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务信息公开公共关系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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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务信息公开的公共关系学思考

一、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目前我国政务信息公开的研究成果丰硕,学者从法学、经济学、行政管理学等不同角度对政务信息公开进行研究和探讨,以宪政为视角的研究者从公民知情权和民主参与角度,分析信息公开的合理性;经济学视角研究者从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角度,研究信息公开的必然性;新公共管理视角研究者从治理与善治角度,探讨信息公开对提高政府管理的可取性,这些研究为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奠定了理论基础。

本文试从公共关系学角度对我国政务信息公开展开研究和探讨,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的公共关系要素的分析,结合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的研究,,为政务信息公开开拓新的研究领域,也为公共关系学所涉及到的其他内容研究提供依据。

二、政务信息公开与政府公关关系概述

(一)政务信息公开的含义

政务信息是指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体现各项活动的运作过程

及结果的各种信息,包括日志、笔录、证据材料、各种文件、数据资料等全部的能被人接受和识别的所有信息数据。政务信息可分为秘密信息与公开信息,一般而言,只要无关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且公开不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个人利益的信息都应视为公开信息。

政务信息公开就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

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务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

(二)政府公共关系的含义和要素

政府公共关系是指政府为了争取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公众中塑造良好形象,运用传播沟通手段处理和协调与公众的关系,以便更好地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一系列活动。

政府公共关系的三个基本要素即政府、公众和传播沟通。政府机构与社会公众通过传播和沟通形成特定的关系状态。政府是主体,是政府公共关系活动的组织者和发动者。公众是政府公共关系的客体和对象。传播沟通是联结政府公共关系主客体的纽带,是政府公共关系建立和实现的核心机制和动力机制。

(三)政务信息公开的政府公关性质

政务信息公开增强了政府运作的透明度,保证了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政府的权利的实现。政务信息公开的主体主要为政府,客体为公众,主客体与政府公关具有的同一性决定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公关性质。

1、政务信息公开是政府公关的重要手段。开展政府公关的最终目的是让公众更多了解政府工作的各种情况,增强公众参政、议政的意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政府公关侧重于信息的宣传性传播,政府公共关系从业人员首要任务是告知。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增强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提高了政府的美誉度。

2、政务信息公开是政府在公关活动中积极主动态度的表现。政

府公关是政府与公众间进行双向信息沟通的行政管理行为,政府为公众提供政务信息,公众可以通过政务信息了解政府各部门机构的工作状况,对政务信息进行评价,进而采取不同的对政务信息的处理方式:接受和执行政务信息或者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和服务能力,也体现了政府敢于接受公众监督的主动态度。

三、我国政务信息公开的现状

(一)我国政务信息公开取得的成果

1、正式制度建设

中国政务信息公开的实践最早大概可以追溯到1991年,为了贯彻中国政府推行的改革开发政策,进一步扩大对外经济贸易往来,使境外的投资者能及时了解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管理制度,在1991

年的12月5日,对外经济贸易部公布了7件内部管理文件。此后,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政策与立法陆续出台。

2007年1月,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具体程序以及监督保障制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虽然《条例》是针对整个政府信息公开的,但是其中涉及到的相关内容对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2、运行机制建设

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举办了各种听证会、专家咨询会等,公开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

电子政务取得了快速发展。因特网技术的发展改变了当今人类的生活方式,与传统手段相比,互联网传播速度快、受众人数多、公众获取信息的成本低,信息传递更加及时、便捷,因此,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通过建设电子政府促进信息公开成为政府管理的重要举措。电子政务扩大了公民的参与度,政府通过网络为公众提供了快捷、方便的服务,也使公众及时地了解新的政务信息。(二)我们政务信息公开的公关制约因素

1、公关主体公关意识淡薄

(1)政府公关”无用论”、”庸俗论”等错误思想仍存在

许多政府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公关意识,认为公关是雕虫小计,登不上大雅之堂;认为公关无非就是“拉关系”、”走后门”;认为开展公关活动会影响经济活动或其他业务工作,往往借故工作忙,而不去涉足公共关系,政府公关却被束之高阁。

(2)缺乏为公众服务的意识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时有发生。这说明政府官员对公众地位和作用还没有科学的认识,更没有认识到自己在政务信息公开的正确角色,仍习惯于高高在上,发号施令,不愿脚踏实地为群众为社会奉献,通过自己的工作为群众带来满意和方便,用热诚的服务去赢得好感和信赖。

2、公关客体素质整体不高

在我国的政务信息公开中,政府公关客体的制约性表现为公众素质整体不高。公众素质整体不高在极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政务信息

公开的发展。从公民素质四大构成要素即文化素质、法治意识、道德修养、思想政治素质来看,我国公民的素质整体而言比较低下。在我国,公民素质形成的背景十分复杂:

(1)”官文化”导致公众缺乏主动意识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文化实行愚民政策,采取信息封闭的方式,试图将权利永远控制在统治者手中,使公众无法辨别事物的真相。由于受这些思想、观念的影响,百姓也对”官员”敬而畏之,缺少对自身权利的诉求意识,参政议政成为”高深莫测”的事情,”远离政治”成为一些公民的生存哲学,没有外力的推动和主张,信息公开进程受到阻碍当属必然。

(2)生产力落后

由于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不高,经济欠发达,人民受教育的范围不够广泛,并且程度也不够高;二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增加了公民的效益意识、竞争意识,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负面效应,表现为物欲化、粗俗化、无责任化,只顾眼前利益不管长远利益,这些负面效应对我国本来就不高的公民素质产生了强烈的作用,影响了我国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进行。

3、传播沟通存在误区

传播沟通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一个基本要素,政务信息公开的过程,主要就是一个与公众之间进行信息传播和沟通的过程。能否有效地利用各种传播媒介,是开展政务信息公开活动的关键。但在实践中,传播沟通呈现以下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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