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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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青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青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篇总则1.1 为加强和规范青岛市城市规划的编制和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以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定,按照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青岛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青岛市城市规划编制分为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三个阶段,其内容及深度要求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及《村镇规划编制办法》执行。

1.3 本规定是《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的配套文件,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必须执行本规定,本规定实施以前制定的有关规定如与本规定不一致,按本规定执行。

第二篇城市用地规划管理第一章城市用地的适建与相容范围2.1.1 青岛市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采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2.1.2 城市建设用地的使用应当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实施;对尚无批准的详细规划的地区,应根据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确定建设适建性,并符合《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见附表一)的规定;未列入《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的,应根据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等条件,核定适建范围。

2.1.3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和使用性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符合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规定。

2.1.4 建设用地的相容性一般分为相容性和可相容性两种情况;相容性为用地性质用途可直接由规划编制与审批部门确定;可相容性是与原用地性质用途的相容,须经法定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的。

2.1.5 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或超出《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规定的,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

第二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2.2.1 建筑工程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根据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做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一般按表2.2-1 的规定执行。

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表2.2-1注:表中所列数值以单块建设基地计算,混合用地按不同性质用地比例折算。

青岛城市环境总体规划 (12页)

青岛城市环境总体规划 (12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青岛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篇一:青岛城市发展规划概览(201X)青岛城市发展规划概览一、总体发展战略 (1)全域统筹 (1)三城联动 (1)轴带展开 (2)生态间隔 (3)组团发展 (3)二、城市性质与职能定位 (4)三、发展目标定位 (5)1、构建蓝色经济产业体系 (5)2、建设幸福宜居城市 (5)3、建设国家海洋文化名城 (6)四、发展规模与空间布局 (6)中心城区 (7)市域外围 (7)“多中心”城市 (7)市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 (8)五、交通规划 (9)1、港口 (10)2、铁路 (11)3、城市公共交通 (12)4、对外交通和城市道路网 (13)5、机场和城市轨道交通 (13)六、生态与民生建设 (13)1、资源生态环境保护 (14)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14)3、合理推进旧区更新改造 (14)4、促进科教文卫事业协调发展 (15)七、主要片区和项目建设 (15)1、城市轨道交通 (15)2、新机场 (18)3、西海岸经济区 (19)4、红岛经济区 (23)5、蓝色硅谷 (24)一、总体发展战略《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国家战略要求青岛成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核心和龙头。

“新一轮总规”在继续实施、拓展和提升“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基础上,借鉴世界知名海湾城市发展经验,紧紧围绕蓝色经济区国家发展战略,坚持主城空间结构及发展方向的历史连续性,坚持“组团发展、生态间隔”的城市空间布局理念,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本土优势”,落实了“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的空间发展战略。

全域统筹强化大青岛理念,先期实现七区统筹,同时加快推进城乡统筹、陆海统筹,不断拓展发展空间,继续推动城市组团式科学发展。

统筹全域发展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和管理体制,加快大青岛北部区域崛起,缩小城乡差距、南北差距。

青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青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23年度:青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节目的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山东省城市规划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市规划,是指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以及城市设计等规划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适用的范围,是指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活动。

第四条城市规划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城市和人民生活环境的优化提升;(二)注重规划功能和空间布局的整体性、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三)保障公共利益,在尊重居民合法权益和实现经济社会效益的基础上,落实城市规划的公共性、基础性、先导性、长远性、统筹性;(四)加强规划管理体制建设,提高城市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第二节职责和管理机构第五条市政府、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负总责,承担以下职责:(一)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对城市规划的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负责编制本市城市规划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详细规划,并对专项规划进行监督管理;(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城市规划管理的配套政策和技术标准,制定城市规划审批和验收制度,加强对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管理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区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编制本辖区城市规划,履行好城市规划的管理职责。

各区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在组织编制本辖区城市规划的同时,要承担好对本辖区城市规划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七条市规划局是市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本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市规划局设立城市规划与土地管理、城市设计等部门,承担以下职责:(一)制定和完善本市城市规划管理的政策和技术标准;(二)组织编制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详细规划,并对专项规划进行监督管理;(三)负责城市规划审批和验收工作,加强对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管理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四)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和设计工作;(五)负责城市空间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青岛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

