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细则出炉

合集下载

重磅!2023四川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考生最新须知

重磅!2023四川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考生最新须知

重磅!2023四川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考生最新须知2023下半年四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前提示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将于9月16日举行。

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一)及时打印准考证。

请于四川2023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考前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与报名考区联系更正。

(二)备好个人证件。

本次四川2023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

四川2023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 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

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 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 进入考场。

请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妥善放置个人随身物品,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物品丢失。

四川2023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注意事项(一)遵守考试时间。

2023下半年四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行程安排,尽量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

为确保按时参加考试,到达考点后勿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

(二)诚信守纪考试。

2023下半年四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整行为。

考试期间,请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 。

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

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2023下半年四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2023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时间安排

2023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时间安排

2023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时间安排2023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

上半年认定时间为3月24日至7月20日;下半年认定时间为10月8日至 12月20日。

1.网上申报时间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4日8:00至4月24日18:00;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3日8:00至6月22日18:00;下半年:10月8日8:00至10月31日18:00。

“现场确认”和“认定”时间由各市(州)、县(市、区)认定机构自行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请及时关注当地发布的相关信息。

2.申报网址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四川政务网、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省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3.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教师资格证的报考流程1、去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教师资格证;2、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必须上传证件照;3、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教师资格证考区和考试科目;4、通过教师资格证笔试和面试之后,取得合格证明,再到官网进行网上申请认定;5、申请通过之后再到现场进行审核认定,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获得教师资格证。

如何考取教师资格证符合条件进行报名考试就能考取教师资格证了,考取教师资格证的前提是学历符合中小学的报考条件,然后在网上报名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笔试、面试和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证认定需要去现场确认以及进行体检,以上的全部达成后就可以取得教师资格证。

1、学历:教师资格证考试对考生学历是有要求,因此如果考生达不到标准,考生就不能申请该证的报考。

幼儿教师资格证: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有资质学校开设的学前教育专业中等教育学历及以上,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资格证:大专及以上学历。

中学教师资格证、中等职业学校文化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如果是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那么普通话等级要求是B级及以上,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证要求A级及以上!报考幼师资格证的,普通话要求二A级及以上。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资考试面试将于5月13日开考(最新出炉)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资考试面试将于5月13日开考(最新出炉)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资考试面试将于5月13日开考(最新出炉)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资考试面试将于5月13日开考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4月16日17:00;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4月15日至4月17日17:00(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在审核时间段内可重新提交报考信息);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24:00;准考证______打印时间:2023年5月8日至5月14日;考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至5月14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面试报名公告,户籍或居住在四川省的社会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户籍为四川省内的外省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符合经四川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本次面试。

符合经四川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考生可按社会考生要求报考幼儿园学段。

四川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具有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截止至2021年3月)考生可在2023年4月14日至4月16日17:00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注册报名。

已参加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不用注册,其他考生须重新注册。

我省本次面试设置19个考区,如考生报名人数超过考区组考上限,该考区报名系统将关闭。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各考区报名安排一览表(四川)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应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报考中职学段,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和特殊教育科目,只能选择成都考区报考。

面试报名采取网上审核,审核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至4月17日17:00,会根据考生报名情况适当提前开始,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两个工作日内的网上审核。

2023年上半年四川教师资格证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上半年四川教师资格证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目前,了解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新鲜出炉了《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四川省面试报名公告》,其中明确四川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某某某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8日至5月14日。

四川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相关的内容如下:面试流程:2.抽题。

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

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

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

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

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

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教师资格证面试要带什么东西二、其他材料除了以上“两证”外,还可以携带以下物品:1、文具:中性笔,可以多备几支。

