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国有小地块规划建设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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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国有小地块规

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珠规建执规[2018]1号

【发布部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8.01.22

【实施日期】2018.0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国有小地块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珠规建执规〔2018〕1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国有小地块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反映。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月22日

珠海市国有小地块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国有小地块规划建设管理,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小地块规划建设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小地块,是指本市土地招拍挂制度施行以前划拨、出让,或划拨、出让后再行分割转让的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且用地性质为国有的建设用地。

第四条市规划、建设、国土、数字城管部门,测绘单位,不动产登记机构以及区政府(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应当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国有小地块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第五条鼓励尚未建设或部分已建设的国有小地块统筹整合开发,统筹整合开发政策由区政府(管委会)按照一地块一政策原则制定,统筹整合方案由区政府(管委会)审定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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