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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公司法人身份证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法规:公司法人身份证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人身份证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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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不是指某一个特定的人,公司法人就是指公司经营的场所。

我们都知道,公司在创办的时候,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有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上面也有关于企业的执照代码。

但是有很多普通公民,不太了解公司法人以及公司登记的这些相关事项,所以在查询公司相关资料的时候,会产生这样一种疑问公司法人身份证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公司法人身份证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没有身份证号,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公司的相关信息。

公司注册时需要向工商局提交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注册公司流程:
一)工商局名称核准登记
1、全体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2、查名表格(名字3-10个,主要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出资比例、地址、全体投资人签字)。

3、地区名企业名称(字号) 贸易(行业名) 有限公司(类型)。

4、提交各区域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名。

法人结社权的法律规定(3篇)

法人结社权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引言法人结社权是法人依法享有的组织、成立各种社团的权利。

它是法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对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宪法》、《民法通则》、《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法人结社权进行了规定,本文将就法人结社权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一、法人结社权的概念法人结社权,是指法人依照法律规定,为了一定的目的,自愿组织、成立各种社团的权利。

法人结社权是法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体现了法人自主决定社团组织形式和活动内容的自由。

二、法人结社权的法律依据1. 《宪法》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这一规定为法人结社权提供了宪法依据。

2. 《民法通则》我国《民法通则》第50条规定:“法人、其他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这一规定明确了法人享有结社权的法律地位。

3. 《公司法》我国《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这一规定强调了公司结社权在经营活动中的重要性。

三、法人结社权的种类1. 经济性社团经济性社团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活动的社团。

如公司、企业、合作社等。

这类社团的结社权在《公司法》中得到了明确规定。

2. 非营利性社团非营利性社团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社会公益、文化、教育、科研等活动的社团。

如协会、基金会、学会等。

这类社团的结社权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得到了规定。

3. 政治性社团政治性社团是指以政治目的为宗旨,从事政治活动的社团。

如政党、政治团体等。

这类社团的结社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党法》中得到了规定。

四、法人结社权的行使条件1. 合法性法人结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 自愿性法人结社必须基于自愿原则,不得强迫、欺骗、诱骗他人加入。

3. 目的明确法人结社必须有明确的目的,不得以非法目的为宗旨。

法律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规定

法律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规定

1、法律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规定2、《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三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3、刚修订的《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4、《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所任职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5、6、2、作为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

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如果董事长是法定代表人公司法规定召集董事会、主持股东大会等权利。

7、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不需要法人的授权。

但是代表人的行为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可能构成表见代理,法人就可能为其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5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人资格的法律后果(3篇)

法人资格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法人资格是指依法设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在我国,法人资格的取得与法律后果密切相关。

本文将从法人资格的法律后果出发,对法人资格的取得、变更、终止以及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二、法人资格的取得1. 法人资格的取得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法人资格的取得应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设立:法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设立,并具备相应的法律地位。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法人应当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以保证其正常运作。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以便于开展业务。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应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自己的债务和他人因法人行为而产生的债务。

2. 法人资格的取得程序法人资格的取得,一般需经过以下程序:(1)申请设立: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设立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

(2)审查批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批准。

(3)领取营业执照:申请人领取营业执照,标志着法人资格的取得。

三、法人资格的法律后果1. 民事权利能力法人资格的取得,使得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法人可以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如财产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等,并承担相应的民事义务。

2. 民事行为能力法人资格的取得,使得法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可以依法独立实施民事行为,如签订合同、转让财产、参加诉讼等。

3. 民事责任能力法人资格的取得,使得法人具有民事责任能力。

法人应当对其在民事活动中产生的债务和他人因法人行为而产生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4. 诉讼地位法人资格的取得,使得法人具有诉讼地位。

法人可以作为原告或被告参加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 法律责任法人资格的取得,使得法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如违反法律法规,法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责任等后果。

四、法人资格的变更与终止1. 法人资格的变更法人资格的变更,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变更名称:法人名称的变更,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律法规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律法规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律法规一、概念与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法人授权委托书是指法人在法律范围内,为办理某项事务或进行某项活动,将其法定代表人的部分或全部职权委托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使的法律文件。

