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查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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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查对制度】
一、处理医嘱后均须经第二人核对。
二、处理医嘱者和核对者(非处理医嘱者)均须签全名。
三、按照江苏省《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执行医嘱并及时记录。
四、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五、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每周护士长参加总核对至少 2次以上,科室建立医嘱规范执行持续质量改进表。
六、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待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后再弃去,并及时请医师补写所下达的口头医嘱。
【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一、服药、注射、输液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注意。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一、注意:注意用药后反应。
二、备药前检查药品的质量,注意有无变质,瓶身有无裂缝,瓶口有无松动,注意有效期及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不得使用。
三、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四、易致过敏的药物,使用前应询问病人有无药物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剖瓶。
五、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
六、发药或注射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与医嘱核对,核实准确向病人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师联系。
【输血查对制度】
一、配血采血时,核对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诊断,在试管条形码上双签名,专人将配血标本送血库。
二、领血时,使用专用容器,与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签名。三查:血的
有效期、血的质量(检查血液有无凝块或溶血)及血袋外观(血袋封口及配血条)是否完好;十对:科室、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血型、血量、血袋号、血液品种、交叉配血结果,在确认无误后方可取回。
三、输血前由两名护士共同核对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室、血型、血量、血袋号、血液品种、交叉配血结果,,准确无误后方可输血。
四、输血时,两名护士带病历牌共同到患者床旁再次三查十对,准确无误后方可用输血器进行输血,两位护士在输血单上双签名,将血袋上的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入病历保存。
五、输血过程中严密观察,发现有输血反应时,立即停止输血,保留血袋及输血器,以备送检,汇报医师进行必要的处理。
六、输血完毕,血袋送输血科保存 24 小时,以备必要时检查。七、护士单独值班时,值班护士与值班医生共同核对并签名。
【饮食查对制度】
一、每日查对医嘱后,由责任护士以饮食单为依据,核对病人床头卡饮食,查对床号、姓名及饮食种类。
二、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三、开饭时在病人床前再次核对饮食种类。
四、对禁食患者,应设有醒目标志,并告诉患者或家属禁食的原因和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