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治安案件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城市治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市治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市治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现存问题
1、不安全感增强:治安不稳定,抢劫抢夺、诈骗等治安案件频发;
2、乱象泛滥:不按规定的秩序,不拘守道路交通法规,胡作非为,乱搅地面秩序;
3、违法犯罪增多:犯罪现象如拐卖妇女儿童、毒品贩运、抢劫抢夺等,容易造成社会恐慌;
4、管理混乱:各种治安管理手段有时不科学,处置办法混乱,容易造成混乱状态。
二、解决对策
1、建立分级管理制度:根据城市不同的地理位置、人口特征等,划出不同的区域,采取不同的治安管理手段;
2、加强法制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把法律知识和治安知识传播到社会的每个角落,引导社会大众,使其具有良好的治安素养;
3、信息共享:建立城市治安信息共享机制,促进警察和社会早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减少治安案件的发生;
4、严格执法:对违法行为一查到底,严格落实处罚,确保治安秩序的维持;同时,积极主动地采取各种措施保障社会治安稳定,不断加强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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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排查整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治安排查整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与此同时,一些社会问题也在逐渐突出。
其中之一就是治安问题,尤其是在城市化进程加速的背景下,犯罪、违法行为频发。
为了保护公民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必须加强对治安问题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本文将探讨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强的对策。
问题一:盗窃案件屡禁不止由于人口密集以及监管不到位等原因,盗窃案件成为目前城市中普遍且高发的犯罪类型。
有些小偷甚至形成团伙作案,他们熟练运用各种技巧、手段进行盗窃,并往往能够逃脱现场附近摄像头监控。
解决方案:1. 增加警力密度和巡逻频率:城市需要增加警力投入,并对街道、社区等重点地区增加巡逻频次。
2. 加大对盗窃团伙打击力度: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更加有效的侦查技术手段,加强对于盗窃团伙的打击和摧毁行动。
3. 完善防控系统:在市区主要交通道路、商业区和住宅小区建立高效完善的监控系统,并密切监测关键地段。
问题二:暴力伤人事件频发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口流动的加剧,在一些城市中暴力伤人事件屡见不鲜。
这种犯罪行为常常给受害者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甚至导致生命威胁。
解决方案:1. 建立更健全的预警机制:公共场所可以通过安装报警器等设备来提高反应速度,并能够迅速传达信息,使警方能尽快介入处理。
2. 提升治安管理能力:加强警察培训,提高巡逻员执法水平,并推广使用防暴器械和自卫工具。
3. 严厉打击枪支走私现象:建立严格的枪支管控制度,打击枪支走私活动,预防倒卖与非法持有枪支。
问题三:网络犯罪日趋猖獗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犯罪日趋复杂和普遍化。
网络黑客攻击、网络诈骗以及个人信息泄漏等问题令人担忧。
解决方案:1. 提高信息安全防范意识: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于网络犯罪的认知,并培养正确的防范意识。
2. 完善法律保护机制: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领域的监管机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加大处罚力度。
3. 加密个人信息保护措施:在政府部门和企业层面,应该建立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系统,严格执行对用户隐私的保密。
试论当前治安案件查处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对策

试论当前治安案件查处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对策试论当前治安案件查处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对策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不短推进,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加强治安案件办理程序的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刑事调查措施,保障了办案质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一些办案过程中关键词:治安案件存在问题原因危害对策一、治安案件概述办理治安案件是治安管理部门的一项主要职责,是治安管理部门规范,引导社会成员的行为,教育、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
有效办理治安案件对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具有重要作用。
(一)治安案件的概念治安案件,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应当受到治安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法以“以事实为依据”、“错罚相当”、“公开”、“公正”、“保障人权”、“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为原则立案查处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关于治安案件的定义,各种表述不尽一致,但我认为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解释和把握。
1.构成治安案件这一法律事实的核心内容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而不是违反其他行政管理行为,也不是犯罪行为,也不是经济、民事行为,更不是有悖道德的行为。
2.确认治安案件的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与查处治安案件的相关法律规范。
3.确认治安案件的当时,必须认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如果在确认时,认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该行为不应予以立案,也就不能称为治安案件。
当然,“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是立案机关在立案时的一种确认,即在当时根据通常情况,认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4.治安案件必须是由法律授权的专门机关或组织,即公安机关立案确认的,其他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均无权确认治安案件和立案。
(二)查处原则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应当遵循“以事实为依据”、“错罚相当”、“公开”、“公正”、“保障人权”、“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试论当前治安案件查处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对策