授权委托书具有以下性质:1. 法律约束力:授权委托书是法人的一种法律行为,对其产生法律约束力。

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以法人的名义进行的活动,法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 代理关系:授权委托书确立了法人与受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

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视为法人自己的行为。

3. 有限授权: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

受托人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法人不予承认,不承担法律责任。

二、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对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了规定,明确了授权委托书的法律地位、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等相关内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民法总则对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代理制度等进行了规定,为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了法律依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等进行了规定,适用于各类公司制法人。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企业法对企业法人的授权委托书进行了规定,适用于各类企业法人。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对诉讼代理进行了规定,涉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制作和提交。

三、授权委托书的制作与生效1. 制作要求:授权委托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印章。

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范围、授权期限、受托人的基本信息等内容。

2. 生效条件:授权委托书自制成之日起生效。

在授权期限内,受托人以其名义进行的活动,法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 授权期限: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届满后,受托人不再具有代理权。

四、法律责任1. 法人责任:法人应当对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以法人名义进行的活动,法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法律法规:公司法人限制出境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法规:公司法人限制出境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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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法人代表代表的是公司,法人代表跟代理人不一样,代理人是具有自己的人格的,与被代理人是一种委托的关系,而法定代表人和法人的关系一般不是一种委托关系,关于公司法人限制出境的规定是什么很多人有疑问,接下来让小编来告诉大家有关的法律规定和知识。

一、公司法人限制出境的规定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二条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二、限制出境措施的法律性质。

法人法律知识点总结

法人法律知识点总结

法人法律知识点总结一、法人的设立法人设立是指依法成立法人的过程。

根据我国《公司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法人的设立需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合法来源、合法目的、合法形式、合法程序。

1. 合法来源:法人设立必须有合法的设立事由,可以是国家授权的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的自愿联合、民间非企业单位等。

2. 合法目的:法人的设立目的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能有违法律和道德规范。

3. 合法形式:根据不同法人的性质和宗旨,法律规定了不同的设立形式,比如公司法规定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形式。

4. 合法程序:法人的设立程序要符合法定的申请、审批、登记程序,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二、法人的权利义务法人作为法律主体,享有一定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法人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

法人的义务包括:遵守法律、履行合同、支付税费等。

法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依法平等对待的,法人不能擅自强制他人履行合同、收缴财产,也不能违法逃避纳税义务。

三、法人的责任法人的责任是指法人依法应对外界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法人责任的主体是法人本身,依法对其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的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不同形式。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责任有限,即股东只需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不享有对公司财产的所有权。

此外,法人还需要履行社会责任,包括保护环境、公益事业等。

四、法人的解散法人的解散是指法人终止法人资格,不再存在的过程。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法人可以因以下情况解散:1. 法定终止事由:根据法律规定,法人发生了终止事由,比如期满、解散等;2. 股东会决议:在法定终止事由外,公司股东会可以决议解散公司;3. 支配人决策:有些非公司法人可以由支配人或有权机关决定解散。

在解散过程中,公司必须停止经营活动,组织清算并履行清偿债务等程序。

解散后的法人需要依法进行清算工作,清算完毕后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法人才能正式解散。

民法知识点汇总:法人的分类

民法知识点汇总:法人的分类

民法知识点汇总:法人的分类1、我国法人的分类(1)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

(2)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

(3)特别法人,是指民法总则中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①机关法人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

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

②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两者均可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③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包括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4)要点总结2、传统民法理论对于法人的分类(1)公法人与私法人公法人是指,依国家意思设立,目的、事业由法律直接规定,在加入上有强制性规定,人事由国家任免,不得擅自设立和解散的法人是公法人。

私法人是指,由私人设立,内部关系平等,经营私法事业,可以由社员大会决定解散的法人是私法人。

(2)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的区别例题: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1]A.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B.基金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C.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D.社团法人即是社会团体法人[1] 【答案】B。

解析:社团法人既有公益的也有营利的,故AC错误;基金会作为财团法人、捐助法人只能是公益法人,故B正确;两者是不同的概念,社团对应的财团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是我国非营利法人的一种,D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第三章第四节:特别法人3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第三章第四节:特别法人3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第三章第四节:特别法人3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第三章第四节:特别法人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第三章第四节:特别法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制度也不断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自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通过一般规定无法规定的特殊法律关系,该法典总则第三章第四节“特别法人”进行了规定。

