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物品管理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郭砦小学物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物品购置、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物品使用效益,做到物尽其用,减少浪费,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物品购置

1、学校日常办公、教学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入库;固定资产购置需由用物部门填写购物申请表,经校长审批后,由办公室安排购买;材料及低值易耗品购置由用物人员向校长口头申请审批后,办公室安排购买,用物部门负责人验货签收。

2、凡购入物品一律严格履行入库或验货签收手续。不办理入库或验货签收手续,不能发放领用,相关费用及票据不予报销。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各类物品入库或验货签收手续如下:

(1)购买固定资产的由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入库登记手续,用物部门负责人进行签领,购物发票需由经办人签名、校长审批再送财务室计账付款。

(2)日常办公、教学用品由供货单位按采购物品的品牌及数量送仓管员验货入库,仓管员清点无误做好入库记录后在购物清单(一式二份)上签名,确认验货和物品入库,购物清单双方各执一份,定期结算。结算时需经仓管员验核、办公室负责人、校长审批,再到财务室计账付款。

(3)试卷纸、矿泉水等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由用物部门负责人验货签收,试卷纸由教务处印刷负责人验货并做好物品入库登记手续,木工、水电工等日常用品由技术负责人验货签收及入库登记。

二、仓库管理

1、仓库管理

(1)仓管员应把好质量关,对数量不符、质量低劣物品,应拒绝验收入库。要建立入库、出库明细账,入出库明细定期结算。

(2)物品仓储明晰有条理,为学校提供购物与公用经费开支参考依据。

(3)按处室及教研组建立物品签领档案。

(4)教务处印刷室按备课组建立资料印刷登记档案,印刷人员定期按备课组统计资料印刷情况,为学校管理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5)木工、水电工等技术负责人也应做好物品出库使用情况登记。

2、物品领用与发放

(1)教职工按规定向仓管员领取物品必须在指定物品签领表上完整登记签名。

(2)教职工印刷资料需按所在备课组在相应的印刷登记表上完整登记签名。

(3)除按常规发放物品及低值易耗品外,未经办公室及学校领导批准,仓库管理员不准随意发放物品。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

1、使用与管理

(1)固定资产由办公室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后,用物部门方可签领使用。

(2)使用人要落实保护措施,使用好、管理好、维护好,不得损坏、流失,要严格执行“谁损坏谁丢失,谁赔偿”制度。

(3)使用人要妥善保管校产,不准私自外借、转移和调整。部门管理员要经常进行检查,维护所管校产,建立正常的维修制度,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使用人在调出单位前,应将使用和借用学校的一切物品原数交还学校,到部门管理员处办理交接手续。不履行交接注销手续的,不予办理调动及工资转移手续。

(5)财产管理员调动工作、退休时需由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三方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2、赔偿制度

(1)公物使用或保管人员要增强责任心,确保学校固定资产不损坏、不丢失。

(2)除正常报废、报损物品外,由于责任事故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由责任人按当前市价赔偿(图书按有关规定执行)。

(3)由于故意破坏而造成的公物损坏的,视情节加倍赔偿;数额较大、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4)班级公共财物,一经集体配置交付班级使用后,各班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教育学生以校为家,爱护公物,保管和使用好班级公共财物,对因管理失职或人为破坏造成的损失,除扣班级量化评比分外,照价赔偿。

3、内宿管理人员有对宿舍内外公共设施及学生纪律、安全管理检查评比责任。教育学生要遵守寝室管理规定,爱护公物。学生宿舍公物因管理不善失职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责任,人为破坏造成损失的,除扣班级量化评比分外,照价赔偿。

4、学期末,学校对各班级、宿舍公物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使用与管理好的班级进行表彰奖励。

四、学校公物检查与维护

1、学校定期组织校舍、校产设备的检查,日常保管、维护由部门管理员及使用人负责。

2、坚持使用报修制度,由部门管理员或使用人报办公室后,按学校有关规定安排维修。

3、校产相关管理人员要经常对所辖固定资产使用与管理状况进行检查,定期向学校上报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4、学校及各处室应建立物品正常使用破损报废登记制度,及时做好固定资产变更登记。

五、设备借用制度

1、校外借用设备,凭单位介绍信,经校长签署意见,办公室负责人签名,财产负责人可借出,借用人必须注明归还日期。

2、教学设备(或软件)、电教设备是学校的教学器材,为教学服务,一般不得外借。校内教职工因教学需要借出教学设备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借出。

3、学校兴趣小组所需设备,由指导教师负责办理登记手续并及时归还。

4、贵重设备、电教器材和数码设备等,原则上私人不得借用,如确需借用必须经校长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方可借出,并及时做好回收和验收工作。

5、借出的设备必须妥善保管,归还设备如有损坏,应依损坏赔偿制度给予赔偿。

6、设备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未经批准任何人无权将设备借出,否则后果自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