数学科目老师还应准备尺子、铅笔和橡皮擦等。

2、教材和笔记:在候考时可用于复习,加深记忆。

3、手机:面试过程中不能带手机进场,但在候考时听音乐放松心情。

4、雨伞:出发前要看天气,如果天气不好最好备一把雨伞。

5、备用零钱:现在出门都是手机支付,但如果运气不佳乘车的时候手机支付不了,那就很有可能迟到。

所以,最好备点零用钱。

教资面试紧张如何缓解第一点:做好充足的准备事实证明,准备得越充分,紧张的程度就越小。

面试官的问题难不住你,你自然就不会紧张。

面试前除了进行道德、知识、技能、心理准备外,还要了解和熟悉考试的常识、技巧、基本礼节,必要时同学之间可模拟考场,事先多次演练,互相指出不足,相互帮助、相互模仿,到面试时紧张程度就会减少。

第二点:提前到达考试现场第一是提前踩点,如果可以最好提前一天到达考场周边踩点,熟悉考试环境,如果考场设置在大学校园内,还可以提前进入学校,了解自己考试所在的教室,给自己“很熟悉考场”的心理暗示,也可以在考试的时候快速找到备考地点。

四川省教育厅小学数学教资认定要求

四川省教育厅小学数学教资认定要求

四川省教育厅小学数学教资认定要求(一)四川省教育厅小学数学教资认定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四川省教育厅小学数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

2015 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 号)、《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川教〔2004〕293 号)等政策规定,下同)执行。

已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在2019 年及以前申请另一类(学段或学科)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

参加四川省自学考试学历教育的师范类专业2015年及以前在籍学生,在2019 年及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并申请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

2015 年及以前已取得四川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在2019 年及以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

(三)普通话证书要求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申请高中、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01.18•【字号】川教〔2018〕12号•【施行日期】2018.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教〔2018〕12号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教育考试院,各高等学校:现将《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教育厅2018年1月18日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严格教师职业准入,保障教师队伍质量,组织实施好我省教师资格考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是否具备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试。

第三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第四条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

考试坚持育人导向、能力导向、实践导向和专业化导向,坚持科学、公平、安全、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报考条件第五条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户籍或人事关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四川;(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专业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第六条 2015年以前(含2015年)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衔接办法》执行。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人办发[2005]57号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人办发[2005]57号

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的通知川人办发[2005]57号各市(州)人事局、教育局、省级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和原国家教委《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下简称《试行条例》),为坚持标准,硬化条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现将《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以下简称《推荐条件》)印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从本《推荐条件》下发之日起,我省中小学教师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均按照《试行条例》和《推荐条件》中的规定进行推荐。

二、本《推荐条件》下发后,原省职改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转发四川省教委<四川省中小学破格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的试行意见>的通知》(川职改办[1996]6号),以及原四川省教委《印发关于当前中小学评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具体掌握意见的通知》(川教人[1998] 98号)文即行废止。

三、在试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联系。

附件: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教育厅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主题词职称教师职务推荐条件通知抄送:省内有关高等学校四川省人事厅办公室2 0 0 5年3月2 2日印发附件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为坚持标准,硬化条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和原国家教委《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伪《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下简称《试行条例》),以及中央、省有关职称改革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达到《教师法》和《试行条例》规定的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思想政治条件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必须达到《试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科学的育人观、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其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必须在“合格”(称职)及以上。

教师资格考试中学《综合素质》四川

教师资格考试中学《综合素质》四川

教师资格考试中学《综合素质》四川一、考试简介教师资格考试是成为教师的必经之路,中学《综合素质》是其中的重要科目之一。

本考试旨在测试考生在教育、教学、心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以确保考生具备成为一名合格中学教师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川地区每年都会组织多次考试,为考生提供考试机会。

二、考试内容1.教育理论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等基本理论知识,以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趋势。

2.教学实践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课堂管理等方面的实践能力,以及如何应对教学突发事件的能力。

3.心理素质:包括考生的个性特点、情绪管理、压力应对等方面的心理素质,以及如何引导学生培养积极心态和良好心理素质的能力。

4.法律法规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如何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教师形象的能力。