特别法人是指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和性质的法人,通常是由法律或者法规另行规定的法人,其法律地位与一般的法人不同,其设立、组织、管理和解散等方面也有所不同。

一、国家作为特别法人首先,国家是特别法人中最重要的一个。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其具有完整的公共法人身份。

国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决定的事项,其同样具有完全的法人能力。

在组织上,国家由中央和地方两个层次构成。

中央政府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执行机关,其在全国范围内行使国家权力,具有公共法人的身份。

地方政府则是中央政府下属的地方行政机关,其在本地区行使国家权力,同时在一定范围内也具有公共法人的身份。

二、社会组织作为特别法人除此之外,我国还规定了很多社会团体、社会福利机构等社会组织也可以作为特别法人。

例如,妇女组织、青年组织、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是一种法律地位特殊的法人,其对于会员、社会和国家都具备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另外,社会福利机构也是一种重要的特殊法人,主要是指与社会公益事业、人民生命和健康密切相关的组织。

这些机构经常从事救助、保健、教育等活动,其具有一定的独立财产和管理权力。

三、其他特别法人此外,一些特殊的法人身份也会被赋予特殊法人的身份。

例如,基金会、信托等特殊的财产管理机构,也被赋予了特别法人的身份。

总之,特别法人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概念,其法律地位和性质也十分复杂。

但是,对于各种组织和机构来说,无论是作为一般法人还是特别法人,其都要依据法律规定,做好相应的组织管理,以保障自己权益,同时也要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特别法人是指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法人身份但与一般法人不同的一类法人组织,其法律地位和性质相对复杂。

法人的法律名词解释是什么

法人的法律名词解释是什么

法人的法律名词解释是什么在法律领域,法人是指拥有和行使法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主体,其拥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益。

法人可以是个人、组织或其他实体,拥有自主运作和自愿合作的权力。

法人的概念在法律领域占据重要位置,对于保护权益、规范经济活动、推动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法人的定义和特点法人是法律上赋予一定权益和责任的主体,可以独立从事法律行为,享有与自然人相似的权益。

与自然人相比,法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独立性:法人是一个独立于其成员的个体,拥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益。

法人能够独立承担责任,行使自己的权利,与自然人有明显区别。

2. 持久性:与自然人相比,法人的存在期限没有限制,能够持续存在。

即使法人的成员发生变化,法人依然可以保持独立存在。

3. 资格多样性:法人可以是个人、组织或其他实体。

自然人可以组成法人,但法人并不一定是由自然人组成。

4. 责任有限:法人的责任通常是有限的,其法律责任不会超过其资产。

法人能够通过限制其责任来吸引投资和扩大经营。

二、法人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国家的法律规定,法人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

在中国法律中,法人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常见类型:1. 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

2. 非营利组织法人:非营利组织法人是指为了社会公益而成立的组织,如慈善基金会、社会团体等。

这些法人的目的并非追求利润,而是为了实现公益目标。

3. 行政法人:行政法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上成立的法人实体,如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

行政法人通常具有特殊的权益和义务,其行为受到严格的法律监管。

4. 社区法人:社区法人是指社区居民自愿成立的法人组织,代表社区居民的利益,促进社区的发展和自治。

三、法人的作用法人作为法律主体,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社会发展和法律秩序的维护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1. 经济发展推动者:企业法人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之一,推动了经济的快速发展。

法律法规:公司法人买到赃货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法规:公司法人买到赃货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公司法人买到赃货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小编希望公司法人买到赃货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

在我国,将一些法院在处理的不明物品,或者说通过不合法的手段而获得来的一些物品通常称之为赃物。

一般情况下,法院对待赃物的处理法则是进行销毁,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有些赃物可能在没有经过法院查处的情况下,在市面上进行流通。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公司法人买到赃货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一、公司法人买到赃货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1、如果是在”应当知道而没有知道”的情况下购买了赃物,即该商品有明显的赃物的特征,即使没有明确告诉你,你也需要承担返还赃物,以及对该物品所有权人的损失做出一定的赔偿.这需要针对具体案件进行裁量.2、如果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即是以”不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入赃物,则你作为善意第三人对该赃物享有所有权,无须承担任何责任.至于刑事责任的问题,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未明文规定一个具体的数额.二、公司法人可以更改吗?首先我要纠正一个社会上习惯而又普遍的概念错误,就是错把“法人代表”误称为“法人”!确切地说,“法人”是指某个独立核算并能独立承担社会法律责任的企业单位,而“法人代表”则是指这个企业单位行在使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和承担法律上的各种责任时出面处理的法定代表人。

