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叶分级工20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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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叶分级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12版)

国家烟草专卖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2年11月

烟叶分级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编码

6-13-01-02

1.2职业名称

烟叶分级工。

1.3职业定义

运用感官分析、评价和检验技术,从事烟叶等级评定、烟叶等级检验、品质分析评价、样品制作评审、生产技术指导、选叶加工、烟叶购销、质量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技能等级共分为五级,由低到高分别为:五级/初级技能、四级/中级技能、三级/

高级技能、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室外;自然散射光或模拟自然光的标准光源;部分场所粉尘、噪声等。

1.6职业能力倾向

具有灵敏的视觉(色觉)、触觉(形体知觉)、嗅觉功能,具备准确的分析、判断、描述和表达能力;手指和手臂灵活。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8职业培训要求

l.8.1培训期限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技能不少于100标准学时,中级、高级技能不少于150标准学时,技师、高级技师技能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8.2培训教师

理论知识培训教师应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应从事本专业教学2年以上。

操作技能培训教师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培训初、中、高级人员的技能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技能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全国性烟叶分级标准化技术组织成员或相关专业中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培训高级技师的技能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全国性烟叶分级标准化技术组织成员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

1.8.3培训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所需的满足教学需要的多媒体教室;符合要求的烟叶样品实验室、感官分析评价室、低温储藏室等实验室。

操作技能培训所需的配备烟叶检验、调制、加工等设备设施,符合有关环境标准要求的本职业实际操作的场所。

1.9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9.1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技能):

(1)经本职业五级/初级技能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技能):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技能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或取得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技能):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技能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四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或取得四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具有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1,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本职业(烟草)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农业科学类、食品科学类)的范围。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取得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1.9.2鉴定方式

初、中、高级鉴定方式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模拟或现场问答等方式,各模块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两个模块均合格者,可获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技师和高级技师鉴定方式包括鉴定方式包括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综合评审三个模块。综合评审模块采取提交业务报告或论文,并进行答辩的方式。各模块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三个模块均合格者,可获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1.9.3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操作技能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3人。

1.9.4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操作技能考核时间:初级不少于30分钟,中级不少于40分钟,高级不少于50分钟,技师、高级技师不少于60分钟;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45分钟。

1.9.5鉴定场所及设施

理论考试和答辩在标准教室;操作技能在烟叶工作现场或模拟现场。鉴定场所和设施可根据不同等级的考核需求进行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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