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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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建设工程承包制度

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建设工程承包制度

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建设工程承包制度考题解析常见丢分点1.某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建设单位同意,总承包单位将部分工程的施工交由分包单位完成。

就分包工程的施工而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2009]A.应由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B.应由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承担责任C.应由分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承担责任D.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责任【答案】A【解析】本题考点是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连带责任。

《建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同一专业的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承包的,应当按照( )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2010]A.资质等级较高的B.承担主要任务的C.资质等级较低的D.联合体牵头【答案】C【解析】本题考点是工程的联合承包制度。

3.甲施工单位与乙施工单位以联合体方式承揽建设工程。

以下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是( )。

[2006]A.双方应签订联合承包协议B.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范围承揽建设工程C.甲与乙就承揽工程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D.联合体造成违约,甲、乙以联合承包协议为依据对建设单位只承担约定的责任【答案】D【解析】本题考点是工程的联合承包制度(结合联合体投标掌握)。

4.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承包联合体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11]A.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中资质等级较高的单位确定B.联合体属于非法人组织C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相应责任D.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可以对同一工程单独投标【答案】B【解析】本题考点是工程的联合承包制度(结合联合体投标掌握)。

每年都考,要掌握教材的内容。

5.甲建设单位发包某大型工程项目,乙是总承包单位,丙是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丁是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施工单位。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一级建造师考试辅导《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第一章第九节讲义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一级建造师考试辅导《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第一章第九节讲义

一级建造师考试辅导《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第一章第九节讲义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1.法律责任的基本种类2.法律责任的特征3.民事责任4.行政责任5.刑事责任6.三种责任的承担方式对比1.法律责任的基本种类■ 法律责任的概念(三种情况)·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基本种类(五种)·违宪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国家赔偿责任2.法律责任的特征(四大特征)■ 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包括违约)而形成(法律义务是前提)■ 是承担不利的后果(不利后果)■ 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由国家专门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法定机构与程序)■ 法律责任的实现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强制保障)3.民事责任■ 概念·因实施了民事违法行为,根据民法所应承担的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和民事法律责任■ 功能·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本质上是为了补偿受损害人,而非体现对施害方的惩罚■ 种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重点难点】民事责任承担方式(10种)4.行政责任■ 概念·违反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承担的法律后果■ 种类·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如建委对施工单位的处罚·行政处分(行政机关对内部工作人员)-如建委对内部工作人员的处分【重点难点】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种类【2012年真题】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行政处罚和()。

A.行政复议B.行政处分C.行政赔偿D.行政许可。

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建设工程债权制度一、精准考点采集1.掌握债的基本法律关系,重点是对比。

债权与物权不同,物权是绝对权,而债权是相对权。

债权相对性理论的内涵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①债权主体的相对性;②债权内容的相对性;③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债务是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债务人所负担的应为特定行为的义务。

2.债的发生根据要重点掌握并会区别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

3.掌握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并能加以区别。

二、高频答疑点1.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是什么意思?答:我国《担保法》第61条明确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根据该条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因此,最高额抵押权当然也不能转让。

其立法本意在于保持最高额抵押权的完整性和概括性,禁止因主合同债权的分割转让而带来的最高额抵押权的分割。

但这一规定并未禁止在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之前,因具体债权与抵押权分离而单独转让。

从每个具体债权的合同角度看,显然债权的数额是确定的,既然债权数额是确定的,法律就没有理由认为债权人不能转让每一个具体的债权。

最高额抵押权人不转让基础法律关系,而只转让某一具体债权时,最高额抵押权并不随之转让。

每个具体债权的转让只意味着债权脱离了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范围,不会产生抵押权随之转移的情形,也不会发生抵押权分割给多个债权人行使的问题。

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建设方属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容易混淆,特别是在合同履行时,建设方是否既可以是债权人也可以是债务人?答:是的。

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建设方属于债务人;建设方付了预付款,施工单位没有施工,建设方属于债权人。