这个概念错误有时电视里也会经常出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第五章“变更登记”第三十条中明文规定“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也就是说法人代表是可以变更的。

三、如何进行公司法人变更?1、合并这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人的合并是法人集中资金,扩大实力,增加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

由于合并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比之解散原法人,成立新法人,手续更为简便,操作成本也更低廉。

法人合并,有新设式合并和吸收式合并两种方式。

法律法规:公司法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法律法规:公司法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公司法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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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我们说公司法人其实是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情况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是公司的董事长。

而其作为法定代表人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也负有一定的义务。

到底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一、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的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有的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

具体说来,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
(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

例如,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为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报刊上为公司公开发表声明等。

(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法定代表人一经签署,合同即为生效。

(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例如,主持股东会,主持董事会等。

二、法定代表人的义务:。

文律师解读《民法典》(二十六)法人一般规定

文律师解读《民法典》(二十六)法人一般规定

⽂律师解读《民法典》(⼆⼗六)法⼈⼀般规定《民法典》第六⼗⼆条:“法定代表⼈因执⾏职务造成他⼈损害的,由法⼈承担民事责任。

法⼈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追偿。

”【解读】本条是法定代表⼈职务⾏为的法律责任和法⼈追偿权的规定。

在解释与适⽤中,需要明确的基本问题包括执⾏职务⾏为的认定标准、法⼈追偿权的效⼒依据以及法定代表⼈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等。

⼀、“执⾏职务”⾏为的认定职务⾏为是指法⼈的⼯作⼈员⾏使职务的⾏为和履⾏职责的活动,⽐如法定代表⼈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公司保安员维持秩序等活动。

职务⾏为本⾝就是⾃然⼈代表法⼈所为的⾏为,其法律后果理应由法⼈承担。

⽐如某⼴告公司的法定代表⼈制作、发布虚假⼴告,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那么对消费者的赔偿责任应由法⼈承担。

法⼈对法定代表⼈所实施的⾏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是该⾏为属于履⾏法⼈职务的⾏为。

因此,判定是否构成职务侵权并进⽽将责任效果转由法⼈承受的基础,是区分法定代表⼈的侵权⾏为是职务⾏为还是个⼈⾏为。

传统观点认为,法定代表⼈的权限来源于法律授权,即此处的代表权具有“法定代理”权的内涵效果。

法定代表⼈以外的其他⼯作⼈员的职务权限则基于商事代理制度原理,源⾃法⼈意志机关的授权。

但是,民法典第六⼗⼀条第三款关于“法⼈章程或者法⼈权⼒机关对法定代表⼈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的规定,实质上将法定代表⼈代表权性质进⾏了改造,即法⼈可以通过章程或者权⼒机关决议的⽅式限制法定代表⼈的代表权,只是该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

因此,判断法定代表⼈的⾏为是否构成职务⾏为时,除需评价该⾏为是否符合法⼈⽬的事业等⼀般标准外,还要看法⼈章程或内部决议是否存在对法定代表⼈权限范围的限制,以及相对⼈是否客观上善意不知晓该权限限制的具体内容。

此外,在个案具体认定上,还应把握关于职务⾏为认定的⼀些综合衡量因素。

例如,法定代表⼈的侵权⾏为是否以法⼈名义作出,⾏为结果的“利益归属⽅向”和客观利益归属状态是否指向法⼈,具体⾏为是否符合法⼈以往类似交易中的惯例或习惯,以及社会⼀般⼈在类似情形下会对该⾏为的性质作肯定性判断的可能程度等等。

我国民法典中的法人制度

我国民法典中的法人制度

我国民法典中的法人制度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六十三条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第六十四条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六十五条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六条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公示法人登记的有关信息。

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法规知识:法律人格和法人

法律法规知识:法律人格和法人

法律法规知识:法律人格和法人法律人格和法人,是我们在生活中时常所提及的两个法律概念。

法律人格是指具有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能力的个体,而法人则是由一个或多个自然人组成的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组织体。

