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评审规定
应急预案评审规定
为了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7 号),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编制本指南。
一、评审方法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
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的应急预案评审工作。
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
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者建议。
(一)形式评审。
依据《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应急预案形式评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 1。
(二) 要素评审。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
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
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普通要素。
应急预案要素评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 2、附件 3、附件 4、附件 5。
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
这些要素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的关键环节,具体包括危(wei)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
关键要素必须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普通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者省略的内容。
这些要素不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的关键环节,具体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合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
二、评审程序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应急预案评审年限
一、引言应急预案评审是确保应急预案科学性、实用性、有效性的重要环节。
为了提高应急预案的质量,确保应急预案能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现对应急预案评审年限进行如下规定。
二、评审年限规定1. 新编制的应急预案评审年限为3年。
2. 已评审的应急预案,如遇以下情况,需重新进行评审:(1)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或主管部门发生重大调整,影响应急预案适用性的;(2)应急预案涉及的业务领域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应急预案适用性的;(3)应急预案执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需要修订的;(4)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新的政策法规,对应急预案有重大影响的;(5)应急预案评审期限到期。
3. 重新评审的年限为:(1)如重新评审的应急预案较原评审版本有较大调整,评审年限为2年;(2)如重新评审的应急预案与原评审版本基本相同,评审年限为1年。
4. 评审期限从应急预案评审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评审程序1.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评审年限到期前,应组织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2. 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1)熟悉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工作;(2)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3)公正、客观、独立地评审应急预案。
3. 评审内容包括:(1)应急预案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法规;(2)应急预案编制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情况;(3)应急预案组织体系、职责分工是否明确;(4)应急预案应急响应措施是否科学、合理;(5)应急预案应急物资、装备、设施是否满足需求。
四、结论应急预案评审年限的规定,旨在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有效性,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各级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应急预案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同时,各级单位要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有力保障。
2024年应急预案评审管理办法
2024年应急预案评审管理办法____年应急预案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级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并适用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督促检查工作。
第三条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公开、高效原则,严守机密。
评审结果应及时向被评审单位反馈,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四条应急预案评审应充分考虑不同类型的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影响范围,科学确定评审内容和方法。
第五条应急预案评审所使用的标准、方法、工具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断适应应急管理工作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由具备应急管理专业背景的人员担任,评审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遵循职业道德和评审准则。
第二章评审程序第七条应急预案评审应按照全程、全员、全要素原则开展。
第八条应急预案评审的程序包括:申报、资料准备、组织评审、编制评审报告和反馈意见等环节。
第九条被评审单位在接到评审通知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预案评审所需的数据和资料整理,并提供给评审人员。
第十条应急预案评审由评审组组织进行,评审组成员应均具备相应的应急管理知识和经验。
评审组成员不得参与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评审工作。
第十一条评审组应根据被评审单位的情况,制定评审方案和时间节点,并及时告知被评审单位。
第十二条评审组进行现场调研时,应向被评审单位放际明评审目的、内容和要求,被评审单位应予以配合。
第十三条评审组按照评审方案对被评审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预案的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和有效性等方面。
第十四条评审过程中,评审组可以适当邀请相关专家参与,提供评审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评审组应按照评审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客观性原则,形成评审报告和反馈意见,并在评审结束后30日内向被评审单位提供。
第十六条被评审单位应及时对评审报告和反馈意见进行修正和完善,并按照要求提供修正后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评审制度
应急预案评审制度一、评审目的和原则1.1目的:评审应急预案,检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行性,提出改进建议,完善预案的内容和应对措施,提高应急响应效能。
1.2原则:科学性、公正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可改进性。
二、评审程序2.1评审计划的编制:制定年度评审计划,明确评审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并进行合理安排。
2.2评审组的组建:评审组由各部门和专家组成,组长由应急管理部门指定。
2.3评审材料的准备:评审组事先准备好应急预案和相关资料,确保评审过程中能够充分了解预案的内容和应对措施。
2.4应急预案的评审:评审组组织评审会议,对预案进行研究和讨论,逐项评审预案的编制、内容和应对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等。
2.5评审报告的编写:评审组根据评审结果,撰写评审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2.6评审报告的审核和审批:评审组负责人将评审报告提交给应急管理部门,经过审核和审批后,将评审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被评审单位。
2.7改进措施的实施:被评审单位按照评审意见和建议,及时完善预案的内容和应对措施,提高预案的质量和实用性。
三、评审内容3.1预案的编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3.2预案内容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包括组织机构、责任分工、信息报送和交流、资源调配等。
3.3应急响应措施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包括应急响应级别划分、人员疏散、物资储备与调配、医疗救援、灾情通报等。
3.4预案的应急演练和培训计划,是否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是否能够提高应对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3.5预案的更新和修订情况,是否及时跟进和完善预案的内容,确保预案与时俱进。
