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年假管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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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年假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位员工,
为维护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司《员工手册》,重申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基本原则
员工个人年假需本人自行提出申请、并结合岗位实际情况,以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为前提,待相关领导批示后,方可休假;年假如当年未休完,将不进行延期、累积。
三、年休假制度内容
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者(含试用期)的员工,实习生毕业后满一年,可享受带薪
年假;
2.入司第二年开始,每年5天的带薪假期,司龄每增加一年则年假增加2天,但最高不得
超过15天;
3.申请年假需提前填写《差假申请单》,经由部门主管、副总签字确认后,方可休假;
4.员工离职时,当年度可享受年假需要进行折算,具体的折算方法是:(本周期内日历天
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例,员工A,2010年5月10日入职,2011年5月10日至2012年5月9日之间可享受年假5天。如果员工A 2013年2月20日离职,2012年5月10日至2013年5月9日的七天年假,应折算为286/365*7,约5天。
5.年假如当年未休完,将不进行延期、累积。
人力资源部将协助各部门制定休假计划,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协助安排员工休假。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人力资源部
2013年3月22日
审批: