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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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行政诉讼(法制局)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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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司法有限变更原则。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一般不享 有司法变更权,仅限于在行政处罚显失 公正的情形下,才可以判决变更。(第 54条第(四)项)
第二节 行政诉讼的范围
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概念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又称人民法 院的主管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 理行政案件的范围,即法律规定 的、人民法院受理与审判一定范 围内行政争议案件的权限。 •从三个角度理解该概念的意义
行政终局裁决行为
问题:承接前案情 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提出的确认甲 市政府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 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的请求, 是否属于法院的审理范围?

第三节 行政诉讼的管辖
第 三 节 行 政 诉 讼 管 辖
一、行政诉讼管辖的概念 二、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 三、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 四、行政诉讼的裁定管辖
主要是指对全国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案件或 在国际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
•(一)概念
•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是指同级 法院之间横向划分其各自辖区内受 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
级 别 管 辖
最高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 同一级别不同区域的法院
地域管辖
三、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
案例思考

甲市政府在召集有关部门、城市公交公 司召开协调会后,下发了《会议纪要》, 明确:城市公交公司在城市规划区内开 通的线路免缴交通规费;在规划区范围 内,原由交通部门负责的对城市公交公 司违法运营的查处,交由建设部门负责。
田某、孙某和王某是经交通部门批
准的三家运输经营户,他们运营的 线路与《会议纪要》规定免缴交通 规费的城市公交公司的两条运营线 路重叠,但依《会议纪要》,不能 享受免缴交通规费的优惠。

2021法考行政法重要知识点解析与总结-行政诉讼参加人

2021法考行政法重要知识点解析与总结-行政诉讼参加人

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的当事人」1.一审原告称为“行政相对人”、“申请人”等,被告称为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等。

2.二审程序中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3.执行程序中称为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

|「行政诉讼代表人」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原告的一般确定规则」1.原告必须是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处于被管理者地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与被诉行政行为之间存在着利害关系,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关人。

3.原告是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被诉行政行为侵害,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

|「特殊情况下原告的确认」1.受害人的原告资格。

(1)行政机关不予处理、受害人要求行政机关追究加害人责任的,属于利害关系的一种情形,受害人享有原告资格。

加害人或者受害人中起诉的一方是原告,没有起诉的一方是第三人。

(2)行政机关处罚了加害人,但受害人认为处罚轻微。

如果加害人认为行政处罚过重而起诉,受害人认为处罚过轻同时起诉。

受害人和加害人都是原告,但诉讼请求相反。

2.相邻权人的原告资格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在行使物权时需要得到行政机关批准或者许可的情形(土地相邻权、水流相邻权、建筑物相邻权等)。

3.公平竞争权受到侵害的人具有原告资格。

4.投诉举报人的原告资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投诉,具有处理投诉职责的行政机关作出或者未作出处理的,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职业打假人”、“投诉专业户”,利用立案登记制度反复向行政机关进行投诉,不具有原告资格,法院不予受理。

5.债权人的原告资格债权人以行政机关对债务人所作的行政行为损害债权实现为由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应当告知其就民事争议提起民事诉讼。

6.合伙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的原告资格合伙组织分为个人合伙和合伙企业两种基本形式。

行政诉讼法-90年

行政诉讼法-9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4月4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受案范围第三章官辖第四章诉讼参加人第五章证据第六章起诉和受理第七章审理和判决第八章执行第九章侵权赔偿责任第十章涉外行政诉讼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不得对抽象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第三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对是否合理一般不审查,除非是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见第54条(四)】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七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第八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九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二章受案范围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题库及答案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题库及答案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题库及答案1:行政处分只能〔〕。

A: 对有行政隶属关系的人施行 B: 由公安机关执行C: 处分公务员或公民个人,而不能处分单位或组织 D: 是国家特定行政机关对违背行政法的个人或组织依法采取的惩戒措施答案 : D2:治安行政案件的审级适用〔〕。

A: 二审终审 B: 一审终审 C: 一审一复核 D: 一审二复核答案 : A3 :以下行政强迫措施当中,〔〕属于间接执行性强迫措施。

A:查封、扣押 B: 强迫收买 C: 限价出售 D: 代执行答案 : D4:行政机关向相对方收取公路养路费、港口建立费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

A: 行政处分 B: 行政征购 C: 行政征收 D: 行政征用答案 : C5:行政行为以受法律标准拘谨的程度为标准,可以分为两类,即〔〕。

A: 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B: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C: 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D: 受权的行政行为与委托的行政行为答案 : A6: ?行政处分法?规定,行政处分通常由〔〕的行政主体管辖。

A: 违法行为人住所地 B: 违法行为人经常居住地C: 违法行为损害发生地 D: 违法行为发生地答案 : D7:〔〕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分。

A: 法律 B: 地方性法规 C: 行政法规 D: 国务院部委规章答案 : C8:假设发现已生效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那么〔〕。

A: 原行政机关无权废止 B: 原行政机关或上级行政机关有权撤销C: 只有权利机关有权撤销 D: 相对一方当事人有权变更答案 : B9: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进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 详细行政行为 B: 抽象行政行为 C: 行政处分行为 D: 民事侵权行为答案 : A10:以下组织中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是〔〕。