四、评审结果4.1评审报告的形式:评审报告以书面形式呈现,包括评审过程、评审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4.2审阅和沟通:应急管理部门对评审报告进行审阅和沟通,与被评审单位进行讨论和交流,解答疑问,推动改进措施的实施。
4.3评审结论的确认:应急管理部门根据评审报告,对被评审单位的预案给予评价,确认评审结论。
煤矿企业应急预案评审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煤矿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
第二章评审目的和原则第三条评审目的:1. 及时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体系;2. 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3. 实现煤矿企业应急预案与相关单位应急预案的衔接;4. 增强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5. 确保预案的充分性和应急设备的保障能力及应急人员的操作能力。
第四条评审原则:1. 科学性:评审工作应遵循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原则;2. 实用性:评审内容应紧密结合煤矿企业实际,确保预案可操作;3. 全面性:评审范围应覆盖应急预案的各个方面,确保预案完整性;4. 及时性:评审工作应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第三章评审内容和程序第五条评审内容:1. 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目标;2. 事故预防和预警措施;3. 应急响应程序和组织机构;4. 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5. 应急演练和培训;6. 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评审程序:1. 煤矿企业应根据本规定,组织编制应急预案;2. 煤矿企业内部评审: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初步评审;3. 外部专家评审: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4. 评审报告:评审结束后,形成评审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5. 预案修订:根据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6. 审批和公布:经评审通过的应急预案,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并公布。
第四章责任和义务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评审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条专家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确保评审意见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积极配合评审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条件。
应急预案论证和评审的规定
应急预案论证和评审的规定1. 引言应急预案是组织在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发生时采取的一系列预先准备措施,旨在保护人员安全、最小化损失,并确保业务持续运营。
为了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必须进行论证和评审。
本文将讨论应急预案论证和评审的规定。
2. 应急预案论证的目标应急预案论证旨在验证预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确认预案的有效性,并通过论证结果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论证的主要目标如下:•确定预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评估预案与组织实际需求的匹配程度。
•验证预案内容是否准确、完整。
•确保预案的执行步骤清晰、可操作。
•核实预案的时间敏感性,以确保及时响应。
3. 应急预案论证的步骤应急预案论证的过程包括以下步骤:3.1 制定论证计划首先,组织需要制定论证计划,明确论证的目标和范围、论证的时间和资源、参与论证的人员以及论证的方法和评估标准等。
3.2 收集相关资料在论证过程中,需要收集和整理与预案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包括相关法规、科学研究成果、行业标准以及历史数据等。
3.3 风险评估和需求分析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和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和需求分析,确定组织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的风险等级和实际需求,以便进行后续的预案制定和改进。
3.4 论证预案的有效性根据论证计划和需求分析的结果,对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评估包括验证预案中所述的措施是否足够有效,并测试预案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3.5 调整和改进预案根据论证的结果,对预案进行调整和改进。
通过与实际情况和需求的匹配程度进行比较,对预案的内容、步骤、流程等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
4. 应急预案评审的目标应急预案评审是对预案内容和执行流程进行审查和评估的过程。
评审的目标是确保预案的合规性、可操作性和适应性,以及提供改进建议。
评审的主要目标如下:•验证预案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确保预案的执行步骤和流程能够顺利实施。
•评估预案的风险评估和需求分析的准确性。
•确认预案的所涉及的资源和能力是否可行。
应急预案审查的规定
为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有效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审查范围1.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编制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编制的针对特定区域、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的专项应急预案。
二、审查主体1. 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审查工作。
2.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预案审查工作。
三、审查内容1. 应急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 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科学性。
3. 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实用性。
4. 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责任主体、实施主体。
5. 应急预案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性。
6. 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情况。
四、审查程序1.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将编制的应急预案报送审查主体。
2. 审查主体应当对报送的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 审查主体应当对审查意见进行汇总,形成审查报告。
4. 审查主体应当将审查报告报送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5. 审查主体应当将审查结果告知应急预案编制单位。
五、审查要求1. 审查主体应当严格按照审查内容和程序进行审查,确保审查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2. 审查主体应当对审查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3. 审查主体应当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反馈,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4. 审查主体应当定期对审查工作进行总结,不断提高审查工作水平。
六、责任追究1. 对未按规定编制、审查应急预案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 对审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法予以追究。
3. 对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因应急预案编制、审查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予以追究。
应急预案评审管理办法(5篇)
应急预案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____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依据《____应对法》、《____省____应急预案管理办法》(____发…____‟____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____、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____,最大程度减少____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____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____应对____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____,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定。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____,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____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____应对的基本原则、____体系、分类分级、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体现原则性、政策性。
