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修基金提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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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维修基金提取程序
一、维修基金使用的条件
1、物业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有部分物业维修基金已归集到位,部分未归集到位但已明确维修费用分摊标准并筹集存入维修基金专户。
2、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届满后的中修、大修、更新、改造。
3、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出现需紧急维修的情况,不紧急维修将严重影响业主利益或房屋安全的。
4、使用单位提取维修基金须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
二、申请使用维修基金需要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企业提交下列资料
1、房屋维修的报告
2、《当涂县物业维修基金使用申请表》
3、《物业维修工程预算书》
4、维修基金受益户数使用分摊表(附业主大会决议或受益户2/3 以上业主签字同意)
5、竣工验收证明及维修项目保修期限证明
6、维修监督协议书
三、维修基金提取的流程
1、先发征询函给业主,确定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动用维
修资金进行修缮
2、邀请三家以上的修缮单位来报价。
3、按投标的形势从三家以上单位中选出一个作为修缮单位。
4、将修缮报价、单位等情况公示出来,公示时间不少于 5 天
5、让业主在公示上签名同意开始维修。
6、将以上资料整理成册上交当地主管单位,等待主管单位的审批及核查。
7、主管部门下发同意核准文件后,带上维修资金帐本去指定的银行领取第一笔动工款(一般都是分期付款的)。
8、动工。
9、公示维修费用、材料、保修期等情况。
10、递呈汇报给相关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