A: 全国人大 B: 各级人民政府 C: 法院 D: 社会团体答案 : B11:下述社会关系中属行政法调整范围的是〔〕。

行政法学名词解释

行政法学名词解释

行政法学名词解释(附答案)1、行政:行政就是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作用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活动。

2、行政权:行政权即行政主体执行法律,采用各种方式以达到行政目的的法定权力。

3、行政法:行政法是有关行政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具体说,行政法是有关行政的主体、权限、行为、程序、违法及救济(包括对行政违法行为本身的救济和对受行政违法侵害的相对人的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行政法的法源:法源是由不同国家机关制定并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法律的各种表现形式。

行政法的法源为行政法规范的载体形式。

凡载有行政法规范的各种法律文件或其他行政法的形式均为行政法的法源。

5、行政惯例:又称行政先例,是行政机关长期以来处理行政事务所形成的惯行,在一般国民中被信以为法的部分。

6、行政法律解释:行政法律解释是行政主体以适用行政法为目的,对行政法律规范的含义进行探求和说明的活动。

7、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所谓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在行政法律规范中,并由它们所确认或体现的基本精神,是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

8、行政合法原则:也称依法行政原则,英文为Administration according to the Law,即依照法律实施行政活动。

指行政权力的存在、运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而不是与法律相抵触。

在任何一个推行法治的国家,行政合法原则都是行政法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

9、行政合理原则:亦称行政适当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在合法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合理、适当和公正。

行政合理原则以控制自由裁量权和自由裁量行为的实施为目的。

10、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依法能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国家对外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义务、承担行政责任、担当争讼当事人(包括行政复议当事人、行政诉讼当事人、赔偿义务机关)的组织体。

11、行政职权:行政职权是国家通过法律针对一定组织(通常是行政机关)就行政权进行权能、权限设定的结果。

简言之,行政职权是组织从国家手中分配到的行政权,它通过权能、权限予以全面表达。

马工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2版配套题库和答案

马工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2版配套题库和答案

马工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2版配套题库和答案马工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2版)配套题库【考研真题精选+章节题库】内容简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是我国高校采用较多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权威教材之一,也被众多高校(包括科研机构)指定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专业考研考博参考书目。

为了帮助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指定考研参考书目为马工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考生复习专业课,我们根据教材和名校考研真题的命题规律精心编写了马工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配套题库。

本书为马工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2版)的配套题库。

具体来说,本题库包括以下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考研真题精选。

收录了人大、北大、西北政法、中财、武大、南开大学、东北财大、山东大学、华中师大、华中农大、首都经贸、电子科大、汕头大学、沈阳师大、江西师大等名校近年的考研真题,按照题型进行分类,并提供了详细的解答。

通过本部分的练习,可以帮助考生掌握命题规律和出题特点。

第二部分为章节题库。

严格按照该教材的章目编排,共分为23章,精选与各章内容配套的考研真题和典型题并进行详细解答。

所选试题基本涵盖了每章的考点和难点,特别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显当前热点,供强化练习。

•试看部分内容•第一部分考研真题精选•一、概念题•二、简答题•三、论述题•四、案例分析题•第二部分章节题库•第一章行政法概述•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第三章行政组织法•第四章公务员法•第五章行政行为概述•第六章行政立法•第七章授益行政行为•第八章负担行政行为•第九章行政机关的其他行为•第十章行政司法•第十一章行政应急•第十二章行政程序•第十三章监督行政•第十四章行政复议•第十五章国家赔偿与补偿•第十六章行政诉讼•第十七章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管辖•第十八章行政诉讼参加人•第十九章行政诉讼证据•第二十章行政诉讼程序•第二十一章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第二十二章行政诉讼裁判与执行•第二十三章涉外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参加人》课件