三、考试形式中学《综合素质》考试一般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一般为100分。

考试题型包括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

四、备考建议1.注重基础知识的学习:教育理论知识是《综合素质》考试的基础,因此考生要注重基础知识的学习,建立起完整的知识体系。

2.提高实践能力:教学实践能力是《综合素质》考试的重要内容之一,考生要通过实践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同时掌握应对教学突发事件的方法。

3.培养心理素质:良好的心理素质是成为一名合格教师的重要条件之一,考生要注重自我调节和心理疏导能力的培养。

4.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综合素质》考试的必考内容,考生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并严格遵守。

四川教资认定要求

四川教资认定要求

四川教资认定要求四川省作为中国大陆的一个重要地区,其教育事业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教育体系的良性发展,四川省实施了一系列的教资认定要求,旨在选拔和培养优秀的教师人才,提高教育质量。

本文将详细介绍四川教资认定要求的相关信息。

首先,四川教资认定要求针对不同层次的教师人才有着不同的标准。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规定,教师资格认定可以划分为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层次。

根据不同层次的教师,其教资认定要求也有所区别。

对于小学教师,四川省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背景。

一般来说,担任小学教师需要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背景应与教授学科相关。

此外,还需要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对于初中和高中教师,四川省的要求更为严格。

除了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背景外,申请人还需要通过相应的专业教师资格考试。

这些考试包括教育知识与能力测试、学科知识与能力测试等。

只有通过这些考试,并获得相应的合格证书,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其次,四川教资认定要求还包括专业技能的评估。

除了通过资格考试外,申请人还需要接受一系列的专业技能评估,以确保其具备足够的教学能力。

这些评估通常包括课堂教学观摩、教学设计与评估等环节。

只有通过这些评估,申请人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认定。

此外,四川教育部门还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量。

在教资认定过程中,会综合评估申请人的教学经验、科研成果、学术造诣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选拔到具备专业能力的教师,也可以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教学改革。

最后,四川教资认定要求强调教师道德和职业标准的遵守。

在教育领域,教师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至关重要。

四川省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的教师品德,并能够遵守教育教学的职业规范。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具备团结协作的精神,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的教育活动。

总结起来,四川教资认定要求从学历、专业背景、资格考试、专业技能评估、综合素质和道德标准等方面综合考虑,旨在选拔和培养优秀的教师人才。

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

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

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一、资格申报条件(一)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或教育学专业毕业证书;(二)取得国家承认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四)品德良好,无不良记录;(五)具备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二、教师资格评审评价标准(一)教学能力:包括组织教学和设计教学的能力,教学活动的实施以及教学效果的评价。

(二)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包括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的申报、开展和成果的产出。

(三)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包括班级管理、学生指导和校际交流等方面的能力。

(四)教师道德素质:包括教师职业道德、师德师风等方面的素质评价。

三、资格评审流程(一)资格申报:教师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设计和教学案例等。

(二)资格初审:由学校组织专业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判断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三)资格面试:初审合格的教师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理念。

(四)资格评审: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教师的申报材料、面试成绩和教学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五)资格认定: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教师是否符合教师资格评审标准,给予认定意见。

(六)资格证书颁发:教师资格认定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并记录在教师资格证书管理系统中。

四、资格管理(一)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需要重新申报评审。

(二)教师资格证书被注销或撤销后,教师将无法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三)对申报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违纪违规行为的教师,将取消评审资格或撤销教师资格证书。

五、资格评审结果的利用(一)作为教师岗位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作为评选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重要依据。

(三)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参考依据。

(四)作为学校组织教师培训和专业发展的依据。

总之,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的出台,加强了教师队伍的素质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制度的实施促进了教师的专业发展,为学生提供了优质的教育服务。

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标准教师是社会中一份子,具有很高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感。