国家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一、概述为规范国家应急预案的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与评审1.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2)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3)明确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4)合理配置应急资源;(5)科学制定应急响应程序。
2. 应急预案的评审: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当进行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1)应急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2)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3)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4)应急预案的协调性和衔接性。
三、应急预案的发布与备案1. 应急预案的发布:经评审合格的应急预案,由编制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发布。
2. 应急预案的备案:应急预案发布后,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四、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1. 应急预案的培训: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工作,提高应急管理人员和参与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2. 应急预案的演练: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活动,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五、应急预案的修订1. 应急预案的修订: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况,应当及时修订:(1)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发生变化;(2)应急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发生变化;(3)应急资源发生变化;(4)应急处置程序发生变化。
2. 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评审、发布和备案。
六、监督管理1.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对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应急预案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七、法律责任1.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2. 因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不到位,导致突发事件应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应急预案评审新规定
一、评审原则新规定明确了应急预案评审的原则,即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动态性和衔接性。
科学性要求评审过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实用性要求评审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可操作性要求评审结果可操作性强,便于实施;动态性要求评审过程能够及时调整,适应新情况;衔接性要求应急预案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二、评审程序新规定对应急预案的评审程序进行了细化,包括以下步骤:1. 成立评审小组:由相关部门、行业专家和企事业单位代表组成。
2. 审查资料:对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内容、程序等进行审查。
3. 现场核查:对应急预案的编制单位进行现场核查,了解实际情况。
4. 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
5. 修订完善:根据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6. 审批:经修订完善的应急预案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
7. 公示:对批准后的应急预案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评审内容新规定明确了应急预案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1. 应急预案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行业规定。
2. 应急组织体系:组织架构、职责分工是否明确,能否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3. 应急响应程序:响应流程、措施是否科学、合理,能否快速、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
4. 应急资源保障:应急物资、设备、人员等资源是否充足,能否满足应急需求。
5. 应急演练:演练方案、内容、频次是否合理,能否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6. 应急预案管理:应急预案的修订、更新、备案、宣传等管理工作是否到位。
四、评审结果新规定要求评审结果应明确应急预案的合格与否,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
对不合格的应急预案,应要求编制单位限期修订,重新评审。
总之,新应急预案评审规定的出台,对于提高我国应急预案的质量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新规定,确保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实施等工作有序进行。
应急预案评审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修订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质量和实用性,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修订工作,应当遵循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原则。
第二章评审组织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成立应急预案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评审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组成。
第六条评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应急预案评审工作计划;(二)组织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质量;(三)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提出修订意见;(四)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
第三章评审内容第七条应急预案评审内容主要包括:(一)应急预案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二)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三)应急预案体系结构、内容完整性;(四)应急处置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五)应急物资、装备、设施保障能力;(六)应急演练的频率、内容、效果;(七)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演练等保障措施。
第八条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一)应急预案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二)应急预案是否针对本单位实际风险;(三)应急处置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四)应急物资、装备、设施是否满足应急处置需求。
第四章评审程序第九条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由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审。
第十条评审程序如下:(一)评审领导小组组织评审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二)评审专家提出评审意见;(三)评审领导小组对评审意见进行审核,提出修订意见;(四)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五)评审领导小组对修订后的应急预案进行再次评审。
第五章修订与备案第十一条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况,应进行修订:(一)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二)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组织、职责、业务范围调整;(三)风险评价结果发生变化;(四)应急处置措施、物资、装备、设施等发生变化。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二章评审原则与依据第五条应急预案评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性:评审内容应基于事故预防、应急响应和恢复重建的科学理论和方法。
(二)针对性:评审内容应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具体生产特点、事故风险和应急需求。
(三)实用性:评审内容应便于操作,提高应急响应的效率和效果。
(四)衔接性:评审内容应与其他相关应急预案相衔接,形成完整的应急预案体系。