青岛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

青岛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青岛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是指为了解决城市面临的水资源短缺、城市内涝、水质污染等问题,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划和设计原则。

下面是青岛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的详细内容:1. 水资源管理:合理利用雨水、地下水和海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建设雨水收集系统,将雨水用于灌溉、冲洗和冷却等非饮用用途。

加强海水淡化处理技术,提供可持续的饮用水来源。

2. 雨水管理:采取雨水径流控制措施,减少城市内涝和洪水风险。

建设雨水花园、雨水湿地和雨水芦苇床等雨水渗透设施,增加地表渗透能力。

建设雨水收集设施,将雨水储存和利用。

3. 绿地系统:建设完善的绿地系统,增加城市的自然生态功能。

保留和扩大现有的绿地面积,建设城市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河岸公园等。

增加绿地覆盖率,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

4. 建筑设计:采用低影响开发技术,减少城市的土地消耗和生态破坏。

建设绿色建筑,采用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和技术。

设计建筑物的屋顶绿化,增加城市的绿化面积。

5. 道路设计:优化道路设计,减少水资源的消耗和污染。

采用透水铺装材料,增加道路的透水性能。

建设雨水收集系统,将道路上的雨水收集和利用。

6. 污水处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效率。

推广生态污水处理技术,将污水处理后的水资源用于灌溉和景观水体补充。

7. 水体保护:加强水体保护和水质监测,防止水质污染。

建设湖泊和河流的生态修复项目,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

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减少海洋污染。

8. 灾害风险管理:加强城市的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减少自然灾害对城市的影响。

建设防洪设施,减少洪水灾害风险。

加强城市的抗震能力,减少地震灾害风险。

9. 社会参与:鼓励公众参与海绵城市规划和设计,增强社会的环保意识。

组织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海绵城市的认知和支持。

总之,青岛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是一个综合性的规划和设计框架,旨在通过合理利用水资源、改善城市水环境、增加城市绿化和减少自然灾害风险等措施,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国务院关于《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11.09•【文号】国函〔2024〕169号•【施行日期】2024.11.0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关于《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4〕16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青岛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是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代海洋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北方先进制造业基地、北方对外开放门户、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等功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青岛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青岛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34.1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68.7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705.00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984.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027.69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41.68%;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2.11亿立方米;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青岛胶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简介11520359222

青岛胶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简介11520359222

胶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简介一、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指导思想是:围绕青岛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体系、构筑有特色的国际大城市框架和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三件大事”,突出临港经济、海洋经济和旅游经济“三大特色”,坚持工业带动、海滨特色和生态原则,把胶南放在大青岛的格局下进行总体规划编制,把胶南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环境优美、最适宜创业人居的生态旅游城市。

二、规划修编坚持的原则1、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改变现有的城市发展模式,实现城市、人口、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

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坚持科学发展观,实现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协调。

2、建设生态城市的原则保持城市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维护生态平衡。

协调城市发展与自然生态之间的关系,提高城市居住环境的适宜性。

3、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强胶南与青岛、黄岛的协调发展,实现区域资源的有效利用,形成青岛市都市圈层的外层发展核心。

随着跨海大桥、滨海公路的建设,充分考虑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共同发展。

4、“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满足人的多层次、多元化需求,强调“以人为中心”和“为人服务”的城市建设宗旨,为人们提供高质量的城市生活环境。

5、突出特色的原则保护“山、海、城、绿”一体的城市格局,突出展现海滨城市特色。

三、规划修编的主要内容(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1、城镇职能结构规划将胶南市城镇职能等级划分为三级。

第一级:市域中心城市。

其主要职能包括面向全市的管理职能、生产职能、服务职能、集散职能和创新职能。

其中隐珠镇、大珠山镇与城区连片,作为城市的一部分。

第二级:中心镇包括王台镇、泊里镇、灵山卫镇、琅琊镇、大场镇、六汪镇。

第三级:一般建制镇,即基层地方性小城镇。

这类城镇是城乡联系的纽带,是就近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场所。

规划远期这类城镇有7个。

2、空间布局结构规划远期规划形成“两大经济区、一个中心、三大产业区、一轴、一带”构成的网络式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形态。