试论当前治安案件查处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对策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不短推进,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加强治安案件办理程序的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刑事调查措施,保障了办案质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一些办案过程中关键词:治安案件存在问题原因危害对策一、治安案件概述办理治安案件是治安管理部门的一项主要职责,是治安管理部门规范,引导社会成员的行为,教育、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
有效办理治安案件对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具有重要作用。
(一)治安案件的概念治安案件,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应当受到治安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法以“以事实为依据”、“错罚相当”、“公开”、“公正”、“保障人权”、“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为原则立案查处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关于治安案件的定义,各种表述不尽一致,但我认为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解释和把握。
1.构成治安案件这一法律事实的核心内容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而不是违反其他行政管理行为,也不是犯罪行为,也不是经济、民事行为,更不是有悖道德的行为。
2.确认治安案件的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与查处治安案件的相关法律规范。
3.确认治安案件的当时,必须认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如果在确认时,认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该行为不应予以立案,也就不能称为治安案件。
当然,“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是立案机关在立案时的一种确认,即在当时根据通常情况,认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4.治安案件必须是由法律授权的专门机关或组织,即公安机关立案确认的,其他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均无权确认治安案件和立案。
(二)查处原则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应当遵循“以事实为依据”、“错罚相当”、“公开”、“公正”、“保障人权”、“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一)治安管理处罚依据公开。
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社会的发展,治安管理成为现代社会中的重要课题。
然而,目前我国在治安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该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当前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1. 治安管理资源不足:当前我国人口众多,城市化进程加快,给治安管理带来了巨大压力。
但是,在警力和设备配备上却相对不足。
一些地区的警务资源不够全面覆盖,导致犯罪活动得以滋生。
2. 技术手段滞后:科技发展迅速,但是在治安管理领域仍然缺乏有效的创新。
例如,在视频监控系统方面,我国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明显差距。
3. 内外因素影响犯罪率上升:社会经济发展不均衡、心理健康问题等内部原因以及外部因素如恐怖主义威胁、网络犯罪等都可能对我国的治安形势造成负面影响。
二、解决治安管理问题的对策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来提高治安管理水平:1. 加大警务资源配置力度:加强对警力的投入,提升治安管理的基础能力。
将警察资源合理分配到社区、商业区和学校等重要场所,增加巡逻频率,提高处置案件的反应速度。
2. 推进科技手段应用:加快治安监控系统的升级换代,引入人工智能技术,提高监控设备的智能化水平。
同时,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加大投资力度,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犯罪活动进行预测和分析。
3.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优化刑事法律制度,完善相关条款。
进一步调整刑事政策,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并建立健全防范机制。
4. 深化社会综合治理:积极推进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志愿者组织等非公共治理主体的作用。
与公安部门形成有效联动机制,在治安信访、群体性事件联防联控以及日常巡逻中共同参与实践。
5. 强化教育和宣传:加强对公民法律意识的教育,推动法制教育深入校园、社区和企业。
通过各类媒体渠道广泛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公众的警惕性与自我保护能力。
三、对策实施后的预期效果1. 提高治安管理水平:有效解决警务资源不足问题,提高反应速度,减少犯罪率,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治安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治安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引言治安案件是社会治理的重要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至关重要。
然而,在实际办理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
本文将针对治安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问题分析1. 信息不畅通目前,治安案件办理中,各部门之间信息交流缺乏及时与有效性。
警方、法院、检察院等相关机构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缺乏有效沟通和协作,导致信息断档、情况不明确等问题。
2. 办案程序繁琐现行的治安案件办理程序复杂且繁琐,导致案件进展缓慢。
律师参与度低,审判难以保持高效率与公正。
同时,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或特殊群体的案件处理也存在困扰。
3.警方调查不力在某些地区和单位,由于人力资源不足或培训不到位等原因,警方在初查阶段操作不当或证据收集不充分。
这可能导致罪犯逃脱惩罚和冤假错案发生。
4.刑事责任追究不均衡一些治安案件中,罪犯与受害人之间的关系、社会地位等因素可能影响到法律的适用和刑事责任的追究。
这导致了不公正的法律处理和社会不满情绪。
5. 预防措施薄弱当前,治安案件办理过程中预防控制措施相对薄弱。
应更加注重预防,通过完善社区警务体系、提高基层警务能力建设,增强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
三、对策建议1. 提升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多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统一管理平台建设,并定期进行相关培训与演练。
