的现象,不仅节省了报纸版面空间,同时这种“残缺”所产生的审美艺术效果也深深吸引了众多读者的眼球。标点虽然残缺但读者并不觉得刺眼,标题尽管奇特但读者并不觉得媚俗。由此可见,从标点符号的变体创新中寻找标题制作的差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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