两大经济区:以同三高速公路为界分为东部产业发展区和西部农业经济区。

2022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22年 3篇

2022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22年 3篇

2022年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22年3篇◆加强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特色的保护保护山、海、岛、城延续___特色《总体规划》提出,在历史文化名城领域,___的保护工作分为市域历史文化与城市风貌特色保护、中心城区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保护两大部分,旨在整体保护___山、海、岛、城融为一体的城市空间格局,全面保护各个时期的历史文化遗存,提高依法保护历史文化的意识,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充分弘扬___的海洋文化特色,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延续___独具特色的城市风貌。

保护要素方面,深入挖掘___名城的价值与特色基础上,保护整体自然环境、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工业遗产、地下文物埋藏区和大遗址、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内容。

重视自然环境和山水格局保护保护三山、三水、三湾、一带的整体山水格局,保护与山体、河流、海岸线等自然要素密切相关的古遗址、古村落;系统挖掘和保护沿海分布的明清海防卫所体系、北胶莱运河沿岸宋元金交通贸易遗产廊道。

保护北部大泽山-天柱山山脉、东部崂山山脉、西部小珠山-大珠山-铁橛山山脉;保护大沽河、北胶莱河以及沿海诸条河流;保护胶州湾群、鳌山湾群、灵山湾群;依法保护七百余公里长的海岸带及海岛资源。

保护市域范围内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

加强各类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保护515处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85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57处。

保护黄岛区琅琊、胶州市里岔-普集、即墨市王村、平度市古岘、莱西市沽河5片地下文物埋藏区。

保护即墨故城-六曲山墓群遗址、琅琊台遗址、三里河遗址、西皇姑庵遗址、赵家庄遗址、东岳石遗址、西沙埠遗址、祓国都城遗址等大遗址。

保护1244株古树名木,继续推动古树名木的普查和名录公布工作。

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居民建筑群,包括___省历史文化名镇金口镇;__历史文化名村雄崖所村;__传统村落雄崖所村、青山村、凤凰村,___省传统村落西寺村、李家周疃村、西三都河村等。

青岛城阳未来规划

青岛城阳未来规划

青岛城阳未来规划
青岛城阳区,位于青岛市东部,是一座充满活力和发展潜力的现代化城市。


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壮大,城阳区正积极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努力打造一个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市。

城市建设规划
城阳区将继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城市道路、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

同时,城阳区将继续推进城市绿化建设,建设更多公园绿地和城市绿化项目,打造宜居城市环境。

经济发展规划
城阳区将加大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引进更多高新技术产业和龙头企业,推
动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转型。

同时,城阳区将继续拓展城市商业和服务业,打造更多商业综合体和现代化商业中心,提高城市的商业竞争力。

社会事业规划
城阳区将继续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提升社会事业
水平和服务质量。

同时,城阳区将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能力,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生态环境规划
城阳区将继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加大对环境治理的投入力度,提
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城阳区将加大绿色出行力度,推广公共交通和绿色交通方式,减少城市交通拥堵和污染。

总体来看,城阳区未来规划着力打造一个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市,努力实现经
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为城市居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青岛市位于中国东部沿海的山东省,是一座美丽宜居的滨海城市。

为了更好地发展青岛市的经济、文化和环境,制定了一份城市总体规划,以指导青岛市未来数十年的发展。

本文将简要介绍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城市发展定位。

根据青岛市的地理、经济和文化特点,确定了青岛市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

首要任务是打造青岛市成为国际旅游城市和宜居宜业城市,推动青岛市经济的转型升级。

其次是土地利用规划。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将合理规划土地利用,确保各类土地能够得到合理利用。

其中重点是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城市建设向纵深发展。

第三是交通规划。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将重点发展快速交通网络,提高城市内部交通效率,提升青岛市的城市形象和竞争力。

同时,还将重点发展轨道交通,提高青岛市的交通运输能力。

第四是生态环境规划。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注重保护和优化自然环境,提高城市的生态品质。