为了保证教育质量,培养优秀的人才,教师的专业素养至关重要。

为此,我国设立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以评估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育水平。

本文将详细介绍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的标准。

一、教师资格证考试的目的和意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是为了选拔优秀的教师,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通过考试,可以确保教师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有效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二、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内容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知识。

学科知识部分主要考察教师对所教学科的掌握程度,包括基础知识、教学方法和教材分析等。

教育教学知识部分主要考察教师对教育理论、教学设计、教学评价等方面的了解和应用能力。

三、教师资格证考试的标准(一)学科知识标准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包括学科基础知识、教材内容、教学法等。

针对不同学科,考试标准会有所区别,但总体标准如下:1. 理论基础:掌握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了解学科的发展动态和前沿研究。

2. 教材解读:熟悉所教学科的教材内容,能准确理解和解读教材。

3. 教学方法:熟悉教学方法,能根据学科特点灵活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二)教育教学知识标准教育教学知识是教师必备的素养之一,包括教育理论、教学设计、教学评价等。

考试标准如下:1. 教育理论:了解教育学的基本理论,理解学生的发展规律和教育原则。

2. 教学设计:能根据学生的年龄、认知水平和学科特点进行教学设计,合理组织教学过程和授课内容。

3. 教学评价:具备科学的评价意识,能进行有效的教学评价,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效果。

四、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评价标准教师资格证考试评价主要根据以下几方面内容:1. 知识掌握:考察教师对学科和教育教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理论知识、实际应用能力等。

2. 教育能力:考察教师的教育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执行和教学评价等方面。

2023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

2023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

中小学和幼稚园教师资格考试原则
(试行)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
教育部考试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月
中小学和幼稚园教师资格考试原则(试行)
为加强中小学和幼稚园教师队伍建设, 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完善教师资格制度, 严把教师入口关, 增进教师专业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行措施》, 制定中小学和幼稚园教师资格考试原则。

中小学和幼稚园教师资格考试原则是教师职业准入旳国标, 是从事中小学和幼稚园教师职业旳最基本规定, 是进行中小学和幼稚园教师资格考试旳基本根据。

一、考试目旳
中小学和幼稚园教师资格考试重要考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旳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基本能力。

1.具有先进旳教育理念;良好旳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具有从事教师职业所必备旳科学文化素养和阅读理解、语言体现、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

2.掌握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幼儿保育)和班级管理旳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 并能对旳处理教育教学中旳实际问题。

3.具有学科教学能力,掌握拟任教学科或专业领域旳基
本知识,掌握教学设计、教学实行和教学评价旳基本原理和措施,并能在教学实践中对旳运用。

二、考试内容
(一)幼稚园教师
(二)小学教师
(三)初中教师
(四)高中教师
三、附则
1. 本原则是制定幼稚园、小学、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以及命题旳根据。

2.本原则从公布之日起试行。

3.本原则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

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

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

第三条在依法批准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教师资格。

第四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省教师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监督工作。

市(州)、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教师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教师资格的分类及适用第五条教师资格分为:(一)幼儿园教师资格;(二)小学教师资格;(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第六条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第三章教师资格的认定条件第七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第八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二)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三)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关于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相关事项公告.doc

关于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相关事项公告.doc

长宁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相关事项公告》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根据省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问题(一)2015年12月前已经取得教育学和心理学成绩的申请人,可沿用原来的教师资格认定政策进行认定,不用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除此之外一律参加笔试。

(二)按现行文件要求,自2020年开始,全面实行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届时,所有教育学和心理学成绩将不能再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

请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合格且尚未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抓紧时间办理教师资格证。

二、关于教师资格认定能力测试等问题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春期和秋期各组织一次,笔试通知见附件,关于教师资格认定能力测试等问题请以“长宁教育网”正式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通告为准,欢迎关注。

三、其他(一)请各学校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政策宣传到位;(二)如果对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还有其它疑问,请咨询教体文广局政工人事股。

