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实验员)实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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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验员)实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一、评价目的
通过客观评价教师(实验员)实训教学质量,充分调动教师(实验员)实训教学工作的积极性,激励教师(实验员)严格执行实训教学规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评价对象
分学期、分课程对每位承担实训教学任务的教师(实验员)进行评价。
三、评价内容
(一)实训项目教案
(二)实训教学记录
(三)实训教师(实验员)的辅导情况
(四)实验报告的布置批改情况
(五)仪器设备完好情况及实训材料的准备情况
(六)实训教学效果(项目抽查合格率)
(七)实训教师(实验员)的教学水平
(八)实训教师(实验员)的教学态度
四、评价方法
(一)实训教学质量评价采取专家组与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法。
(二)实训教学质量评价采取百分制,专家组评议和学生评议分别各占50%。(三)专家组和学生测评均采用不定期到实训现场随机测评。
(四)专家组测评以随机抽选学生,对他们是否按操作规程及实训内容掌握程度进行检查打分。
(五)学生测评侧重以教师(实验员)实训教学水平和教学态度为主。
五、奖惩办法
(一)、评价等级
(二)、奖惩办法
1、获优秀等级的实训教师(实验员),全学期课程实训总课时实训教师上浮10%、实验员上浮5%发放津贴,同时作为实训教学优秀奖的候选人。
2、评价等级为良好的实训教师(实验员),全学期课程实训总课时按原实训课时津贴标准发放。
3、评价等级为一般的实训教师(实验员),全学期课程实训总课时实训教师下浮20%、实验员下浮10%发放津贴。
4、评价等级为差的实训教师(实验员),全学期课程实训总课时实训教师下浮30%、实验员下浮15%发放津贴。
5、实训项目抽查合格率低于50%的,实训项目由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安排学生重做,其实训教师(实验员)重做的实训课时不再享受课时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