通过建设生态绿地、完善水系治理和保护,提高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创造更加健康、宜居的城市环境。

第五是城市公共设施规划。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将重点发展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设施,提高青岛市居民的生活品质。

特别是将注重发展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更加便捷的公共服务。

第六是产业布局规划。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将推动青岛市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以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创新创业为主导的产业体系。

同时,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打造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节点城市。

综上所述,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是为了指导青岛市未来数十年的发展而制定的一份重要规划。

该规划将从城市发展定位、土地利用、交通规划、生态环境规划、城市公共设施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等方面进行综合规划,力争打造青岛成为一座国际旅游城市和宜居宜业城市。

通过实施规划,青岛市将不断提高居民生活品质,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同时,青岛市将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发展规划

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发展规划
与周边地区共同规划、协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和 优势互补。
促进跨区域交通和物流网络建设
加强交通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区域交通和物 流效率。
推动产业协同发展
引导产业有序转移和升级,形成区域内的产业分工 和协作体系。
企业与产业合作
鼓励企业对外合作
支持新区企业与国内外企业开展合作,共同开拓市场、研发新技 术和新产品。
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培育和发展产业集群,提高新区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
推动新区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形成完整的产业 链条。
人才交流与培训
引进高端人才
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到新区工作和生活,为新区发展提供智力支 持。
加强人才培训
建立完善的人才培训体系,提高新区人才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
人才服务保障
提供优质的人才服务保障 ,包括住房、医疗、教育 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创新驱动与科技支撑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支持新区内企业建立研发中心、 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提高 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科技合作与交流
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和 企业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引进先 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知识产权保护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知 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激 发创新活力。
未来发展定位与目标
定位
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将被打造成国际一流的海洋经济新区、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核心区、全国重要的海洋科技创新示范区 。
目标
到2035年,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将实现GDP达到2万亿元, 成为青岛市乃至山东省的经济增长极和对外开放新高地。
02
产业规划与发展方向
先进制造业
总结词
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制造、新 材料等产业,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竞争 力。

青岛城阳未来发展规划最新消息

青岛城阳未来发展规划最新消息

青岛城阳未来发展规划最新消息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城市的进步,青岛城阳区作为青岛市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城市建设和发展规划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未来,城阳区将继续致力于实施更加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推动城市建设迈向新的高度。

城市规划
城阳区的城市规划将更加注重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未来,城阳区将进一步加大绿化力度,建设更多生态公园和绿地,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打造宜居的城市环境。

同时,城市交通规划将更加便捷和智能化,推动公共交通系统的建设,减少城市交通拥堵,提升交通运输效率。

经济发展
城阳区将着力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推动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未来,城阳区将加大对科技创新和数字经济的支持力度,建设更多科技园区和创新基地,吸引更多高新技术企业和人才落户城阳,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文化建设
城阳区将加大文化设施建设力度,丰富城市文化生活。

未来,城阳区将建设更多文化艺术中心、博物馆和图书馆,举办更多文化艺术活动和展览,促进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丰富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社会服务
城阳区将进一步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关注民生需求。

未来,城阳区将加大医疗卫生、教育和社会福利的投入,建设更多社会福利机构,提高社会服务覆盖面,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生活保障和服务。

总结
未来,青岛城阳区将继续秉承科学规划、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不断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向更高水平迈进。

青岛城阳的未来发展规划充满希望与挑战,城阳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迎接未来发展的挑战,使城阳成为青岛市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

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

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

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
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是指青岛市政府根据国家和省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的用于指导和管理青岛市城乡规划工作的法规文件。

该条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规划范围:明确青岛市城乡规划的范围,包括城市建设、农村建设、自然资
源利用等方面。

2. 规划目标:确定青岛市城乡规划的总体目标和发展方向,包括城市发展、农
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

3. 规划编制:规定青岛市城乡规划的编制程序和要求,包括规划编制的程序、
内容、参预主体等方面。

4. 规划实施:明确青岛市城乡规划的实施机制和方式,包括规划实施的主体、
责任、监督等方面。

5. 规划保护:规定青岛市城乡规划的保护措施和要求,包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自然景观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