(咨询电话:)。

附件: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相关事项的公告长宁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 2015年1月13日附件: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相关事项的公告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川教函[2015]387号)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24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报考条件等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报名程序。

如因弄虚作假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因委托培训机构或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川中小学教资笔试报名考试时间(2023年上半年)

四川中小学教资笔试报名考试时间(2023年上半年)

四川中小学教资笔试报名考试时间(2023年上半年)四川中小学教资笔试报名考试时间一、时间安排(一)网上报名时间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月13日9:00至1月15日17:00;2.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1月14日9:00至1月16日17:00(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在审核时间段内可继续提交报考信息);3.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1月18日24:00。

(二)考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

所有科目考试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二、报考条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四川(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户籍为四川省内的外省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符合经四川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详见附件1)的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在我省报名参加笔试。

符合经四川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考生可按社会考生要求报考幼儿园学段。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3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流程(一)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2023年1月13日9:00至1月15日17:00,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完成网上报名。

考生完成注册并阅读考试承诺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19年版)

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19年版)

事项名称
大项名称
子项名称
实施主要依据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异动 政策咨询及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学生入学、学籍异动 政策咨询及办理
辖区学校中小学学生学籍 管理服务(注册、毕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学历认证等)
高中阶段(含中职学校) 学籍异动政策咨询及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服务对象 办理层级
《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
交通记录证明
由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
机动车驾驶证并有3年以上 驾龄,无重大交通事故责任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
记录
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 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 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自然人 自然人 自然人 自然人 自然人 自然人 自然人 自然人 自然人 自然人 自然人
办理层级
县 县 县 县 县 县 县 县 县 县 县 县
—7—
省级业务 主(监)管部门
项号
3
4
公安厅 5
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19年版)
事项名称
大项名称
子项名称
实施主要依据
居住证办理
居住证办理
自然人

中央彩票公益金 滋蕙计划申请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教育项目相关管理 实施办法〉的通知》(财教〔2011〕556号)
自然人

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入学资助申请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普通高校家庭 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金会〔2012〕 10号)

四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全国统考

四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全国统考

四川中小学老师资格考试将全国统考昨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得悉,从xx年3月起,我省将正式施行中小学老师资格考试制度,老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

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中小学老师资格考试暂行方法》,在xx年6月已印发了《四川省中小学老师资格考试施行细那么(试行)》(以下简称《施行细那么》)和《四川省中小学老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衔接方法》。

我省老师资格考试暂定一年一次,xx年3月将举行一次笔试,5月举行一次面试;从xx年起,笔试每年11月举行,面试每年12月举行。

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笔试和面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

在报考条件方面,《施行细那么》第五条规定,省内高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中职学校师范类专业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同时,《施行细那么》第六条明确指出:“xx年以后(含xx年)入学的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老师资格均应参加老师资格考试。

”老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后,对我省原有中小学老师资格考试制度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调整。

一是统一了老师资格考试的标准、大纲和命题,笔试统一划线,面试统一考核;二是完善了考试科目设置,突出对考生教育理论才能的考察;三是由专业化的教育考试机构承当考试命题和考务组织工作;四是师范专业毕业生不再直接认定老师资格,纳入考试范围。

据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小学老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对建立高素质专业化老师队伍,进步老师社会地位,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

我们如何应对全新的考试制度?按照教育部要求,记者列举五大问题为你解答统考疑问。

省份内所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老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老师资格考试。

老师资格考试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老师资格,而工作启动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老师资格应参加老师资格考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细则出炉四川省的考生们,福利到啦!从现在开始你不用为每年缺少一次教师资格证考试机会而烦恼了,因为自2019年起四川省教师资格证考试定为一年二次:第一次考试:3月举行笔试,5月举行面试;第二次考试:11月举行笔试,次年1月举行面试。

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的考试时间为准。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严格教师职业准入,保障教师队伍质量,组织实施好我省教师资格考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是否具备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试。

