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人员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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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人员临时考核办法

经研究制订《进修人员临时考核办法》,对进修人员实行百分制打分考核,具体分值如下:

1、院长考核:满分20分

2、科主任考核:满分30分

3、根据进修后是否开展新业务进行考核:满分30分。开展则加30分,没开展不得分。

4、分别统计进修后与进修前一个月业务收入对比进行考核:满分20分。每增加壹万加5分,减少不得分。

根据各项打分计算最后得分。

5、得分:70-79分,返还进修期间所扣总工资的40%

的85%;

80-89分,返还进修期间所扣总工资的40%

的90%;

90-99分,返还进修期间所扣总工资的40%

的95%。

进修人员考核结果

根据《进修人员临时考核办法》,分别对薛振宇、王立峰、王大玉、袁金龙进行打分,具体结果如下:

人事部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通知

财务科:

下列进修人员经考核后,返还进修期间所扣的绩效工资比例如下:

人事部

200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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