《行政诉讼参加人》课件
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谢谢观看
03
行政诉讼被告
被告资格
01 02
被告资格概述
行政诉讼被告是指因行政行为而遭受权利损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或者变更该行政行为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被告资格的认定
被告资格的认定主要依据行政行为是否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以及行 政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
03
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三人权利与义务
权利
第三人有权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维护自 己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陈述事 实、提供证据、进行辩论等。
义务
第三人有义务遵守行政诉讼程序的规 定,如按时出庭、如实陈述事实等。
第三人的法律地位与作用
法律地位
第三人在行政诉讼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 位,其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 束。
对被告的监督
人民法院应当对被告的行 为进行监督,以确保其依 法履行职责。
04
行政诉讼第三人
第三人资格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第三人必须与行政诉讼案件的判决结果有利害关系,才能具备第三人资格。
身份、权利、法律地位受影响
如果第三人的身份、权利或法律地位可能受到行政诉讼结果的影响,则该第三人具备第三人资格。
第三人类型
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人
合法权益受到行政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原告权利与义务
权利
起诉权、委托代理权、举证权、辩论权等。
义务
遵守法庭秩序、按时出庭、提供证据等。
原告的法律地位与作用
法律地位
原告在行政诉讼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享有与行政机关同 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作用
通过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行政诉讼参加人》 Nhomakorabeapt课件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二版)》全套课件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二版)》全套课件
第三编 国家赔偿编 第二十一章 国家赔偿概述 第二十二章 国家赔偿的范围
高等教育出版社
目录
第二十三章 国家赔偿主体 第二十四章 国家赔偿程序 第二十五章 国家赔偿方式与计算标准
高等教育出版社
使用说明
使用对象
讲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的教师。
运行环境
不低于Office 2000,要求向下兼容。
政权的控制。 2.议会主权,通过议会立法来规范行政活动和约束行
政权。 3.普通法院对地方行政官吏的监督。
高等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育出版社
法国: 法国建立起行政审判制度,为行政法的发展莫定了基
础。法国对行政权的控制也主要是通过诉讼来实现的, 但受理行政纠纷的法院,适用的法律和程序都自成体 系。 美国: 州际商业委员会的设立,是美国行政法产生的标志。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国社会结构变迁为行政法学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相形之下,中国行政法学却显得有些贫乏。但问题是 以权力为核心的理论体系与中国的现实并不相符。在 社会转型期,中国行政法学同时也面临着转型。
1.权力行政与服务行政。 2.公产制度。 3.管理方式问题。 现在我国正处于重要的转型期,处于社会转型期的我
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
行政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制度,不论其产生的背景 是否为人们所认知,它的形成都是历史的必然,有其 深刻的社会根源。
行政法产生的理论基础是自然权利和三权分立理论。 对行政法的产生具有更直接影响的是三权分立学说和
体制。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一,法治理论的发展。 第二,行政权的扩张。 第三,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三)中国行政法学的发展
行政权力总是随着国家的发展而不断扩大, 但行政权 力的扩大也应与对行政权力的控制相伴而行。

精编大学《法律基础》期末考试复习题库288题(含标准答案)

精编大学《法律基础》期末考试复习题库288题(含标准答案)

2020年大学《法律基础》期末考试288题[含答案]一、选择题1.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都可以提起上诉。

()参考答案:×2.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参考答案:×3.开庭当天,被告刘某因突发急病赴医院检查,未能出庭参加诉讼,此时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裁定中止诉讼B.决定延期审理C.作出缺席判决D.拘传被告刘某出庭参考答案:B4.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原告起诉的条件?()A.有明确的被告B.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主张C.有明确的诉讼请求D.属于法院主管参考答案:B5.原告提出的证据均为本证。

()参考答案:×6.以下属于代理人法律特征的是?()A.立案审理B.裁定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C.将案件退还给A法院D.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参考答案:B7.以下属于委托人特别授权的诉讼权利是?()A.管辖协议无效B.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C.甲公司住所地和乙公司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D.只有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参考答案:C8.当事人提起上诉后,一审判决效力如何?()A.失效B.暂不生效C.自动撤销D.生效,但二审可以改判参考答案:B9.孙某的大儿子张甲与二儿子张乙为遗产继承诉讼至法院,在诉讼中张某的女儿孙丙得知后也要求参加诉讼继承遗产,孙丙的诉讼地位是?()A.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共同原告D.共同被告参考答案:C10.原审被告在二审程序中临时增加反诉的,二审法院如何处理?()A.上诉请求合并审理并作出判决B.告知另行起诉C.调解,调解不成裁定发回重审D.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参考答案:D11.在诉讼中当事人可以任意处分其诉讼权利,不受限制。

()参考答案:×12.被告朱某在诉讼中,明知受诉法院对案件享有管辖权而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被告朱某的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什么原则?()A.诚实信用原则B.辩论原则C.诉讼权利平等原则D.处分原则13.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发生纠纷,根据合同约定,甲向A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节行政诉讼参加人

第四节行政诉讼参加人

3. “合法权益标准时期” 1989 年制定、1990 年实施的《行政诉讼法》第2 条规 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第41条更加明确地规定:“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 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这样,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标准从“法律规定 标准”发展为“合法权益标准”。
为,复议机关是案件的审理人,而非案件当事人; 三、以实际作出裁决的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决定
时以复议机关为被告;维持时以原机关为被告;体现权限相称 原则。
有观点指出:复议机关不作被告,更有利于发挥复议的作 用。
――复议是纠错,是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复议机 关发挥复议的作用。
新《行政诉讼法》第26条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 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 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 告。
2.行政主体的狭隘使很多从事公务的组 织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一些非授权主体屡有行使行政职权的 情况,造成确定被告时的困难,导致公民诉 讼艰难。
案例:村委会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吗?
(二)行政诉讼被告制度的完善
--谁行为,谁被告。 1. 凡有行为,必有被告 2. 谁行为,谁被告 3. 行为的主体为被告 4. 官员可以成为被告
……
定义:行政诉讼原告是指因对具有国家行政职 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 提起诉讼的人或者组织。
1、行政诉讼的原告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组织, 包括外国人和外国组织
2、原告与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3、原告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马工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2版考研真题和答案