第三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第四条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

考试坚持育人导向、能力导向、实践导向和专业化导向,坚持科学、公平、安全、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报考条件第五条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户籍或人事关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四川;(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专业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第六条 2015年以前(含2015年)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衔接办法》执行。

2016年以后(含2016年)入学的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第七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舞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考试内容与形式第八条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笔试和面试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统一命制。

笔试和面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自行复习、备考。

第九条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十条笔试主要采用计算机考试和纸笔考试两种方式进行。

目前我省暂采用纸笔考试方式。

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第十一条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2科;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科;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3科,其中《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为笔试科目,《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暂不笔试,通过面试进行考查。

第十二条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具体科目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

第十三条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第十四条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和评分等环节进行。

面试考试时间为20-30分钟。

第十五条申请面试学科(学段)应与笔试学科(学段)一致。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面试科目按照国家统一设置的面试科目确定。

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相同。

国家未统一提供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题,根据申报情况,由我省自主命题,学科考试大纲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国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省教育厅确定我省面试成绩合格线。

第十七条考生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复议申请。

第十八条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第四章考试实施第十九条四川省教师资格考试2018年开展一次,2018年11月举行笔试,次年1月举行面试。

从2019年开始定为一年二次。

第一次考试:3月举行笔试,5月举行面试;第二次考试:11月举行笔试,次年1月举行面试。

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的考试时间为准。

笔试和面试考生均须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

报名成功后需携带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审核,并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具体报名考试要求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当次报名考试文件。

第二十条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机考考务细则》组织实施笔试考务工作;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规程》制定面试实施细则,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第二十一条省教育考试院使用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笔试和面试的报名受理、考点设置、考场编排等考务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笔试和面试机考软件系统的使用实行首席技术负责人制度,采取分级培训方式进行。

第二十三条面试一般按学科分组进行。

每个考评组由不少于3名考官组成,设主考官1名。

面试实行现场打分。

第二十四条面试考官由高校专家、中小学和幼儿园优秀教师、教研机构专家等组成。

面试考官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身体健康;(三)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四)从事相关专业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少数薄弱学科可适当放宽。

(五)参加省级或国家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组织的培训并取得证书。

(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第二十五条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师资格考试机构不得组织教师资格考试培训。

第五章考试安全与违规处罚第二十六条省教育考试院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试行)》处置和应对考试期间的突发事件。

第二十七条对试题命制、考务管理、监考等考试相关人员发生的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

第六章组织管理第二十九条省教育厅成立四川省教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教师资格考试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人事教师工作的厅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省教育考试院的厅领导、省教育考试院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第三十条省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考务组织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制定考务管理具体措施;(二)组织实施笔试、面试考务工作;(三)负责自主命题工作;(四)管理、指导、监督本省各考区工作;(五)负责面试考官库的建设和面试考官及考务人员培训;(六)负责考试安全保密工作;(七)负责本省教师资格考试宣传工作。

第三十一条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相应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市(州)考区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考区考务工作;负责面试考官推荐;负责指导考区的宣传工作。

第三十二条四川省教师资格考试以市(州)为单位设立考区。

笔试考点和面试考点设置以相对集中、便于管理、符合需要为原则。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具体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第三十四条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申请人,在其他省份(必须符合其他省份报考条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笔试科目部分或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剩余的笔试科目和面试。

第三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由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

关于优路:优路教育品牌主要从事教师行业职业(执业)资格认证培训业务,包括:教师类执业资格考前培训,如教师资格证考试、教师招聘考试、特岗教师考试等认证培训。

关于资料获取:点击【教师资格证考试学习资料】或打开/jszg/注册优路教育学习账号,免费获取:①全套真题答案及解析②网络面授课程③免费视频公开课④冲刺考点预测⑤免费冲刺提分系列课程。

点击文档链接,可查看更多信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