3.债权是否包含物权?债权是不是泛指?答:债权不包含物权,债权是当事人双方相对的权利义务。

建造师常见失分点解析

建造师常见失分点解析

建造师常见失分点解析建造师考试是对建筑工程管理和实践能力的综合性测试,考试内容广泛且复杂。

在考试中,应考生需掌握大量的知识和技能,且不能忽视每个环节中的失分点。

本文将对建造师考试的常见失分点进行解析,帮助考生在备考和考试过程中避免失分。

一、合同管理的失分点合同管理是建造师考试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实际工程管理中,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索赔处理等环节经常出现问题,成为考生失分的主要原因之一。

1. 合同规定的不清晰或不完整合同规定应该具备明确的条款,定义权利和义务,但有时合同文件中的表述不够清晰,容易使相关方对合同内容产生歧义。

考生在答题时,应具体分析合同中涉及的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确保回答合理、准确。

2. 合同变更操作不当在建筑工程中,合同变更是不可避免的。

考生在处理合同变更方面应该熟悉合同管理规定,严格依照合同程序进行操作。

常见失分点包括未及时向甲方提交变更申请、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工程等。

3. 合同索赔处理不当建设工程中常常会出现索赔情况,考生需要掌握相应的索赔处理方法。

在答题时,应根据索赔事实和依据,分析索赔原因,合理解释索赔责任,并提出相应的索赔处理措施。

二、质量安全管理的失分点质量安全管理是建造师考试的重要内容,也是实际工程管理中的核心要点。

在答题过程中,考生应准确把握质量安全管理的要求,避免以下失分点。

1. 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考生应熟悉并掌握质量管理体系的运作原理。

在答题时,应阐述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各项内容,包括组织结构、流程控制、资源管理等,以展现出对质量管理的全面把握。

2. 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是建设工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考生应熟悉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和标准。

在答题时,可从安全教育培训、施工现场管理、应急预案制定等方面进行阐述,强调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具体做法。

3. 不合格工程处理不当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不合格工程。

考生应熟悉不合格工程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处理程序,在答题时应详细说明不合格工程的分类、判定标准以及具体的处理方法。

2021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学习笔记

2021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学习笔记
第三节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2 题左右) 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1.1 代理的法律特征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一般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1.2 代理的种类 1.2.1 委托代理 (1)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采用书面形式的委托代理,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 人签名或盖章。代理人有数人的,应共同行使代理权,另有约定的除外。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 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法定代理 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2.1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 (1)不得委托代理的建设工程活动。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2)一般代理行为无法定的资格要求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①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②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③当事 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3)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但是,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 形式。 2.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的终止。 3. 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3.1 转代理 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3.1.1 被代理人同意的转委托 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各对各的指示负责) 3.1.2 被代理人不同意的转委托 (1)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2)被代理人承担责任: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 3.2 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指行为人不具代理权,但以他人的名义与相对人进行法律行为。

2013年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高频丢分点汇总

2013年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高频丢分点汇总

2013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高频丢分点: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Z3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Z3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一、精准考点1.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的概念要理解。

2.法律体系基本框架的组成和法的形式要掌握。

二者可以对比记忆。

(1)基本框架组成:宪法及其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2)法的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国际条约等。

其中:①对各个法的举例要了解,尤其社会法和行政法还比较陌生;②教材的举例要理解记忆,如《建筑法》属于法律,《XXX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办法》绝大部分属于规章,要总结对比记忆。

3.法的效力及裁决要掌握。

4.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对比了解即可。

二、高频答疑1.法律部门的概念该怎么理解?答:简单说就是法律划分为不同的部门法,如民法、刑法。

部门法又称为法律部门,此处的“部门”容易被理解为行政办公场所。

三、考题解析常见丢分点1.下列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规范性文件中,由国务院制定的是()。

[2010] A.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B.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C.安全生产法D.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答案】B【解析】根据《立法法》,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

2.不同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裁决。

[2011]A.国务院主管部门B.最高法院C.国务院D.全国人大常委会【答案】C【解析】根据《立法法》,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①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2023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思维导图