马工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2版考研真题和答案

马工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2版考研真题和答案马工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2版)配套题库【考研真题精选+课后习题】目录第一部分考研真题精选一、概念题二、简答题三、论述题四、案例分析题第二部分课后习题第一章行政法概述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第三章行政组织法第四章公务员法第五章行政行为概述第六章行政立法第七章授益行政行为第八章负担行政行为第九章行政机关的其他行为第十章行政司法第十一章行政应急第十二章行政程序第十三章监督行政第十四章行政复议第十五章国家赔偿与补偿第十六章行政诉讼第十七章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管辖第十八章行政诉讼参加人第十九章行政诉讼证据第二十章行政诉讼程序第二十一章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第二十二章行政诉讼裁判与执行第二十三章涉外行政诉讼•试看部分内容考研真题精选一、概念题1行政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武大2007年研]相关试题:行政法律关系[武大2010年研]答:(1)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因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包括行使行政权的活动和基于实现国家或社会职能的目的所从事的公共管理活动而与行政相对人以及其他相关主体形成或因之引发的各种社会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关系经行政法规范调整后形成的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3)联系:行政关系构成了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关系受法律调整形成了行政法律关系,二者具有密切的联系。

(4)区别:①性质不同。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行政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实体内容。

行政关系是一种事实上的社会关系,具有物质关系的属性;而行政法律关系则更多地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具有思想关系的属性。

②与行政法的关系不同。

就二者与行政法的关系来看,行政关系是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而行政法律关系则是行政法对行政关系调整后的结果。

③内容范围不同。

一般而言,行政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在内容范围上是基本一致的,但行政关系作为一种事实上的社会关系,在内容范围上要比行政法律关系更为广泛。

④形成的时间不同。

行政诉讼的参加人名词解释

行政诉讼的参加人名词解释

行政诉讼的参加人名词解释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根据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合法权益和消除非法行政行为的一种法律救济方式。

在行政诉讼中,参加人是指除了原告和被告以外,依法有权参加诉讼的其他个人或组织。

一、法定参加人行政诉讼法规定了一些具有特殊身份或特定关系的人员可以作为法定参加人参与行政诉讼,这些人员包括:1. 被告人的监护人:针对未成年被告,其监护人可以作为法定参加人参与行政诉讼,并在法庭上提供必要的辅助支持。

2. 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组织:若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组织可以作为法定参加人参与行政诉讼,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3. 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和审判机关:在与行政诉讼案件有关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承办该案件的各级机关可以作为法定参加人参与行政诉讼,并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4. 社会团体:为了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团体可以作为法定参加人参与行政诉讼。

二、利害关系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时候会有一些与被告具有明显利害关系的个人或组织,虽然他们不是被告,但可以作为参加人参与行政诉讼,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利害关系人必须证明他们与行政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利害关系,否则无法作为参加人参与行政诉讼。

利害关系人的参加对于维护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起到了重要作用,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的人员:1. 与行政行为直接相关的当事人:除了原告和被告以外,与行政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作为参加人参与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2. 与行政行为具有共同利益的组织或个人:当有多个组织或个人共同拥有相同或相似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其中一方可以作为参加人参与行政诉讼,维护共同利益。

3. 具有行政行为后果的利害关系人:当行政行为产生连带责任或后果时,受到该行政行为后果的利害关系人可以作为参加人参与行政诉讼,并主张其相关权益。

三、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被诉请撤销或变更自己的行政行为,或者请求判令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中,行政机关可以作为参加人参与行政诉讼。

2023年度浙江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练习题(通用题型)

2023年度浙江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练习题(通用题型)

2023年度浙江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练习题(通用题型)学校:________班级: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5题)1.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A.负责人B.领导人C.负责人和经办人员D.领导人和经办人员2.以下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的是()A.吊销许可证,执照B.划拨存款,汇款C.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D.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的,应当回避。

A.利害关系B.法律上利害关系C.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D.直接利害关系4.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公众()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

A.有权B.无权C.经批准D.经检查人同意5.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不到场的,()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A.邀请见证人B.通知见证人C.邀请第三人D.通知第三人6.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

强制执行的费用由()承担。

A.行政机关B.申请人C.人民法院D.被执行人7.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第21页共89页机关提出申请。

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A.三十B.二十C.十五D.十8.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A.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B.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C.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D.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9.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为被申请人。

办理行政案件法律规定(3篇)

办理行政案件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案件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过程中,因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争议案件。

办理行政案件是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为了规范办理行政案件的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办理行政案件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办理行政案件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我国办理行政案件的基本法律依据,于1989年4月4日通过,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法规定了行政诉讼的范围、管辖、参加人、证据、诉讼程序、判决和执行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是我国办理行政案件的重要法律依据,于1999年4月29日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法规定了行政复议的范围、管辖、参加人、证据、复议程序、复议决定和执行等内容。

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外,办理行政案件还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

三、办理行政案件的范围1.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处罚案件是指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

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

2.行政许可案件行政许可案件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依法作出的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案件。

3.行政强制案件行政强制案件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实现行政目的,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人身等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

4.行政征收案件行政征收案件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征收税款、罚款、滞纳金等费用的案件。

5.行政给付案件行政给付案件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物质帮助或者福利待遇的案件。

行政诉讼参加人题库1-2-10

行政诉讼参加人题库1-2-10

行政诉讼参加人题库1-2-10问题:[单选]环宇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与某市医院达成协议,共同开发SP制剂。

试产期间,市卫生局、市医药管理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同时接到群众举报,即同时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