本文将以此为题,详细解释这两个概念的含义与区别,并探讨其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和意义。

一、法律人格法律人格是指在法律上被视为拥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即能够享有自己的权利和承担自己的义务,并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法律人格的个体包括自然人和某些组织(例如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这些个体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行使其权利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为法律人格的核心是其拥有民事行为能力,即在法律上具有的一种能力,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去创造、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通常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年满18岁或者已婚,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没有被剥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

进一步来说,法律人格在实际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它使得个体能够在法律上独立存在并享有相应的法律权利,这种权利不受任何个人或组织的干扰和侵犯。

此外,法律人格具有稳定性,即在法律上一个个体的人格属性常常无法改变,保护了个体的合法权益。

二、法人法人是由一个或多个自然人组成的,具有独立法律地位和相应权利义务的组织体。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法人主要包含企业法人、非企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基金会。

这些法人具有与自然人类似、相对独立且不会随着个体的死亡而消亡的法律主体地位。

在法律上,法人具有一系列权利与义务,例如拥有自主经营管理的权力和义务、拥有独自担负合同责任的权利与义务等。

同时,法人也需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受到法律监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的存在使得组织体的运营更加规范化和稳定化,减少了个人责任,同时社会对于法人所投资的、办理的事务和行为都更加可信度高。

三、法律人格与法人的区别虽然法律人格和法人都具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能力,但它们存在于法律体系中的方式和范围存在一定的差异:首先,法人是由自然人组成的独立法律主体,而法律人格则是个体本身所拥有的一种法律上的地位。

法律法规:公司法人代表和总经理谁的职权大?

法律法规:公司法人代表和总经理谁的职权大?

公司法人代表和总经理谁的职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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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作为法人的一种,要派一个人具体负责管理公司,对外代表公司签署合同等,这个人就是法人代表。

而公司不管规模多大,都会有一位总经理,像股份有限公司的话,还会设立董事长这个职位。

那么,公司法人代表和总经理谁的职权大?下面请看小编是怎么说的。

一、公司法人代表和总经理谁的职权大?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总经理传统意义上是一个公司的最高领导人或该公司的创始人。

但实际上,总经理所在的层级,还是会因公司的规模而有所不同。

例如在一般的中小企业,总经理通常就是整个组织里职务最高的管理者与负责人。

而若是在规模较大的组织里(如跨国企业),总经理所扮演的角色,通常是旗下某个事业体或分支机构的最高负责人。

二、哪些人可以成为公司法人代表?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

民法典 法人类型

民法典 法人类型

民法典法人类型民法典是一部全面系统的法律法规,其中规定了各种法人类型。

法人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组织或者机构,具有权利和义务能力,可以作为独立主体从事各种法律行为。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法人类型。

一、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不同形式的企业。

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和经营管理权,可以承担债务和享有权益。

二、事业单位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是指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等依法设立的、以公益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事业单位法人主要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财产。

三、社会团体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是指由自愿结合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法律设立的、以促进成员共同利益为宗旨的法人组织。

社会团体法人包括行业协会、专业团体、非营利组织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自主管理权。

四、基金会法人基金会法人是指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设立的、以一定财产为基础,为追求公益目的而设立的法人组织。

基金会法人主要从事慈善、教育、科学研究等公益事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财产。

五、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企业法人是指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或者法人按照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益的法人组织。

合伙企业法人可以是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等形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财产。

六、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是指由自愿结合的农民依法设立,以互利互助、共同经营为宗旨,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农民成员享有共同利益。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法人类型,根据不同的组织形式和目的,法人在民法典中有着不同的规定和权益。

法人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义务,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进行经济活动时,法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义务,维护各方利益。

同时,法人也享有独立的权益,可以与其他主体进行合同、诉讼等法律行为。

公司法人借钱法律规定(3篇)

公司法人借钱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在我国,公司法人作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其行为往往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运营和发展。

在公司法人借钱这一问题上,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旨在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规范公司法人的行为。

以下将详细解析公司法人在借钱方面的法律规定。

一、公司法人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股东共同出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公司法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行为代表公司。