2023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思维导图

第一节 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1)~(12)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政府监管的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
政府监管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施工活动应承担 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 事施工活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违法行为应承担 的法律责任
施工现场土壤污染防治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 任
按日连续处罚的法律规定
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
第二节 施工节约能源制度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的一般规定
施工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的规定
建筑节能的规定
施工节能的规定
施工节能技术进步和激励措施的规定
节能技术进步 节能激励措施
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 责任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的规定
第二节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制度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建立健全群防群治制度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 行建设工程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擅自承担文物保护单位修 缮、迁移、重建工程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违法行为应承 担的法律责任
水下文物保护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

内部资料: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梳理

内部资料: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梳理

内部资料: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梳理宝马蓝色字体加粗(标题)状元红色字体加粗(一般考点)上岸绿色字体加粗(词眼、口诀、拓展及考情)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2-25分)法律体系又称法的体系,由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部门(七大法律部门)1.宪法及相关法根本大法2.民法商法(民-民)平等主体商事活动《民法典》《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3.行政法(官-民)行政监督《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4.经济法国家在协调、干预的经济关系《统计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5.社会法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6.刑法犯罪《刑法》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诉讼程序《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法律形式名称特征制订单位举例宪法宪法全国人大---法律**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建筑法》行政法规**条例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条例省人大及常委会《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设区的市人大及常委自治州、自治县部门规章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各部委《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地方政府规章**(地)**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上海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同一机关制定新的与旧的冲突按新的特别的与一般的冲突按特别新的一般和旧的特别冲突谁制定谁裁决知识点3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1分)提示:不动产需登记(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然资源)【物权的设立(不动产)与合同效力(买卖合同)的关系】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1.抵押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1)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权人:债权人。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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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大全2018年一级建造师历年真题、模拟题尽收其中,全部由业界权威名师精心解析,精细化试题分析,完美解析一网打尽。

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预计6月陆续开始,考试时间9月15-16日,参加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要提前开始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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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3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法律体系:宪法(组织法、国籍法、选举法、区域自治法),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筑法),民法商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经济法(标准化法、节约能源法、反垄断法、政府采购法),社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

2.法的形式:宪法—全国人大。

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法。

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地方**条例。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办法、规定。

3.立法法(新变):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规定的包括: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重点整理(可打印背诵)

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重点整理(可打印背诵)

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重点整理(可打印背诵)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1建设工程法律基础考点1.民法商法:《民法典》、《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经济法:《建筑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行政法:《土地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社会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考点2.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具体可分为七类: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国际条约。

尾巴是规定、办法的,有地名为地方政府规章,没地名为部门规章;尾巴是条例的,有地名为地方性法规,没地名为行政法规。

考点3.效力等级:(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4)新法优于旧法。

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1.2建设工程物权制度考点4.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交付生效。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可以不登记)。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1)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政府的征收决定,物权自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生效时生效。

(2)合法建造、拆除房屋,自事实行为成就时生效。

考点5.所有权是对自己的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其中处分权是核心。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居住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2024年一级建造师一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总结笔记

2024年一级建造师一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总结笔记

2024年一级建造师一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总结笔记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这可是一建法规里的根基部分呢,就像盖房子得先打地基一样。

咱们得知道法的形式,比如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

你要是搞混了,那就好比把砖头当成水泥来用,能不出乱子吗?我有个朋友小李,他一开始没分清,做题的时候错得一塌糊涂,后来下功夫记了,才慢慢走上正轨。

二、法人制度法人就像一个有超能力的人,在法律上能独立承担责任。

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各有各的特点。

你想啊,企业法人就像一个在商海里拼搏的勇士,要自负盈亏。

我和老张讨论过,他说理解了法人制度,就像给工程项目管理找到了一个明确的责任人,这样大家心里都有数。

三、代理制度代理这个事儿可有趣了。

代理就像你找了个帮手,帮你去做一些事儿。

但是这个帮手得按照你的意思来。

比如说我让小王去帮我买一建的教材,他可不能自作主张买别的东西。

而且代理有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和指定代理之分。

我有个同学以为只要是帮别人做事就是代理,结果闹了笑话,后来明白了代理的条件才恍然大悟。

四、物权制度物权是个很牛的权利,就像你拥有一个宝贝,别人不能随便拿走。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各有各的作用。

