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指期货市场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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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股指期货市场发展研究

摘要:沪深300股指期货是我国首个正式推出的的金融期货交易品种,它揭开了我国金融期货发展的序幕,同时,作为我国新兴的金融衍生品市场,股指期货市场对我国今后金融市场的发展也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中国股指期货市场发展

经历了多年的酝酿之后,沪深300指数期货终于在2010年4月16日在我国的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了,从此中国股市迎来了做空时代,同时它也标志着我国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1 国际股指期货市场的发展

股票价格指数期货是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基础资产标的物的一

种金融期货,是一种衍生金融工具,自从1982年美国堪萨斯市期货交易所推出了第一份股指期货合约以来,经过短短几十年的发展,股指期货目前已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上交易最活跃的期货品种之一。

股指期货的推出始于美国,1982年2月24日堪萨斯市期货交易所推出了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交易。4月21日,芝加哥商业交易所推出了s&p500股指期货;其后纽约期货交易所也迅速推出了nyse 综合指数期货交易。

1986年9月3日,日经225指数期货在新加坡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随后,1987年6月9日.大阪证券交易所在证券交易法允许的范围内推出了以50种股票打包组成的股票期货交易,即“股指50”。

1988年9月东京证券交易所推出了东证股指期货交易,大阪证券交易所推出了日经平均股价期货交易(也称日经225)。

新加坡的股指期货市场的发展呈现出国际化的特征,1984年9月,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simex)成立,它是亚洲最早成立的金融期货交易所。1986年9月,simex推出了世界上首个日本股市指数期货,即日经225种股票价格指数期货,这开创了亚洲股指期货交易的先河。其后,simex又对金融期货品种进行了创新,陆续推出了各种股指、利率、股票与能源期货。

2 我国股指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

我国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就曾出现过股指期货交易,1993年3月,海南证券交易中心推出了6个深圳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然而在9月,深圳平安保险公司福天证券部出现了大户联手打压股指行为,于是证券部被迫停止交易。

我国正式的股指期货的推出要始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于2006

年9月8日在上海的挂牌成立,在这之后金融期货交易所迅速于2006年10月30日推出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经过3年仿真交易的尝试,2010年1月8日,国务院原则上同意推出股指期货品种,这标志着股指期货的正式推出进入倒计时。终于,在4月16日,我国正式推出了沪深300指数期货,每点300元,采用现金交割的方式运作。

3 对我国股指期货市场发展的思考

股指期货的推出对我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乃至整个金融业都具

有重要的意义,为了促进我国股指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3.1加强对我国股指期货市场的监管

对股指期货的监管离不开有效的法律法规,而目前规制我国期货市场的仅是增加了金融期货等条款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它在立法层次上较低,而且操作性不够强,难以满足期货市场发展的需要。因此,应尽快制定《期货交易法》,使得我国在期货市场监管方面具有高层次的法律依据,这对我国股指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股指期货不仅自身具有杠杆效应和做空机制的特征,而且它还与现货市场及涉及保证金存管和交易结算功能的银行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所以股指期货交易其实横跨了证券、期货、银行三大领域。因此,对股指期货市场应该实行统一监管以降低各部门间的协调成本,提高监管效率。目前,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和协调下,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司签署了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协作系列协议。这种协作监管的做法迈出了跨市场统一监管的重要一步,但协议从签署到有效执行还有一个过程,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统一监管还需要各部门的积极努力和密切配合。

3.2完善股指期货合约

一个完善的股票指数期货市场应当具备三类交易主体:套期保值

者、套利者和投机者。这3类交易主体相互依存、缺一不可,以分散或规避系统性风险,及时弥补股指期货合约的缺口,保证股指期货市场供求的平衡。为此,充足的流动性和各类交易者的平等地位是至关重要的。充足的流动性有利于股指期货市场实现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功能,能够促进市场趋于平衡。而不同交易者间相对平等的地位则可保证各类交易者间保持适当的比例,有助于市场的稳定。然而目前我国股指期货市场中的交易手续费明显高于国外市场,而且我国股指期货交易的门槛较高,个人投资者几乎无法参与,这一方面降低了市场的活跃度和流动性,同时由于散户无法通过股指期货规避股市的系统性风险,而机构可以,这种歧视性的做法又会对我国股市和股指期货市场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笔者认为可以适当降低股指期货交易手续费,同时将每点300元的标准降到每点200元,这样可以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和个人投资者的参与度,从而保证市场的活跃度和稳定性。

3.3推进金融创新

沪深300指数期货是我国首个正式推出的金融期货品种,它标志着我国金融创新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很显然,单一的股指期货交易不能满足投资者和金融市场发展的需要,因此应当在股指期货推出的基础之上,在不断积累经验的同时加快金融创新力度,如:可以考虑陆续推出各行业指数期货及中小版、创业板指数期货以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的需要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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