二、公司法人的借钱权利1. 借款合同的签订:公司法人有权代表公司与其他主体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 借款金额的确定:公司法人有权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和经营状况,确定借款金额。

3. 借款期限的设定:公司法人有权根据借款合同约定,设定借款期限。

4. 借款利率的协商:公司法人有权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借款利率。

三、公司法人的借钱义务1. 如实披露公司财务状况: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公司法人有义务如实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2. 履行合同义务:公司法人有义务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还款付息。

3. 保密义务:公司法人在借款过程中,有义务对借款合同内容进行保密。

4. 承担违约责任:若公司法人未履行借款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定1. 合同形式:借款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 合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包括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3. 合同效力:借款合同依法成立后,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公司法人在借钱过程中的法律风险1. 合同风险:若借款合同条款不明确或存在漏洞,可能导致合同纠纷。

2. 财务风险:若公司法人未充分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可能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

3. 法律风险:若公司法人未履行借款合同义务,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六、相关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借款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形式、合同内容等进行了规定。

民法典第三章法人

民法典第三章法人

民法典第三章法人民法典第三章有关法人的规定,涉及我们日常生活中的许多方面,对于大家来说都非常重要。

本文将生动、全面地介绍法人的定义、性质、设立和管理,并给予一些建议性意见,希望对大家有所指导。

首先,什么是法人?简单来说,法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成立、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组织或单位。

它拥有与自然人相似的诸多权利和义务,可以享受财产权、合同权等,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法人的性质是什么呢?法人虽然是由自然人组成的,但法人本身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与其成员并不完全一致。

法人具有独立资产,拥有独立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参与诉讼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等。

因此,法人可说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有自己的独立意愿和行为能力。

那么,如何设立法人呢?一般来说,法人的设立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

在我国,法人设立需要进行登记,提交相关的资料和证明文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不同类型的法人,其设立条件和程序也有所不同,比如公司法人、非营利法人等。

因此,在设立法人之前,需要详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法人的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

法人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需要有清晰的治理结构和管理规范。

成员需要履行各自的义务,管理层需要按照法律的要求进行决策和管理。

此外,法人还应当合理规划财务、监控风险,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管理过程中,还要注重内部协调和沟通,以维护法人的整体利益。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建议法人应当始终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

诚信是社会交往的基本准则,也是法人经营管理的重要原则之一。

发展法人需要注重诚信,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建立互信关系,共同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总之,民法典第三章关于法人的规定,对于我们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了解法人的定义、性质、设立和管理是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基本常识。

通过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人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法律法规:公司法人法人代表之间有什么区别?

法律法规:公司法人法人代表之间有什么区别?

公司法人法人代表之间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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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有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对于自然人大家都有所了解,自然人就是普通的人。

而法人大家可能就不太知道了,除了法人还有个法人代表,那么公司法人法人代表的定义是什么,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呢?小编在网上查阅收集整理了下文,大家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法人法人代表的定义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与自然人不同,是种无生命的社会组织体,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

区别:
法人代表是自然人,比如你可以成为一个公司的法人代表,但是你无法成为一个法人;法人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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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应的概念,是法律赋予社会组织具有法律人格的一项制度。

这一制度为确立社会组织的权利、义务,便于社会组织独立承担责任提供了基础。

■依法成立
法人不能自然产生,它的产生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

法人的设立目的和方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的名称是法人相互区别的标志和法人进行活动时使用的代号。

法人的组织机构是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机构。

法人的住所则是法人进行业务活动的所在地,也是确定法律管辖的依据。

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

它要求法人的财产或者经费必须与法人的经营范围或者设立目的相适应,否则将不能被批准设立或者核准登记。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必须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或者经费承担在民事活动中的债务,在民事活动中给其他主体造成损失时能够承担赔偿责任。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有法定代表人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的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是()
A.有自己的名称
B.有自己的组织机构
C.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D.有自己的住所
答案:C
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大类
(1).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

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2).非营利法人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的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具备法人条件,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公益服务设立的事业单位,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3.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法人资格的获得
分类法人资格的取得
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签发日
非营利法人·需登记的,从登记之日·不需登记的,从成立之日
特别法人·成立之日
【例题】以下属于特别法人的是()。

A.基金会
B.社会服务机构
C.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D.居委会
E.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人的分类。

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四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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