比如说建设用地使用权就是一种用益物权,就像你租了一块地,可以在上面盖房子,但是土地还是国家的。

我邻居老赵考一建的时候,对物权这块理解得模棱两可,后来经过深入学习,就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五、债权制度债权呢,就像是一种约定,我欠你或者你欠我的那种关系。

合同之债是最常见的,就像你和施工单位签了合同,双方就有了债权债务关系。

还有侵权之债,要是你不小心把别人的东西弄坏了,就得承担侵权之债。

我和朋友老钱聊天的时候,他说债权就像一张无形的网,把大家的经济关系都联系起来了。

六、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就像人的智慧结晶的保护罩。

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都在这个范畴。

比如说你写了一本关于一建经验的书,那你就有著作权。

2024年一建法规数字知识点总结

2024年一建法规数字知识点总结

2024年一建法规数字知识点总结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 法的形式的效力层级。

- 宪法至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法律效力等级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 新法优于旧法: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 依法成立。

-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其中,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特定行业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有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1.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 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 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包括: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须本人存在过失;须相对人为善意。

四、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1.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

-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 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点: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点: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点: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建设工程法规是指对建设工程从设计、施工到验收、维护等各个方面进行规范和监管的法律法规。

作为一名二级建造师,要深入了解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规避风险,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着重介绍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相关知识点。

一、建设工程法律责任主体建设工程法律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他们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具体如下:1.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的所有者,负责工程的投资、组织、管理,并对工程的合法性、质量及安全负责。

建设单位应制定合理的投资计划,聘请具有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 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结合自身专业技术知识,对建筑物、结构、机电设备等方面进行设计,并对设计文件的准确性负责。

设计单位还需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工程设计安全、合理、经济。

3.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建设工程的实施者,负责施工、施工现场管理、质量安全控制等工作,并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执行施工任务。

施工单位还需要合理安排施工队伍,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和工人,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是服务于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理单位要按设计文件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理,提供技术咨询,并对项目执行过程进行记录、审核,出具监理报告。

监理单位还需要确保建设工程逐步实现投资、质量、安全、进度等要求。

二、建设工程法律责任类型根据建设工程的不同阶段和责任主体的不同,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可以分为投资责任、设计责任、施工责任、监理责任、使用维护责任五种。

1. 投资责任建设单位应承担投资责任,即在规划、投资和建设过程中,保证工程资金的合法性、实用性、科学性和经济性。

同时建设单位还应做好资金和工程进度的控制,确保工程投资和进度的有效实施。

2. 设计责任设计单位应承担设计责任,即对工程设计方案和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负责。

一级建造师 工程法律法规 第六章 建设工程保险和法律责任制度

一级建造师 工程法律法规 第六章 建设工程保险和法律责任制度

建设工程保险和法律责任制度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Z301080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核心考点:1.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2.保险期限1Z301081 保险与保险索赔的规定—、保险概述(一)保险的法律概念(二)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险合同在履行中还会涉及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合同一般是以保险单的形式订立的。

保险合同分为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

1.人身保险合同2.财产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合同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转让合同。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即为财产保险合同。

1Z301082建设工程保险的主要种类和投保权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一)投保人与被保险人2013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经修订后联合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规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范围较宽,所有在工程进行期间,对该项工程承担一定风险的有关各方(即具有可保利益的各方),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如果被保险人不止一家,则各家接受赔偿的权利以不超过其对保险标的的可保利益为限。

被保险人具体包括:(1)业主或工程所有人;(2)承包商或者分包商;(3)技术顾问,包括业主聘用的建筑师、工程师及其他专业顾问。

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法规(1-50)

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法规(1-50)

2021年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法规》1.下列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能够制定的是()A.《建筑法》B.《广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C.《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D.《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答案】A【解析】选项A属于法律;选项B属于地方性法规;选项C属于行政法规;选项D 属于部门规章。