促进各部门信息交流畅通,确保案件的及时有效处理。
此外,可以利用技术手段推行电子化办案系统,在线共享办案数据与信息。
2. 简化办案程序并提高效率简化治安案件办理程序,并明确各环节责任与职能。
借鉴国际经验,引入定罪判刑指导方针,以减少司法解释的随意性。
同时,加强对法官与检察官的培训与考核,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3. 加强警方调查能力增加警方人力资源配置,提高侦查水平与技术手段,并建立专业化、精细化的刑侦队伍。
完善调查规范与程序,在收集证据、审讯嫌疑人等环节严格执行制度规定,确保合理取证和罪责裁定的准确性。
办理治安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办理治安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背景介绍治安案件是指扰乱社会秩序、威胁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办理治安案件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办案难度大、办案周期长等。
本文将分析治安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问题分析1. 办案难度大治安案件多种多样,涉及范围广泛,包括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这些案件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加之现代科技手段不断升级,使得犯罪分子能够更为巧妙地掩饰自己的犯罪行为。
因此,侦破这些治安案件对于警方来说十分困难。
2. 办案周期长由于做好一个治安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资源,在现有警力紧张情况下,办案周期往往较长。
这给了犯罪分子足够的时间转移资产或者逃离现场,给后续的侦破工作带来困难。
3. 缺乏协同合作治安案件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的协作,如警方、检察院、法院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不同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共享不畅、工作流程不透明等问题,导致效率低下以及办案结果的延误。
三、对策建议1. 提升技术手段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信息化建设,在监控设备、数据分析等方面投入更多资源。
例如,可以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对嫌疑人进行追踪和辨认,并加强与银行系统、摄像头设备进行联动。
同时,要加大对警方科技装备的更新换代力度,提高犯罪侦查和取证能力。
2. 加强调查取证能力针对治安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的困难和挑战,应加大警务培训力度。
通过组织专业知识讲座、实战演练等方式,提高民警的调查取证水平和技巧。
此外,可以与相关学院或研究机构合作,在公安专业领域开展研究项目,为警务实践提供理论和经验指导。
3. 优化协同机制建立起跨部门、跨机构的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动。
通过共享案件相关信息和资料,提高调查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
同时,要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职责和合作流程,并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及时沟通问题并解决困难。
4. 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治安案件打击成果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公众展示公安机关打击治安犯罪的决心和努力。
案件查办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案件查办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一、问题概述1. 案件调查不全面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有些调查工作可能并不充分,导致案件关键信息缺失,影响案件查办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2. 侦查工作不规范一些侦查行为可能存在违法或不当的情况,例如侦查机关采取的取证方式不当、讯问方式不妥、证据链条不清晰等,都会影响案件的侦办结果。
3. 法律程序不明确在一些案件的查办过程中,法律程序可能不够清晰,导致侦查、审判等环节不够顺畅,影响了案件的查办效率和质量。
二、对策建议1. 加强调查工作的全面性对于案件的初步调查和侦查工作,要求侦查机关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确保所有关键信息都被清晰获取,为案件的后续处理提供充分的素材。
2. 规范侦查工作的程序侦查机关在开展侦查工作时,应当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取证方式合法、讯问方式规范、证据链条完整,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完善法律程序各级法院和相关执法部门应当共同努力,完善案件的法律程序,尽可能避免程序性问题对案件查办的影响,提高案件的查办效率和公正性。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案件查办过程中的问题是一个很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个环节的有关部门和人员通力合作,方能确保案件的查办能够做到全面、准确、公正。
而在实际的案件调查中,确实存在不少问题,越是复杂的案件,这些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
因此需要我们从多个维度去思考,从更加全面的角度去完善案件查办的各项工作。
总结回顾案件查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和积极探索解决之道。
加强调查工作的全面性、规范侦查工作的程序、完善法律程序等都是我们需要认真对待的改进方向。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提高案件查办的质量和效率,为社会治安和司法公正做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就是我对案件查办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的一些观点和思考,希望能够给您带来一些启发和帮助。
案件查办过程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是一个涉及司法、执法和社会治安各个方面的综合性问题。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同时也需要有关部门和人员加强协作和沟通,共同努力推动案件查办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查处治安案件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查处治安案件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摘要】当前,查处治安案件中存着拖延时间、效率低下、质量不高等问题。
多数学者将其归因于案件过多,案情复杂、警力不足等客观原因。
本文从治安民警、社会公众等与案件查处有关的"人"的积极性入手,分析其原因并提出应对措施。
【关键词】治安案件查处问题原因对策管理人本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ISSN1004-1621(2010)09-016-02治安案件查处是治安管理部门的一项主要职责,有效查处治安案件具有重要意义。