6. 规划管理:规定青岛市城乡规划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规划管理的机构、
职责、权限等方面。

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的制定旨在加强对青岛市城乡规划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促
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建设和农村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2.18•【字号】•【施行日期】2021.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纲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重要指示要求,以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为引领,系统总结了“十三五”时期青岛取得的巨大成就,全面阐述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擘画了2035年发展宏伟蓝图,符合青岛实际,是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纲要》精神,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好《纲要》,为顺利完成《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建成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而努力奋斗。

青岛市人民政府2021年2月18日目录第一章更高水平“搞活一座城”开启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新征程第一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第二节新发展阶段面临新机遇新挑战第三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第四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原则第五节2035年远景目标第六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第二章增强国际门户枢纽功能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节点第一节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支点第二节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战略链接第三节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第四节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第三章增强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建设长江以北地区重要的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第一节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第二节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第三节建设人才荟萃的青春之岛第四节建设活力迸发的创业之城第五节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第四章增强高端产业引领功能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第一节推进产业经济地理重塑和组织方式变革第二节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第三节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第四节建设国家级服务经济中心第五章发挥数字牵引作用推进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第一节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第二节建设数字经济新高地第三节建设高效协同的数字政府第四节建设智慧互联的数字社会第六章昂起山东半岛城市群龙头建设高能级湾区大都市第一节共建山东半岛城市群第二节优化市域城镇发展总体格局第三节提升城市品质第四节构筑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体系第七章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第一节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第二节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第三节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第四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第八章促进人的现代化构建适配城市功能的人口发展格局第一节实施更加积极的人口集聚策略第二节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第三节加强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第四节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第九章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山海城共融的美丽青岛第一节系统修复和保护自然生态第二节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第三节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第十章增强文化软实力彰显多彩包容的人文时尚魅力第一节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第二节增强城市文化影响力第三节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第四节发展时尚文化产业第十一章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推进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第一节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第二节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第三节显著提高居民收入第四节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第五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第十二章增强安全发展能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岛第一节加强国家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第二节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第三节强化经济发展安全保障第四节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第五节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第十三章深化市场化改革塑造高效青岛制度新优势第一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第二节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第三节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第四节深化财税金融改革第五节推进国家级新区改革创新第十四章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凝心聚力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而奋斗第一节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第二节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第三节广泛凝聚开拓奋进合力第四节健全规划制定和落实机制从2021年开始,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3.01•【字号】青政字〔2023〕6号•【施行日期】2023.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青岛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报批〈青岛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青自然资规呈〔2023〕18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青岛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是对全市城市更新工作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的顶层设计。

各区(市)政府要依照《规划》,抓紧组织编制区(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系统谋划推进各区(市)城市更新工作。

三、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出台城市更新有关政策,抓好《规划》确定内容落实,保障城市更新工作科学高效有序实施。

四、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市)政府在推动城市更新实施时,要落实《规划》提出的专项统筹、片区统筹和社区统筹,坚持公共利益优先,“留、改、拆”并举,以保护利用、改造提升为主,注重城市文脉延续,确保通过城市更新实现城市结构优化、产业空间拓展、城市功能完善、历史资源活化、人居环境改善。

五、你局要根据本批复,制作正式规划成果,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动态维护,并将规划成果向社会公布。

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确需进行调整的,应按原审批程序进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2023年3月1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5.01•【字号】青政发〔2016〕14号•【施行日期】2016.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关于实施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意见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2016年1月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6〕11号,以下简称《批复》),原则同意《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全面实施“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是“十三五”期间我市谋篇开局的科学依据,是新时期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法定蓝图。

为贯彻《批复》要求,依法科学实施《总体规划》,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目标任务。

充分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围绕国家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定位,以现代化、国际化、特色化为目标,提升、完善城市功能,不断增强中心城区综合竞争力,加快建设国家东部沿海重要的创新中心、国内重要的区域性服务中心和国际先进的海洋发展中心,增强对区域的辐射带动能力;优化配置各类空间资源,构筑“一轴、三城、三带、多组团”的城镇空间布局;保护好自然生态资源,传承历史文脉与风貌特色;增强城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构建城市安全防灾体系;适应城市经济转型发展需要,改革创新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要求,推进陆海统筹和城乡一体化,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将青岛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努力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走在全国前列。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省政府转报国务院的《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文本主要内容摘选:规划指导思想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以及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落实国家海洋强国战略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规划构想,全面实施“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实现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1.全面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

统筹区域发展,实施工业化、现代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城乡发展战略,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道路。

2.坚持海陆统筹,实现蓝色跨越。

大力发展蓝色经济,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海洋经济示范区。

3.坚持区域协作,实现共赢发展。

立足山东半岛、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和东北亚,不断拓展区域合作领域,增强城市的集聚辐射能力。

4.坚持生态优先,实现可持续发展。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强化生态基底保护,充分体现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5.坚持城乡统筹,实现协调发展。

优化城镇化布局,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统筹安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和建设,逐步改善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全域城乡一体协调发展。

6.坚持科学布局,实现集约发展。

转变城市治理方式,加强城镇化管理、生态安全管制、城市安全防护,优化城市各类资源要素配置,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妥善处理好新增用地和存量挖潜关系,构建紧凑高效、特色鲜明的组团式、城市群空间布局结构。

城市性质国家沿海重要中心城市与蓝色经济领军城市,国际性的港口与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城市职能1.国际职能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先导区、东北亚国际航运物流中心、滨海度假旅游目的地。

2.国家职能国家蓝色经济示范区(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深远海开发战略保障基地、陆海统筹发展示范区)、国家海洋科技城、综合交通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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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陈昌军学号:11143220青岛考察——城市规划篇所谓城市规划是指根据城市的地理环境,人文条件,经济发展状况等客观条件制定适宜城市整体发展的计划,从而协调城市各方面发展,并进一步对城市的空间布局、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进行综合部署和统筹安排的一项具有战略性和综合性的工作。

在介绍青岛市的城市规划之前,我们先对青岛市的地理环境做一个简单介绍。

按照现行的行政区划,青岛市地处山东半岛南部,位于东经119°30′~121°00′、北纬35°35′~37°09′,东、南濒临黄海,东北与烟台市毗邻,西与潍坊市相连,西南与日照市接壤。

(见下图)青岛市总面积为11282平方千米,下辖6个市辖区、4个县级市。

其中,市辖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总面积为3293平方千米。

县级市: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总面积为7989平方千米。

而青岛市的城市规划主要是在市辖六区的范围之内展开的,就是环绕着胶州湾的环形地带。

青岛是一所拥有百年规划历史的城市,饱含着历史的沧桑与巨变,下面我们将从历史和现代两个维度来介绍青岛市城市规划的发展历程。

在此之前,我们需要对青岛的历史做一个简要的回顾,以方面我们从宏观的背景上体验青岛的发展。

一、青岛的历史1891年6月14日,清政府在胶澳设防,青岛由此建置。

所以,最早作为军事用地的青岛市,就这样开始了它的历史。

清政府的几年建设,只是对青岛市进行了基本的城市建设,并没有把它当作重要的城市进行规划。

1897年,德国强行向清政府租借胶州湾地区,青岛第一次沦为德国的殖民地,在德国人的治理下,青岛进行了系统的城市化建设,当时很多的德统期的系统和规划部分还沿用至今。

1914年,日德爆发战争,在日本人把德国人赶出胶州湾之后,青岛变成了日本的殖民地,直到1922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

北洋政府收回了青岛。

从1922年到1937年,青岛在北洋政府(之后变为国民政府)的统治下,又发展了15年。

1937年,日本全面侵华,直到1945年中国抗战胜利,青岛又被日本统治了8年。

1945年之后,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在国内战争的影响下,青岛又度过了4年。

1949年之后,随着新中国的成立,政治的稳定性带来了城市发展的稳定性,计划体制下的城市发展模式和市场经济下的城市发展模式的不尽相同的。

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青岛的发展开展了新纪元。

每个历史阶段都给青岛的城市面貌留下了深刻的印记,不同的时期、不同的主政者对青岛的城市发展规划的设计方案是迥然相异的。

在下面的两篇中,一方面我们将对青岛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城市规划作一些介绍,另一方面,我们着重考察当今青岛市的规划建设及未来的发展方案。

