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嘱查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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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向医嘱下达者澄清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两名护士进行查对。
(2)医生整理医嘱后,值班护士及时查对各种治疗单,无误后方可执行。
(3)抢救患者时,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由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全医嘱,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时间。
(4)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两次。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八对(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有效确认患者身份后实施操作。
(2)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外观、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给药前要注意检查药物有无变质、药液有无异物、瓶口松动、裂缝等。
(4)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5)对易致过敏的药物,给药前需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制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并做好去向及余液
登记。
(6)针剂药物宜现用现配,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并注意药物的稀释方法,以免发生理化反应。
(7)发药或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无误并向患者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生联系。
(8)观察用药后反应,对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并在护理记录中有记录。
3、输血查对制度
(1)根据医嘱、输血及血液制品的申请单,需经二人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血型(含Rh因子),并与患者核实床号、姓名、血型后方可抽血配型。
(2)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破裂。(3)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条形码、血型(含Rh因子)、血的有效期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4)查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含Rh因子),无误后方可输入。
(5)输血完毕后应将血袋统一回收至输血科。
(6)输血单单独张贴并保留在病历中,输血条码粘贴至输血护理记录当中。
4、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1)术前准备及接患者时,应查对患者腕带(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等)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划线
情况,是否取下假牙,贵重物品(戒指、项链、耳环等)交由家属保管。
(2)查手术名称、输血申请单、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等。(3)查对无菌包内爬行卡(第五类化学指示卡)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4)手术前与参加手术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卫生部颁发的《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共同进行《手术安全核对》、《手术风险评估》,并逐项认真填写。
(5)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核对纱垫、纱布、缝针、器械的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
(6)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单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