它有利于维护公民权益,密切警民关系;有利于及时惩罚、教育、挽救违法者,防止其走向犯罪,从源头上减少刑事发案;有利于总结发案规律,查找管理漏洞,制定预防措施,提高治安管理水平。
一、查处治安案件中存在的问题1、治安案件查处率低。
据统计,2004年全国发生治安案件664.7万起,结案536.5万起,结案率80.7%。
【1】 2005年737.7万起,结案630万起,结案率85.4%.【2】2006年719.7万起,结案615.3万起,结案率85.5%。
【3】其中偷窃、抢夺、骗取、敲诈等四种涉及财物案件查处率更为低下,2004年,全国四种案件共发144.9万起,查处642.4万起,查处率仅为44.3%;2005年查处率为60.2%;2006年为66.7%.。
这样低的查处效率很难保障社会公众的财产安全。
社会上出现的有案不报,自行解决;或雇佣黑社会解决纠纷,一定程度上表明群众对治安管理部门查处案件能力的不信任。
2、治安案件拖延时间长。
"拖一拖,放一放"已被默认成为一种治安案件的查处模式。
一个案件一拖再拖,数月不决,有的甚至长达一年之久。
长此以往,形成恶性循环,旧案未决,又添新案。
据统计,1998年至2000年某局共查处各类治安案件2140起,一个月内及时查处的为1676起,及时查处率为78.32%。
未在规定时限办结的为464起,拖延率为21.68%。
治安问题及解决方案(3篇)

第1篇一、引言治安问题是指在社会治安管理中出现的各种不良现象和问题,如盗窃、抢劫、打架斗殴、赌博、毒品犯罪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破坏了社会稳定和和谐。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本文将从治安问题的现状、原因分析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案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二、治安问题的现状1.盗窃案件频发近年来,盗窃案件在全国范围内呈上升趋势,尤其是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盗窃电缆等案件。
这些盗窃行为不仅给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了损失,还影响了社会的安全感。
2.抢劫案件时有发生抢劫案件虽然数量相对较少,但对社会的影响较大。
抢劫案件不仅给受害者带来财产损失,还可能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
3.打架斗殴现象普遍打架斗殴现象在公共场所、校园、家庭等场所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打架斗殴不仅损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还可能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
4.赌博问题依然突出赌博问题在我国部分地区依然突出,不仅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还可能导致家庭破裂、社会风气恶化。
5.毒品犯罪形势严峻毒品犯罪在我国部分地区形势严峻,不仅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还可能导致社会治安恶化。
三、治安问题的原因分析1.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转型期矛盾逐渐凸显。
一方面,社会财富分配不均,贫富差距加大;另一方面,社会价值观多元化,部分人群道德观念淡薄,导致治安问题频发。
2.法制建设滞后虽然我国近年来在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法制建设滞后导致一些违法犯罪行为难以得到有效打击,从而助长了治安问题的发生。
3.执法力度不足部分地区执法力度不足,导致一些违法犯罪行为难以得到及时查处。
同时,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也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执法机关的信任。
4.社会治理体系不完善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尚不完善,部分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到位,导致治安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
5.人民群众安全意识不强部分人民群众安全意识不强,对自身财产安全重视不够,容易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侵害对象。
当前治安管理处罚面临的问题,并提供对策建议。

当前治安管理处罚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一、问题:1.1 处罚力度不足当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力度相对较弱,导致一些违法行为难以得到有效制约。
尤其是对于一些治安管理方面的轻微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难以形成震慑作用。
1.2 执法不严格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由于执法不严格,导致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查处。
一些执法人员可能存在漠视法律、宽松执法的情况,严重影响了治安管理的效果。
1.3 处罚标准不明确当前的治安管理处罚标准和程序不够清晰明确。
这给执法部门和违法行为者都带来了困扰,容易引发争议和纠纷,不利于治安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对策建议:2.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针对存在的问题,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强化对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和惩罚力度。
也要明确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和程序,提升治安管理法规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2.2 提高执法水平各级执法部门要着重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他们的执法水平和责任意识。
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执法严格执行。
2.3 强化社会宣传教育通过加大对治安管理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治安管理工作的认知和支持度。
也要重点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倡导社会文明秩序,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治安的良好氛围。
2.4 健全处罚执行机制建立健全治安管理处罚执行机制,确保处罚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加强对处罚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拒不执行处罚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有力措施,提升治安管理处罚的执行效果。
2.5 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对治安管理处罚工作进行监督和举报。
也要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自我监督和纠错能力,确保执法公正、文明、规范。
当前治安管理处罚面临的问题主要是处罚力度不足、执法不严格、处罚标准不明确等,针对这些问题,应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强化社会宣传教育,健全处罚执行机制,健全监督机制等方面,才能够有效提升我国治安管理处罚的效果和水平。