【考点来源】第一章第一节建设工程法律体系2.下列关于法的效力层级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B.部门规章的效力与地方政府规章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施行C.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应当决定适用部门规章D.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适用法律规定【答案】B【解析】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考点来源】第一章第一节建设工程法律体系3.下列关于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说法,正确的是()A.法人以其登记注册地所在地为住所B.法人可以自然产生C.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D.法人的财产或者经费可以与法人的经营范围或者设立目的相适应【答案】C【解析】A错误,法人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B错误,法人不得自然产生;D项错误,法人财产或者经费应当与法人的经营范围或者设立目的相适应。

【考点来源】第一章第二节建设工程法人制度4.下列法人中,属于非营利法人的是()A.事业单位B.机关法人C.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D.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答案】A【解析】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2019年一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

2019年一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

2019年一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在建筑行业,一级建造师的资格证书具有极高的含金量。

而其中的《法规》科目,涵盖了众多与建筑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是考生必须重点掌握的内容。

以下是 2019 年一级建造师《法规》中的一些重要知识点汇总。

首先,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这一部分,需要明确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我国的法律体系包括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

其中,民法商法在建筑工程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例如合同法、物权法等。

在建设工程法人制度方面,要理解法人的定义、分类以及成立的条件。

法人应当具备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条件。

而项目经理部则不具备法人资格,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代理制度也是重要的考点之一。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是常见的考查点,需要准确区分和掌握。

物权制度方面,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是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在债权制度中,债的发生根据有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要理解每种发生根据的具体情形和法律规定。

知识产权制度是近年来的热门考点。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

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作品,专利权的授予条件和保护期限,以及商标权的申请和保护等都需要重点掌握。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也是常考内容。

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要注意抵押物的范围和抵押权的实现。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汇总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汇总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汇总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我国的法律体系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构成。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民法商法主要包括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等,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行政法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调整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

经济法包括节约能源法、反垄断法、政府采购法等,调整国家在协调、干预经济运行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社会法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包括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等。

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法的形式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其名称多以“法”结尾。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通常以“条例”命名。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一般以“办法”“规定”“规程”命名。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

法的效力层级遵循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等原则。

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法人的分类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

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一、精准考点采集1.知识产权的特征要掌握,注意双重性。

2.我国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

其中,前三种权利构成我国知识产权的主体,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也主要涉及这三种知识产权。

教材中有比较详细的介绍,要认真对比记忆。

重点注意几种权利的年限和生效之日。

3.著作权经常考,要重点掌握。

注意以下几点:(1)单位作品——单位为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往往是单位作品。

单位作品的著作权完全归单位所有。

(2)职务作品。

职务作品与单位作品在形式上的区别在于,单位作品的作者是单位,而职务作品的作者是公民个人。

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作品完成2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①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3)委托作品。

在建设工程活动中,有些作品属于委托作品。

一般情况下,勘察设计文件是勘察设计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创作的委托作品。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4.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重点掌握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可能是多选题)和其中赔偿损失的确定方法(4种)。

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处罚数额和刑期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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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建设工程法律责
任制度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一、精准考点采集??
1.按照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违宪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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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事法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要重点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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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法律责任重点掌握处罚类型,刑事法律责任掌握几个罪名和处罚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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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频答疑点??
1.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及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有哪些??
答:《民法通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①停止侵害;②排除妨碍;③消除危险;④返还财产;⑤恢复原状;⑥修理、重作、更换;⑦赔偿损失;⑧支付违约金;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⑩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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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其中,返还财产、修理、重作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是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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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建设工程领域,法律、行政法规所设定的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
答:建设工程领域的行政处罚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取消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责令停止施工、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同时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许可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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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建设工程领域,法律、行政法规所设定的行政处分种类有哪些??
答: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给予的一种惩戒。

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
4.建设工程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是什么??
答: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包括:①管制;②拘役;③有期徒刑;④无期徒刑;⑤死刑。

附加刑包括:①罚金;②剥夺政治权利;③没收财产;④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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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设工程领域常见的刑事法律责任是什么??
答:(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2)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和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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