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普县街道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服务制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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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普县街道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服务制简介

一、全程服务代理制的主要内容

全程代理服务制是指以承办单位无偿代理的形式,通过内部有机运作,依法全程代替申办人办理其所申办事项的一种全新的工作制度和办事方式。基本内容是:办事处社区对外设立统一的受理窗口,即一站式服务大厅。依据本单位工作职能确立受理事项范围,并以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在严格的制度约束下从接到申办人办事申请开始,经过受理、承办、回复等环节,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申办人所申办的事项,为办事人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全过程代理服务。

二、实施全程服务代理制工作程序

全程办事代理制的程序由受理、承回复三个环节组成。

受理环节:对外负责受理群众办事申请,答复办理结果。凡群众到社区

办理事项,不必找相关站室和经办人,只需向全程代理人提出办事申请,提供有关资料。对于申请材料齐全,当日即能办理的事项,即收即办;当日不能办理的,先进行登记,然后填写《全程办事承办单》;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向申请人出具补办材料清单,待申请人补齐材料后受理;对于不属于本社区范围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单位申办;对于因法律法规、政策限制,不能受理的申请事项,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承办环节:受理室工作人员接到有关材料后,按照本社区的内部运行程

序,转交具体办事人立即予以办理。全程代理人负责申请事项全过程办理的催办工作,不能办理的,具体办事人要在承办单上写明原因并签名。全程代理人发现具体办理人在所承办事项的某一环节上未按所分解的承诺期限办结的,应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由主管领导负责在总承诺期限内办结的。承办事项超过总承诺期限仍未办结的,主管领导、全程代理人应向申办人致歉并说明原因。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回复环节:申请事项办理完毕,经本站室领导审核同意,交回全程代理

人,并做好承办单交接手续,再由全程代理人将办理情况反馈给办事申请人。全程办事代理人复核后,填写《全程办事代理制受理事项登记薄》,并告知申办人。申办人领取办结件时,受理人负责请申办人如实填写《全程办事代理制受理反馈单》中的“回复”栏。填写时,受理人或相关工作人员不得诱导,由全程代理人将办理情况反馈给申请人。整个办理过程,每个环节必须做好手续交接,以便明确责任,利于监督。

三、受理事项、受理窗口和工作人员

(一)受理事项

全程办事代理制受理事项范围:市委《关于街道(社区)“五委”职

能下放工作的实施意见》(泽党发字[2006]3号)中下放的各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包括办理婚姻登记、离婚登记、出国、生育指标、外出婚育证明,落户、迁移、出生子女落户,房产证审验及房产转让、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等群众咨询,反映问题和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均在全程办理代理范围内。

(二)受理窗口

全程办事代理制受理窗口(以下简称窗口):是指实施单位设立

的专门接待申办人并受理申办事项的场所。受理窗口“一站式服务大厅”一个窗口对外,统一负责接待到本单位办事的群众并受理其所申办的事项。凡到机关办事,只需向受理室提出办事申请,提供有关材料,对于申请材料齐全,可当场或当日办结的简易事项即收即办。对于申请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向申请人出具应补交材料清单,待申请人补齐后在受理。对材料齐全的非即办件,受理后及时转交全程代理人,按承诺的时限办结。本单位初审后需报上级对口审批的事项,要代办申报,跟踪办理,直至办结反馈。对于因政策、法规限制不能办理或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事项,要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或告知应申办的单位。

根据实际情况讲窗口设立在明显位置,对外公布工作人员职责、全程办事流程、承诺制度、监督制度,并设立专线电话、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

(三)工作人员

全程办事代理制受理人、全程代理人和具体办理人

受理人:是指窗口工作人员(含“一站式”办公大厅窗口工作人员),

主要负责对办事群众的接待、咨询、解释、申办事项的受理、转办、督办、答复、服务等。

全程代理人:是指对办理事项进行全程代理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监

督具体办理人在承诺期限内办结事项。传递材料、协调站室之间的项目办理,复核办结事项并移交受理室。

具体办理人:是指具体办理申办事项或承办某一环节的工作人员,主

要负责在承诺期内办结本工作环节所承办事项,及时向全程代理人移交办理材料。

窗口负责人由社区书记或主任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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