治安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治安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引言:治安是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基石,而治安管理工作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发现了一些治安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应对之策。
一、不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治安管理依赖于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为指导,然而目前我们所面临的困境是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首先,一些相关法律制度过于宽泛或笼统,无法针对具体情况进行精准操作;其次,部分法规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导致各地方在执行上出现差异。
解决这个问题的对策是加强立法监督与修订。
政府需要重视治安领域立法监管,加大力度修订并完善已有的相关法律法规。
此外,还可以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现行有效的立法经验,并结合本国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二、执法力量不足以及不专业化治安管理涉及到维护秩序和处理犯罪,因此需要充足的执法力量以及高水平的专业化人员。
然而,当前的问题在于执法力量不足以及一些从业人员缺乏专业技能。
解决这个问题的对策是加大对执法部门投入与培训力度。
政府应增强对执法力量的资金支持,确保有足够数量和质量的警察、巡逻队等治安管理人员。
同时,要加强培训机制,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操作技能。
三、信息化水平落后当今社会已进入信息化时代,信息技术不仅极大地推动了社会发展,也给治安管理工作带来了新挑战。
然而,在现实中我们发现很多地方的治安管理还没有跟上信息化步伐。
解决这个问题的对策是加强治安信息化建设。
政府应加快推动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的治安管理系统建设,并鼓励各级单位积极参与其中。
同时,要完善相关信息保护措施,保障公民个人隐私与网络安全。
四、预防措施薄弱传统意义上,治安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应对犯罪行为,但当前问题在于预防措施薄弱。
只有从源头上切实加强预防工作,才能真正提高社会治安水平。
解决这个问题的对策是建立健全综合预防机制。
政府应加大对社区、学校等基层单位的支持力度,推动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到治安预防工作中来。
公安机关治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公安机关治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保障的责任下,公安机关承担着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等重要职责。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公安机关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本文将从侦查能力、队伍建设、警民关系和制度创新四个方面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一、侦查能力的不足1. 信息收集不及时有效:传统的信息收集方法已经无法满足当前快速发展的科技条件下对信息获取的要求。
公安机关需要加强对互联网和新媒体环境下信息的监测、分析和利用能力。
2. 技术手段落后:高科技手段在犯罪行为中得到广泛应用,但是公安机关缺乏相关技术专家以及先进设备,导致侦查手段落后于犯罪手段,影响了打击犯罪效果。
3. 案件侦办效率较低:目前还存在着案件反映慢、调查时间长、证据收集困难等问题,使得一些涉案人员有更多时间来销毁证据,从而减少抓捕成功的机会。
二、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1. 司法水平参差不齐:公安机关中存在着司法水平不高的问题。
一些警察缺乏专业知识和判断力,导致侦查工作效果下降。
2. 缺乏年轻人才:公安机关年龄结构严重失衡,迫切需要注入更多年轻而有活力的人才。
现有的培训和选拔制度亟需改进,以吸引并留住最优秀的年轻警察人才。
3. 心理健康状况问题:在面对日益复杂和危险的工作环境时,一些警察可能患上心理压力过大、忧郁等问题。
因此,提供更好的心理健康支持是必要的。
三、警民关系方面存在的问题1. 社区警务不到位:在社区治安管理方面,部分公安机关未能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和民警在社区中的作用。
应加强与居民之间沟通,并加大对出现治安问题较多地区警力投入。
2. 司法执行欠缺透明度:民众对于司法程序的透明度感到不满,认为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流程不清晰、信息不公开等问题令人疑惑和不信任。
3. 处理投诉不及时有效:一些群众在报警或者投诉后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反馈,甚至出现了无人回应的情况。
这会导致警民矛盾加剧,进而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制度创新方面存在的问题1. 法律体系不完善:公安机关依赖于相关法律来履行职责,但目前我国的治安管理法规体系还有待完善。
社会治安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社会治安问题及其解决方案一、问题概述社会治安问题是指社会中各种违法犯罪和社会不良行为所引发的安全问题。
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社会治安问题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其中包括盗窃、抢劫、诈骗、黑恶势力等犯罪问题,同时也包括治安管理不善、社会治安环境恶化等问题。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因此,如何有效解决社会治安问题成为了当前社会亟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二、社会治安问题的原因1.经济发展不平衡: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经济发展差距,一些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滞后,民众的就业和收入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从而诱发一些犯罪行为。
2.社会道德沦丧:随着社会竞争日益激烈,不少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甚至不顾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导致犯罪行为的增加。
3.治安管理不善:有些地方的治安管理工作薄弱,治安力量缺乏,难以有效维护社会治安,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4.资源分配不公:一些社会资源分配不公,导致一些人缺乏对生活的希望和信心,从而产生了犯罪行为。
5.青少年犯罪问题: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青少年容易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影响了他们的思想品德,导致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增加。
三、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对策和建议1.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减少贫困人口,从根本上解决犯罪问题的滋生土壤。
政府应当加大对经济发展滞后地区的扶贫攻坚力度,提高民众的生活水平,减少了犯罪的动机。