第六条应急预案评审依据包括:(一)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三)生产经营单位实际生产特点、事故风险和应急需求;(四)国内外先进的应急管理理论和实践经验。
第三章评审内容与方法第七条应急预案评审内容主要包括:(一)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二)事故风险分析及应急资源调查;(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四)应急响应程序及措施;(五)应急保障措施;(六)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七)应急预案的修订与更新。
第八条应急预案评审方法包括:(一)查阅法:查阅应急预案文本及相关资料,了解其编制过程和内容。
(二)访谈法:与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人员访谈,了解应急预案的编制背景、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三)现场调查法:现场查看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设施、设备、场所等,了解事故风险和应急需求。
(四)比较分析法:对比国内外先进的应急管理理论和实践经验,找出应急预案的不足之处。
(五)专家评审法: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应急预案编评审要求
一、前言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为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评审要求。
二、评审目的1. 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完善应急预案体系;2. 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3. 实现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与相关单位应急预案衔接;4. 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评审原则1. 实事求是,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实际;2. 对照相关标准,发现预案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3. 依靠专家、综合评定,及时补充完善应急预案;4. 保障应急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四、评审依据1. 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2. 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本行业有关应急预案及应急举措;3. 生产经营单位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4.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66);5.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发布的有关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指南。
五、评审内容1. 应急预案编制的合法性、合规性;2. 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程序和责任主体;3. 应急预案的编制内容、结构和格式;4. 应急预案的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5. 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措施、处置程序和保障措施;6. 应急预案的应急演练和培训计划;7. 应急预案的衔接性和协调性;8. 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更新机制。
六、评审方法1. 文件审查:对应急预案文本进行审查,核实其合法性、合规性;2. 专家评审: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提出意见和建议;3. 实地核查: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实地核查,了解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情况;4. 应急演练: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七、评审结果1. 符合要求:应急预案编制符合评审要求,可正式实施;2. 基本符合要求:应急预案编制基本符合评审要求,需进行修改和完善;3. 不符合要求:应急预案编制不符合评审要求,需重新编制。
应急预案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质量和实用性,保障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包括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制定的应急预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评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性原则:评审内容应符合实际情况,符合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需要。
(二)实用性原则:评审内容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应急工作的实施。
(三)公正性原则:评审过程应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性。
(四)及时性原则:评审工作应按照规定时限完成,确保应急预案的及时更新。
第二章评审机构与人员第四条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由应急管理部门或者指定的专业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评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有专门的应急预案评审专业人员;(三)具备开展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的能力和条件。
第六条评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编制要求;(二)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公正性。
第三章评审程序第七条应急预案评审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准备阶段: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向评审机构提交应急预案及有关资料。
(二)审查阶段:评审机构对提交的应急预案进行初步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急预案提出修改意见。
(三)评审阶段: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对符合要求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四)反馈阶段:评审机构将评审意见反馈给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并提出修改建议。
(五)整改阶段: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根据评审意见进行整改,形成最终版应急预案。
第八条评审机构应当在收到应急预案及有关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
第四章评审内容第九条应急预案评审内容主要包括:(一)应急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二)应急预案的完整性、科学性;(三)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实用性;(四)应急预案的衔接性和协同性;(五)应急预案的应急资源保障;(六)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与演练。
应急救援预案评审规定
应急救援预案评审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工作。
第三条应急救援预案评审应当坚持客观、公正、科学、高效的原则,确保应急预案的质量和实施效果。
第二章评审组织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成立应急救援预案评审小组,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工作。
评审小组应当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财务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家。
第五条评审小组应当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评审专家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应急预案编制机构等第三方机构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
第三章评审内容第七条应急救援预案评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和目标;(二)应急预案的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和协调机制;(三)应急预案的预警预测、信息报告和应急响应程序;(四)应急预案的资源保障、应急物资和设备配备;(五)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和评估;(六)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更新。
第八条评审小组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的应急预案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查看、访谈相关人员、组织应急演练等方式进行评审。
第四章评审程序第九条评审小组应当在接受评审任务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工作。