经查,该药在尚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就在市医院投入临床使用。

四机关遂对该公司作出处罚,责令停止生产,没收库存药品和非法所得,并处罚款10万元。

环宇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本案行政主体或被告应当是谁?()A.应当是医药管理局,因为处罚涉及其行政职责B.应当是卫生局,以工商局和技术监督局为第三人C.应当是卫生局等四机关,因为是共同行为D.应当是四机关共同的上级机关考查行政诉讼的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

《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3款规定。

问题:[单选]关于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表述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原告资格是充当行政诉讼原告所应具备的条件B.有原告资格的人一定而且也只能是原告C.原告资格要求起诉人必须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D.原告资格要求起诉人所受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是已经发生的损害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

B项错在有原告资格的人还有可能作为第三人。

C项错在起诉人并不一定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更不需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

例如,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也可以成为行政诉讼主体。

D项错在行政诉讼中,并不要求侵害已经发生,只要行政行为作出后,当事人认为其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即可。

问题:[单选]下列哪种情形下的起诉人不能因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自己的公平竞争权而享有原告资格?()A.认为在一起公共工程的投标过程中行政机关与中标者"暗箱操作"而起诉的投标人B.某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评比,甲商店被评为消费者最信不过单位"奖",甲商店认为市工商局’的评比有失公正而起诉C.甲商店因认为行政机关批准乙商店成立影响了自己的营业额而起诉D.某市政府要求对进入本市的产品进行额外的质量检测,某外地企业因而起诉考查行政诉讼的原告。

网络教育行政法学满分作业1

网络教育行政法学满分作业1
题号:25题型:是非题本题分数:3.3
内容: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是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
1、 错
2、 对
标准答案:1
学员答案:1
说明:第十六章第二节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本题得分:3.3
A、调查制度
B、告知制度
C、表明身份制度
D、说明理由制度
标准答案:C
学员答案:C
说明:第十四章第三节行政程序的一般制度
本题得分:4.4
题号:9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本题分数:4.4
内容:
现代听证制度源于()普通法上的自然公正原则
A、美国
B、英国
C、法国
D、德国
标准答案:B
内容:
我国第一部比较全面地规定了行政程序基本制度的法律是()
A、立法法
B、行政处罚法
C、行政许可法
D、行政强制法
标准答案:D
学员答案:D
说明:第十四章第三节行政程序的一般制度
本题得分:4.4
题号:8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本题分数:4.4
内容: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37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这体现了行政程序法中的基本制度是()
学员答案:ABC
说明:第十二章第二节行政合同的实施
本题得分:4.4
题号:17题型:是非题本题分数:3.3
内容:
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司法审判活动。
1、 错
2、 对
标准答案:2
学员答案:2
说明:第十六章第一节行政诉讼概述
本题得分:3.3
题号:18题型:是非题本题分数:3.3

行政诉讼当事人、参加人和参与人

行政诉讼当事人、参加人和参与人

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因发生行政争议,以自己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行政机关。

行政诉讼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称为原告和被告、在二审程序中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执行程序中称为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

被诉的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是被告方的代表,也是当事人。

行政诉讼参加人除指诉讼当事人外,还包括第三人、诉讼代理人。

第三人是指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诉讼代理人是指代为他人从事诉讼活动的人。

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至2人代为诉讼。

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行政诉讼参与人是所有在整个行政诉讼过程或某个诉讼阶段参与诉讼活动的人,不仅包括诉讼参加人,还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