2.加强社会道德教育,提高人们的道德素质。
学校、家庭、社会等多方面应加强道德教育,培养人们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从源头上减少犯罪的发生。
3.加强社会公共安全设施的建设,提升城市治安管理水平。
政府应当加大对治安设施的建设力度,提高社区、街道等各方面治安设施的管理水平。
特别是在一些人口密集的地方,应当加强治安设施的管理,确保人们的生活和财产安全。
4.不断提高公共安全意识,提升全民法治意识。
政府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公共安全知识的普及,培养人们的安全意识,提升全民法治意识,从而减少犯罪的发生。
治安案件存在法律问题(3篇)

第1篇在我国,治安案件是指发生在社会生活中,扰乱社会秩序,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情节轻微,尚未构成犯罪的案件。
治安案件的处理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法律的严肃性。
然而,在治安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常常存在一些法律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处理,也对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造成了损害。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治安案件存在的法律问题。
一、证据问题1. 证据不足在治安案件的处理过程中,证据是确定案件性质、判断当事人责任的重要依据。
然而,由于一些原因,部分治安案件存在证据不足的问题。
如现场目击证人证言不充分、物证收集不及时、鉴定结论不准确等,这些都可能导致案件处理出现偏差。
2. 证据伪造、篡改在一些治安案件中,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可能会伪造、篡改证据。
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处理,损害了法律的权威。
3. 证据灭失由于种种原因,部分治安案件的证据可能灭失。
如当事人销毁证据、执法机关不妥善保管证据等,这些都可能导致案件无法得到公正处理。
二、程序问题1. 程序违法在治安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部分执法机关存在程序违法的问题。
如未依法进行搜查、扣押、传唤等,侵犯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2. 程序滥用一些执法机关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可能会滥用程序。
如滥用强制措施、延长办案期限等,这些都可能导致案件处理不公。
3. 程序不透明部分治安案件的处理过程不够透明,当事人难以了解案件进展情况。
这可能导致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产生质疑,影响案件的公正性。
三、法律适用问题1. 法律适用错误在治安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部分执法机关可能由于对法律理解不准确,导致法律适用错误。
如将轻微违法行为定性为犯罪,或者将犯罪行为定性为轻微违法行为。
2. 法律空白由于法律制定具有一定的滞后性,部分治安案件可能存在法律空白。
这可能导致案件处理缺乏法律依据,影响案件的公正性。
3. 法律冲突在治安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法律冲突的情况。
如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之间的冲突,导致案件处理出现难题。
治安管控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治安管控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治安问题成为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然而,在当前的治安管控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围绕这些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治安管控存在的问题1. 各地区差异化在不同地区,由于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差异,各地区的治安情况也存在较大差异。
然而,目前的治安管控工作仍未能根据具体地区状况进行差异化调整和改进,导致了一些地区不适用或低效的管理方法。
2. 信息共享不畅治安管控需要多个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才能取得良好效果。
然而,在现实中,部分相关部门之间信息交流与共享尚不够完善。
这造成了各个环节之间信息断档、信息滞后等问题,影响了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准确判断和处置。
3. 跨部门协调不足政府履职责任是推动社会治安有序发展以及预防打击犯罪的重要任务之一。
然而,由于涉及的部门众多、分工不明确,治安管控协调机制还待完善。
存在部门间责任划分不清、信息沟通不畅、协作配合不到位等问题。
4. 预防化工作力度不够目前的治安管理更多地聚焦在追击和打击犯罪行为上,对于预防化工作的投入与关注相对较少。
因此,在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复杂的情况下,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成为一项亟需加强的任务。
二、针对问题的建议1. 推行差异化管理模式针对不同地区的特点和需要,建议将治安管控工作进行差异化管理。
这意味着要根据具体地区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策略和措施,并提供专业培训和支持,以促进各地区治安形势的改善。
2. 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为了改善信息交流和共享问题,建议建立一个全面且高效的信息共享平台。
该平台可以整合各个相关部门的数据资源,并通过技术手段将数据快速传递给需要的部门,以实现及时准确的信息交流和共享。
3. 加强部门间协作机制为了解决跨部门协调不足的问题,建议设立治安事务联席会议,将相关部门纳入其中。
这样可以明确各个部门在治安管控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并通过定期会议、信息交流等方式加强协作配合,提高治安管控工作效能。
治安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治安案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治安案件在我们周围日益增多。
这些案件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诸多困扰,也给社会秩序和稳定带来了威胁。
因此,深刻认识到治安案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可行的对策建议至关重要。
一、问题分析1. 案发率上升:近年来,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呈逐年增长趋势。
从小偷盗窃到抢劫等暴力犯罪行为层出不穷,给居民造成了财产损失和心理恐慌。
2. 未成年人犯罪率高:不幸地是,青少年犯罪现象也较为普遍。
青少年参与非法活动或组织形式多样化,如斗殴、毒品滥用等。
3. 新型犯罪手段: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网络空间也成为犯罪活动的新领域。
网络诈骗、网贷风险等新型违法犯罪方式越来越多。
4. 防控力度不够:当前执法部门在治安案件防控方面存在一些弱点,例如警力严重不足、信息化手段滞后等问题。
这导致了犯罪分子从容作案,加大了侦破的难度。
二、对策建议1. 强化社会治安管理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和联动,改进宣传教育方式,引导人们遵纪守法。