评审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听取生产经营单位关于应急预案的介绍;(二)评审小组对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目标、组织体系、职责分工、预警预测、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程序、资源保障、培训演练等方面进行审查;(三)评审小组就应急预案的合理性、有效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价,并提出评审意见;(四)评审小组向生产经营单位反馈评审意见,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五)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六)评审小组对修订后的应急预案进行复评,必要时进行现场评审。
应急预案定期评审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频发,应急预案作为应对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应急预案定期评审制度。
一、评审目的1. 评估应急预案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解决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
2. 优化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
3. 增强各级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评审范围1. 应急预案的编制单位、执行单位及相关企事业单位。
2.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的各类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 各类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应急预案。
三、评审周期1. 应急预案的评审周期为每年一次。
2. 对于涉及重大风险、复杂情况的应急预案,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短评审周期。
四、评审职责1.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
2. 应急预案评审小组由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专家等组成,负责评审工作的具体实施。
3. 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统筹协调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五、评审内容1. 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编制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 应急预案的内容是否全面、科学、合理,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
3. 应急预案的编制是否充分考虑了各类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特点,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4. 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演练和培训情况。
5. 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情况。
六、评审程序1. 编制单位向评审小组提交应急预案评审申请。
2. 评审小组对应急预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评审意见。
3. 评审小组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4. 评审小组形成评审报告,提出评审结论和建议。
5. 编制单位根据评审结论和建议,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七、评审结果1. 评审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2. 对于不合格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订和完善,重新提交评审。
应急预案评审标准
一、前言应急预案是企业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下为应急预案评审标准。
二、评审目的1. 评估应急预案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2. 检验应急预案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3. 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4. 提高企业应急管理水平,确保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置。
三、评审原则1.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2. 对照标准,全面评估;3. 专家参与,综合评定;4. 注重实效,持续改进。
四、评审内容1. 编制依据(1)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2)是否依据企业实际情况编制。
2. 组织结构(1)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职责明确;(2)是否设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3)应急指挥部成员构成是否合理。
3. 风险评估(1)风险评估是否全面,覆盖企业各类风险;(2)风险等级划分是否合理;(3)风险评估方法是否科学。
4. 应急响应程序(1)应急响应程序是否明确,步骤清晰;(2)应急响应措施是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3)应急响应时间是否合理。
5. 应急物资和装备(1)应急物资和装备是否充足,种类齐全;(2)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储备、维护是否符合要求;(3)应急物资和装备的调配是否合理。
6. 应急演练(1)应急演练计划是否制定,演练频率是否符合要求;(2)应急演练内容是否全面,覆盖各类突发事件;(3)应急演练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7. 应急保障(1)应急资金是否充足,保障措施是否完善;(2)应急信息报告和发布机制是否健全;(3)应急宣传和培训工作是否到位。
五、评审方法1. 文件审查:审查应急预案文本、附件、相关资料等;2. 专家评审: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3. 实地检查:对企业应急物资、装备、演练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4. 问卷调查:对员工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应急预案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应急预案评审的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评审和修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预案的评审和修订。
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评审和修订。
4.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实施、修订等环节提出具体要求。
5.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针对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提供具体指导。
6.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针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提供具体指导。
二、标准规范依据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对应急预案的编制内容、格式、程序等提出具体要求。
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内容、格式、程序等提出具体要求。
3.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对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内容、格式、程序等提出具体要求。
4.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内容、格式、程序等提出具体要求。
5.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规范》: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三、行业规范依据1. 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评审指南。
2. 行业协会、标准化委员会等机构制定的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评审指南。
四、实践经验依据1. 事故案例分析:通过对事故案例的分析,总结事故原因、应急处置措施等,为应急预案评审提供参考。
2. 先进地区、企业的实践经验:借鉴国内外先进地区、企业的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和实施经验。
3. 专家咨询意见: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规定
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规定一、总则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工作,提高应急救援预案的质量和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工作。
二、评审目的和原则(一)评审目的1. 确保应急救援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 及时发现和解决应急救援预案中存在的问题。
3. 促进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
(二)评审原则1. 客观公正原则:评审工作应保持客观、公正、中立,不受任何利益干扰。
2. 专业性原则:评审工作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进行。
3. 实用性原则:应急救援预案应符合实际生产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 持续改进原则:应急救援预案应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变化和实际情况进行不断修订和完善。