行政诉讼法学知识点总结

行政诉讼法学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行政诉讼概述一、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相关人与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发生争议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审查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判断相对人相关人的主张是否是否有法律和事实依据;然后作出裁判的一种活动..二、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是调整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系统;包括规定法院和诉讼参加人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的法律规则;以及规范和调整与行政诉讼有关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则.. ★我国行政诉讼法的法律渊源1.宪法和国家机关组织法..2.行政诉讼法律..3.有关法规中的行政诉讼法规范..4.法律解释..三、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指行政诉讼法所调整的、以行政诉讼主体诉讼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种社会关系..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1.法院;2.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3.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等..四、行政诉讼基本原则是指反映行政诉讼基本特点和一般规律;贯穿于行政诉讼活动整个过程或主要过程;指导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诉讼行为的重要准则..一与民事、刑事诉讼共有的原则1.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3.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4.当事人诉讼法律地位平等原则..5.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6.辩论原则..7.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的原则..二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1.合法性审查原则..第6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2.诉权保障原则..第二章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一、肯定性列举第12条第1款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9.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10.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11.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12.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兜底规定二、概括性规定第12条第2款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三、否定性列举第13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是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总动员等行为..2.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内部人事管理行为..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即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该行政机关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决定..4.终局行政决定行为..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通过的规范性文件..1相对的终局行政决定P424..例:行政复议法第14条:“对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规定作出最终裁决..”2绝对的终局行政决定P425..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64条:外国人对依照本法规定对其实施的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5.刑事司法行为..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先行拘留、立案侦查、讯问、勘验或者检查、搜查、查封、扣押、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等财产、发布通缉令..刑事司法行为与行政行为的区分标准:权力来源;实施目的..公安机关利用职权插手经济纠纷;以刑事侦查为由限制人身自由、扣押财产的行为;属于可诉的行政行为..6.居间行为..行政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为达成一定行政目的;向相对人提供信息;指导政策;发出建议、劝告;通过相对人同意接受或自愿遵照得以实现的行为..以“行政指导”之名;强制相对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限制或剥夺相对人的权利的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8.重复处理行为..重复处理行为;是指行政行为作出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没有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或者经过复议、诉讼后该行政行为发生终局效力后;相对人仍然对该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诉..但是;有关部门驳回其申诉维持原行政行为的行为..重复处理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救济程序以外作出的没有改变原有行政法律关系、没有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新的影响的行为重复处理行为不变更或消灭原有的法律关系;仅仅是再次肯定原有的法律关系..重复处理行为的表现:因当事人自己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事后当事人又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有关行政机关驳回其申诉后;当事人以此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等..9.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例如: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前有关程序事项的告知和通知等..★补充内容——附带审查的部分抽象行政行为53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审查对象:除了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之外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方式:附带审查;即不能因为对抽象行政行为不服单独提起行政诉讼..审查结果: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人民法院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在裁判理由中予以阐明..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应当向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并可以抄送制定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第三章行政诉讼的管辖仅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职权分工..★补充知识:我国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铁路运输法院、专门人民法院组成;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受最高人民法院的监督..目前;一般的铁路运输法院不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专门人民法院中的知识产权法院和海事法院审理部分行政诉讼讼案件..一、级别管辖一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对全国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案件或在国际上有重大影响的涉外行政案件..二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案情重大;涉及面广并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是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直接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不包括其所作出的维持原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例外: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年2月1日起施行2.海关处理的案件;1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关行政处罚案件诉讼管辖问题的解释:相对人不服海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诉讼的案件;由有管辖权的地方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审理..2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海事行政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行政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由各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理..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1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2重大涉外或涉港、澳、台案件;3其他重大、复杂的案件..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补充:第一审反补贴行政案件、第一审反倾销行政案件、第一审国际贸易行政案件由具有管辖权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四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除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外;其余的行政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地域管辖指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横向划分其在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一一般地域管辖直接起诉的;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总结:1.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方面;原行为机关和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都有管辖权..2.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复议机关是被告..因此;根据复议机关确定管辖法院..3.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总之;根据被告来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二特殊地域管辖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注意:只要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存在;不管是单独还是并存;都适用特殊地域管辖规则..2.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行政案件管辖问题的解释:当事人因国有资产产权界定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确定管辖法院..产权界定行为直接针对不动产作出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产权界定行为针对包含不动产在内的整体产权作出的;由最初作出产权界定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裁定管辖一移送管辖: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移送案件具备的条件:1.移送法院已经立案受理了案件;即诉讼开始但没结束;仍在一审程序中..2.移送案件的法院认为自己对案件没有管辖权..3.接受移送案件的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受移送法院的义务:受移送法院要按照立案程序受理案件;不得拒收、退回或再移送给其他法院.. 二指定管辖1.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①法律上的原因:有法定事实存在使有管辖权的法院在法律上不能审理;如当事人申请回避时..②事实上的原因:是指有管辖权的法院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管辖权;如发生自然灾害时..2.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三管辖权的转移只能上移不能下放1.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在一审裁判宣告前;根据需要;上级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以决定书的形式;决定由自己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并要求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报送上级人民法院;下级人民法院对上级人民法院的决定必须执行..注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直接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的案件时;不受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限制.. 2.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四、管辖异议一提出管辖异议的主体:行政诉讼的原告、被告、第三人..二提出管辖异议的期限:接到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一审法院提起..三对管辖异议的处理:异议成立的;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五、管辖模式的创新P444-445一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通知法〔2013〕3号: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就是将部分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通过上级人民法院统一指定的方式;交由其他基层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的制度..二跨区域管辖第18条第2款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第四章行政诉讼的参加人行政诉讼参加人:原告、被告、第三人、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诉讼代理人..行政诉讼参与人:证人、翻译人员、勘验人员、鉴定人员等+行政诉讼参加人一、原告第2条:是指认为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个人或组织..第25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法院的判断标准一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是行政主体的对称;指在具体行政法律关系中处于被管理地位的一方当事人..公民包括公务员行政相对人法人包括行政机关;国务院除外组织二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相关人1.被诉的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2.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3.与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4.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受害人对主管行政机关不追究加害人的行政法律责任或者对追究的法律责任形式和程度不服的三特殊情况下原告资格的确定1.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诉讼代表人;其他合伙组织提起诉讼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2.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3.农村土地承包人等土地使用权人对行政机关处分其使用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不服;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4.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5.股份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四原告资格的转移1.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2.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二、被告确定规则:谁主体、谁行为、谁被告..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解读:“维持”:P397-3982015司法解释第6条:“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包括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或者复议请求的情形;但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的除外..第7条: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3.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4、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行政行为的;该组织是被告..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5.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6、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并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以该机构为被告..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7、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行政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例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行政许可依法须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当事人对批准或者不批准行为不服一并提起诉讼的;以上级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行政许可依法须经下级行政机关或者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初步审查并上报;当事人对不予初步审查或者不予上报不服提起诉讼的;以下级行政机关或者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为被告..第五条:行政机关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统一办理行政许可的;当事人对行政许可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以对当事人作出具有实质影响的不利行为的机关为被告..8.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后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由撤销该行政机关的行政机关作为被告.. ▲补充内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中被告资格的确定..依据:12条第2款: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作出答复的机关为被告;逾期未作出答复的;以受理申请的机关为被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公开该政府信息的机关为被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该组织为被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1政府信息公开与否的答复依法报经有权机关批准的;2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系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3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一必要的共同诉讼:诉讼标的是同一个行政行为;法院应当合并审理的案件..二普通的共同诉讼:诉讼标的是同类的行政行为;法院决定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案件..普通的共同诉讼必须符合3个条件:1.必须由同一个法院管辖;2.必须属于同一诉讼程序普通或简易;3.法院决定合并审理并得到了当事人的同意..属于“同类的行政行为”的情形:①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对同一事实作出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如:赵某在路边摆摊卖煎饼;县卫生局以其无卫生许可证而经营食品为由对其罚款200元;交通局以其妨碍交通为由对其罚款150元..赵某对以上处罚行为不服;分别向同一法院提起诉讼..②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别作出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例:钱某和王某共同殴打刘某;县公安局对钱某作出拘留5日的决定;对王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钱某和王某均不服处罚决定;各自向同一法院分别提起诉讼..③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如:孙某团销售假酒被县工商局罚款500元;孙某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县工商局发现孙某还销售过期食品;作出罚款800元的决定;孙某对此处罚不服;也提起诉讼..四、诉讼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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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第二节 行政诉讼被告
第十六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一、概念
行政诉讼被 告是指原告起诉 其具体行政行为 侵犯自己的合法 权益,并经由人 民法院通知应诉 行政机关或法律、 法规、规章授权 的组织。
第十六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二、行政诉讼被告的确认规则 1、谁主体,谁被告 2、谁行为,谁被告 3、谁决定,谁被告
第十六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案例2:王天(男)与李某(女)结婚,婚后生一子 王某,后双方因感情不和离婚。王天因病住院治疗, 期间结识张某,后二人自愿结婚,镇政府为两人颁发 了结婚证,但王天所持结婚证日期与张某的不一致, 分别被错填为5月30日、5月10日,且王天的婚姻登记 材料被镇政府遗失。不久,王天去世,留有房产等财 产,王某与张某因遗产继承引起民事纠纷。诉讼中王 某发现张某持有的结婚证日期与王天不一致,以婚姻 登记程序违法,侵犯自己继承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行 政诉讼,要求撤销该结婚证。
问题:朱某以谁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六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3)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
——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复议机关维 持决定是否
可诉?
第十六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案例:刘某和同事王某因琐事争吵,继而互相扭 打,二人都有轻微伤,县公安局在接到王某报案 后,未作认真查证,即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5天 的处罚,刘某不服,依法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市公安局未经调查即作出维持处罚决定的复议决 定,刘某对之不服,以市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 诉讼,请求法院判定其履行法定职责。
第十六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案例1:2004年年末,河南省周口市邯城县城关镇 张某,与镇政府在镇招待所的土地使用权归属问题 上产生了严重分歧,张某于2005年4月,向县国土 资源局提出申请,要求该局对这块有争议的土地重 新确权。 2005年12月6日,一份以县政府名义下发 的《处理决定》确认,张某对争议的土地享有使用 权。2006年2月6日,城关镇政府向周口市政府递交 复议申请书,要求撤销原《处理决定》,重新确认 对争议土地的使用权。然而,周口市政府以“超出 复议时效一天”为由,作出“行政复议案件终止通 知书”。于是,镇政府采用诉讼的方法,一纸将周 口市政府告上法院,要求市政府撤销终止裁定,并 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第十六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三、行政诉讼中被告的确认
第十六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1、直接诉讼案件中的被告
——行政机关作出具 体行政行为,以作出具 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为被告 ——行政机关不履行 法定职责,以具有法定 职责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第十六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黄金搭档” 引发行政诉讼
2006年4月,赵某看到CCTV-1播放的营养品“黄 金搭档”的广告,于是买了一盒。一个月后,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称该广告的内容多 处被篡改,误导了消费者,并禁播该产品的所有广 告。2006年6月,赵某向市工商局书面举报中央电视 台播放虚假广告的情况,并于9月份收到该局的答复, 称已对中央电视台“责令纠正”,但并未没收广告 费用和罚款。 赵某认为市工商属于行政不作为,遂 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六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授权范围内 以内设机构或派出机构为被告 授权幅度外
授权范围外 以内设机构或派出机构为被告 授权种类外 以所属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第十六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思考3:中国决定在北京举办某国际性会议或活动, 其他大城市认为侵犯自己的竞争权,是否享有行政 诉讼原告资格?
第十六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分析1:公平竞争权是一项独立的法律权利。 分析2:争议案件需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竞争, 以及行政行为会损害合法的竞争,造成违法 竞争的局面。 分析3:无很强的政策性和政治因素。
问:张某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六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若干问题解释》第17条规定:“非国有企 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 出售、分立或者改变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 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
第十六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6、农村土地使用权人的原告资格认定
案例:甲市政府批复同意乙区政府征用 乙区某村丙小组非耕地63亩,并将其中 48亩使用权出让给某公司用于建筑商城。 该村丙小组袁某等村民认为,征地中有 袁某等32户村民的责任田32亩,区政府 虽以耕地标准过行补偿,但以非耕地报 批的做法违法,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对于二人的起诉,法院能否受理?张 某和吴某在诉讼中的地位如何?
第十六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2、相邻权人原告资格的认定
案例:1998年至1999年间,在王某家前居住的邻居钟某 经市规划管理局批准,在王某家两层小楼前50厘米处建 房,侵害了王某家的采光、通风权益。为此,王某多次 要求市规划管理局依法处理,市规划管理局均不作任何 表示。1999年8月,王某再次前往市规划管理局某区规 划管理办公室,反映钟某的建房问题并要求处理,但市 规划管理局仍没有理会。为此,王某于1999年12月22日 以市规划管理局的批准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批准行为。
第十六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4、企业投资人的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若干问题解释》第18条规定:“股份制 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 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 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 讼。”
《若干问题解释》第15条规定:“联营企 业、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 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 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第十六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2)复议机关不作为
——对原具体行政 行为不服,以作出 具体行政行为的行 政机关为被告
——对行政复议机 关不作为不服,以 复议机关为被告
不急, 先睡会

