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员工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宏源集团有限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员工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HYGLZD【2013】019号
1、目的
为鼓励集团公司员工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管理创新,增强内部活力,发掘各类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可行性改善建议,达到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合格率,优化操作流程,降低成本,促进公司增产增效,实现企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术语
合理化建议,是指公司所有员工提出的节约成本、改进工作流程或管理创新的合理化建议,以及技术改进、检测技术、市场营销方案等诸方面的构想和方案。
3、适用范围
集团各子公司、各部室全体员工
4、管理机构和职责
4.1集团公司设立合理化建议评审小组,为非常设管理机构,由下列人员兼职组成:集团副总魏同福、审计部陈乐军、财务部王天霞、企管部张民,由审计部陈乐军兼任组长。
4.2企管部负责组织合理化建议的申报工作,负责各类建议的征集、资格审查、登记、传递、存档等日常工作,必要时可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审鉴定。
4.3各子公司、各部门负责本公司、本部门合理化建议的收集、反馈,以及协助企管部进行建议的可行性审查、实施监督、效果评价等工作。
4.4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材料的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进行评价;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合理化建议的最终审查意见,并确定奖励标准。
5、合理化建议的范围
集团公司鼓励并应采纳的建议如下:
⑴经营管理思路和方法的改进
⑵各种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的改进
⑶新项目开发、营销、市场开拓的建议
⑷施工工艺、设备、技术改进
⑸材料节约、废物利用
⑹经科学论证的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⑺品质的改进、降本增效
⑻安全生产、环保革新措施
⑼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企业凝聚力
⑽其他任何有利于公司发展和生产效益的改进事项
6、提交办法
6.1各级员工均有权对公司经营管理、生产组织、技术改进等提出建议,并可联名提出。
6.2集团公司可定期或不定期公布若干经营管理问题或难题征招建议。
6.3合理化建议提案应填写《合理化建议申报审批表》。
6.4合理化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合理化建议信箱”或直接送到企管部。邮箱地址:hyrsqh@
7、评审流程
7.1企管部收到提案后,即对提案进行登记、编号,同一内容以先提者为准,同一日提案视为联名。
7.2经初步分类整理后送交专业部门或被提案单位进行初审,不予以受理或暂保留的,应在收到提案后一周内通知原建议人,并准予原建议人申诉一次,初审时间为一周。
7.3初审通过后,企管部将合理化建议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
7.4复审提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并对提案进行效果评估与效益测算;管理类创新建议报请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开展工作。
7.5由评审委员会确定提案的执行方案,落实提案的执行部门和主办人,并填写《合理化建议成果评审表》,复审应在两周内完成。
7.6合理化建议在通过复审后,由企管部负责对提案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调查、跟踪,并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7.7在合理化建议执行三个月内,由企管部负责对提案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拟定奖励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核准后张榜公告。
7.8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提案以及评估、效益测算等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7.9提案改进结果所导致的专利、专有技术和成果,其知识产权归集团公司所有。
8、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下表:
9、奖励等级
奖励等级见下表:
10、奖励规定
10.1一般合理化建议于每月进行一次颁发奖金和奖证。
10.2重大合理化建议于每季度进行一次结算,发放奖金。
10.3是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作为年终优秀个人评选的必要条件之一。
10.4对积极提出经企管部受理的合理化建议每年累计3项以上的个人,在集团公司年终晚会上给予额外的礼品嘉奖。
11、本制度自发行之日起执行,由企管部监督落实并负责解释。
附件1:《合理化建议申报审批表》
附件2:《合理化建议成果评审表》
合理化建议申报审批表
合理化建议成果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