三、评审组织和管理(一)评审组织1. 生产经营单位应成立应急救援预案评审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卫生、设备、物资、人力资源等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
2. 评审小组应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对应急救援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审查。
(二)评审管理1. 生产经营单位应将应急救援预案及相关资料提交给评审小组。
2. 评审小组应在收到应急救援预案及相关资料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 评审小组应在评审结束后,向生产经营单位出具评审报告,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4. 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评审报告,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5. 评审小组应定期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预案的有效性。
四、评审内容和标准(一)评审内容1. 应急救援预案的完整性:是否涵盖了所有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环节。
2. 应急救援预案的科学性: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 应急救援预案的针对性:是否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
4. 应急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是否明确了应急组织的职责、应急程序和措施。
应急预案评审时限
一、引言应急预案是组织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为确保应急预案的编制质量,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响应速度和效率,本文件规定了应急预案评审的时限要求。
二、评审时限规定1. 编制时限(1)一般应急预案:自启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之日起,应在3个月内完成编制。
(2)专项应急预案:自启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之日起,应在6个月内完成编制。
(3)现场处置方案:自启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之日起,应在2个月内完成编制。
2. 评审时限(1)内部评审:自应急预案编制完成之日起,应在1个月内完成内部评审。
(2)外部评审:自应急预案编制完成之日起,应在2个月内完成外部评审。
(3)修订评审:自应急预案修订完成之日起,应在1个月内完成评审。
三、评审程序1. 内部评审(1)组织编制单位成立评审小组,负责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2)评审小组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实际情况。
(3)评审小组提出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2. 外部评审(1)编制单位向相关部门或专家提交应急预案,申请外部评审。
(2)评审机构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核,提出评审意见。
(3)编制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评审结果处理1. 评审合格(1)应急预案评审合格后,编制单位应将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应急预案评审合格后,编制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培训和演练。
2. 评审不合格(1)应急预案评审不合格时,编制单位应根据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2)修改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进行评审。
五、附则1. 本文件适用于各类组织编制的应急预案。
2.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应急预案评审时限的重要性1. 确保应急预案的质量,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效率。
2. 规范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工作,促进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3. 加快应急预案的更新和完善,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适应性。
4.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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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评审修订规定
为了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编制本指南。
一、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
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的应急预案评审工作。
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
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一)形式评审。
依据《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应急预案形式评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二)要素评审。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
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
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应急预案要素评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
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
这些要素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的关键环节,具体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
关键要素必须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
这些要素不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的关键环节,具体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
二、评审程序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一)评审准备。
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落实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将应急预案及有关资料在评审前送达参加评审的单位或人员。
(二)组织评审。
评审工作应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主持,参加应急预案评审人员应符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
生产经营规模小、人员少的单位,可以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必要时应邀请相关主管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
(三)修订完善。
生产经营单位应认真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重新进行评审。
(四)批准印发。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
三、评审要点
应急预案评审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结合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实际,按照《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评审。
(一)合法性。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完整性。
具备《导则》所规定的各项要素。
(三)针对性。
紧密结合本单位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
(四)实用性。
切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相适应。
(五)科学性。
组织体系、信息报送和处置方案等内容科学合理。
(六)操作性。
应急响应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切实可行。
(七)衔接性。
综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形成体系,并与相关部门或单位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可参照本指南。
附件:1.应急预案形式评审表
2.综合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
3.专项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
4.现场处置方案要素评审表
5.应急预案附件要素评审表
附件1
应急预案形式评审表
附件2
综合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
附件3
专项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
附件4
现场处置方案要素评审表
附件5
应急预案附件要素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