第十六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案例:某县工商局对个体户作出了罚款2000元 的行政处罚决定,理由是认定朱某无证从事买 卖经营,违反了国家关于营业执照的申请、审 查、同意颁发等相关法律规定。朱某认为是工 商局的故意为难才未获得营业执照,所以工商 局不应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向市工商局提起 行政复议,在2个月的复议期限内市工商局迟迟 不作出复议决定。
问:王某是否具备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
第十六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案例3:张甲、张乙、张丙为三兄弟。张丙终 身未婚,张乙有女张英,5岁时以叔侄关系将 户口落在张丙户下,并从此跟随张丙共同生 活。十余年后,按张丙的要求,公安局对张 丙的户口簿进行了变更登记,将张丙与张英 由叔侄关系改为父女关系。后张丙病故,张 甲欲继承张丙的财产,得知变更登记之事, 遂以侵犯其法定遗产继承权为由提起行政诉 讼,要求确认公安局将张丙与张英由“叔侄” 改为“父女”关系的变更登记无效。
问题:本案中谁享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第十六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若干问题解释》第16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人 等土地使用权人对行政机关处分其使用的农村集体 所有土地的行为不服,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案例:中国科学院物理所将一处归自己所有的临 时建筑出租给某个体户经营使用。该个体户将房 屋装修之后开办了一个酒吧。后海淀区规划局针 对中科院物理所作出了拆除该临时建筑的决定。
第十六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2、经复议的诉讼案件中的被告
(1)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改变
•改 变 原 具 体 行 政 行 为 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 •改 变 原 具 体 行 政 行 为 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 产生影响 •撤 销 、 部 分 撤 销 或 者 变 更 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
第十六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5、企业被终止或改变形态与隶属关系的原告 资格的认定
案例:某市工商局在当年度企业年检中发现 甲公司有多次转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违法 行为,遂作出了责令该公司终止生产经营活 动,吊销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罚款2万5千 元的处罚决定。后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张某 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市工商局的 具体行政行为,恢复公司的原合法地位。
第十六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二、特殊情况下对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认定
1、受害人原告资格的认定
张某与吴某因言语不和,两人打了起来。 后经法医鉴定,吴某系轻微伤。为此,当地公 安机关对张某作出了拘留五天的处罚。张某为 此提起复议,市公安局维持了处罚决定。为此, 张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拘留五天 的处罚。吴某得知此消息后,也向法院提起行 政诉讼,请求加重对张某的处罚。
案例2:赵某因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 7日,不服该处罚,打算提起行政诉讼,因其 被限制人身自由,所以其妻吴某以自己的名 义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六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三、原告资格的转移与承受
1、有原告资格的主体在法律上已不复存在。 2、有原告资格的人死亡或终止时,仍在法 定的起诉期限内。 3、发生于与原告有特定利害关系的主体之 间。
思考:如果中科院物理所不对规划局的拆除决定 起诉,酒吧是否具有原告资格?
第十六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案例:李某、赵某、王某三人系大学同学, 毕业后经工商局审查批准,三人成立了一 个合伙企业,生产销售农药。某区工商局, 以合伙企业无证从事农药的生产销售活动, 依据相关规定,对合伙企业作出了罚款 5000元的处罚决定。李某等人不服,向人 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六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案例:2000年9月,甲、乙、丙三公司协议 成立丁公司(股份公司),各自认定了出资 比例,确定了三家公司的董事名额,并领取 了某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 定代表人为三公司共同商定的吴某。丁公司 经营取得了很好的业绩。后因吴某不履行上 级主管机构某市经贸委的命令,市经贸委作 出决议将原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了刘某。刘某 上任后,管理不善,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 公司董事会对此不满,于是决定对某市经贸 委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刘某不同意起 诉,不愿意在起诉书上签名、盖章。
对李杰作出罚款3000元、没
收所有电器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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