同时,完善社区巡逻和监控体系,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2. 提升警务水平增加警力配置,并注重培训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加强科技手段运用于犯罪预防和打击之中,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进行犯罪线索的挖掘。
3. 预防为主,打击为辅进一步创新社会治安防控方式,建立健全刑事风险评估机制。
加强对高风险群体的关注与干预工作,重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4. 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加大普法教育的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促进全社会对治安问题的共同关注和参与。
5. 加强国际合作在跨境犯罪防控方面,加强与其他国家间的合作和交流。
共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打击各类跨境犯罪行为。
6. 高效惩治犯罪分子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重点案件和团伙犯罪的侦查打击力度。
同时改革刑事司法体系,确保公正审判和有效防范冤假错案。
三、结语治安案件给社会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并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浅析基层派出所办理治安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浅析基层派出所办理治安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治安案件的办理是防微杜渐,是将犯罪扼杀在萌芽内的重要手段,每一起治安案件的办理,对普通人民群众有着重大影响,对国家公信力也有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我们公安民警对每一起治安案件公正、合法的办理是人民群众的心声,也体现了我们公安民警业务水平的高低。
有效办理治安案件对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
1、对治安案件立案查处的重要性认识欠缺,少数民警片面的看待对治安案件的查处,认为其社会危害性不大,立不立案,查不查处无关紧要。
2、情绪懈怠。
查处治安案件的程序比较繁琐,夜以继日的调查取证也得不到预期的效果。
如因一些小纠纷产生的打架斗殴,损毁公私财物等案件,案值小,够不上刑事立案,处理时间长,还往往不能成功。
对于小纠纷的调解,一旦双方当事人反悔,前面的工作将付之东流。
因此,少数民警出现了畏难情绪,不愿去查处。
3、查破治安案件的奖惩机制不如刑事案件严格,效果不明显,查处治安案件对于民警个人来说,没有荣誉与奖励加成,因此少数急于干出一番事业的民警,就会出现被动办理治安案件的情况。
二、工作方法出现的问题1、对法律、法规的不熟悉,致使过罚不相当。
治安案件的办理一般依据的是《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后者是前者的特别法。
治安管理处罚作为行政处罚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强制剥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人身自由、财产或者其他权利的行政法律制裁。
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表现千差万别,危害程度和后果也各不相同,我们公安机关在对违法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设定和实施相应的的行政处罚时不能正确的做到处罚的轻重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
以我所为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车站治安民警而言,一般的治安案件多少可以适用于这条法规,但是我们民警在平时的执法过程中确实对法条的理解一知半解,群众将车开进火车站广场禁停范围内,治安民警就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进行处罚,致使过罚不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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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治安案件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发表时间:2010-10-13T14:03:36.967Z 来源:《科学教育前沿》2010年第9期供稿作者:陈志杰[导读] 治安案件查处是治安管理部门的一项主要职责,有效查处治安案件具有重要意义陈志杰(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治安系河北石家庄 050000)【摘要】当前,查处治安案件中存着拖延时间、效率低下、质量不高等问题。
多数学者将其归因于案件过多,案情复杂、警力不足等客观原因。
本文从治安民警、社会公众等与案件查处有关的"人"的积极性入手,分析其原因并提出应对措施。
【关键词】治安案件查处问题原因对策管理人本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ISSN1004-1621(2010)09-016-02治安案件查处是治安管理部门的一项主要职责,有效查处治安案件具有重要意义。
它有利于维护公民权益,密切警民关系;有利于及时惩罚、教育、挽救违法者,防止其走向犯罪,从源头上减少刑事发案;有利于总结发案规律,查找管理漏洞,制定预防措施,提高治安管理水平。
一、查处治安案件中存在的问题1、治安案件查处率低。
据统计,2004年全国发生治安案件664.7万起,结案 536.5万起,结案率80.7%。
【1】 2005年737.7万起,结案630万起,结案率85.4%.【2】2006年719.7万起,结案615.3万起,结案率85.5%。
【3】其中偷窃、抢夺、骗取、敲诈等四种涉及财物案件查处率更为低下,2004年,全国四种案件共发144.9万起,查处642.4万起,查处率仅为44.3%;2005年查处率为60.2%;2006年为66.7%.。
这样低的查处效率很难保障社会公众的财产安全。
社会上出现的有案不报,自行解决;或雇佣黑社会解决纠纷,一定程度上表明群众对治安管理部门查处案件能力的不信任。
2、治安案件拖延时间长。
"拖一拖,放一放"已被默认成为一种治安案件的查处模式。
一个案件一拖再拖,数月不决,有的甚至长达一年之久。
长此以往,形成恶性循环,旧案未决,又添新案。
据统计,1998年至2000年某局共查处各类治安案件2140起,一个月内及时查处的为1676起,及时查处率为78.32%。
未在规定时限办结的为464起,拖延率为21.68%。
【4】3、案件查处质量不高。
表现为"问题"案件多。
2006年,某市治安总队抽调24个分县局治安案件卷1955册,共检查出各类问题1756件,有问题的案件占到89.8%。
【5】一是程序不规范。
表现为法律文书制作、传唤过程、法律手续等不符合法律要求。
二是办案实体不准确。
主要体现在是案件定性不准、适用法律错误、处罚不公、取证不到位、以调代罚等。
北京尚且如此,其他地区便可想而知。
4、案件查处的社会效果不理想。
一是受处罚对象再发案率高。
治安案件查处的目的是惩前毖后,杀一儆百。
然而,相当一部分被处罚的违法人员又重新违法甚至犯罪。
治安处罚非但起不到震慑和教育作用,有时产生负面影响。
这一现象在青少年结伙伤害案件的查处中尤为明显。
有的违法者因被处罚尤其是被拘留而获得"资本",在团伙的地位提高,成为"领导",进而变本加厉组织实施犯罪,最后发展成为黑社会骨干。
根据"犯罪心理学的模仿理论",导致更多的治安案件发生。
二是结案后引发的后遗症多。
据统计,1998年至2000年某局共收到群众来信894封次,群众来访524人次,其中因为不满治安案件办理造成群众来信的357封次,群众来访428人次,分别占39.93%和81.68%。
【6】现实中,由于个别案件处理不善引发群体性治安事件的情况也不在少数。
二、查处治安案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管理学的人本原理指出,"有效的管理是员工的参与;现代管理的核心是使人性得到最完美的发展;管理是为人民服务的。
"【7】"专群结合"是治安管理的重要原则。
【8】这些原理原则从不同角度强调了人的重要性。