二、历史上青岛的城市规划设计1、1891—1897 年,作为海防要塞建设的青岛1891年清政府内阁明发上谕允许在胶澳设防,是为青岛建制之始。

清政府设防后陆续修建了总兵衙门、炮台、兵营、海军栈桥码头、电报局、军火库等军事设施,到德国占领之前,青岛已初步成为海防要塞。

其中,青岛著名景点栈桥始建于1892年,就是清政府在青岛设防的规划之一。

此时的青岛城市还没有规划发展的概念,只是作为海防要塞存在着,城市发展局限在胶州湾东边的半岛上。

(见下图)2、1897—1914年,德占时期青岛的城市规划——深远影响1897年,德国强租胶州湾之后,对青岛进行了一些列的开发发展,制订了中国大陆第一份城市规划方案,其建筑至今在青岛市的老城区依然可见。

1898年,德国胶澳总督府编制完成第一份青岛城市规划方案《拟在青岛湾新建城市的建设规划(见下图一)》,规划确定了城市主要功能分区和重要公共建筑的选址(由于对规划中的区域功能划分及火车站、教堂的位置存在争议未能实施)。

1900年,在1898年规划基础上修订编制的《青岛城市规划》,将城市性质确定为“海军基地和商贸港口城市”,规划面积约20平方公里,涉及今天的市南区和市北区部分地区,规划注重利用自然和地形条件,形成分区明确、功能完善的规划格局,沿南部滨海一带布置行政中心和生活功能区,沿胶州湾东岸布置了要塞港口、铁路、工厂等设施(见下图三)。

自1898年至1908年,德国在原清军炮台的基础上规划建设了拥有五大海防炮台、四大陆防炮台、五大步兵堡垒为基干的军事要塞,成为当时远东两大要塞之一(见下图二)。

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德国胶澳总督府又编制了港口、铁路、城市路网、给排水系统和造林绿化等专项规划。

在青岛要塞规划的基础上,德国当局依据“华洋分治”的政策对青岛城市的功能定位,分区布局进行了专项规划,将青岛划分为码头区、别墅区以及青岛、大鲍岛等九个小区。

最终建成了码头区和青岛区、大鲍岛区、台东镇、台西镇四个街区(见下图)。

青岛也成为要塞中成长起来的城市。

随着中西文化的融合交汇,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规划风格和城市风貌。

至1914年,青岛已发展成为集军事要塞、海军基地、海陆交通枢纽于一体的港口要塞城市和环境优美的海滨旅游城市。

3、1914—1922年,第一次日占时期——“南宿北工”的带状城市格局初步形成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日本取代德国占据青岛。

日本当局设立纺织、化工、盐田等工商企业,掠夺土地和矿产资源。

1914—1922年日占时期,城市建设仍延续德制青岛规划,实施了三期市街扩张计划。

城市空间沿胶州湾东岸和铁路线向西、向北拓展。

1917年以后,城市建设速度加快,在四方沧口一带填海造陆,先后建设了“六大纱厂”,在铁路沿线和胶州湾东岸形成了工业区,“南宿北工”的带状城市格局初步形成。

4、1922—1929年,北京民国政府时期,延续德制布局不变在五四运动推动和影响下,经过巴黎和会、华盛顿会议和鲁案谈判,中国政府于1922年12月10日收回了青岛主权,设置了直属于北京国民政府的胶澳商埠及管理机构——胶澳商埠督办公署,商埠区域延续了德国租借地的范围,城市与乡区德布局不变。

5、1929—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城市规划建设的快速发展时期1929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接管青岛设置青岛特别市,直属中央政府管辖,青岛进入城市规划建设的快速发展期。

1935年青岛工务局编制了《青岛市施行都市计划案初稿》,是中国规划师为青岛制定的第一份城市总体规划,以100万人口规模为目标,对城市进行了功能分区和具体规划,并在历史上首次对青岛未来发展规模进行了预测。

在《青岛市施行都市计划案初稿》中,规划将青岛城市性质确定为“中国五大经济区(见下图)中黄河区德出海口,工商、居住、游览城市”《青岛市施行都市计划方案初稿》借鉴西方现代城市规划理念,就青岛市中心区域、全市功能分区、道路、园林、一般交通、卫生等六方面予以具体规划。

规划范围北至沧口、李村,东至辛家庄、麦岛一带。

规划面积约138平方公里,规模人口100万人。

(见下图)该规划方案具备比较完整的规划体系和现代城市规划思想意识,是中国城市规划史的一次质变。

后因战火重燃,规划没有实施,但其诸多合理的规划思想对青岛后来的城市规划有着重要的启发和借鉴作用,其中很多设想得到了城市发展的验证。

1935年,原即墨县的崂山东部近200平方公里的山区划归青岛市管辖,市域面积增加到746.75平方公里。

这是青岛市的辖域首次突破原胶澳租借地的范围而有所扩大。

总的来说,20世纪30年代,青岛社会局面相对稳定,虽然《青岛市施行都市计划方案初稿》未能得到贯彻执行,但民族工商业得到了较大发展,市政建设、港口建设和文化教育等社会事业也有重大发展,。

6、1938—1945年,第二次日占时期,城市建设陷入停滞1938年1月,日本再次侵占青岛。

在这一时期,青岛除建设了军事设施和军工企业外,城市建设陷入停滞。

1939年编制的《青岛特别市地方计划》、青岛特别市母市计划》,将青岛城市性质确定为“华北水陆交通的要冲、军事和华北经济开发的基地、重要的工业区和观光城市”。

(青岛特别市地图见下图一,青岛特别市母市地图见下图二)7、1945—1949年,解放战争时期,停滞发展1945年8月,日本战败投降,南京国民政府重新接管青岛,将青岛城市性质定为“重要的海军基地和重要港口”,青岛成为美国和国民党军队的重要海陆空军事基地。

青岛市的行政区域恢复了沦陷前的状况。

全市海陆面积为1377平方公里。

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

青岛市当时的市区地图见下图。

8、1949—1957年,新中国初期,功能转变建国后,青岛行政地位发生变化,改为山东省辖市。

青岛的城市规划建设纳入到全国统一计划之中,在新的理念指导下,工业布局成为影响城市定位和城市总体格局的重要因素。

1950年编制的《青岛市都市计划纲要(初稿)》,将城市性质确定为“轻工业、吞吐口、海军基地、风景和疗养区”,规划面积212平方公里,规划人口100万。

这是建国后青岛的第一个城市总体规划。

(见下图一)1957年编制的《青岛市城市初步规划》,将城市性质调整为“具有国防、工业、对外贸易和修疗养多功能的综合城市”。

规划建设用地98平方公里,规划人口100万。

(见下图二)9、1958—1979年,新中国曲折发展时期1960年编制的《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将城市性质确定为“具有国防、工业、港口和修疗养功能的综合性城市”。

规划建设用地84.7平方公里,规划人口100万。

规划为满足工业生产发展的要求,集中建设台东、四方、水清沟、沧口、楼山5个工业区。

(见下图三)10、1980—1994年,改革开放新时期。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

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这一时期。

青岛的城市定位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1981年,青岛市被列为全国15个经济中心城市之一。

1984年,被列为全国14个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沿海港口城市之一。

1986年,被批准为55个计划单列市之一。

改革开放使青岛的规划工作迎来了第二个春天。

1984年1月5日,《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1980—2000)》经国务院批复实施,规划将城市性质确定为“轻纺工业、外贸港口、海洋科研和风景旅游城市”。

规划建设用地115.7平方公里,规划人口115万人。

规划以海泊河、李村河两条河道为界,将市区划分为南、中、北三个组团(见下图)。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1989年,依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对《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1980—2000)》进行补充调整。

在南、中、北组团布局结构的基础上,增加东、西两个组团,实现了城市空间的跨越式发展。

规划建设用地292.5平方公里,规划人口184.8万人(见下图)。

11、1994—2010年,市场经济新阶段1994年,青岛被列为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之一。

1999年6月4日国务院批复的《青岛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将城市性质确定为“中国东部沿海重要的经济中心和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旅游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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