而治安案件自身所具有的特点使得人的积极性在案件查处中作用尤为明显。
首先,案件类型相对集中,2004年全国发生的治安案件中,殴打和偷窃案件占总发案的三分之一以上。
案件类型相同,易于发现查处案件的规律。
其次,案情相对简单,违法者作案动机单一、危害后果较轻、案前准备不充分、案后畏罪心理不强烈、反侦察能力较弱、潜逃可能性较小。
这就决定了案件客观难度较小。
查处治安案件对民警的能力和技术水平要求相对较低。
再者,拖延办案、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准确、处罚不公等问题,都是治安民警自身因素造成的,都具有"主观过错"。
查处治安案件更大程度上依赖于办案民警的主观态度。
办案民警只要充分认识到查处治安案件的重要性,本着执法为民的态度积极办案,存在的问题就一定解决。
实践中,同一个案件,同一个办案民警,询问目击证人的数量不同,对案件的掌握程度以及案件的办理质量就大不相同;对待同一个违法者,就案论案和深挖余案会产生不同处理结果,造成不同的社会影响;简单处罚与罚教结合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效果。
同样一个案件,招标后就迅速侦破,上级督办后就立即结案;派出所所长亲戚被盗的财务能够及时返还,而其他人的财务被盗,失而复得的可能几乎为零;为何在有群众参与时,在逃嫌疑人就无处可藏?而我们单独抓捕时却屡屡落空?这些都说明问题的原因在我们自身,不在其他。
民警办案积极性和群众参与热情是"病根",是造成当前治安案件查处问题的关键所在。
(一)基层治安管理部门对治安案件重视不够。
(二)治安民警积极性发挥不够。
(三)群众参与案件查处的积极性严重受挫。
三、解决查处治安案件中存在问题的应对措施既然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治安民警和群众的积极性没有调动起来。
那么解决这一问题的着力点应该放在如何激励积极性上。
根据管理学原理,应当从尊重人、依靠人、为了人、发展人的角度,【9】运用系统原理、责任原理、需要层次理论、绩效考核等激发治安民警的积极性和人民群众的参与办案的热情。
1、创新考核机制。
绩效评估机制是激励效率的内在动力。
改变现在考核上缴任务和治安案件发案率的做法,以治安案件的按期结案率和案件办理质量为主要考核指标。
激发派出所负责人对治安案件查处工作的重视。
另外,应当根据上年各派出所辖区内的治安案件的数量和类型决定其罚没上缴任务。
不应单靠辖区范围确定。
这样办理治安案件即是为人民服务,又是为公安自身谋利益。
2、建立专职办案队伍。
根据管理学的分工原理,科学分工是提高效率的关键。
查处治安案件具有技术性和专业性强的特点,对实践经验的依赖性较高。
各个派出所应当根据自身条件建立警力数量充足,能力搭配合理,装备适应需要的专职或比较专职的治安案件办理组(队)。
这有利于队组人员沟通了解,取长补短,团结合作,凝聚团队精神,提高办案效率。
同时,办案专业化将办案民警从繁杂的警务中解放出来,集中时间和精力,从事和钻研案件的办理,易于深入了解案件的特点,总结办案规律和经验,进而提高办案水平。
3、明确权责。
调动人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的最有效的方法是明确每位员工的权限和职责。
对于治安案件查处来说,应当根据办案民警的各自能力安排相应的职责。
比如在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将调查、询问、抓捕、制作文书等分别落实专人负责。
同时,根据管理的权责对等原理,有责就有权。
真正赋予民警办案所必须的权力,并在实际办案过程中维护他们的权力。
取消协勤办案,民警签名的做法。
4、改变用人机制。
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的需要分为生理、安全、感情、尊重、自我实现五个等级。
【10】治安民警显然需要的是后两种需要。
治安民警通过办理案件实现保一方平安的愿望,赢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是他们的现实需要。
另外,现代管理的最终目标是人的发展。
事业的成就,职位的提升无疑是人的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当根据办案民警的实际能力和现实表现来决定其升迁与否,不该过多强调"背景"学历和年龄等因素。
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办案民警的自我实现的客观需要。
也才能真正有效激发他们的办案积极性。
5、创造良好办案环境。
根据管理的系统原理,公安机关与其各个部门之间是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只有部门之间、部门与整体之间互相配合、协调联动,才能有效发挥整个公安机关的职能。
提高治安案件的查处效率同样需要来自上级和兄弟所队的支持以营造执法环境。
一是上级治安管理部门加强对基层部门办案过程的监督。
普遍认为,影响民警办案的主要因素是"说情风"。
上级部门应当应用其"官高一级"的权威为基层民警"净化办案环境"。
应当变定期检查为随机检查,介入治安案件的查处过程,了解办案民警的现实难处,为他们排除各种非法干扰,创造依法办案的良好环境。
二是切实保护自己的治安民警。
减少对民警过于苛刻的束缚。
当民警遭受不公待遇时要澄清事实,为其撑腰,维护其尊严;对袭警人员,要严加惩处,触犯刑法的刑警部门应当严厉打击;对于犯错误的民警,也应该体现关怀,积极挽救。
创造一种充满关爱的环境,消除民警的顾虑,让办案民警放心、大胆、积极地办案。
6、净化职能,争取群众支持。
根据管理学的人本原理,有效的管理是员工的积极参与。
查处治安案件是治安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
配合、支持治安部门查处也是每位公民的法律义务。
每一位公民都视为我们的治安员。
因此,广大群众参与办案对提高办案效率具有重大意义。
群众参与的前提是警民关系的融洽。
改善警民关系的关键是准确界定治安管理部门的职能,通过业务办理方便群众,通过案件查处服务群众,切实保障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坚决取消损害群众利益的非警务活动。
处置群体性事件时也要以群众利益为重,讲究方法策略,坚决不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更不能为其他行政部门充当"替罪羊"。
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办理案件、防控违法上,为群众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增强人民的安全感,创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参考书目:【1】吴一青. 2004年全国公安机关治安案件统计表【J】.【2】吴一青. 2005年全国公安机关治安案件统计表【J】. 公安研究, 2006年第7期(总第141期). 【3】吴一青. 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治安案件统计表【J】. 公安研究, 2007年第5期(总第151期) 【4】梅中仁, 朱文飞. 治安案件久拖不决现象探析【J】. 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12月第6期(总第68期). 【5】刘学潮. 当前我局办理治安案件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J】.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7年5月第3期. 【6】梅中仁, 朱文飞. 治安案件久拖不决现象探析【J】.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12月第6期(总第68期). 【7】周三多. 管理学--原理与方法 (M).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4, 8. 第128页【8】熊一新, 李健和. 治安管理学概论 (M〕.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4, 第25页【9】周三多. 管理学--原理与方法 (M〕.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4.8. 第135页【10】周三多. 管理学--原理与方法 (M〕.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4.8. 第5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